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報道,Alphabet(GOOGL.US) 旗下谷歌同意支付1億美元就與廣告商的訴訟進行和解。該協議已提交加州聖何塞聯邦法院,待法官批准。
參與谷歌AdWords計劃(現為Google Ads)的廣告商指控,谷歌通過操縱其「智能定價」公式人為減少折扣,違反合同條款,並指谷歌未將廣告分發限制在他們指定地區,導致被收取特定地域以外廣告點擊費用,違反加州的競爭法。
和解協議涵蓋2004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間使用AdWords的廣告商。該宗集體訴訟於2011年3月發起。(fc/da)(美股為即時串流報價; OTC市場股票除外,資料延遲最少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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