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經濟日報文章指出,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退出機制,主動退市是上市公司根據自身發展戰略、市場環境、財務狀況等因素作出的戰略抉擇,在成熟市場較為常見。相較於被動強制退市,在遭遇經營困難、面臨強制退市預期較大時,企業主動退出,不失為一種更優解,既可以更好化解退市過程中各方利益衝突,“退得下”的同時實現“退得穩”,也有助於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良性市場生態建設。主動退市制度在我國推行時間不長,案例不多,在具體操作環節仍存在一些爭議,需用更清晰的規則、更有力的監管,讓上市公司主動退出時退得更平穩,保護好背後成千上萬中小股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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