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山高控股(00412)及山高新能源(01250)联合宣布,山高控股(作为要约人)向卖方收购山高新能源的13.52%股权,代价5.4亿元,相当於每股销售股份1.78元。紧随完成後,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於山高新能源持股由43.45%增至56.97%,将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收购余下股份,每股现金要约价为1.78元,较山高新能源停牌前报价1.66元溢价7.23%。两只股份已申请下午1时正起复牌﹕要约人拟於要约结束後维持山高新能源股份於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并将於要约结束後尽快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山高新能源股份有充足公众持股量。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