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李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勇利用擔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勘探部綜合技術處處長、鑽井試油處處長,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鑽井完井辦主任,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首席執行官、總裁、執行副總裁,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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