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於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分别从加强用地管理、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优化预售管理、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28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加强用地管理方面,提出合理调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在18个月至36个月之间的县(市)区,按「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确定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面积;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对2024年3月底之前供应、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通过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支持政府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
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积极推行「以旧换新」等。
在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方面,加大推进以购代建、房票安置力度;利用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利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发展楼宇经济、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发展托育和养老服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利用存量非住宅商品房满足各类用房需求;鼓励发展公寓式酒店和服务型公寓。
在优化预售管理方面,提出优化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取按套内面积或按套计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并有序推进现房销售等。
此外,新政还提到,鼓励非住宅用地转型新兴产业,中央政府还计划利用回收土地建设保障房,简化购房流程减轻消费者负担,推动城市更新和居民搬迁补偿。(t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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