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農業金融(01103.HK)公布,於本月22日,公司接獲日期為本月17日由中國安徽省和縣人民法院發出有關就償還安徽華星向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的法律訴訟之民事判決書。根據該民事判決書,公司須自該判決生效之日起計10天內向安徽華星償還本金總額3,550萬元人民幣(下同);由起訴時今年2月23日起直至清償日期之應計利息;及法院費用29.19萬元。公司正在評估法律訴訟對集團目前之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之影響。(na/s)(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