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丨*ST中利(002309.SZ) 0.000 (0.000%) 公佈,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蘇州中院”)送達的(2024)蘇05破50號之四《民事裁定書》,裁定確認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並終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蘇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觸及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已經消除。
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關於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清償情況的專項説明》(容誠專字[2025]361Z0006號),確認公司已按照江蘇證監局出具《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88號)的要求完成了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問題的整改,公司因被王柏興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而觸及的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已經消除。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9.4.14條和9.4.7條的規定,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申請撤銷相應的部分退市風險警示及部分其他風險警示。該事項尚需深交所審核同意,最終申請撤銷情況以深交所審核意見為準,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