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丨东峰集团(601515.SH) -0.020 (-0.455%) 公布,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相匹配,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峰集团”变更为“衢州东峰”,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与证券简称,仅系匹配公司所属区域,不涉及字号及行业的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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