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中糧科工公告,公司於2024年10月1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項:一是未重新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二是募投項目實際投資進度與投資計劃出現差異,公司未在相關報告中對存在差異的原因作出解釋。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將認真吸取教訓,持續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進一步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事項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