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與泰國消費者委員會今天(10月24日)在香港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藉以加強跨境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這是香港消委會繼 2017年與韓國消費者院、2018年與日本國民生活中心,以及2019年與新加坡消費者協會簽署合作協議書後,第4度與亞洲地區的消保組織簽訂同類協議,攜手為區內的消費者締造更有保障、更安心的消費環境。
根據合作協議,不論是香港消費者在泰,又或泰國消費者在港,與當地商戶發生糾紛時,可以在回到自己的居住地後,向居住地的消保組織投訴。在取得投訴人的同意下,居住地的消保組織可將投訴的詳情、相關文件等送達對方消保組織,由該組織協助消費者解決糾紛。若商戶提出和解方案或有任何回應,該組織會將結果轉達至居住地消保組織,再知會投訴人。互通機制可解決兩地消費者以往因為言語不通、消費者已返回居住地及司法管轄區不同,而未能處理的消費糾紛。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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