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政府发言人表示,已完成检视为电力行业分配指明空气污染物排放限额的《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九份技术备忘录》。
最新的《第九份技术备忘录》订定电力行业於2026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为2852吨、1.1144万吨和367吨,对比《第一份技术备忘录》订明的2010年排放总量限额,大幅下降了约70至90%。
环境及生态局发言人表示,去年为电力行业在2028年及以後所需排放限额进行检视,检视结果显示,相关考虑因素的进展与制定《第九份技术备忘录》时基本一致,该备忘录为两家电力公司订定的排放限额在2028年及以後仍可延用,现阶段无需发布新的技术备忘录。
发言人指,为符合有关技术备忘录订定的排放总量上限,两间电力公司会在2024年各完成兴建一台新燃气机组,以期在2026年将本地燃气发电的比率维持在占整体发电燃料组合约50%。两间电力公司亦会继续采购低排放燃煤作发电使用,以及维持排放控制装置的性能,以减少燃煤机组的排放,同时尽可能增加输入清洁能源。
发言人指,若有新电力工程,会根据采用最新技术兴建的新燃气发电机组的排放表现,分配排放限额。亦会沿用现有机制,以配合引入可再生能源及其他清洁能源发电。环境及生态局会在2025年或之前再次检视有关技术备忘录。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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