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台北前市長柯文哲涉貪案,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等4名被告全部羈押禁見,指4人涉犯重罪、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可能逃亡、滅證及勾串。柯文哲所屬的民眾黨則表明,支持柯文哲上訴。
剛於元旦正式辭去民眾黨主席的台北前市長柯文哲,昨日下午戴著電子腳鐐,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應訊。及至晚上,他連同另外3名涉及台北「京華城」項目收受賄賂及侵佔政治獻金案的被告,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4人由囚車押送回看守所。
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及黨員深夜到法院外聲援,並發聲明指痛心至極,並嚴正呼籲當局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民眾黨將陪伴柯文哲捍衛清白,支持上訴。
今次是台北地方法院接手審理有關案件後,第3次召開羈押庭。台北地檢署上月26日以涉貪等罪名,起訴柯文哲等11人,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院翌日首次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等其中5人可保釋候審,其中柯文哲的保釋金額為3000萬元新台幣。地檢署不服裁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撤銷原裁決,發還地方法院重審。
地方法院上月29日第二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及其中3名被告繼續獲准保釋,並施以電子監控;而保釋金則加大,其中柯文哲的保釋金額增加至7000萬元新台幣。地檢署仍不服裁決,再向高等法院上訴。高等法院於前日元旦撤銷原裁決,發還地方法院昨日再審。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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