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丨華升股份(600156.SH) -0.180 (-3.340%) 公佈,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湖南華升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並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存在以下問題:1.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在2021—2022年開展的色織類產品貿易業務中未承擔主要責任,應當按照淨額法確認相關業務的收入。公司採用總額法核算,導致2021—2022年半年報和年報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2.內控管理不到位。公司貿易業務制度建設不完善,印章管理不規範,部分業務資料遺失,系統管理不規範,部分合同不規範,財務管理不規範。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董事長劉志剛、總經理廖勇強、董事會祕書蔣宏凱和財務總監樑勇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