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公布,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大嶼山長沙海沙徑道路改善工程。 政府將收回兩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20平方米。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5月14日)復歸政府。 上述工程旨在配合該處一個擬議的住宅發展項目預期帶來的交通和行人流量增長。(jl/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