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ST起步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更正不及時;未按規定審議並披露與實際控制的企業間的關聯交易;股份轉讓協議內容及後續進展與前述公告不一致;募集資金使用不規範,資金混同使用。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