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對需報國家審批(核准)、具有一定收益的鐵路、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油氣管道、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及儲運設施、供水等領域項目,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以在10%以上。
有關通知提出13項措施,引導民間資本有序參與低空經濟領域基礎設施建設。在商業航天頻率許可、發射審批通程中,一視同仁對待民間投資項目,優化衛星通信業務准入政策。
另外,進一步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對超過40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嚴格按規定預留該部分預算總額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並鼓勵地方政府結合實際進一步提高預留份額,鼓勵採購單位對民營企業的合同預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額30%以上。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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