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據新京報,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夫妻間的財產糾紛案。曹安(女)與範雙系夫妻,二人在婚內將共有房屋出售。範雙在獲得買受人支付的售房款後,未告知曹安,並將該筆售房款用於個人炒股,曹安知悉後多次與其溝通未果,後訴至法院,要求對該筆婚內售房款予以分割。海淀法院經審理認定範雙隱瞞取得售房款事實且擅自投資,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判決範雙向曹安給付售房款90萬元。宣判後,範雙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該判決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