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
基金
外汇丶加密货币
沪丶深港通
港股
 
 
 
 
 
 
快速报价
详细报价
最近查询
图表分析
互动图表
同业
新闻公告
派息
公司资料
现价  
波幅
最後更新2024/11/22 15:10
新闻分享
如欲分享新闻,请填写收件人及阁下之电邮,再按「送出」。*必需填写
收件者电邮*
请用分号「;」分隔不同电邮地址,例子:a@a.com; b@b.com
阁下之电邮*
分享内容
ST新潮(600777.SH):汇能海投百亿收购终落空 投资者损失责任引关注
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30日晚间ST新潮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汇能海投”)发来的《通知函》,经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因汇能海投与相关股东存在...
重设
送出
视窗将於5秒内关闭
ST新潮(600777.SH):汇能海投百亿收购终落空 投资者损失责任引关注
智通财经
推荐
0
利好
0
利淡
0
 
 

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30日晚间ST新潮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汇能海投”)发来的《通知函》,经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因汇能海投与相关股东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汇能海投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相关工作。

公告显示,ST新潮的第二大股东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持股5.51%)从汇能海投关联企业借款12亿元。ST新潮的第四大股东伯纳程芯茂会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4.98%)与第五大股东梵海汇享长期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4.56%)的实际出资人从汇能海投关联公司借款20亿。

截止目前,汇能海投、北京盛邦、芯茂会世1号、梵海汇享、吕建雄和李明静(北京盛邦的唯二股东)分别持有ST新潮股份占比为4.99%、5.51%、4.98%、4.56%、0.008%、0.002%,合计持有20.05%。

二级市场上,9月2日,ST新潮复牌即封死跌停,而在8月23日晚汇能海投发布要约收购之后,ST新潮股价曾经连续三日涨停,一涨一跌之间,投资者被埋在其中。

资料显示,汇能海投及相关股东于2023年开始进入ST新潮,一季度末持仓已经接近20%,直到此次要约收购才公布一致行动人,市场人士认为,之所以选择隐匿一致行动人,不披露一致行动人违规增持,在于可以节省大笔收购成本,反过来,就损失了投资者利益。

山东证监局公布的《关于对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汇能海投累计持有ST新潮股份达到5%时及每增加5%,汇能海投及相关主体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停止买卖ST新潮股票;在上述主体累计持有ST新潮股份达到5%后每增加1%,也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根据上述四家股东的持股情况推算,汇能海投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未按规定披露增持报告超过10多次,即每周接近一次,会对股价造成多大影响不言而喻。然而,ST新潮一季度股价一直运行在3元左右,并没有出现较大幅上涨。对于近半年多以来卖出ST新潮的投资者,还是目前仍旧持有ST新潮的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一笔大大的损失。

从法律上讲,隐匿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行为构成诱空型虚假陈述,应向投资者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诱空型虚假陈述是指“是指行为人发布虚假的消极利空消息,或者隐瞒实质性的利好消息不予公布、不及时公布等,使得投资者在股价向下运行或相对低位时卖出股票,在虚假陈述被揭露或者被更正后股价又上涨而投资者遭受损失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原告在诱空型虚假陈述中卖出相关证券,则投资者的投资决定与虚假陈述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成立。因此,违规举牌作为诱空型虚假陈述的表现形式,其实施者应当向投资者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智通财经
 
网站地图
支援电邮: support@aastocks.com
阿斯达克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AASTOCKS.COM LIMITED) 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
阁下明确同意使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风险是由阁下个人承担。

AASTOCKS.com Limited、香港交易所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Nasdaq, Inc.、其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其资讯来源及/或其他第三方数据供应商均竭力确保所提供资讯的准确和可靠度,但不能保证其绝对准确和可靠,且亦不会承担因任何不准确或遗漏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责任(不管是否侵权法下的责任或合约责任又或其他责任)。

AASTOCKS.com Limited、香港交易所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Nasdaq, Inc.、其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其资讯来源及/或其他第三方数据供应商均对资讯不作任何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可销售性及特殊用途合适性的资讯保证) 。

AASTOCKS.com Limited、香港交易所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Nasdaq, Inc.、或其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其资讯来源及/或其他第三方数据供应商不会就任何原因导致的中断、不准确、错误或遗漏或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赔偿(不论直接或间接、相应而生、惩罚性或惩戒性)对任何人承担责任。

AASTOCKS.com Limited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由于不可抗力的事故或在AASTOCKS.com Limited不可合理控制的情况下导致的损失或损害,如台风、暴雨、其他自然灾难、政府或有关机构的限制、骚动、战争、病毒爆发,网络故障或电信故障,引致AASTOCKS.com Limited不能履行协议内的责任或提供服务。

Morningstar免责声明:版权所有©2020 Morningstar,Inc。保留所有权利此处包含的资料,数据,分析和意见(“信息”):( 1)包含Morningstar及其内容提供者的专营资料;(2)除特别授权外,不得复制或转载;(3) 不构成投资建议;(4)仅供参考,(5)并未为所载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间性作出保证.Morningstar对于阁下使用任何相关资料而作出的任何有关交易决定,伤害及其它损失均不承担 任何责任。请在使用所有资料前作出核实,并且在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前勿作任何投资决定。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任何投资项目的价值及所得收入皆可升可跌。

本网站/应用程式包含的内容和信息乃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乃从相信属可靠之来源搜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和AASTOCKS.com Limited并不保证他们的准确性、完整性、实时性或者正确性。

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资料、金融市场数据、报价、图表、统计数据、汇率、新闻、研究、分析、购买或者出售评分、财金教学及其他资讯仅作参考使用,在根据资讯执行证券或任何交易前,应咨询独立专业意见,以核实定价资料或获取更详细的市场信息。AASTOCKS.com Limited不应被视为游说任何订户或访客执行任何交易,阁下须为所有跟随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资料、评论和购买或出售评分执行的交易负责。

AASTOCKS.com Limited之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的基础提供,网站/应用程式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AASTOCKS.com Limited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漏。

用户在没有AASTOCKS.com Limited明确的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传播、出售、出版、广播、公布、传递资讯内容或者利用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信息和内容作商业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 阁下可自行决定利用本网站的财金教学作学术参考用途,但 AASTOCKS.com Limited不能并不会保证任何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现在或未来的购买或出售评论和讯息会否带来赢利。 过往之表现不一定反映未来之表现,AASTOCKS.com Limited不可能作出该保证及用户不应该作出该假设 。

AASTOCKS.com Limited也许连结订户或访客至其有兴趣的网站,但AASTOCKS.com Limited只提供此服务给订户或访客并不为此安排负责。

AASTOCKS.com Limited对于任何包含于、经由、连结、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应用程式有关服务所获得之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对于阁下透过本网站/应用程式上之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资讯资料,本公司亦不负品质保证之责任。

AATV是AASTOCKS.com Limited所属的视频网站平台。

阁下确认:(i)AATV只为提供资讯,而不是为了任何交易目的;(ii)AATV节目内容及其提供的资料本身并不构成任何AASTOCKS为售出任何证券。 (iii)AATV并非并存的人或法律实体,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或国家使用,而在某处可能因该使用或分发而违反当地法律或法规。

AASTOCKS.com Limited不对任何其他人进行评论,也不会代表AASTOCKS.com有限公司。 (i)AATV的不准确,错误或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和财务数据;(ii)AATV中的节目传输的流量,错误或中断;(iii)阁下由AATV中部节目内容招致任何损失。

我们保留的权利不时更改本免责声明和并存于本网站/应用程序程序的版本更新版本。阁下必须定期定期查阅于本网站/应用程序声明该信息,并确保您及时知悉任何有关的费用。更新后仍可以继续使用本网站/应用程序,即代表代表阁下同意接受更改后的本免责声明的约束。

本免責聲明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限。閣下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本免责声明的中英原文如有任何岐异,一切以英文原文为准。

更新日期为: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