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廣西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秀隆受賄案,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張秀隆以受賄罪判囚13年,並罰款300萬元人民幣(下同)。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張秀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4119萬多元。 (BC)#張秀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