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華泰證券研報表示,美國時間12月1日,美國財政部和國税局(IRS)發佈了關於《減少通貨膨脹法案》(IRA)中有關新能源汽車税收抵免條款的擬議指南,明確了對受關注外國實體(FEOC)的定義。華泰證券認為,總體來看,相比此前最悲觀預期,中國鋰電企業出海美國仍存在可能,例如市場關注的寧德時代對福特技術授權的合作模式有可能符合要求。此外,不在約束範圍的結構件、導電劑,以及IRA補貼不限制的商用車可能暫時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