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延華智能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延華智能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2022年半年報、2022年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二)2022年半年報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業績下滑的原因。上海證監局擬決定:1.對延華智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兩百萬元罰款;2.對龔保國給予警告,並處以一百萬元罰款;3.對黃慧玲給予警告,並處以七十五萬元罰款;4.對曹磊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罰款;5.對唐文妍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罰款。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