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央視新聞報道,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王宜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年68歲的王宜林長期任職石油系統,先後擔任過中海油、中石油的「一把手」。今年2月2日,王宜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7月31日被通報開除黨籍,指他長期結交政治騙子並被其利用,在任上大權錢交易,8月28日被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
#王宜林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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