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滬深交易所發佈《關於優化融券交易及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在保持制度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加強融券逆週期調節功能發揮,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通知》指出,證券公司應當按照穿透原則核查投資者情況,並對投資者融券行為加強管理。應對投資者的相關交易行為進行前端核查,嚴禁參與違規或為違規提供便利,發現投資者交易行為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不得為其辦理融券或者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