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中州证券(01375)宣布,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
中证监指出,经查後发现公司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谘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二是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三是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四是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
公司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覆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覆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同时,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於对李昭欣、花金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总经理李昭欣及原公司副总经理花金钟前往中国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
目前,公司其他业务经营正常。本次被责令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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