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政府今日(13日)刊宪法律公告。
立法会於2021年10月通过《202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2021年修订条例》),为推行积金易平台提供所需的法律基础,并赋权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平台准备就绪而强积金受托人/计划亦准备加入平台时可透过在宪报刊登法律公告,实施《2021年修订条例》的某些条文。该等法律公告将会分批刊宪,以配合强积金受托人分阶段加入平台,即按其资产管理规模,由小至大依次加入平台。首两批法律公告已分别於2024年4月及5月刊宪,以配合积金易平台的推出及首五名「先行者」加入平台。
就强积金受托人强制使用积金易平台而言,《2024年强制使用(修订)(第2号)公告》指明2025年3月5日为由东亚管理的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的「关键日」,规定东亚必须使用积金易平台以执行这个强积金计划的管理职能。就减省成本及强积金受托人就强积金计划厘定向计划成员收取的费用而言,《2024年费用规管(修订)(第2号)公告》指定2025年6月5日为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的成分基金的「关键日」,规定东亚必须相应减少这个强积金计划下的成分基金向计划成员徵收的费用。因应强积金受托人加入平台的准备情况,政府会在确认余下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後刊宪有关法律公告。(h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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