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之屋(01497.HK) 0.000 (0.000%) 公布,有關全球發售的穩定價格期間於2024年1月6日結束。整體協調人於穩定價格期間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而超額配股權於同日失效。因此,公司並無且將不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H股。(ha/da)(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相關內容《業績》燕之屋(01497.HK)全年純利1.56億人民幣跌22.3% 每十股派息2.15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