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通過《大而美法案》,意味購買或租賃新電動車的7,500美元稅收豁免及二手電動車的4,000美元豁免將於現財年9月30日結束時完結。國會2008年首次批准7,500美元電動車稅收豁免,該豁免在汽車製造商銷售達20萬輛後逐步取消。該豁免2022年擴至租賃車輛,並取消對每間製造商的銷量上限。
另外,美國汽車製造商將從法案獲得顯著利益,因法案取消未能達到企業平均燃油經濟性標準面臨的處罰。使汽車製造商更容易生產燃油車。哈佛大學3月發布研究預測,終止電動車稅收豁免將使至2030年電動車普及率降低6個百分點,十年內為政府節省1,690億美元電動車稅收豁免。(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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