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宣布,按現行國內成品油價格機制測算,11月20日的前10個工作日平均價格與11月6日前10個平日平均價格相比,調價金額每噸不到50元人民幣。依《石油價格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是次汽、柴油價格不作調整,未調金額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sl/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