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联交所对星悦康旅(03662)以及星悦康旅及/或中国奥园(03883)的15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个案涉及星悦康旅向其当时的上市控股股东中国奥园,提供33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而未有遵守《上市规则》。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中国奥园面临严重流动资金问题,星悦康旅透过147宗交易提供有关财务资助。星悦康旅违反《上市规则》是由相关董事未有履行董事职责所致。
港交所采取的纪律行动,包括谴责星悦康旅,并向星悦康旅前主席、行政总裁及非执行董事,以及中国奥园前副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郭梓宁(1),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对星悦康旅前非执行董事以及中国奥园前首席财务官及执行董事陈志斌(2)、星悦康旅前执行董事郑炜(3),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
另外,港交所谴责中国奥园非执行董事、前主席及执行董事郭梓文(4);前非执行董事及前执行董事张俊(%);前非执行董事及前执行董事马军(6);前执行董事陈嘉扬(7);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国强(8)及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江(9);以及星悦康旅非执行董事阮永曦(10);前执行董事陶宇(11);独立非执行董事洪嘉禧(12);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子俊(13)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韶(14)。
港交所亦批评中国奥园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镜波(15),以及进一步指令部分人士须参与培训。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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