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關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通知稱,新能源項目(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完善現貨市場交易規則,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適當放寬現貨市場限價。
通知指出,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後,在市場外建立差價結算的機制,納入機制的新能源電價水平。對納入機制的電量,市場交易均價低於或高於機制電價的部分,由電網企業按規定開展差價結算,結算費用納入當地系統運行費用。
此外,改革方案提出在實施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時,區分存量和增量,實行不同的政策。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以今年6月1日為節點劃分;其中,今年6月1日以前投產的存量項目,通過開展差價結算,實現電價等與現行政策妥善銜接。
今年6月1日及以後投產的增量項目,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根據國家明確的各地新能源發展目標完成情況等動態調整,機制電價由各地通過市場化競價方式確定。
就改革原因,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提到,「隨著新能源大規模發展,新能源上網電價實行固定價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場供求,也沒有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責任,矛盾日益突顯」。
至於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有關負責人稱,通過這種「多退少補」的差價結算方式,讓企業能夠有合理穩定的預期,從而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
通知指出,這項改革對居民、農業用戶電價水平沒有影響,這些用戶用電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對於工商業用戶,靜態估算,預計改革實施首年全國工商業用戶平均電價與上年相比基本持平,電力供需寬鬆、新能源市場價格較低的地區可能略有下降,後續工商業用戶電價將隨電力供需、新能源發展等情況波動。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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