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劉志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劉志強嚴重違反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劉志強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及消費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業務推廣、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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