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交所發佈關於對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根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關於對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德勝、郭偉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查明的事實,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入核算管理不到位。2023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存在收入跨期,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此外,存在銷售費用和營業成本核算管理不規範、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披露不規範、對外捐贈相關非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等問題。責任人方面,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周德勝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財務負責人郭偉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認定,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上交所決定,對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周德勝、時任財務負責人郭偉予以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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