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何澤華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款30萬元人民幣(下同),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其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BC)
#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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