花旗發表研究報告指,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日前出台《關於保險合同準則轉換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事項的公告》,由於上市保險公司已於2023年初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預料是次需反映首次採用該準則時對留存收益的一次性影響,以及2023年至2025年期間基於新舊準則下應納稅額差異等,相關調整可選擇在2026財年全額反映,或自今年起計五個財政年度內平均分攤。
花旗認為準則轉換將提升險企財務數據的透明度,設有五年的過渡期預料可緩和相關影響。對於2023年初已轉用新準則、但稅務處理仍沿用舊規的內險公司,預料需進行相應的稅務調整,花旗估計稅務影響的程度將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首次採用新規時留存收益變動的稅務影響、2023至2025年間新舊準則差異、2026年及未來五年淨利潤的預期趨勢,以及遞延所得稅資產的金額與合資格狀況,相信僅屬一次性影響。(g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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