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證監會就《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到,董事會應當重視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根據當前業績和未來戰略規劃就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制定長期目標,在公司治理、日常經營、併購重組及融資等重大事項決策中充分考慮投資者利益和回報,堅持穩健經營,避免盲目擴張,不斷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董事會應當密切關注市場對上市公司價值的反映,在市場表現明顯偏離上市公司價值時,審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並依規發佈股價異動公告等,促進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真實反映上市公司質量。董事會在建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體系時,薪酬水平應當與市場發展、個人能力價值和業績貢獻、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相匹配。鼓勵董事會建立長效激勵機制,充分運用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等工具,合理擬定授予價格、激勵對象範圍、股票數量和業績考核條件,強化管理層、員工與上市公司長期利益的一致性,激發管理層、員工提升上市公司價值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董事會應當結合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業務經營需要,推動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內部文件中明確股份回購的機制安排。鼓勵上市公司將回購股份依法註銷。鼓勵有條件的上市公司根據回購計劃安排,做好前期資金規劃和儲備。鼓勵董事會制定並披露中長期分紅規劃,增加分紅頻次,優化分紅節奏,合理提高分紅率,增強投資者獲得感。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