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逸豪新材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逸源基金擬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657,949股,即不超過公司當前總股本的1.00%。減持原因是自身資金需求,股份來源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逸源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