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涉嫌受賄一案,蕪湖市人民檢察院近日正式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檢察機關指控,劉志強在擔任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青海省副省長兼省公安廳廳長、司法部黨組成員及副部長、國家禁毒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地位,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劉志強1963年生,山東鄄城人,曾在公安、司法兩個系統任職,之後到青海省歷練,2016年1月轉任司法部黨組成員兼副部長,與2020年4月就任司法部長的唐一軍共事近3年,到2023年6月被免職。 (WL)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滙港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