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聯合安排具體舉措,國家商務部及中國海關總署還聯合發公告,稱自上周五(8日)起至明年11月10日,明確對超硬材料(2025年第55號公告)、部分稀土設備和原輔料(2025年第56號)、鈥等5種中重稀土(2025年第57號公告)、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2025年第58號公告)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t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