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證監會就《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為基礎,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並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合規運用併購重組、股權激勵、現金分紅、投資者關係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購等方式,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提升。
《指引》第一條至第三條明確了市值管理的目標、定義和具體方式。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為基礎,為提升投資者回報能力和水平而實施的戰略管理行為。上市公司開展市值管理應當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為基礎,依法合規運用併購重組、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現金分紅、投資者關係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增持和回購等方式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