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北京證監局網站發佈關於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經查,該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薪酬相關信息披露存在錯誤、人員任職管理和信息報送存在問題,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實施合規管理,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三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北京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