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香港聯合交易所今天表示,譴責合景泰富集團(01813);6名執行董事,包括主席及前授權代表孔健岷;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孔健濤;執行董事孔健楠;執行董事蔡風佳;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主席譚振輝; 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羅耀榮;及前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陳健威(上述董事統稱相關董事)。及進一步指令相關董事及陳健威完成18小時的培訓。
個案有關該公司遲遲未有就兩項於2023年8月完成的主要交易發送資料通函,以及一直未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回覆聯交所的查詢。
聯交所裁定:相關董事未有履行其董事職責。他們依賴陳健威安排編備及發送通函,卻未有監察或跟進有關進展。他們對陳健威的依賴屬過度及不合理。
主席孔健岷及陳健威作為該公司當時的授權代表,並未擔當該公司與聯交所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他們完全沒有或未有適時將聯交所的查詢上報董事會。他們甚至因公務繁忙或不在辦公室而完全沒有或未有適時查看電郵,亦未有作出其他安排以確保該公司與聯交所維持有效溝通。
就聯交所駁回該公司有關延長發送通函期限的申請、發送通函的情況以及聯交所的查詢等,陳健威均未有上報董事會。他在未有諮詢或通知董事會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不分配按《上市規則》規定編備及發送通函,所需的財務資源和人手。根據《上市規則》,他須為其作為及不作為而導致該公司違反《上市規則》一事負責。
所有相關人士於聯交所擬作出紀律行動較早階段,便承認其各自違反《上市規則》下的規定及╱或責任,並提出一系列補救措施,而根據該公司所述,有關措施都已經或即將實施。他們同意接受上市委員會對其施加的制裁及指令。
高級管理層成員若因其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違反《上市規則》,可能會被施加《上市規則》下的紀律行動,或會因此而被施加公開制裁。 (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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