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證監會行政處罰委辦公室主任何豔春2月21日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 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發佈會上表示,操縱類案件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包括從利用資金優勢的傳統“坐莊型”操縱向基於特定時段和關鍵時點的短線化操縱演進;藉助配資資金或資管產品實施“加槓桿”、遊資抱團炒作的“團伙型”操縱數量增多;上市公司“內部人”組織參與的“偽市值管理”信息型操縱、“編題材、講故事”的蠱惑型操縱有所增加;利用複雜金融產品、新型交易技術實施的操縱行為偶有發生。這給操縱市場行為的識別、調查、處罰帶來了新挑戰。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