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內地提出推廣餐飲環節明確標示「使用預製菜」,但並非強制執行,而食肆出售食物的安全性,與是否採用預製食材沒有關係,作出標示不會改善食物安全。加上預製菜難有清晰定義,要求食肆列出每道菜式的預製成分,需考慮是否合理及可行。
謝展寰提到,不同種類的食品,包括一般概念的預製菜,從生產、進口至售賣的各個環節,都受到現行食物安全法例監管,由2023年至 今年8月,食安中心共抽取超過1,350個預製食品樣本,只有一個樣本的微生物樣本不合格,食安中心今年6月亦發布預製菜食物安全建議。(ss/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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