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
基金
外汇丶加密货币
沪丶深港通
港股
 
 
 
 
 
 
新闻分享
如欲分享新闻,请填写收件人及阁下之电邮,再按「送出」。*必需填写
收件者电邮*
请用分号「;」分隔不同电邮地址,例子:a@a.com; b@b.com
阁下之电邮*
分享内容
《公司公告》- 603155 新亚强 - 新亚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
重设
送出
视窗将於5秒内关闭
《公司公告》- 603155 新亚强 - 新亚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料来源 : 上海交易所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相同的含义)









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 录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5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 5



二、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分红规划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14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 .................................... 19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22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26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和改制重组情况 ...................................... 29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 31



四、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情况 .............................................. 33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6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53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72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 79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0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99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9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分析 ........................................... 100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105



一、主要风险因素 ....................................................... 105



二、其他重要事项 ....................................................... 112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 117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117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1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8

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备查文件 ........................................................... 118



二、查阅时间、地点 ..................................................... 118













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初琳,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

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减

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

调整。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公司股东红塔创新昆山及红塔创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公司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

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

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

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亚强智盈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其

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许洪钧、桑修申、刘春山、宋娜承诺





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

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

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其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李志刚、王洪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初琳、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

初亚贤。



1、初琳、初亚贤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

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

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人

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

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

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公

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三)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中小股民的权益,公司

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

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

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非因不可抗力因素

所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

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实施期间或是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五个

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2、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

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如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份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前提条件成就之日起十个交易日或收到该情形回购股份提议之日起十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预案。公司回购股份预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

股份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决议通过。经董事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

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三十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后,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的,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

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应符合上述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③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回购股份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若本项要求与第②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实施前述股份回购的,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

股份提议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2)由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决定不回

购股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股份的

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

司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三十个

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上一

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且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单一会计年度其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自公

司上市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价的增持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1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由公司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者

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在十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

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有增持义务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三十个

交易日内实施完毕。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度用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

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不超过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

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

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

出的相应承诺。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的承诺



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

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有权部门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1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人或通过本人支配的实体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

关违法事实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通过本人支

配的实体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在发

行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事宜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投赞成票。



2、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

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有权部门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二十

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拟定股份回

购的具体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相关主管部

门批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

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

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有权部门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关于出具文件的承诺



保荐人国金证券承诺:“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经证明因本所过错导致上述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

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

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

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发行人会计师瑞华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新亚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同华资产评估、中企华资产评估承诺:“因本机构为

新亚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分红规划及上市前滚存

利润的分配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将充分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

根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

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

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1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

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

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

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

(5)公司分红当期末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方式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

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

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

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

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4)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

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1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

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7、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

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历来重视对股东的分红回报,报告期内,公司每个年度均进行了利润分

配。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作出了

进一步安排。



1、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

成本、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

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2、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

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分配形式和间隔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1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

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

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3)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③公司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④公司的资金状况

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⑤公司分红当期末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4)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同

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如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应具有成长性、摊薄每股净资产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在

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

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其他融资

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1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股东回报规划

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

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从保护股东权益出发,由董事会进行详细论

证,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



(一)公司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其平均售价分别为 3.15 万元/

吨、10.93 万元/吨和 7.31 万元/吨,2017 年至 2018 年价格涨幅较大,2019 年价

格有所回落;其销售收入分别为 15,062.11 万元、45,128.76 万元和 30,374.93 万

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28%、70.25%和 51.12%;其毛利

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57.84%、70.57%和 47.12%。报告期内,

公司单一产品收入占比较高,若未来该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价格出现大幅

下降,公司将面临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二)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17 年及 2018 年前三季度,由于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

素影响,有机硅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我国有机硅行业上游单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2018 年第四季度,由于前期有机硅产品价格快速

上涨引起的下游需求增速减缓及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高开工率等原因,有机硅单

1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快速回落;2019 年,有机硅市场保持稳定,供需相对平衡,

价格趋势基本稳定。受此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17 年大幅上

升;2019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与 2018 年基本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营业收入 60,195.19 -7.39 65,001.93 143.09 26,740.41 39.30

净利润 21,942.01 3.92 21,114.99 218.80 6,623.30 86.75



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数量或价格出现

较大幅度下降、原材料供应不足等情况,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原材料供应保障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原材料为三甲基氯硅烷,报告期内,三

甲基氯硅烷的采购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53.00%、78.12%和 63.35%。

三甲基氯硅烷是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在二甲基二氯硅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副

产品。目前,国内对外销售三甲基氯硅烷的企业主要包括蓝星星火、三友化工、

东岳硅材、兴发集团等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由于公司长期采购三甲基氯硅

烷且采购量较大,因而与上述厂家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保障公司

现有生产规模的需求。近几年,国内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纷纷在国内增加单

体产能,有机硅单体供给未来将呈现上升趋势,上游单体产能的增加将为公司原

材料供应提供更好的支撑。若未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内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大

幅减产,三甲基氯硅烷市场化供应大幅减少,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供

应不稳定的风险。



(四)外销业务收入受出口国外贸政策变动而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等国家,报告期内,公司

外销业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91%、62.01%和 46.81%,

其中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64%、

8.26%和 11.27%。2018 年 6 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公司出口美国的





2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已于 2018 年 9 月被美国加征 10%关税。

2019 年 5 月 10 日,美国政府宣布将中国 2,000 亿元产品的关税由 10%调整至 2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述产品已列入关税为 25%的产品目录。虽

然公司对美国出口产品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但鉴于目前公司出口美

国的外销业务有增长趋势,若未来美国继续对公司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

或美国进口商要求公司共同承担新增关税的压力,则公司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存

在下降的风险,除此以外,公司出口其他国家的外销业务亦可能因贸易摩擦、地

缘政治等因素产生波动,进而对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带来下降的风险。



(五)公司出口退税政策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出口“免、抵、退”税金额分别为 1,584.46 万元、

4,884.43 万元和 3,640.2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0.45%、19.56%

和 14.42%,公司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执行“免、抵、退”政策,出口退税率为 13%,

产品退税政策较为稳定。

如果国家降低退税率或取消退税政策,则不可退税部分将计入公司经营成

本,从而影响公司利润。如果国家调整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公司可能无法

完全将增加的成本内部消化或向下游客户传导,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安全生产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 版)》规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料三

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硅粉等以及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苯基三氯硅烷、

二苯基二氯硅烷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

一定的安全风险。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已取得安

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认证,从制度建设、安全设备设施建设、生产过程控制、应急

预警、事故应对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但不能完全排除因操作不

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进而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



(七)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已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相

2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的环保制度,配备了相应的环保基础设施及配套并取得 ISO14001:2015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增加资源循环利用、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等措

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实现了循环利用、清洁生产、

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6 年度市

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7]93 号),公司被评

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好)。根据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7

年度市级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8]57 号),公司被评

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好)。2018 年 12 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

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8]515 号),根据该办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用

管理工作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完成。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

信用等级为蓝色企业。

虽然公司采取了诸多措施,加强环保工作的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环

保先行、绿色发展的原则,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可能因操作失误、管理疏

忽等偶发因素引发环保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性。同时,随着环保监管的趋严,未来国家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将进

一步加大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初亚军与初琳系父女关系,初

亚军与初亚贤系兄弟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初亚军、初琳、初亚

贤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72.27%的股份。若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经

营决策、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

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研发中



2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

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现有

公司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公司

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但从中长期看,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增长将有效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

效率,以获得良好的收益。



(二)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

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将

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员工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储备适应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的人才,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科研方面,加大科

技投入,完善创新体制;内控方面,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实践有机融入内

控制度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努力实现风险控制与效益、效率的最佳平衡。



2、加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合理降低经营费用,提升生

产运营效率,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

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4、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进行置换,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

2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同时,充分调动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保证各方面人

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以

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障募投项目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

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

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6、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得到保障。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2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发行人后续推出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发行人/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发行人未履行公开承诺时(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在未履行承诺事项

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

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公开承诺时(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

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在未履

行承诺事项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在事实被认

定当年发行人向股东现金分红时,如仍尚未履行承诺,实际控制人自愿将其现金

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或由发行人予以暂时扣留,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

当年现金分红已完成,实际控制人自愿将下一年现金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或

由发行人予以暂扣,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直至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

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于履行承诺前,发行人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视情节轻重,发行人可对未

履行公开承诺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

职等处罚措施。





2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的补救及改正措施。

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收到

监管机构或交易所的立案调查,或受到相关处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

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积极协调和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或协助相关处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发行人

/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公司 2020 年 1-6 月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瑞华阅字

[2020]91010002),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主要财务数据 同比变动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24,181.45 32,152.55 -24.79%

营业成本 12,602.11 16,374.09 -23.04%

营业利润 10,039.26 13,563.84 -25.99%

利润总额 9,958.53 13,587.22 -26.71%

净利润 8,538.15 11,661.66 -26.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541.31 11,594.67 -26.33%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

证该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

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该财务报表的

真实、准确、完整。









2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公司 2020 年 1-9 月份业绩预计



基于公司已经实现的经营情况及目前在手订单等,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为 3.60 亿元至 3.90 亿元,同比减少 23.59%至 17.22%;预计净利润

13,000.00 万元至 14,000.00 万元,同比减少 26.08%至 20.40%;预计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3,000.00 万元至 14,000.00 万元,同比减少 25.26%至

19.52%。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具体如下:



1、生产方面



发行人全部生产线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因春节原因停止生产,原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28 日恢复生产,由于疫情影响及所在地政府的要求,推迟至 2 月 15 日复

工,共停工 24 天。目前,因疫情影响的停工停产均已恢复。



2、市场方面



国内市场方面,前期受物流运输和全面停工等因素影响,公司暂停接收新订

单,部分在手订单也存在延迟发货等情况。后期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公司国

内客户多数已恢复正常生产,新增订单已恢复常态。



国际市场方面,前期因国内公路物流停滞和国际货轮班次减少等因素影响,

出现部分订单延迟发货的情况。后期随着全球疫情爆发,国际新增订单受到一定

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目前仍在逐步恢复。

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具体信息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财务会计

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

经营情况”。









2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发行股数

25%且不超过3,889万股

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3,889万股,发行人原股东在

本次发行安排

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发行市盈率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同发行市盈率口径)

5.70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股东权益除以本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根据本次发行后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算,其中,发行后股东权益按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

审计的股东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发行方式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账户的

发行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

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

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净额为【】万元

共计3,864.65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2,952.83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257.55万元、律师费用162.26万元、用于本

预计发行费用(不含税)

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0.26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

他费用21.75万元。









2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yaqiang Silicon Chemistry Co.,Ltd

注册资本 11,667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初亚军

成立日期 2009年11月13日

住所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五路3号

邮政编码 223809

电话 0527-88262288

传真 0527-88262155

互联网网址 www.newasiaman.com

电子信箱 IR@newasiaman.com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和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新亚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新亚强有限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13 日。2015 年 8 月,新亚强有限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作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瑞华审字

[2015]91010060 号),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新亚强有限经审计的

净资产为人民币 20,642.84 万元。

2015 年 8 月 1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新亚强有限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5]533 号),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新亚强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22,926.83 万元。

2015 年 8 月 16 日,经新亚强有限股东会决议,对审计及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确认折股方案。





2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 8 月 16 日,新亚强有限原股东吉林新亚强及初亚军共 2 名发起人签

订《发起人协议书》。

2015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同意以经审计的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人民币 20,642.84 万元,作价人民币 20,642.84 万元,

按照 1.95:1 的比例折成 10,58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高于股本的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201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300000037315)。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为吉林新亚强和初亚军,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吉林新亚强 10,580.00 99.92

2 初亚军 8.00 0.08

合计 10,588.00 100.00



2015 年 8 月 1 日,瑞华会计师出具《新亚强硅化学江苏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2015]91010060 号),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新亚强有限的总资产

为 34,932.89 万元,净资产为 20,642.84 万元。

2015 年 8 月 1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新亚强硅化学江苏

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

同华评报字[2015]第 533 号),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新亚强有限的

净资产评估值为 22,926.83 万元。

2015 年 8 月 1 日,新亚强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后名称变更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6 日,初亚军及吉林新亚强签署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5 年 8 月 16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整

体变更设立的相关议案,并同意以新亚强有限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3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资产共计 20,642.84 万元按照 1.95:1 的比例折成 10,58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净资产高于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新亚强硅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 年 8 月 16 日,瑞华会计师出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筹)验

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91010015 号),发行人收到全体股东认缴的所有股本。

2015 年 8 月 18 日,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新亚强换发《营业执照》(注

册号:3213000000037315)。

整体变更完成后,新亚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10,580.00 99.92 净资产折股

2 初亚军 8.00 0.08 净资产折股

合计 10,588.00 100.00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总股本、本次发行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667 万股,本次拟发行社会公众股不超过 3,889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5,556 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低于 25%。

假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3,889 万股,则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初琳 7,153.46 61.31 7,153.46 45.99

红塔创新昆山 1,964.33 16.84 1,964.33 12.63

红塔创新 1,129.48 9.68 1,129.48 7.26

初亚贤 982.17 8.42 982.17 6.31

初亚军 237.56 2.04 237.56 1.53

亚强智盈 200.00 1.71 200.00 1.29

小计 11,667.00 100.00 11,667.00 75.00

本次发行社会 - - 3,889.00 25.00



3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公众股



合计 - - 15,556.00 100.00



2、股份流通限制、锁定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已就其所持股份出具自愿锁定

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

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二)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10,580.00 99.92 净资产折股

2 初亚军 8.00 0.08 净资产折股

合计 10,588.00 100.00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初琳 7,153.46 61.31

2 红塔创新昆山 1,964.33 16.84

3 红塔创新 1,129.48 9.68

4 初亚贤 982.17 8.42

5 初亚军 237.56 2.04

6 亚强智盈 200.00 1.71

合计 11,667.00 100.00



3、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自然人股东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

其持股情况如下:

3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初琳 7,153.46 61.31

2 初亚贤 982.17 8.42

3 初亚军 237.56 2.04

合计 8,373.19 71.77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根据财政部出具的《关于确认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

的通知》(财建[2019]204 号),公司股本总额为 11,667 万股,其中,红塔创新

昆山持有 1,964.331 万股,占总股本的 16.84%,属于国有法人股股东(SLS);

红塔创新持有 1,129.479 万股,占总股本的 9.68%,属于国有法人股股东(SLS)。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

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关联关系

(万股) (%)

1 初琳 7,153.46 61.31

1、初亚军与初琳为父女关系;

2 初亚贤 982.17 8.42 2、初亚军与初亚贤为兄弟关系;

3、初琳为亚强智盈的执行事务合

3 初亚军 237.56 2.04

伙人;

4 亚强智盈 200.00 1.71 4、初亚军、初琳、初亚贤为一致

行动人

小计 8,573.19 73.48

5 红塔创新昆山 1,964.33 16.84

红塔创新昆山为红塔创新的全资

6 红塔创新 1,129.48 9.68

子公司

小计 3,093.81 26.52





四、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凭借技术优势、产品品质优势及良好的市场信誉,在所属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3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以六甲基二硅氮烷为核心的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

氯硅烷两大产品类别,包含十多种有机硅产品,其中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广泛应用

于有机硅新材料、制药、电子化学等领域,苯基氯硅烷是合成下游苯基系列应用

材料的基础原料。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分为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两大类,其中,功能性助剂包

括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硅醚等,能够有效提升下游终端产品的物化

指标,以满足终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功能不断提升的需求,同时,六甲基二硅

氮烷还作为基团保护剂,参与抗生素、核苷类药物等的合成;苯基氯硅烷包括苯

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主要用于苯基中间体及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

苯基硅树脂等苯基功能性材料的合成,提高产品的特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功能及用途如下:

产品 产品

功能 终端产品 用途/领域

分类 名称

用作白炭黑、硅 建筑、电力、电子电器、

六甲基 藻土等表面处 硅橡胶(液体硅橡胶、 医疗器械、汽车、高铁、

功能性

二硅氮 理,提高疏水、 加成硅橡胶等)、硅树 纺织、食品、工艺饰品、

助剂

烷 补强、抗撕裂等 脂等 高档厨具、航天航空、军

性能 工等

头孢他啶为代表的头

用于有机合成 孢霉素、阿米卡星、盘 抗生素类药品合成

(药物合成), 尼西林

作为官能基团 瑞舒伐他汀、阿伐他汀 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药品合

(羟基、羧基、 钙等他汀类药物 成

氨基、碳基、不 核苷类药物(拉米夫

治疗肝炎、艾滋病、癌症

饱和键)的保护 定、索非布韦、齐多夫

(含急性白血病)等疾病

剂、催化剂、活 定、阿糖胞苷、卡培他

的药品合成

化剂 滨、氟尿嘧啶等)

肌肽 保健品合成

具有高挥发性、 电子工业用清洗剂、电子

低杂质残留,起 仪器清洗剂、半导体工业

电子化学品

到粘接助剂抗蚀 中光致刻蚀剂、粘接助剂、

作用 正性光刻胶

航空航天、军工、电力电

结构控制剂,提

气、环境保护、冶金化工、

高疏水等多方面 气凝胶

生物、医疗卫生、建筑、

性能

新能源等

改善锂电池的电

锂电池电解液 新能源、电动汽车

化学性和循环性



3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品 产品

功能 终端产品 用途/领域

分类 名称

航天航空、化工、电力、

聚氨酯扩链剂,

聚氨酯 电子电器、医疗卫生、纺

起到固化作用

织、建筑、汽车等领域

建筑、医疗卫生、电子电

硅橡胶、硅油、硅树脂

器、汽车、高铁、纺织、

用作封头剂、清 等

高档厨具等

洗剂、脱膜剂、

硅醚 气相色谱固定相(液)、 广泛应用于工业各个领域

胶黏剂、防潮剂、

分析试剂、精密仪器设 需要色谱分析的场所、医

涂料助剂等

备清洗剂等 疗卫生、体育、科研分析、

精密仪器设备等

建筑、电力、医疗卫生、

乙烯基硅橡胶、乙烯基

乙烯基 用作封端剂、交 电子电器、汽车、高铁、

硅油、乙烯基硅树脂、

双封头 联剂 航天航空、纺织、半导体

纸张隔离剂等



导热硅橡胶的添 乙烯基硅橡胶、乙烯基 军工、航空航天、电子电

加剂 硅油、乙烯基硅树脂 器、精密仪器等

四甲基 作为负性光刻胶 作为电子化学品应用于微

负性光刻胶助粘性促

二乙烯 助粘性促进剂的 电子技术、大规模集成电

进剂

基二硅 原料 路等

氮烷 用作白炭黑表面 电力、医疗设备、电子电

乙烯基硅橡胶、乙烯基

处理、陶瓷表面 气、婴儿用品、高档厨具、

硅油、乙烯基硅树脂

处理 半导体材料

作为甲胺化试

生物农药甲氨基阿维 用于农药、兽药等药品生

七甲基 剂,用于农药、

菌素的合成 产

二硅氮 兽药的生产

烷 作为新能源锂电 锂电池电解液稳定添

新能源、电动汽车等

池的稳定剂 加剂

硅烷偶联剂、交联剂、半

用作偶联剂或交 苯基三甲氧基硅烷、苯

导体封装、电子化学品粘

联剂原料 基三乙氧基硅烷等

接剂和耐高温材料等

军工、航空航天、新能源、

制备含苯基的有 苯基硅树脂、高档工业

医疗卫生、电子电器、建

苯基三 机硅聚合物 油漆和涂料、苯基硅油

筑、汽车、高铁等

氯硅烷

新型复合材料、有机-无机

杂化材料、纳米材料,用

高分子聚合物增 八苯基笼型倍半硅氧

于聚亚胺、聚氨酯、环氧

苯基氯 强材料 烷

树脂等高度交联高分子纳

硅烷

米复合材料

军工、航空航天、新能源、

制备有机硅聚合 苯基硅橡胶、苯基硅

医疗卫生、电子电器、建

物 油、苯基硅树脂

筑、高铁、汽车等

二苯基

甲基乙烯基硅橡胶的结构

二氯硅 制备高分子芳基 二苯基二羟基硅烷、八

化控制剂、苯基硅橡胶添

烷 硅化合物 苯基环四硅氧烷

加剂

叔丁基二苯基氯硅烷、 抗癌药物紫杉醇的合成过

基团保护剂

抗癌药物紫杉醇等 程中的羟基保护剂







3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六甲基二硅氮烷



公司采用无溶剂法生产六甲基二硅氮烷,通过该法生产的六甲基二硅氮烷具

有杂质少、无溶剂残留、非挥发份物质少等高纯化优点。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及改

良,目前公司该产品纯度基本保持在 99.5%,最高可达到电子级标准 99.95%,

特定杂质含量可降低至 0.1PPB 以下,远高于国内普遍采用的标准,在细分领域

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国际市场需求始终保持较快增长。2015 年至 2018

年,全国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出口量分别为 3,110 吨、3,584 吨、3,738 吨和 4,674

吨,2019 年 1 至 11 月完成出口 4,540 吨。在国内市场,随着我国有机硅市场的

快速发展,预计 2020 年,六甲基二硅氮烷的需求量将达到 25,000 吨1。



2、乙烯基双封头



公司通过钠缩法生产的乙烯基双封头拥有较高的收率和纯度。经过多年技术

积累及优化,公司该产品的纯度基本保持在 99.5%以上,在细分领域拥有较强的

国际竞争力。乙烯基双封头主要作为封头剂用于生产高温硫化硅橡胶、加成型硅

橡胶、硅凝胶和乙烯基硅油等系列产品。

我国是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生产国家,近年来出口量增长显著,2015 年至

2018 年,全国的出口量分别为 130 吨、151 吨、300 吨和 428 吨,2019 年 1 至

11 月完成出口 539 吨。



3、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



公司采用直接法合成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该生产工艺可根据市

场需求情况调整产物中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的比例。目前,公司生产

的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主要用于下游企业生产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

苯基硅树脂等有机硅深加工产品。

苯基氯硅烷是一种用途较为广泛的有机硅单体,它是合成多种偶联剂或交联

剂的重要原料,也是制备有机硅聚合物的重要单体。苯基氯硅烷常用作制备有机







1

《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报告(2018)》,中国石化出版社





3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硅中间体、苯基硅橡胶(甲基苯基硅橡胶、甲基苯基乙烯基硅橡胶等)、苯基硅

树脂(缩合型硅树脂、加成型 LED 封装硅树脂、改性硅树脂等)、无卤阻燃添

加剂、修饰材料等。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销售业务由国内市场部和国际市场部负责,其中国内市场部负责国内销

售业务,国际市场部负责国际销售业务。凭借产品质量优势及良好的市场信誉,

公司已与众多全球知名有机硅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时,通过客户推荐、参加展会等方式以及知名客户影响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的销

售渠道。

公司主要以向有机硅下游生产企业及医药制造企业直销为主,向贸易商销售

为辅。报告期内,公司直销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及制药企

业,如美国迈图集团、蓝星星火、齐鲁制药集团、印度太阳药业、先正达、哈药

总厂等;在直销客户中,少量客户存在居间销售情况,即公司通过居间方撮合与

客户形成销售,公司分别与客户、居间方签订合同,在完成产品销售并收回货款

后,将服务费支付给居间商;同时,公司存在少量通过投标方式销售商品的情况。

除直销模式外,公司存在贸易商模式,一般情况下,终端客户与贸易商达成

采购意向或签订采购合同,之后贸易商与公司签订相应的购销合同。通过贸易商

向公司采购产品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有机硅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如日本

信越集团、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陶氏杜邦、赢创等,贸易商多为终端客户自主

选择,主要为终端客户提供采购服务,其中,部分终端客户先与公司确定合作意

向,再通过贸易商按照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合同,此类贸易商在各报告期贸易商

模式销售金额的占比较大。贸易商在采购公司产品时,均采用买断货物的交易方

式,因此,贸易商模式对公司收入确认的及时性无实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与

贸易商签订销售合同中未含合作期限条款,不存在是否续约的后续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客户均采用买断式交易,公司主要贸易商均指定公司

发货至出口港口、目的地港口或终端客户,贸易商客户不存在库存情况。公司不

参与贸易商客户与终端客户的销售定价,对贸易商客户不存在折扣销售的情形,

在与贸易商签订的合同中不包含经销品牌的排他性约定。





3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通常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在每月月初会同国内市场部和国际市场部召开销售

定价会议,根据产品综合成本、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

产品当月的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当市场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变动时,公司会及

时调整销售价格,以应对市场变化。基于客户需求,公司对于规模较大、合作时

间较长、信誉较好的优质客户给予一定的账期;对于规模较小、合作时间较短的

客户通常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公司客户的付款方式主要为电汇、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等,直销客户与贸易商无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返利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与美国迈图集团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公司与美国迈图集团

于每年年初签订全年合作框架协议或定期进行商务谈判,对公司销售产品的价

格、结算方式等进行约定。

对于内销客户,公司产品的配送方式为公司送货或客户自提,运费根据合同

约定由公司或客户承担。对于外销客户主要分为 FOB 和 CIF 模式,公司根据两

种模式承担相应运费。



(四)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1、公司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物流部负责采购及国内物流运输工作,采购的原材料包括三甲基

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氯乙烯、液氨、金属硅粉、氯化苯、碘及其他原辅材

料,公司原材料主要向生产厂商直接采购。

公司的原材料及辅料主要由采购物流部向合格供应商采购。公司建立了较完

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新进入的供应商首先进行资质审查,然后对产品进行试

用,最后根据产品的质量、性能、试用情况、价格等因素选定合格供应商,并建

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公司每年由采购物流部联合质量管理部等部门对合格供应商

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合格供应商是否续用。

通常情况下,采购物流部根据公司本年度生产计划的原材料消耗情况设定本

年度原材料安全库存,当公司安全库存较低时,仓储部工作人员通过逐级报批的

方式提出采购申请,申请通过审批后,采购物流部根据申请单进行原材料采购,

保证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充足。当公司调整生产计划时,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

划,提前向仓储部提交原材料申请单,仓储部根据所需原材料的具体数量确认需



3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额外采购的原材料名称、数量,提出申请并经逐级审批后,由采购物流部进行相

应采购。一般情况下,原材料到厂后,由仓储部的库管人员先对数量和包装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质量管理部对原料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方可

办理原料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原料一律不准入库和使用。



2、公司主要原材料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氯化苯、

二甲基二氯硅烷、硅粉等。其中,三甲基氯硅烷主要从蓝星星火、三友化工、东

岳硅材、兴发集团、金岭化学等十余家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采购,由于公司长期

采购三甲基氯硅烷且采购量较大,因而与上述厂家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

系,可以保障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的需求,其他主要原材料在国内均有较为充足的

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以及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名称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 (%)

三甲基氯硅烷 13,521.30 63.35 25,658.71 78.12 6,853.01 53.00

二甲基二氯硅烷 1,363.29 6.39 1,381.16 4.21 598.82 4.63

氯化苯 1,358.87 6.37 1,241.19 3.78 696.53 5.39

二甲基二乙氧基

115.75 0.54 704.97 2.15 1,272.05 9.84

硅烷

钠 832.01 3.90 630.42 1.92 617.49 4.78

硅粉 793.21 3.72 502.15 1.53 334.19 2.58

液氨 446.87 2.09 475.08 1.45 380.58 2.94

碘 - - - - 376.07 2.91

合计 18,431.31 86.35 30,593.68 93.15 11,128.73 86.0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名称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平均成本 平均成本 平均成本

(%) (%) (%)



3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名称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平均成本 平均成本 平均成本

(%) (%) (%)

三甲基氯硅

20,889.41 -37.60 33,477.41 242.67 9,769.67 37.24



二甲基二氯

8,889.84 -33.24 13,315.19 16.20 11,458.49 68.79

硅烷

氯化苯 4,053.17 -18.01 4,943.62 4.86 4,714.58 8.55

二甲基二乙

19,678.76 -21.60 25,100.38 19.71 20,967.66 26.48

氧基硅烷

钠 16,304.37 1.98 15,988.32 1.50 15,752.22 -2.45

硅粉 13,652.58 -4.84 14,347.21 4.32 13,752.59 16.26

液氨 2,807.70 -5.63 2,975.17 21.20 2,454.79 26.25

碘 - - - - 156,696.34 -4.01



2017 年及 2018 年前三季度,受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环保督查力度加大

等因素影响,有机硅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有机硅行业上游单体等

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2018 年第四季度,由于前期有机硅产品价格快速上涨引

起的下游需求增速减缓及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高开工率等原因,有机硅单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快速回落;2019 年,有机硅市场保持稳定,供需相对平衡,价

格趋势基本稳定。受此影响,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

的单价大幅上涨;二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液氨、硅粉等原材料

价格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除此之外,氯化苯、铜粉、钠等原材料,由于市场供

应充足,价格变化较小。2019 年,受行业周期变化影响,有机硅行业产品价格

呈现下降趋势,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等原材料价格均有所下滑;钠、

硅粉、液氨等原材料价格由于市场供应原因相对稳定。



(五)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①有机硅行业整体市场竞争情况

目前,全球有机硅市场形成了五大全球化公司,分别为陶氏杜邦、美国迈图

集团、德国瓦克、蓝星集团及日本信越集团。

2017 年,我国主要的有机硅甲基单体生产企业 13 家,合计产能 137.6 万吨/

年,总产量约 102.1 万吨;2018 年,我国主要的有机硅甲基单体生产企业 11 家,

4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计产能 130.7 万吨/年,总产量约 113.0 万吨,其中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机

硅有限公司、蓝星星火、新安股份、合盛硅业、恒业成及东岳硅材的合计产能占

国内总产能的 74.2%,产能集中度较高。



2018 年中国甲基单体生产企业产能统计

单位:万吨



序号 企业名称 产能 产量

1 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20.0 20.0

2 江西星火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2 19.8

3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 16.5 13.7

4 浙江合盛化工有限公司 15.7 11.9

5 浙江恒业成特种有机硅材料公司 11.8 9.4

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 11.8 9.3

7 湖北兴发集团 10.3 9.3

8 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9.4 9.5

9 山东金岭化学公司 6.8 4.7

10 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4.5 3.2

11 山东鲁西化工公司 2.7 2.2

合计 130.7 113.0



数据来源: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 版)



我国有机硅行业市场竞争也呈现分化局面,上游有机硅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

产能呈现部分产品产能过剩局面,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产业集中度较高。2016

年 7 月以来,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过剩产能

得以逐步消化。下游有机硅深加工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产业集中度较低,常规型、

通用型产品竞争较激烈,但高附加值产品仍具备较好的发展空间。

②发行人产品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有机硅行业的发展具有以下游产品开发为中心带动上游单体合成

的特点,呈现上游单体集中生产、下游分散深加工的特点。公司是六甲基二硅氮

烷、乙烯基双封头等有机硅功能性助剂的生产企业,受功能性助剂种类繁多、产

品市场规模小等特点影响,功能性助剂生产企业呈现同类产品生产企业较少、规

模较小的特点;部分功能性助剂由于技术含量较高、市场供应有限、替代性较小





4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等因素影响,呈现附加值高、毛利率高的特点。

公司苯基氯硅烷产品虽属于上游单体行业,但属于新型有机硅单体,是上游

单体中的高性能精细产品,在市场需求、生产企业数量及下游产品性能方面与甲

基单体存在明显区别。公司苯基氯硅烷相对于甲基单体呈现市场需求较小、生产

企业较少且规模较小、下游深加工产品正在快速发展等特点。

综上,公司主要产品均属于有机硅行业的精细品种,呈现生产企业少、生产

规模小、存在一定技术工艺门槛的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在国内均存在竞争对手,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竞争对手

为浙江硕而博化工有限公司、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四川嘉碧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浙江衢州建橙有机硅有限公司;苯

基三氯硅烷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元永有机硅

厂;二苯基二氯硅烷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大连元永有机硅厂。



(六)发行人竞争地位



1、市场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及苯基氯硅烷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依靠不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使公司的生产工艺及产品结构日臻完善,

产品的纯度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凭借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

市场信誉,公司产品远销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法国、韩国、荷兰等

国家,与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火、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齐鲁

制药集团、印度太阳药业、先正达、陶氏杜邦、赢创、哈药总厂等全球知名有机

硅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于 2012 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5 年及 2018 年分别通过复审,

建立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苯基单体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公司的“六甲基二硅氮烷无溶剂法生产工艺”“七甲基二硅氮烷无溶剂

法生产工艺”获得宿迁市科学技术奖,“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的制备方法”

获得首届宿迁市专利奖;公司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七甲基二硅氮烷”“四

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曾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具体情况如下:



4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被授予对象的范

序号 项目 证书编号 发布机构 有效期限

围及数量

根据《宿迁市科学

技术奖励办法》,

2014 年度宿迁市科学技

2014-3-8- 宿迁市人民 2014 年度宿迁市

1 术奖(六甲基二硅氮烷无 -

D1 政府 科学技术奖共评

溶剂法生产工艺)

出科学技术奖 56



根据《宿迁市科学

技术奖励办法》,

2015 年度宿迁市科学技 2015 年度宿迁市

2015-3-2- 宿迁市人民

2 术奖(七甲基二硅氮烷无 - 科学技术突出贡

D1 政府

溶剂生产工艺) 献奖 23 人,市科

学技术一、二、三

等奖 150 项

根据《宿迁市专利

首届宿迁市专利奖(四甲 奖励办法》宿迁市

2017305- 宿迁市人民

3 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的制 - 政府授予 23 个项

Q1 政府

备方法) 目“首届宿迁市专

利奖”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31321G0 江苏省科学 2013 年 11 月至

4

(六甲基二硅氮烷) 093N 技术厅 2018 年 11 月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31321G0 江苏省科学 2013 年 11 月至

5 符合《江苏省优先

(七甲基二硅氮烷) 094N 技术厅 2018 年 11 月

发展的高新技术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41321G0 江苏省科学 2014 年 12 月至 产品参考目录》的

6 (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

088N 技术厅 2019 年 12 月 产品

烷)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61321G0 江苏省科学 2016 年 9 月至

7

(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 026N 技术厅 2021 年 9 月



在标准制定方面,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工信部发布的《工业用三甲

基一氯硅烷(HG/T5393-2018)》行业标准的编写;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中

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六甲基二硅氮烷(T/FSI004-2016)》《电子

电器用加成型耐高温硅橡胶胶粘剂(T/FSI002-2016》)《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

氮烷(T/FSI012-2017)》《七甲基二硅氮烷(T/FSI013-2017)》等 6 项团体标

准的编写,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团体标准被工信部评为 2018 年百项团体标

准应用示范项目 25 个优秀项目之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编写的《工业用二

苯基二氯硅烷》《甲基二硅氮烷偶联剂》《甲基二乙烯基二硅烷偶联剂》已进入

工信部 2018 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为我国有机硅材料标

准化、国际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参与起草的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







4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性质 标准编号 实施日期 发布机构

工业用三甲基一 2019 年 4 月 工业和信息化

1 行业标准 HG/T5393-2018

氯硅烷 1日 部

电力电气用液体

硅橡胶绝缘材料- 2017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2 团体标准 T/FSI001.1-2016

第 1 部分:复合绝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缘用

2017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3 六甲基二硅氮烷 团体标准 T/FSI004-2016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电子电器用加成

2017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4 型耐高温硅橡胶 团体标准 T/FSI002-2016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胶粘剂

气相二氧化硅生 2017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5 团体标准 T/FSI003-2016

产用四氯化硅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四甲基二乙烯基 2018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6 团体标准 T/FSI012-2017

二硅氮烷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2018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7 七甲基二硅氮烷 团体标准 T/FSI013-2017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公司参与团体标准获得荣誉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被授予对象的范围及数量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

2018 年百项团体标准 2018 年 12 工业和信息 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

1

应用示范项目 月 13 日 化部 等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通信业

领域团体标准共 102 项

2018 年第三批行业标 2018 年第三批共安排项目计划

2018 年 7 月 工业和信息

2 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 449 项,其中制定 354 项,修订

26 日 化部

目计划 95 项



2、公司竞争优势



(1)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有机硅功能性助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

品包括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六甲基二硅氮烷是生产硅橡胶、硅油

等有机硅下游产品不可或缺的关键改性材料,能够显著提升有机硅材料的疏水、

补强、延展性等性能;六甲基二硅氮烷还作为基团保护剂用于部分抗生素、肝炎、

肿瘤、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治疗药物的合成;此外,六甲基二硅氮烷作为粘

接助剂、清洗剂、抗蚀剂等用于半导体工业。公司产品应用广泛,与大型有机硅

生产企业的 DMC、硅橡胶、硅油等有机硅单体、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相比较,有

机硅功能性助剂虽然使用范围广泛,但单位产品用量较小,整体市场需求量明显

小于有机硅行业大宗产品,属于有机硅行业深度细分的小品种产品。公司立足于



4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核心产品与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产品差异化的定位策略,深耕自身产品的研发及

生产工艺改进,使公司在产品产量、纯度、质量稳定性、出口数量等方面一直处

于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预期到苯基氯硅烷及苯基有机硅材料的未来发展方向及潜在市场需求,

自 2014 年开始苯基氯硅烷项目的试生产,产品包括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

硅烷,是生产苯基中间体以及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等下游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

相对于甲基硅橡胶、甲基硅油等常规有机硅材料,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等苯基

有机硅材料具有更好的耐高低温、耐候性、耐辐射等性能。公司通过技术引进以

及不断的改进和创新,生产工艺已成熟稳定,现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品现已

出口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等,在该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目前,除新

安股份拥有苯基三氯硅烷产品外,其他国内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均无苯基产

品。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工艺的改进工作,通过多年不断地研发及改

进生产工艺,使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产品纯度始终保持在 99.5%以上,最高可达到

电子级标准 99.95%,特定杂质含量可降低至 0.1PPB 以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

要签署日,公司电子级六甲基二硅氮烷已完成研发并开始生产销售。

公司拥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苯基单体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并且一直注重合作研发,与杭州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建立了良好

的合作关系。

公司于 2012 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5 年及 2018 年分别通过复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经取得专利 25 项,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

与了 1 项行业标准、6 项团体标准的编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4

项。除专利技术外,通过自主研发,公司拥有缩合法合成乙烯基双封头技术、流

化反应合成苯基氯硅烷技术等多种自有技术,通过积极推进技术研发,公司保持

其产品在细分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3)质量优势及客户粘度较强

公司建立了来料质量检测、制程标准控制、产成品质量检测、出货质量检验

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质





4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量管理部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测,确保公司产品

的高品质和稳定性。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在有机硅行业属于小品种,目前尚未有相

对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公司积极发挥自身质量技术优势,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

与了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六甲基二硅氮烷

(T/FSI004-2016)》《七甲基二硅氮烷(T/FSI013-2017)》《四甲基二乙烯基

二硅氮烷(T/FSI012-2017)》的编写,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团体标准被工

信部评为 2018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25 个优秀项目之一。为保持公司在

主要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内部建立并执行较上述标准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

《 有 机 硅 系 列 产 品 ( Q/321300GXYQ001-2016 ) 》 《 有 机 硅 系 列 产 品

(Q/321311GXYQ002-2015)》《二苯基二氯硅烷(Q/321300GXYQ-008-2018)》

等,涵盖了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硅醚、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

二氯硅烷等产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巩固了公司的

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质量优异且稳定,其中,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最高纯度

可达 99.95%,特定杂质含量可降低至 0.1PPB 以下,乙烯基双封头的最高纯度可

达 99.8%,苯基氯硅烷的特定杂质含量达未检出级别,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六甲

基二硅氮烷、硅醚、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等产品质量

得到了国际有机硅巨头和制药企业的认证和认可。

公司客户主要为有机硅材料、制药等全球知名企业,该类企业出于自身产品

质量优异性和稳定性要求,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严格,需通过一系列的产品质量

检测、试用并最终认证。由于公司产品质量优良、稳定,供应及时、产量充足,

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粘度较强。报告期内,

公司与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火、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齐鲁制

药集团、印度太阳药业、先正达、陶氏杜邦、赢创、哈药总厂等大型有机硅生产

和制药企业均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各类资产维护



4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运行状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315.08 2,747.84 7,567.24 73.36

机器设备 14,545.55 5,251.74 9,293.81 63.89

电子设备 1,219.18 957.43 261.76 21.47

运输工具 422.37 349.83 72.54 17.17

其他设备 141.94 111.49 30.45 21.45

合计 26,644.13 9,418.33 17,225.79 64.65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二)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位置 用途

(㎡)

苏(2016)宿迁市不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

1 新亚强 2,523.05 工业

动产权第 0020530 号 业园扬子路

苏(2016)宿迁市不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

2 新亚强 7,377.72 工业

动产权第 0020536 号 业园扬子路

苏(2016)宿迁市不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

3 新亚强 9,852.16 工业

动产权第 0020627 号 业园扬子路

苏(2017)宿迁市不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

4 新亚强 22,599.99 工业

动产权第 0019669 号 业园经五路西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5 新亚强 3,025.00 办公

动产权第 0006011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6 新亚强 449.50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2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7 新亚强 286.75 仓储

动产权第 0006014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8 新亚强 90.00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5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9 新亚强 426.2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6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0 新亚强 786.2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7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1 新亚强 786.2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8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2 新亚强 289.90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9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3 新亚强 76.16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20 号 街 20 号





4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建筑面积

序号 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位置 用途

(㎡)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4 新亚强 1,116.00 仓储

动产权第 0006021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集体

15 新亚强 629.20

动产权第 0006022 号 街南侧 宿舍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6 新亚强 306.2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23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7 新亚强 629.20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24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8 新亚强 1,402.7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25 号 街南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存在 4 处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产名称 用途 面积(㎡)

1 办公楼 综合办公场所 约 4,620

2 综合楼 综合办公场所 约 2,775

3 锅炉房等 锅炉用房等 约 518.3

4 门卫室 门卫室 约 44

合计 约 7,957.3



上述办公楼、综合楼两处房产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不动产权属不存

在实质障碍。锅炉房、门卫室位于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街,两处房产未实

际用于生产经营,且建筑面积较小,公司未办理该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会构

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法律障碍。



(三)生产设备



公司生产设备主要通过外购和建设方式取得,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主要生产设备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 平均成新率

序号 设备名称 原值 净值

(台/套) (%)

1 储罐 314 2,419.22 1,530.21 63.25



2 反应釜 153 929.37 577.37 62.12



3 分离塔 271 1,379.87 911.08 66.03



4 泵类 403 1,728.39 944.94 54.67



4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数量 平均成新率

序号 设备名称 原值 净值

(台/套) (%)

5 控制系统 192 792.89 421.20 53.12



6 电力系统 107 1,620.50 838.35 51.73



7 安全、环保设备 525 4,893.48 3,569.79 72.95





(四)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宗地面积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日期

(㎡) 性质

苏(2017)宿迁 宿迁生态化工

工业 2060 年 11

1 新亚强 市不动产权第 科技产业园经 60,264 出让

用地 月 10 日

0019669 号 五路西侧

苏(2016)宿迁 宿迁生态化工

工业 2063 年 6

2 新亚强 市不动产权第 科技产业园扬 20,000 出让

用地 月4日

0020536 号 子路

苏(2016)宿迁 宿迁生态化工

工业 2062 年 8

3 新亚强 市不动产权第 科技产业园扬 92,926 出让

用地 月 29 日

0020627 号 子路

苏(2016)宿迁 宿迁生态化工

工业 2064 年 8

4 新亚强 市不动产权第 科技产业园扬 19,632 出让

用地 月 12 日

0020530 号 子路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5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40,000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11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6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12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7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14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8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15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9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区上海街南侧 出让 用地 月9日

0006016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0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17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1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18 号



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宗地面积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日期

(㎡) 性质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2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19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3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20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4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21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5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22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6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23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7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24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8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25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开发区乃 工业 2058 年 5

19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12,152.14 出让

子街村 用地 月 27 日

0006026 号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内商标情况如下:

取得 注册有效

序号 注册号 商标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方式 期限



2015 年 3 月 28 日

受让

1 3350127 第1类 新亚强 至 2025 年 3 月 27

取得









2018 年 12 月 7 日

受让

2 4744714 第1类 新亚强 至 2028 年 12 月 6

取得









2016 年 3 月 14 日

原始

3 16138084 第1类 新亚强 至 2026 年 3 月 13

取得







上述商标中,注册号为“3350127”“4744714”的商标为公司无偿受让于吉

5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林新亚强,双方于 2014 年 1 月 8 日签订《商标无偿转让协议》,约定该商标由

吉林新亚强无偿转让给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外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申请号 商标 注册地 注册有效期限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1 美国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2 欧盟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3 日本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4 印度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5 韩国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商标未设定质押等权利限制。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 专利 所有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期限

号 类型 权人 方式

六甲基二硅氮烷的 新亚 2009 年 7 月 受让

1 发明 ZL200910164768.1 20 年

制备工艺 强 22 日 取得

七甲基二硅氮烷的 新亚 2009 年 7 月 受让

2 发明 ZL200910164775.1 20 年

制备方法 强 22 日 取得

六甲基二硅脲的制 新亚 2009 年 9 月 受让

3 发明 ZL200910171793.2 20 年

备工艺 强 8日 取得

二甲基二甲氧基硅 新亚 2009 年 12 受让

4 发明 ZL200910261036.4 20 年

烷的制备方法 强 月 17 日 取得

四甲基二乙烯基二 新亚 2012 年 8 月 受让

5 发明 ZL201210288777.3 20 年

硅氮烷的制备方法 强 14 日 取得

1,2-双三甲基硅氧

新亚 2013 年 10 原始

6 基环丁烯及其制备 发明 ZL201310521076.4 20 年

强 月 30 日 取得

工艺

7 1,2-双三甲基硅氧 发明 ZL201310521068.X 新亚 2013 年 10 20 年 原始



5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专利 所有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期限

号 类型 权人 方式

基环己烯及其制备 强 月 30 日 取得

工艺

1,2-双三甲基硅氧

新亚 2013 年 10 原始

8 基环戊烯及其制备 发明 ZL201310521069.4 20 年

强 月 30 日 取得

工艺

2-甲基-5-三甲基硅

新亚 2015 年 5 月 原始

9 氧基呋喃的制备工 发明 ZL201510222908.1 20 年

强 5日 取得



基于单质碘添加控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0 制的三甲基碘硅烷 ZL201720231902.5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制备用反应釜

基于冷却速率控制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1 的六甲基二硅氮烷 ZL201720231875.1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制备用反应釜

可改善加工精度的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2 六甲基二硅氮烷制 ZL201720231905.9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备用反应釜

可实现吸收液均布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3 的三甲基碘硅烷制 ZL201720231007.3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备用碘化氢吸收器

可实现压力稳定的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4 六甲基二硅氮烷制 ZL201720231498.1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备用反应釜

三甲基碘硅烷制备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5 工艺用碘化氢吸收 ZL201720231904.4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一种基于搅拌速率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16 控制的六甲基二硅 ZL201721899181.1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氧烷制备用反应釜

一种四甲基二乙烯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17 基二硅氮烷制备用 ZL201721899215.7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高效反应釜

一种新型六甲基二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18 ZL201721903621.6 10 年

硅烷制备用反应釜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二甲基乙烯基乙氧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19 基硅烷预蒸发用过 ZL201721900337.3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滤组件

混合苯基氯硅烷带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20 自动清洗过滤系统 ZL201721904816.2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的箱式压滤机

基于自动控液的二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21 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ZL201721904817.7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用压滤装置

基于二苯基二氯硅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22 ZL201721900338.8 10 年

烷用压滤设备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一种 LED 封装用 发明 新亚 2008 年 5 月 受让

23 ZL200810061959.0 20 年

甲基苯基含氢硅油 专利 强 30 日 取得



5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专利 所有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期限

号 类型 权人 方式

的制备方法

一种甲基苯基乙烯

发明 新亚 2008 年 12 受让

24 基硅树脂的制备方 ZL200810305928.5 20 年

专利 强 月3日 取得



一种可化学交联固

化的苯基 MDQ 类 发明 新亚 2012 年 5 月 受让

25 ZL201210144096.X 20 年

型硅树脂及其制备 专利 强 11 日 取得

方法



上述专利中,“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制备工艺”“七甲基二硅氮烷的制备方法”

“六甲基二硅脲的制备工艺”“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的制备方法”“四甲基二乙

烯基二硅氮烷的制备方法”为吉林新亚强原始取得,2015 年 1 月 7 日,吉林新

亚强与公司签订《专利权无偿转让协议》,将该 5 项专利无偿转让予公司。

2019 年 11 月 20 日,杭州师范大学就“一种 LED 封装用甲基苯基含氢硅油

的制备方法”“一种甲基苯基乙烯基硅树脂的制备方法”“一种可化学交联固化

的苯基 MDQ 类型硅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分别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技术秘密)

合同》,将该 3 项专利转让予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专利未设定质押等权利限制。



4、域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所有人 域名 生效日期 到期日期

1 新亚强 newasiaman.com 2013 年 3 月 5 日 2022 年 3 月 5 日



(五)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限

2018 年 1 月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安全生产

1 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日至 2021

[N00004] 监督管理局

年 1 月 30 日

2018 年 1 月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苏(宿)危化经字(豫) 宿迁市宿豫区安全

2 30 日至 2021

可证 00045 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 1 月 29 日

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 2017 年 7 月

3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21310088 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26 日至 2020

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 年 7 月 25 日



5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限

中心

2018 年 9 月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宿迁市安全生产

4 (苏)3S32130000011 28 日至 2021

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监督管理局

年 9 月 27 日

2017 年 3 月

宿迁市宿豫区排放 宿迁市宿豫区环境

5 3213112017000024 27 日至 2020

气污染物许可证 保护局

年 3 月 26 日

2017 年 3 月

江苏省排放水污染 宿迁市宿豫区环境

6 3213112017000024 27 日至 2020

物许可证 保护局

年 3 月 26 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苏 AQBHGⅡ 有效期至

7 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

级企业(化工) 201801924 2021 年 12 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2018 年 10 月

8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832001402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24 日至 2021

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年 10 月 23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

9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3217960667 -

宿迁海关

记证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对外贸易经营者

10 02770186 -

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机关

2018 年 8 月

1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00218Q25018R1M 20 日至 2021

证书 有限公司

年 8 月 23 日

2018 年 8 月

1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00218E32270R1M 20 日至 2021

证书 有限公

年 8 月 23 日

2018 年 8 月

1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CQM18S1893R1M 20 日至 2021

体系认证证书 有限公司

年 8 月 23 日

REACH CIRS-REG-CN-13011 Chemical Inspection &

14 Registration 1-E717/01-211943817 Regulation Service -

Certificate 6-38-0008 Limited (OR)

REACH CIRS-REG-CN-1805 Chemical Inspection &

15 Registration 08-E717/01-21194961 Regulation Service -

Certificate 08-31-0025 Limited (OR)

REACH CIRS-REG-CN-1805 Chemical Inspection &

16 Registration 08-E717/01-21194875 Regulation Service -

Certificate 11-37-0012 Limited (OR)

REACH CIRS-REG-CN-1805 Chemical Inspection &

17 Registration 10-E717/01-21207700 Regulation Service -

Certificate 37-56-0000 Limited (OR)

2019 年 2 月

Certificate of Halal Islamic Food Research

18 XSCCL-CH.16/005 26 日至 2022

Product Centre

年 2 月 25 日

K-REACH CSPM-TCO-022-190 CIRS Group Korea Co.,

19 -

Pre-Registration 0736 Ltd.

K-REACH CSPM-TCO-022-190 CIRS Group Korea Co.,

20 -

Pre-Registration 0743 Ltd.





5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限

2019 年 11 月

91321300696772593

21 排污许可证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9 日至 2022

D001Q

年 11 月 28 日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初琳,实际控制人初亚军、

初琳、初亚贤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初琳,实际控制人初亚军、

初琳、初亚贤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均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从关联方采购商品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商品 占同类原 占同类原 占同类年

关联方

名称 材料采购 材料采购 原材料采

金额 金额 金额

的比例 的比例 购的比例

(%) (%) (%)



兴瑞硅材注 1 三甲基氯硅烷 2,276.86 16.84 3,004.10 14.77 1,130.11 17.84



二甲基二氯硅烷 940.74 69.01 - - - -



湖北兴发化

工进出口有 三甲基氯硅烷 - - 1,248.06 4.92 - -

限公司



二甲基二氯硅烷 - - 43.20 3.20 - -



东岳硅材注 2 三甲基氯硅烷 1,488.30 11.01 2,617.91 12.87 934.80 14.25





5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商品 占同类原 占同类原 占同类年

关联方

名称 材料采购 材料采购 原材料采

金额 金额 金额

的比例 的比例 购的比例

(%) (%) (%)



二甲基二氯硅烷 - - 29.22 2.16 46.32 7.89



合计 4,705.90 6,942.49 2,111.23



注1:兴瑞硅材和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141.SH)控股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

立董事的公司,杨晓勇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比照关联交易披露,下同;



注2:东岳硅材系东岳集团有限公司(00189.HK)控股子公司,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系公

司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司,杨晓勇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比照关联交易披露,下同;



A.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历史及背景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为三甲基氯硅烷和二甲基二氯硅烷两种有机硅甲

基单体产品。有机硅甲基单体行业集中度较高,2018 年,我国主要的有机硅甲

基单体生产企业 11 家,合计产能 130.7 万吨/年,总产量约 113.0 万吨。具体如

下:

2018 年中国甲基单体生产企业产能统计

单位:万吨



序号 企业名称 产能 产量

1 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20.0 20.0

2 江西星火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2 19.8

3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 16.5 13.7

4 浙江合盛化工有限公司 15.7 11.9

5 浙江恒业成特种有机硅材料公司 11.8 9.4

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 11.8 9.3

7 湖北兴发集团 10.3 9.3

8 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9.4 9.5

9 山东金岭化学公司 6.8 4.7

10 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4.5 3.2

11 山东鲁西化工公司 2.7 2.2

合计 130.7 113.0



数据来源: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 版)



5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除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和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外,上述企

业均为公司的有机硅甲基单体的供应商。兴瑞硅材与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

司均为兴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兴发集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

(600141.SH),东岳硅材正在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IPO,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签署日,东岳硅材首发已通过发审会,上述两家公司均为国内大型有机

硅生产企业,是国内二甲基二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的主要供应商,也是国内主

要的有机硅材料生产商之一。

B.向关联采购商品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a.三甲基氯硅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三甲基氯硅烷的均价与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对比

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6,472.80 20,889.41 7,664.49 33,092.60 7,014.58 9,353.47

兴发集团 1,134.20 20,074.59 1,328.90 31,997.56 1,319.84 8,562.44

东岳硅材 608.26 24,468.17 818.22 31,995.15 1,083.10 8,630.81



注:兴瑞硅材和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同受兴发集团控制,将其合并计算并以兴

发集团列示,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均价与平均采购单价的总体趋势保持一

致,略有波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上述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受采购批次的采

购时点、采购数量的影响,单一供应商的年度采购均价与公司总体采购均价会略

有波动。2019 年度,公司向东岳硅材采购三甲基氯硅烷的均价明显高于全年平

均采购单价,主要原因为公司向东岳硅材的采购发生在 2019 年 1 月至 4 月,上

述期间内,公司的平均采购单价为 27,135.01 元/吨,与东岳硅材的采购均价

27,378.04 元/吨基本持平。

b.二甲基二氯硅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二甲基二氯硅烷的均价与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对

比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5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1,533.53 8,889.84 1,037.28 13,016.78 522.60 11,227.94

兴发集团 1,016.24 9,257.08 29.48 14,655.17 - -

东岳硅材 - - 30.00 9,741.38 43.00 10,773.2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均价与平均采购单价的总体趋势保持一

致,但上下略有波动,主要原因为上述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受采购批次的采购

时点、采购数量的影响,单个供应商的平均采购单价与总体平均采购单价会有所

不同。2018 年度,公司向东岳硅材采购二甲基二氯硅烷的均价明显低于全年平

均采购单价,主要原因为公司向东岳硅材的采购发生在 2018 年 11 月,由于 2018

年下半年有机硅材料的价格出现下滑,公司当月的平均采购单价为 9,976.56 元/

吨,与东岳硅材的采购均价基本持平。

综上,上述采购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兴发集团为 A 股上市公司,东岳集团

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上述业务往来具备商业合理性。在仍然具备商业合理

性的前提下,公司仍将与其持续进行业务往来。

(2)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商品

关联方 占同类商 占同类商 占同类商

名称

金额 品销售的 金额 品销售的 金额 品销售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兴瑞硅材 乙烯基双封头 238.44 2.34 188.44 2.48 98.20 1.91



硅醚 - - - - 75.81 4.71



六甲基二硅氮

- - 72.41 0.16 - -





东岳硅材 乙烯基双封头 178.10 1.74 193.01 2.54 166.50 3.23



二甲基二甲氧

- - - - 4.06 31.92

基硅烷

六甲基二硅氮

2.26 0.01 3.31 0.01 - -





硅醚 3.31 0.09 - - - -



四甲基二乙烯

4.69 0.28 - - - -

基二硅氮烷



5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商品

关联方 占同类商 占同类商 占同类商

名称

金额 品销售的 金额 品销售的 金额 品销售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浙江润禾有

机硅新材料 硅醚 210.28 5.75 - - - -

有限公司

四甲基二乙烯

2.24 0.13 - - 11.00 1.48

基二硅氮烷



乙烯基双封头 138.18 1.35 - - - -



亚强智盈 租金收入 0.11 100.00 - - - -



合计 777.62 - 457.17 - 355.58 -



注: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有机硅”)系宁波润禾高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27.SZ)全资子公司,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

司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杨晓勇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比照关

联交易披露。



A.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历史及背景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聘任杨晓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由于杨晓勇同时担任上

述三家公司母公司的独立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公司的产品主要服务于有机硅深加工行业,致力于提升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

各项指标、性能。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与兴瑞硅材、东岳硅材和润禾有机硅三家

国内知名有机硅生产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早于聘任杨晓勇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

上述三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氢氧化钠、液氯、氢气、盐酸、次氯酸钠、漂粉精、二甲基二氯硅烷、一甲

基三氯硅烷、一甲基二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氯甲烷、

甲基氯硅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六甲基环三硅氧烷、片碱、浆液、水

解物、高沸物、低沸物、氢氧化钾、硫酸产品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 3 日);氯气、高锰酸钾、液氨、石脑油、粗苯、甲苯、氯苯、二甲苯、

苯乙烯、甲醇、丙酮、甲基乙基酮、硫酸、邻甲酚、硝酸钾、盐酸(有效期

兴瑞硅材 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不带有储存设施贸易经营);其他化工产品销售(其

中危险化学品见以上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其他精细磷化工产品、有机

硅及有机硅下游产品、新型高分子材料、有机硅橡胶、密封胶、胶粘剂、交

联剂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

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硅、陶瓷制品、劳保用品、五金交电、一类医疗

器械、日用百货、矿产品、焦炭、塑料制品及原料(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

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硅材料技术、化工及环保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





5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发及成果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

种);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维修、维护及装卸搬运服务;自营及

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土地、房屋、机

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甲基二氯硅烷(MeH)、三甲基氯硅烷(Me3)、甲基三氯硅烷(Mel)、

硫酸、盐酸、二甲基二氯硅烷(Me2)、硅粉[非晶形的](中间产品)、甲基

氯硅烷混合单体(二甲基二氯硅烷≥82%,甲基三氯硅烷≥7%,三甲基氯硅

烷≥5%,甲基二氯硅烷≥3%)(中间产品)(以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批

东岳硅材

发销售甲醇(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有

机硅单体、有机硅中间体、二氧化硅及硅油类、硅橡胶类、硅树脂类、硅烷

类系列等深加工产品及其他自产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润禾有机硅 生产有机硅新材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上述关联方采购公司的产品主要为乙烯基双封头,作为封端剂用于有机硅深

加工产品,如乙烯基硅橡胶、乙烯基硅油、乙烯基硅树脂等,与其实际经营范围

一致。

B.向关联销售商品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a.乙烯基双封头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乙烯基双封头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对比

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量(吨) (元/吨) 量(吨) (元/吨) 量(吨) (元/吨)

总体情况 794.24 128,508.84 571.29 133,615.29 454.20 113,437.43

兴瑞硅材 18.72 127,373.70 14.56 129,420.46 9.28 105,820.81

东岳硅材 14.88 119,692.81 14.72 131,121.22 11.68 142,547.71

润禾有机硅 11.20 123,375.04 - - - -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乙烯基双封头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相比,处于合理波动

范围内,且占乙烯基双封头销售收入的比重较小。其中 2017 年度对东岳硅材的

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当年平均销售单价,主要是因为 2017 年 9 月下旬起,乙烯基

双封头大幅提价,东岳硅材的对乙烯基双封头的采购在 2017 年 9 月之后相对更

多,其中 2017 年 9 月前采购了 2.08 吨,9 月后采购了 9.60 吨。

b.六甲基二硅氮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对



6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比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4,153.51 73,130.69 4,130.41 109,259.77 4784.89 31,478.49

兴瑞硅材 - - 10.50 68,965.52 - -

东岳硅材 0.57 39,734.67 0.48 68,965.52 - -



报告期内,兴瑞硅材和东岳硅材向公司采购六甲基二硅氮烷目的为行业内调

剂,数量较小且为偶发性交易,考虑到兴瑞硅材和东岳硅材是公司长期合作伙伴,

交易定价相对较低。

c.硅醚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硅醚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对比分析如

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731.52 49,956.73 545.68 80,923.57 662.70 24,308.07

兴瑞硅材 - - - - 38.10 19,897.03

东岳硅材 0.48 68,965.52 - - - -

润禾有机硅 65.10 32,300.88 - - - -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硅醚均为偶发性交易,关联方主要用于行业内调剂。2017

年公司向兴瑞硅材销售硅醚的均价低于当年平均销售单价,主要原因为硅醚在

2017 年至 2018 年的销售均价持续上涨,合同签订的时点的售价相对较低。2019

年公司向润禾有机硅销售硅醚的均价低于当年平均销售单价,主要原因为交易发

生在 2019 年 7 月,当月公司硅醚内销的不含税销售均价为 34,323.97 元/吨,公

司销售给润禾有机硅的硅醚定价公允,具有商业合理性。

d.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

价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量(吨) (元/吨) 量(吨) (元/吨) 量(吨) (元/吨)



6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体情况 37.33 449,216.21 13.39 438,710.80 12.04 490,590.86

润禾有机硅 0.04 560,344.75 - - 0.17 666,666.67

东岳硅材 0.10 469,026.50 - - - -



公司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产销量较小,该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根据与客

户谈判的情况确定,公司对润禾有机硅和东岳硅材的销售均价高于平均销售单

价,主要原因为销量较小,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f.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情

况对比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0.17 47,413.76 6.98 44,512.82 2.93 43,538.97

东岳硅材 - - - - 1.19 34,188.03



公司销售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主要为少量的行业内调剂。受合同签订的时点

影响,2017 年公司向东岳硅材销售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的均价低于当年平均销

售单价。

g.租金

在交易背景方面,员工持股平台亚强智盈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成立。根据

其与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亚强智盈向公司租赁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面

积约 44 平米,月租金含税价 100 元。

在交易公允性方面,上述办公室位于江苏省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

路 2 号,毗邻徐州市新沂市新店镇,其租金含税价格为 2.27 元/平月,经调查

所在区域可比租赁的定价情况,证实上述租金价格符合所在区域可比租赁市场价

格,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以偏高或偏低的不公允定价,损害公司利益或

输送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占同类商品比例较小,销售商品的均价基本在

合理范围内波动,销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兴发集团及宁波润禾均为国内 A 股

上市公司,东岳集团为港股上市公司。上述业务往来具备商业合理性。在仍然具

备商业合理性的前提下,公司仍将与其持续进行业务往来。



6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C.关联方既是发行人的客户,又是发行人供应商的合理性

兴发集团和东岳硅材均为国内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其产品包括甲基三氯硅

烷、二甲基二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有机硅单体及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等有

机硅深加工产品,其中兴发集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东岳硅材正在申

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IPO,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东岳硅材首发已通过

发审会。

公司向兴发集团及东岳硅材采购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氯硅烷的主要原

因为国内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及兴发集团与东岳硅材均为国内

主要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内主要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均有

采购,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氯硅烷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三友硅业、蓝星星

火、兴发集团、东岳硅材和金岭化学,占报告期内公司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

氯硅烷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 22.57%、19.57%、15.82%、9.37%和 7.80%。因此,

公司向兴发集团及东岳硅材采购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氯硅烷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东岳硅材及兴瑞硅材销售的主要商品为乙烯基双封头。东

岳硅材及兴瑞硅材采购乙烯基双封头主要作为加工乙烯基硅油和乙烯基硅橡胶

的辅助材料,起到封端作用。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原材料为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主要供应商为湖北龙马化学品有限公司和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均与兴发集

团和东岳硅材无关联关系。2018 年 8 月起,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实现自产

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其主要原材料为二甲基二氯硅烷,因此公司向有机硅单体

生产企业采购三甲基氯硅烷的同时,也相应增加了二甲基二氯硅烷的采购量。截

至目前,东岳硅材及兴瑞硅材均不生产乙烯基双封头。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氯硅烷主要基于有机硅单体生

产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且关联方均为国内主要供应商;关联方向公司采购乙烯

基双封头主要为生产乙烯基硅油和乙烯基硅橡胶,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的产

品虽然都属于有机硅产品,但用途与功能完全不同,与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

氯硅烷等有机硅甲基单体产品相比较,公司的有机硅功能性助剂使用范围广泛,

但单位产品用量较小,整体市场需求量明显小于有机硅行业大宗产品,属于有机

硅行业深度细分的精细产品。符合公司来源于有机硅并服务于有机硅的差异化竞

争策略,公司与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6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广告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有机硅材料》杂志 - - 2.00



注:因《有机硅材料》杂志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实际开票单位为中蓝晨光化工研究

设计院有限公司,上述广告服务依据杂志社统一收费标准定价。



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于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有机硅材料》杂志

社主编。《有机硅材料》杂志系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公开发行的有机硅学术刊

物,在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

(4)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

担保

担保方 币种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金额

完毕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2 日 2017 年 3 月 9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3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5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6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30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9 月 1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430.00 2016 年 9 月 5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44.00 2016 年 11 月 15 日 2017 年 5 月 12 日 是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45.00 2016 年 11 月 22 日 2017 年 5 月 19 日 是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0 2017 年 3 月 21 日 2018 年 3 月 9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150.00 2017 年 8 月 18 日 2018 年 8 月 8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200.00 2017 年 11 月 23 日 2018 年 9 月 5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6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保是否

担保

担保方 币种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金额

完毕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150.00 2017 年 11 月 23 日 2018 年 9 月 5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50.00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9 月 7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00.00 2017 年 3 月 6 日 2017 年 4 月 10 日 是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44.00 2017 年 5 月 15 日 2017 年 11 月 10 日 是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45.00 2017 年 5 月 26 日 2017 年 11 月 22 日 是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304.00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 是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999.00 2018 年 1 月 3 日 2018 年 9 月 5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20.06 201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4.40 201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5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4.35 201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5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40.97 201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5 月 11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68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1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8.04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2.00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6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8.04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6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8.04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5)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最高额授信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商业承

兑汇票贴现,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关联方吉林新亚强

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初亚军、宋景华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初亚军、宋景华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

用。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或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出口





6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票融资,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关联方初亚军、宋

景华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初亚军、宋景华不向

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关联方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初亚军、宋景华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初亚军、宋景

华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或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出口

发票融资,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关联方初亚军、宋

景华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初亚军、宋景华不向

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其中出口商业发票贴现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银行

承兑汇票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期限为 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关联方初亚军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初亚军不

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9,000.00 万元,其中组合额度人民币 4,000.00 万元、完全现金保证额度

人民币 5,000.00 万元,期限为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关联方初

亚军、宋景华为上述授信额度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400.00 万元。上述担

保,初亚军、宋景华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初亚军 拆出 - - 16.52







6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初亚军拆出资金系代收的副产物氯化铵货款,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将款项全额转入公司账户。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期末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兴瑞硅材 - - - - 25.60 1.28



合计 - - - - 25.60 1.28



应收票据:



兴瑞硅材 - - 20.00 - - -



合计 - - 20.00 - - -



预付账款:



东岳硅材 0.01 - 9.39 - 8.67 -



兴瑞硅材 72.39 - 42.82 - - -



合计 72.39 - 52.21 - 8.67 -



(2)应付关联方款项期末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兴瑞硅材 - - 11.79



合 计 - - 11.79



应付票据:

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

- 265.55 -

公司

兴瑞硅材 - 610.90 -



东岳硅材 - 1,300.00 -



合 计 - 2,176.45 -







6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吸收合并

2018 年 11 月,公司为提高管理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避免潜在的同业

竞争,吸收合并了原控股股东吉林新亚强,本次吸收合并相关情况如下:

(1)吉林新亚强基本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前,吉林新亚强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初琳 2,148.59 2,148.59 62.43 货币

2 红塔创新昆山 590.00 590.00 17.14 货币

3 红塔创新 339.25 339.25 9.86 货币

4 初亚贤 295.00 295.00 8.57 货币

5 初亚军 68.83 68.83 2.00 货币

合计 3,441.67 3,441.67 100.00



(2)本次重组方案

新亚强与吉林新亚强以评估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

产为基准,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换股价格,进行换股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

新亚强作为吸收合并后的存续方,承继吉林新亚强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

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吉林新亚强注销法人资格。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亚强、吉林新亚强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新亚强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8,241.07

万元,评估价值为 62,307.52 万元,评估增值 4,066.45 万元,增值率为 6.98%;

新亚强的账面净资产为 37,614.92 万元,新亚强的经评估净资产为 42,351.64 万元,

评估增值 4,736.72 万元,增值率为 12.59%,每股对应评估净资产为 4 元;吉林

新亚强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1,233.68 万元,吉林新亚强总资产评估价值为

43,644.91 万元,评估增值 32,411.23 万元,增值率为 288.52%;吉林新亚强净资

产账面价值为 11,229.60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3,640.83 万元,评估增值

32,411.23 万元,增值率为 288.62%,单位注册资本对应评估净资产为 12.68 元。

经双方公平协商,最终确定新亚强的换股价格为 4 元/股,吉林新亚强每单位注

册资本的换股价格为 12.68 元。根据上述换股价格,吉林新亚强与新亚强股份的

换股比例为 3.17,即每 1 元吉林新亚强注册资本可以换得 3.17 股新亚强股份。





6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新亚强股份因本次合并将向吉林新亚强的股东发行 10,910.30 万股股份,吉林新

亚强持有新亚强股份的 10,580.00 万股股份同时注销。换股合并后,新亚强股份

的股份总数将由 10,588.00 万股变更为 10,918.30 万股,注册资本将从 10,588.00

万元变更为 10,918.30 万元。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亚强股份同时同比例减少

注册资本 7,468.64 万元,注册资本由 10,918.30 万元变更至 3,449.6667 万元。。

(3)本次重组履行的程序

①2018 年 8 月 3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亚强、吉林新亚强的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32110075 号)和《审

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32110021 号),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

新亚强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7,614.92 万元,吉林新亚强经审计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1,229.60 万元。

②2018 年 8 月 31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新亚强、吉林新

亚强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1281-1 号)和《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1281-2 号)。本次评估

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新亚强的经评估净资产为 42,351.64 万元,吉林新

亚强的经评估净资产为 43,640.83 万元。

③2018 年 9-10 月期间,新亚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吸

收合并吉林新亚强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吉

林新亚强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新亚强吸收合并本公司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④新亚强、吉林新亚强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及 9 月 5 日在第 20162 期《江

城日报》和第 6860 期《现代快报》刊登《吸收合并并减资公告》。

⑤2018 年 9 月 14 日,红塔创新、红塔昆山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吸收

合并方案。

⑥2018 年 9 月 15 日,新亚强与吉林新亚强签署《吸收合并协议》,新亚强

向吉林新亚强全体股东发行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吉林新亚强

的全体股东持有的股权将按换股比例转换为新亚强的股份。

⑦2018 年 11 月 1 日,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出具了《准予注销

登记通知书》((永县工商)登记内销字[2018]第 000258 号),准予吉林新亚





6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强注销。

⑧2018 年 11 月 5 日,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00696772593D,注册资本变更为 3,449.6667 万元。

(4)本次重组的税务处理

2018 年 10 月 23 日,永吉县税务局对吉林新亚强出具了《清税证明》(永

税税企清[2018]3850 号),并对吉林新亚强提交的《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

处理报告表》予以盖章确认。

2018 年 11 月 6 日,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对公司提交的《纳税人合并(分立)

情况报告书》予以盖章确认。

(5)本次吸收合并的影响

①优化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吉林新亚强,吉林新亚强的股东分别为初亚军、

初琳、初亚贤、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其中红塔创新昆山及红塔创新均为国

有企业,公司在审议需经股东大会通过的事项上,一般需吉林新亚强先行召开相

关会议审议,决策效率较低。本次吸收合并后,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红塔创

新昆山、红塔创新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减少了股东层级,优化了治理结构,提

高了管理和决策效率。

②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

吉林新亚强在本次吸收合并前,除持有公司的股权外,还在吉林市拥有土地

及厂房,虽然没有从事与新亚强有关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生产活动,但

具备从事生产的基础条件。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持有吉林新亚强的土地及厂房,

同时,吉林新亚强已经注销,彻底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

③本次吸收合并未导致新亚强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截至 2017 年末,吉林新亚强与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吉林新亚强 新亚强 吉林新亚强所占比例(%)

资产总额(万元) 699.46 36,804.30 1.90

营业收入(万元) - 26,740.41 -

利润总额(万元) -60.70 7,747.90 -0.78



注:吉林新亚强资产总额中扣除了其对新亚强的长期股权投资 10,580.00 万元,利润总

额中扣除了新亚强对其的分红 4,052.14 万元。



7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吸收合并前,吉林新亚强资产主要为持有公司 99.92%的股权及部分土

地、厂房,未开展与新亚强有关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发

行人主要从事有机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的主营业

务未发生变化。

④本次吸收合并未导致公司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变化

本次吸收合并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董事长及总

经理为初亚军,吸收合并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董事

长及总经理仍为初亚军,未发生变化。

(6)本次吸收合并并减资的原因

国家工商总局于 2011 年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

重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企业吸收合并的注册资本数额,

《意见》规定如下:“支持公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数额。因合并而存续或者新设

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由合并协议约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公司

的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合并各方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计算合并前各

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时,应当扣除投资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数额。支持公司一次性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分立时增加股东、增加

注册资本等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只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一并提交相关登记申请,并按照总局内资企业

登记材料规范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意见》,公司及吉林新亚强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后,注册资本减少至 3,449.6667 万元,符

合《意见》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价格能够遵循通常市场经济

规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7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

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初亚军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初琳 副董事长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初亚贤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董岩 董事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杨晓勇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张明燕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许前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董事的简历如下:

(1)初亚军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身份证号码 22020219550512xxxx,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

里。1975 年 1 月至 1979 年 12 月历任吉林省蛟河市天北乡纪委书记、市委组织

部干部。1979 年 12 月至 1989 年 12 月历任吉林造纸厂人事处干部、制材厂厂长。

1989 年 12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吉林市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干部、广吉经济发展

公司经理。1993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吉林市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新亚强实业总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吉林

新亚强董事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新亚强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初琳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身份证号码 22020419820124xxxx,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2006 年毕

业于香港城市大学,获国际商法硕士学位;2010 年 7 月毕业于维也纳经济大学,

获国际税法硕士学位;2007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

室主任科员。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

长。

7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初亚贤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身份证号码 22022419630120xxxx,住所为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解

放北路。1982 年 9 月至 1992 年 10 月历任吉林市蛟河市制材厂技术员、副主任。

1993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吉林市华丰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新亚强实业销售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吉林新亚

强采购经理、销售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新亚

强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董岩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中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00 年

至今历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目前,董岩先生

还担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惠德汽车进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09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吉林新亚强监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

(5)杨晓勇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资格。1982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

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总工程师;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有机硅材料》杂志主编。目前,杨晓勇先生还担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

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北兴发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张明燕女士,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

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82

年 8 月至 2014 年 1 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系主任,南京理工

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副院长。2012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张明燕女士担任苏州高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7)许前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副教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90 年 8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沛

县第二中学教师,1995 年 8 月至今任南京理工大学教师。目前,许前先生担任

安徽泰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南京经纬认证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

职工监事,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刘贤钊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李志刚 职工监事、生产一部部长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王洪波 监事、采购物流部部长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监事的简历如下:

(1)刘贤钊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1988 年 8 月至 2002 年 9 月,历任首都钢铁总公司职员,中国

化学工业部职员,北京中正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职员。现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

事,万华生态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恒能(北京)生物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

事,昆山尤尼康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锦绣年华(北京)餐饮有限公司董事。

2009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吉林新亚强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

(2)李志刚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吉林新亚强班长、调度长、车间主任、生产副

部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新亚强有限生产副部长、生产一部部长。

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生产一部部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3)王洪波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1

月至 1995 年 12 月在武警乌兰察布盟支队服役,2004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

吉林新亚强采购部长、新亚强有限采购部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采购物流



7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部部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 6 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初亚军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初亚贤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许洪钧 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桑修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刘春山 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宋娜 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初亚军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简

介”。

(2)初亚贤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简

介”。

(3)许洪钧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7 年 5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吉化北方建安公司技术员、副经理、党支部书

记、工会主席。2001 年 12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吉林市三才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吉林新亚强综合部部长。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9 月

任吉林市美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新亚强有限副总

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

(4)桑修申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化工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998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江苏和友化工

有限公司设备员、调度长、车间主任、生产部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

任江苏杰盛手套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山东寿光金





7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利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新亚强有限副总

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刘春山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吉林新亚强技术员、班长、调度长、车间主任、

生产副部长、生产部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新亚强有限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

司副总经理。

(6)宋娜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5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历任吉林新亚强出纳员、外销会计、主管会计、财务

副部长;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新亚强有限财务部长。2015 年 8 月至今,

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名称 职务及关联关系 直接持股(万股) 间接持股(万股)



董事长、总经理、初琳的父亲、

初亚军 237.56 -

初亚贤的哥哥



初琳 副董事长、初亚军的女儿 7,153.46 58.40

初亚贤 董事、副总经理、初亚军的弟弟 982.17 -

董岩 董事 - -

杨晓勇 独立董事 - -

张明燕 独立董事 - -

许前 独立董事 - -

刘贤钊 监事会主席 - -

李志刚 职工监事 - 6.50

王洪波 监事 - 6.00

许洪钧 副总经理 - 6.50

桑修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50

刘春山 副总经理 - 6.50



7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名称 职务及关联关系 直接持股(万股) 间接持股(万股)



宋娜 财务负责人 - 6.5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领取薪酬的

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形式包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

补充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19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职务 公司领取薪酬(含税)

初亚军 董事长、总经理 151.65

初琳 副董事长 68.13

初亚贤 董事、副总经理 38.53

董岩 董事 -

杨晓勇 独立董事 6.00

张明燕 独立董事 6.00

许前 独立董事 6.00

刘贤钊 监事会主席 -

李志刚 职工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27.06

王洪波 监事 17.71

许洪钧 副总经理 22.23

桑修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1.50

刘春山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5.24

宋娜 财务负责人 24.41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

况如下:







7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公司之外的其他 其他任职单位与公

名称 本公司职务 其他任职单位职务

单位任职 司之间的关系

董事、副董

初琳 亚强智盈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关联方

事长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

投资一部总经理 公司股东、关联方

有限公司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

董事 关联方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诗尼曼家居有

董岩 董事 董事 关联方

限公司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

董事 关联方

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惠德汽车进气

董事 关联方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

专家委员会主任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工业协会

关联方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关联方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

杨晓勇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有限公司

关联方

系张明燕担任新亚

苏州高博软件职业

副院长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技术学院

关联方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 系张明燕担任新亚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司 关联方

张明燕 独立董事

系张明燕担任新亚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公司

关联方

系张明燕担任新亚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有限公司

关联方

安徽泰达汽车零部

监事 -

件有限公司

许前 独立董事 南京经纬认证有限

监事 -

公司

南京理工大学 副教授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

刘贤钊 监事会主席 副总裁 公司股东、关联方

有限公司





7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公司之外的其他 其他任职单位与公

名称 本公司职务 其他任职单位职务

单位任职 司之间的关系

江苏世名科技股份

监事 -

有限公司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

董事 关联方

公司

立得空间信息技术

董事 关联方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普来福环境技

董事 关联方

术有限公司

万华生态板业股份

董事 关联方

有限公司

中恒能(北京)生物

董事 关联方

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昆山尤尼康工业技

董事 关联方

术有限公司

锦绣年华(北京)餐

董事 关联方

饮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

兼职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本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初亚军先生与现任董事、副董事长初琳女士系父

女关系、与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初亚贤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初琳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61.81%的股份,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公司 72.2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初琳直接持有公司 61.31%的

股份,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亚强智盈间接持有公司 0.50%的股份,直接和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 61.81%的股份;初亚贤直接持有公司 8.42%的股份;初亚军直





7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接持有公司 2.04%的股份。初亚军与初琳系父女关系,初亚军与初亚贤系兄弟关

系。

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2019 年 1 月 12 日签署了

《一致行动人协议》,三人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对有关新亚强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各方同

意,以初亚军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并且自有限公司成立始,初亚军、初琳、初亚

贤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就经营发展和一致行动达成了共同意见,在多年生

产经营过程中事实上形成了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的历次重大决策上未出现过重

大分歧,一直保持一致。

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简历详见本节“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况”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

简介”。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无子公司,无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2,113,958.23 231,393,011.49 231,393,011.49 66,490,005.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8,311,640.20 2,979,030.00 2,979,030.00 11,113,936.51



应收账款 60,294,967.50 69,470,953.51 69,470,953.51 46,649,395.68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1,683,797.22 6,686,366.60 6,686,366.60 4,440,658.33



其他应收款 190,000.00 29,450.00 29,45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8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88,152,349.99 115,494,281.88 115,494,281.88 60,714,873.79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01,383.84 2,401,383.84 182,433.71



流动资产合计 470,746,713.14 428,454,477.32 428,454,477.32 189,591,303.4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72,257,946.70 158,247,809.86 158,247,809.86 142,676,611.70



在建工程 36,380,216.87 13,863,381.25 13,863,381.25 12,670,627.85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21,577,225.97 21,925,528.31 21,925,528.31 20,186,480.87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58,675.01 1,567,440.52 1,567,440.52 1,952,933.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08,492.26 9,574,311.45 9,574,311.45 965,044.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3,282,556.81 205,178,471.39 205,178,471.39 178,451,698.80



资产总计 714,029,269.95 633,632,948.71 633,632,948.71 368,043,002.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46,863,968.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4,659,939.00 85,244,481.06 85,244,481.06 2,603,568.60



应付账款 24,206,514.02 14,497,420.42 14,497,420.42 21,473,566.14



预收款项 4,436,304.93 4,680,247.08 4,680,247.08 2,722,814.07



应付职工薪酬 6,696,527.78 3,251,684.00 3,251,684.00 3,009,175.09



应交税费 2,811,304.52 6,216,266.77 6,216,266.77 4,157,779.66



其他应付款 1,064,986.10 170,183.94 170,183.94 115,484.23



其中:应付利息 - - - 57,565.00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43,875,576.35 114,060,283.27 114,060,283.27 80,946,355.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4,938,764.44 5,714,724.96 5,714,724.96 6,990,685.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38,764.44 5,714,724.96 5,714,724.96 6,990,685.49



负债合计 48,814,340.79 119,775,008.23 119,775,008.23 87,937,041.28



股东权益:



股本 116,670,000.00 116,670,000.00 116,670,000.00 105,8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41,220,014.31 141,220,014.31 141,220,014.31 96,179,420.59





8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6,063,146.26 6,063,146.26 7,291,640.53



盈余公积 54,187,748.40 32,245,734.91 32,245,734.91 11,130,746.90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353,137,166.45 217,659,045.00 217,659,045.00 59,624,152.95



股东权益合计 665,214,929.16 513,857,940.48 513,857,940.48 280,105,960.9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14,029,269.95 633,632,948.71 633,632,948.71 368,043,002.25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01,951,874.46 650,019,332.22 267,404,085.61



减:营业成本 303,998,083.29 343,880,809.80 155,493,098.63



税金及附加 6,258,331.32 6,795,648.27 3,465,853.42



销售费用 9,083,707.53 7,524,248.41 6,598,606.34



管理费用 18,022,919.19 34,312,130.08 9,324,093.09



研发费用 25,117,831.80 20,041,433.66 9,184,262.56



财务费用 -10,508,523.96 -11,236,377.17 5,962,989.65



其中:利息费用 135,329.95 931,410.72 2,544,982.74



利息收入 5,989,525.27 1,966,424.52 140,180.26



加:其他收益 1,274,803.03 1,201,809.72 954,988.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44,218.0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 - -

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43,023.9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132.72 -1,207,808.46 -3,241,451.3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3,341.50 15,956.55 133,692.6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1,711,561.09 248,711,396.98 75,666,630.23



加:营业外收入 1,422,066.96 1,153,072.72 1,965,000.00





8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650,591.38 140,000.00 152,676.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2,483,036.67 249,724,469.70 77,478,953.65



减:所得税费用 33,062,901.73 38,574,589.64 11,245,960.4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9,420,134.94 211,149,880.06 66,232,993.2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9,420,134.94 211,149,880.06 66,232,993.2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重分类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9、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9,420,134.94 211,149,880.06 66,232,993.2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88 1.94 0.61



(二)稀释每股收益 1.88 1.94 0.61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0,567,488.00 472,997,529.48 166,587,276.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7,679,357.32 14,497,665.7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15,717.89 3,545,066.43 5,982,059.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7,162,563.21 491,040,261.68 172,569,335.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3,821,578.51 216,985,529.12 58,561,876.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279,137.56 26,806,313.94 18,118,928.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206,674.05 49,478,915.22 18,928,757.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993,656.56 19,105,264.45 14,631,450.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4,301,046.68 312,376,022.73 110,241,012.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861,516.53 178,664,238.95 62,328,322.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5,9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444,218.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 - 150,000.00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26,5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36,870,798.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44,714,614.95 24,225,501.00 10,351,186.51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8,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77,288.0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65,23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714,614.95 23,848,212.95 18,516,416.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4,614.95 -23,848,212.95 18,354,381.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86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2,164,950.51 107,138,388.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024,950.51 107,138,38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9,028,918.51 104,411,98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2,000,000.00 33,488,975.72 43,075,103.8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000,000.00 172,517,894.23 147,487,085.89



8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000,000.00 -51,492,943.72 -40,348,697.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41,746.69 10,739,490.59 -3,413,851.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1,288,648.27 114,062,572.87 36,920,155.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7,870,770.96 63,808,198.09 26,888,042.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9,159,419.23 177,870,770.96 63,808,198.09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5.33 1.60 13.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259.74 281.37 292.00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44.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11 -9.88 -15.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85.49 -

小计 209.96 -1,812.41 334.52

所得税影响额 39.75 42.31 51.72

合计 170.21 -1,854.72 282.80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73 3.76 2.34



速动比率(倍) 8.72 2.74 1.59



资产负债率(%) 6.84 18.90 23.8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

许经营权除外)占净资产比 0.03 0.01 0.03

例(%)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8.81 10.63 5.93



存货周转率(次/年) 2.99 3.85 2.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7,472.42 26,708.83 9,415.02



8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75.46 31.4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82 1.53 0.59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95 0.98 0.35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期末无形资产/期末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

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

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总股

本。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88 1.88 1.88

2019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37.59 1.87 1.8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1.48 1.94 1.94

2018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60.87 2.11 2.11

股东的净利润





8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79 0.61 0.61

2017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3.74 0.58 0.58

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

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

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



8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

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流动资产合计 47,074.67 65.93 42,845.45 67.62 18,959.13 51.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328.26 34.07 20,517.85 32.38 17,845.17 48.49

资产总计 71,402.93 100.00 63,363.29 100.00 36,804.30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流动资产占比

逐年增加,非流动资产规模较为稳定,资产保持较好的流动性。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6,804.30 万元、

63,363.29 万元和 71,402.93 万元。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长了 72.16%,主要系

货币资金及存货增加较多所致。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长了 12.69%,主要系货

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短期借款 - - - - 4,686.40 53.29

应付票据 465.99 9.55 8,524.45 71.17 260.36 2.96

应付账款 2,420.65 49.59 1,449.74 12.10 2,147.36 24.42

预收款项 443.63 9.09 468.02 3.91 272.28 3.10

应付职工薪酬 669.65 13.72 325.17 2.71 300.92 3.42

应交税费 281.13 5.76 621.63 5.19 415.78 4.73





8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其他应付款 106.50 2.18 17.02 0.14 11.55 0.13

流动负债合计 4,387.56 89.88 11,406.03 95.23 8,094.64 92.05

递延收益 493.88 10.12 571.47 4.77 699.07 7.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3.88 10.12 571.47 4.77 699.07 7.95

负债合计 4,881.43 100.00 11,977.50 100.00 8,793.70 100.00



从负债结构分析,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05%、95.23%和 89.88%。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8,793.70 万元、

11,977.50 万元和 4,881.43 万元。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长了 36.21%,主要系

应付票据增加所致。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了 59.24%,主要系应付票据减少

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保持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 (%)

营业收入 60,195.19 -7.39 65,001.93 143.09 26,740.41

营业成本 30,399.81 -11.60 34,388.08 121.16 15,549.31

毛利 29,795.38 -2.67 30,613.85 173.56 11,191.10

毛利率(%) 49.50 5.10 47.10 12.53 41.85

营业利润 25,171.16 1.21 24,871.14 228.69 7,566.66

利润总额 25,248.30 1.10 24,972.45 222.31 7,747.90

净利润 21,942.01 3.92 21,114.99 218.80 6,623.30

净利润率(%) 36.45 12.22 32.48 31.15 24.77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均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为受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

响,导致供需紧张,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持续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等指标随之提高。2019 年,功能性助剂产品价格有所下降,苯基氯硅烷产品成



9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新的盈利增长点,尤其是苯基三氯硅烷价格和销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因此公

司在有机硅产业整体景气度回落情况下,依然维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86.15 17,866.42 6,23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46 -2,384.82 1,835.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00.00 -5,149.29 -4,034.8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4.17 1,073.95 -341.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128.86 11,406.26 3,692.02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6,232.83 万元、17,866.42 万元和 21,286.15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入主要来自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

和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1,835.44 万元、-2,384.82 万元和-4,471.46 万元,公司投资的支付和收回以及

投资收益主要是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的技改项目以及新厂区的建设投入,收到及支付其他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实际控制人的资金拆借。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4,034.87 万元、-5,149.29 万元和-6,200.00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入主要来自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

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贷款保证金,

收到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的借款及归还。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9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150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

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

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151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

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152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决定的期限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153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

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

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①2017年4月,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将累计未分配利润

中4,055万元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公司全体股东。

②2018年3月,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将累计未分配利润

中3,200万元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③2019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将累计未分配利

润中 6,200 万元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④2020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将累计未分配利

润中 5,600 万元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9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决定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并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3、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将充分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

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

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

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9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

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

(3)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

持续经营;

②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5,000万元。

⑤公司分红当期末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方式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

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

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3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①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

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9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

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③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

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

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④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

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⑤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

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

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9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7)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

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瑞华阅字[2020]91010002)。发行人董事会、监事

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该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该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阅: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率

资产总计 77,438.09 71,402.93 8.45%

负债合计 7,966.57 4,881.43 63.20%

股东权益合计 69,471.52 66,521.49 4.43%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计略有上升,主要系货币资金、固定资产以

及在建工程金额增加。公司负债合计金额上升 63.20%,主要系应付票据金额增

加。股东权益合计金额增加较少,主要系分配股利所致。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增长率





9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营业收入 24,181.45 32,152.55 -24.79%

营业成本 12,602.11 16,374.09 -23.04%

营业利润 10,039.26 13,563.84 -25.99%

利润总额 9,958.53 13,587.22 -26.71%

净利润 8,538.15 11,661.66 -26.7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8,541.31 11,594.67 -26.33%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损益后的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增长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4.67 6,249.88 62.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1.91 -1,633.76 -144.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0.00 -6,200.00 9.68%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主要系应收票

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公司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增加投入。公司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分配股利金额减少。

4、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81.45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32,152.55

万元,同比减少 24.79%;净利润 8,538.15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11,661.66 万元,

同比减少 26.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8,541.31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11,594.67 万元,同比减少 26.33%。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具体

如下:

(1)生产方面

发行人全部生产线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因春节原因停止生产,原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28 日恢复生产,由于疫情影响及所在地政府的要求,推迟至 2 月 15 日复

工,共停工 24 天。目前,因疫情影响的停工停产均已恢复。

(2)市场方面



9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内市场方面,前期受物流运输和全面停工等因素影响,公司暂停接收新订

单,部分在手订单也存在延迟发货等情况。后期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公司国

内客户多数已恢复正常生产,新增订单已恢复常态。

国际市场方面,前期因国内公路物流停滞和国际货轮班次减少等因素影响,

出现部分订单延迟发货的情况。后期随着全球疫情爆发,国际新增订单受到一定

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目前仍在逐步恢复。

综上所述,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整体经营

环境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板块

运转正常,主要客户稳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将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

大不利因素。

5、2020 年 1-9 月经营情况预测

基于公司已经实现的经营情况及目前在手订单等,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为 3.60 亿元至 3.90 亿元,同比减少 23.59%至 17.22%;预计净利润

13,000.00 万元至 14,000.00 万元,同比减少 26.08%至 20.40%;预计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3,000.00 万元至 14,000.00 万元,同比减少 25.26%至

19.52%。

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9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889 万股,占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

划全部用于以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总额(万元)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

1 91,733.00 90,370.00 42 个月

烷下游产品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12 个月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

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



(一)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苯 基 氯 硅 烷 下 游 产 品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91,733.00 万 元 ,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79,823.00 万元,流动资金 11,910.00 万元。该项目产品包括有机硅中间体、苯基

硅树脂、苯基硅油、室温硫化苯基硅橡胶、高温硫化苯基硅橡胶,其中有机硅中

间体为二苯基二羟基硅烷、八苯基环四硅氧烷、甲基苯基混合环体以及苯基烷氧

基硅烷。

本项目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一 建设投资 79,823.00 87.02

1 设备购置费 39,791.00 43.38

2 安装工程费 5,123.00 5.58

3 建筑工程费 10,994.00 11.98

4 其他建设费 6,991.00 7.62





9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5 公共及辅助设施 12,914.00 14.08

6 基本预备费 4,010.00 4.37

二 流动资金 11,910.00 12.98

三 项目投入总资金 91,733.00 100.00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7,580.00 万元,包括有机硅产品研制中心、有

机硅产品检测中心和技术交流中心。其中,有机硅产品研制中心包括新产品研制

平台、工艺优化及扩试平台、技术改造及环境保护研究平台等;有机硅产品检测

中心包括仪器分析检测平台、化学分析检测平台、工业性能检测平台等。其投资

估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1 设备购置费 5,860.00 77.31

2 安装工程费 300.00 3.96

3 人才引进 450.00 5.94

4 预备费 610.00 8.05

5 流动资金 360.00 4.75

合计 7,580.00 100.00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财务

状况等因素,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22,050.00 万元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分析



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该项目主

要产品为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树脂及苯基硅油。在有机硅产业链中,硅橡胶、硅

树脂及硅油属于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其产品附加值较高。

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苯基硅树脂除具有甲基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的基

础特性外,在耐辐射、耐高低温、阻燃性、耐候性等方面具有更加卓越的性能,

具体情况如下:



10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硅橡胶 硅油 硅树脂

性能

甲基 苯基 甲基 苯基 甲基 苯基

耐辐射 - √√ - √√ - √√

耐热性 √ - √ - √ -

耐高低温 - √√ - √√ - √√

耐候性 √ √√ √ √ √ √√

电绝缘 √ √√ √ √ √ √√

阻燃性 √ √√ √ √ √ √√

憎水性 √ √ √ √ √ √

导电性 - - - - √ -

脱模性 - - - - √ -

机械强度 - - - - - √√



1、硅橡胶



硅橡胶是聚硅氧烷最重要的产品之一,其具有良好的耐高低温、耐候性、耐

臭氧、抗电弧、电气绝缘性、高透气性以及生理惰性等,根据其不同特性,硅橡

胶有着不同的应用领域。

苯基硅橡胶是硅橡胶的重要品种之一,除了具有一般硅橡胶的特性外,还具

有更优异的耐高低温、耐候性、耐辐射、阻燃等性能,是现代工业不可缺少的高

端新材料,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子电器、LED 等国防军工和新兴产业领域。

由于苯基硅橡胶是线型高分子量的聚合物,其对原料纯度及聚合工艺要求较

为苛刻,合成技术难度较高,导致苯基硅橡胶生产规模较小、价格昂贵。

按照硫化方法的不同,硅橡胶分为高温硫化硅橡胶(HTV)、室温硫化硅橡

胶(RTV)以及液体硅橡胶(LSR)。

(1)高温硫化硅橡胶

高温硫化硅橡胶是由高分子量的聚硅氧烷加入补强填料和其它各种添加剂,

采用有机过氧化物为硫化剂,经加热加压硫化成型,是硅橡胶产品中产量最大、

应用最广泛的大类产品。

国内高温硫化硅橡胶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2017

年我国高温硫化硅橡胶产能约 56.0 万吨/年,产量约为 48.0 万吨,同比增长分别

为 3.8%、8.9%;2018 年我国高温硫化硅橡胶产能约 59.2 万吨/年,产量约为 51.6



10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万吨。

我国的高温硅橡胶主要用于电子、绝缘子、电线电缆、汽车以及航空航天等

领域。虽然各个领域的发展速度和特点略有差异,但总体呈现正增长趋势。随着

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对高温硫化硅橡胶的需求正以较高的增速持续发展。

(2)室温硫化硅橡胶

室温硫化硅橡胶是以硅羟基与其他活性物质之间的缩合反应为基础,在室温

下即可关联成为弹性体的硅橡胶,其可在-60℃至 200℃的温度范围长期使用,主

要作为粘接密封剂、灌封材料和模具。其中,用量最大的是应用于建筑及装饰市

场的密封剂产品(俗称玻璃胶),主要用来满足玻璃幕墙以及高层建筑等建筑形

式的粘接密封要求。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室温硫化硅橡胶的生产企业有陶氏杜邦、美国迈图集团、

德国瓦克和日本信越集团等,其在中国占据中高端产品市场,而中国本土生产企

业集中在广东和江浙地区。2017 年,我国室温硫化硅橡胶产量约为 71.43 万吨,

消费量约为 68.88 万吨;2018 年,我国室温硫化硅橡胶产量约为 79.0 万吨,消

费量约为 78.8 万吨。

我国室温硫化硅橡胶的最大应用领域是建筑领域,其次在电子、可再生能源

等领域。自 2000 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速,房屋开工与竣

工面积快速增加,为室温硫化硅橡胶的应用提供得天独厚的条件。

(3)液体硅橡胶

液体硅橡胶是相对混炼型半固态硅橡胶和常见室温硫化单组分硅胶而言的

一类有机硅胶,具有流动性好、硫化快的特性,可以浇注成型和注射成型。典型

的液体硅橡胶具有软弹性、无毒、无味和透明的特点,医学和食品安全性能极高。

我国液体硅橡胶工业化生产起源于本世纪初,随着供应的逐步宽松,我国液体硅

橡胶已经广泛用于汽车、电子电器、食品包装、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液体硅橡胶产业起步较晚,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

国已经成为液体硅橡胶在世界范围内生产和消费领域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近

几年,我国液体硅橡胶的生产和消费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2009 年,我国液体

硅橡胶产能仅 0.83 万吨/年。2016 年我国液体硅橡胶产能已达 5.90 万吨/年,产

量约为 3.50 万吨,市场消费量约 3.37 万吨;2018 年,我国液体硅橡胶需求量约





10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7 万吨。虽然目前我国液体硅橡胶的产能和产量无法与高温硫化硅橡胶和室温

硫化硅橡胶相抗衡,但其属于发展最为迅速的一类硅橡胶。

根据全球市场洞察力(Global Market Insight)公司预测,2017 年至 2023 年

全球有机硅橡胶市场规模发展如下:到 2023 年,全球有机硅橡胶市场总体规模

将达到约 128 亿美元;高温硫化硅橡胶市场规模预计年均增长率为 5.2%,液体

硅橡胶市场规模预计年均增长率为 7.9%,有机硅橡胶市场份额占整体有机硅行

业将超过 45%。



2、硅油



硅油无毒、无臭、无腐蚀性、不易燃烧,具有卓越的耐热性、电绝缘性、耐

候性、疏水性、生理惰性、较小的表面张力、较低的黏温系数、较高的抗压缩性

等特性,其品种繁多,应用广泛。

目前,商品硅油主要有甲基硅油、乙烯基硅油、苯基硅油、甲基苯基硅油、

甲基含氢硅油等。根据不同硅油的特性,其主要用作高级润滑油、防震油、绝缘

油、消泡剂、脱模剂、防水剂等。

苯基硅油是甲基硅油中部分甲基基团被苯基基团取代后的产物,具有更优异

的耐高低温、耐辐射和润滑性能。按苯基硅油产品结构,主要有耐高温苯基硅油、

乙烯基封端苯基硅油、苯基含氢硅油、羟基封端苯基硅油等,在航空航天、船舶

汽车、电子电器、纺织、医疗卫生等众多领域应用前景广泛。

2016 年,我国硅油产能约 27.5 万吨/年,产量约为 23.4 万吨,生产企业约

200 余家,产业集中度较低。至 2018 年,我国硅油消费量约 26.7 万吨,同比增

长 6.0%。预计 2023 年,我国硅油产能为 46.0 万吨/年,产量为 43.7 万吨,2018

年至 2023 年,我国硅油产量年均增速约 6.7%。目前,我国硅油生产企业主要分

布在下游用户集中的华东、华南地区,其中产能在 3,000 吨/年以上的 34 家企业

中有 25 家位于华东地区。

在发达国家,家庭及个人护理用品属于硅油的重要应用领域,如化妆品、汽

车抛光剂、清洗剂、婴儿用品等。我国硅油的主要消费领域集中在纺织、日化、

化工、机械等行业,其中纺织行业用量最大,约占总消费量的 30%以上,其次为

日化产品及加工助剂(如消泡剂、脱模剂等)。

根据英国 ReportBuyer 公司预测,2020 年全球硅油市场规模将达到 24.1 亿



10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美元,2015 年至 2020 年间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达到 4.85%,其市场增长的主要驱

动力为全球人口增长以及消费者对于护理品品质不断改进的需求。



3、硅树脂



硅树脂是指具有高度交联结构的热固性聚硅氧烷产品,具有良好的耐热性及

耐候性,并兼具优良的电绝缘性、耐化学药品性、憎水性及阻燃性,还可通过改

性获得其他性能。

在硅树脂分子中引入苯基基团,不仅可以提高硅树脂的耐高温和耐辐射性

能,而且可以大幅度提高硅树脂的折射率,以高折射率的硅树脂作为 LED 封装

材料,可以改变全反射临界角,提高器件的取光效率。以甲基苯基硅树脂为例,

由于其耐高低温、耐候性等特性,可以有效提升电子电器和建筑的使用年限,被

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建筑等多个领域。2014 年以来,全球甲基苯基有机硅树

脂市场规模不断增长。2014 年,全球甲基苯基有机硅树脂市场规模为 10.04 亿元,

同比增长 9.3%;2017 年,全球甲基苯基有机硅树脂市场规模增长至 12.88 亿元,

同比增长 9.0%。

从最终消费领域看,硅橡胶、硅油及硅树脂被广泛用于建筑、电子电器、电

力、新能源、纺织等多个消费领域,有较大的消费市场。













10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上游主

要为生产有机硅单体、氯化苯及硅粉等产品的化工企业,下游行业分布广泛,涵

盖了建筑、汽车、电子电器、电力、新能源、医疗卫生、个人护理、航天航空、

纺织、日用品等领域,公司受单个下游领域的影响较小。公司所处行业及上下游

产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存在较高关联度,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

生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虽然国内宏观经济持续保持增长,但整体经济增速放

缓、“去杠杆”“去产能”等宏观政策因素,仍可能对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产生

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有机硅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长期以来为跨国巨头所垄断。近年来,

随着国内市场对有机硅产品需求的增加,国内有机硅企业迅速成长,部分优势企

业的产品链已从有机硅单体延伸至有机硅中间体和有机硅材料,同时,部分跨国

巨头也纷纷在国内投资设厂或扩产。在行业高景气驱动下,如果行业内优势企业

进入公司主要产品细分领域,公司将面临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包括产能扩张、

市场恶性竞争带来的价格下跌等。如果公司发生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不能

保持产品技术先进性,或者未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等情况,公司将

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3、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短期业绩的冲击风险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对我国和全球经济均产生一定程度的

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大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在陆续恢复;

国外疫情变化仍在进展期,未来对国外经济的影响程度尚有不确定性。



10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随公

司的生产经营基本恢复正常,预计 3 月份各项指标将明显好转。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内销业务已基本恢复正常,外销业务虽受国内疫情影响较小,

但未来随着国际疫情变化,存在一定波动的可能。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业绩存在

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公司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其平均售价分别为 3.15 万元/

吨、10.93 万元/吨和 7.31 万元/吨,2017 年至 2018 年价格涨幅较大,2019 年价

格有所回落;其销售收入分别为 15,062.11 万元、45,128.76 万元和 30,374.93 万

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28%、70.25%和 51.12%;其毛利

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57.84%、70.57%和 47.12%。报告期内,

公司单一产品收入占比较高,若未来该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价格出现大幅

下降,公司将面临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2、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17 年及 2018 年前三季度,由于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

素影响,有机硅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我国有机硅行业上游单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2018 年第四季度,由于前期有机硅产品价格快速

上涨引起的下游需求增速减缓及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高开工率等原因,有机硅单

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快速回落;2019 年,有机硅市场保持稳定,供需相对平衡,

价格趋势基本稳定。受此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17 年大幅上

升;2019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与 2018 年基本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营业收入 60,195.19 -7.39 65,001.93 143.09 26,740.41 39.30

净利润 21,942.01 3.92 21,114.99 218.80 6,623.30 86.75







10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数量或价格出现

较大幅度下降、原材料供应不足等情况,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原材料供应保障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原材料为三甲基氯硅烷,报告期内,三

甲基氯硅烷的采购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53.00%、78.12%和 63.35%。

三甲基氯硅烷是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在二甲基二氯硅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副

产品。目前,国内对外销售三甲基氯硅烷的企业主要包括蓝星星火、三友化工、

东岳硅材、兴发集团等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由于公司长期采购三甲基氯硅

烷且采购量较大,因而与上述厂家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保障公司

现有生产规模的需求。近几年,国内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纷纷在国内增加单

体产能,有机硅单体供给未来将呈现上升趋势,上游单体产能的增加将为公司原

材料供应提供更好的支撑。若未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内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大

幅减产,三甲基氯硅烷市场化供应大幅减少,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供

应不稳定的风险。



4、外销业务收入受出口国外贸政策变动而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等国家,报告期内,公司

外销业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91%、62.01%和 46.81%,

其中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64%、

8.26%和 11.27%。2018 年 6 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公司出口美国的

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已于 2018 年 9 月被美国加征 10%关税。

2019 年 5 月 10 日,美国政府宣布将中国 2,000 亿元产品的关税由 10%调整至 2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述产品已列入关税为 25%的产品目录。虽

然公司对美国出口产品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但鉴于目前公司出口美

国的外销业务有增长趋势,若未来美国继续对公司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

或美国进口商要求公司共同承担新增关税的压力,则公司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存

在下降的风险,除此以外,公司出口其他国家的外销业务亦可能因贸易摩擦、地

缘政治等因素产生波动,进而对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带来下降的风险。



5、公司出口退税政策波动风险



10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出口“免、抵、退”税金额分别为 1,584.46 万元、

4,884.43 万元和 3,640.2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0.45%、19.56%

和 14.42%,公司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执行“免、抵、退”政策,出口退税率为 13%,

产品退税政策较为稳定。

如果国家降低退税率或取消退税政策,则不可退税部分将计入公司经营成

本,从而影响公司利润。如果国家调整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公司可能无法

完全将增加的成本内部消化或向下游客户传导,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安全生产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 版)》规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料三

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硅粉等以及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苯基三氯硅烷、

二苯基二氯硅烷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

一定的安全风险。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已取得安

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认证,从制度建设、安全设备设施建设、生产过程控制、应急

预警、事故应对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但不能完全排除因操作不

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进而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



7、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已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相

应的环保制度,配备了相应的环保基础设施及配套并取得 ISO14001:2015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增加资源循环利用、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等措

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实现了循环利用、清洁生产、

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6 年度市

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7]93 号),公司被评

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好)。根据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7

年度市级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8]57 号),公司被评

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好)。2018 年 12 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

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8]515 号),根据该办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用



10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管理工作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完成。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

信用等级为蓝色企业。

虽然公司采取了诸多措施,加强环保工作的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环

保先行、绿色发展的原则,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可能因操作失误、管理疏

忽等偶发因素引发环保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性。同时,随着环保监管的趋严,未来国家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将进

一步加大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影响。



(三)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通过多年生产、研发,积累了大量技术资

料和生产经验,并拥有该领域的核心技术,该类技术资料和生产经验对公司控制

生产成本、改善产品性能和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在细分产品领域的竞争力较为重

要。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也难以

完全规避技术失密风险。同时,行业内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也较为激烈,如果

现有的部分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离职,有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进

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性能独特的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国内生产规模较小、未来

市场前景较为广阔的高附加值细分产品,如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

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等。为保持细分产品领域的领先性,公司在适度规

模化经营的同时,高度重视工艺与技术创新,通过研发新工艺、新产品以保持差

异化竞争优势。但是,新产品的研发过程需要进行大量实验,研发周期较长,相

应的研发、试制成本较高;同时新产品投放市场获得客户认证也存在一系列不确

定性因素。因此,如果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未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将使公司的研

发投入无法产生经济效益,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0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1、新产品不能及时开拓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将新增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 2 万吨,需

要公司进行大规模的市场拓展。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

可行性论证,并对新产品市场开拓采取了营销管理、人才建设和市场拓展等一系

列措施,但如果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形势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

将会带来公司新产品不能及时开拓市场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生产建设、研发中心建设以

及补充流动资金,该等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

状况、市场需求、公司技术能力等作出的决策。公司成功实施投资项目后,对于

丰富自有产品结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谨、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产业政策

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的局面,或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项目预算控制不到位等情

况,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进而对公司经营

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 9,797.91 万元、39,834.53 万元和

27,816.25 万元;分别实现汇兑损失 353.13 万元、汇兑收益 1,031.93 万元和汇兑

收益 472.08 万元。公司外销业务均以美元计价,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外币存款

折合人民币 17,865.58 万元。如果未来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发生变化,公司的外

汇收入折算为人民币时也将受到影响。人民币兑换美元的升值可能会使公司产生

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11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15.00 万元、7,317.78 万元和

6,355.0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35%、11.55%和 8.90%,占同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38%、11.26%和 10.56%。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

的企业,多为国内外大型企业,资信状况较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且公司

不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采取积极的收款措施,但若宏观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加大。若公司应收

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未来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也会

因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发生坏账损失而发生不利变化。



(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及净利润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公司盈利能力受

行业政策、公司管理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出现重大行业变化及自身经营风

险,公司的收入及净利润将不能保持较快增长甚至出现下降。特别是公司上市后,

股本规模扩大,净资产规模大幅提高,如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及时产生

效益,或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幅度不能与股本和净资产增长幅度同步,短期内

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较上市前有所下降的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初亚军与初琳系父女关系,初

亚军与初亚贤系兄弟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初亚军、初琳、初亚

贤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72.27%的股份。若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经

营决策、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

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销售合同





11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重要销售

合同情况如下:









11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同

合同 合同签署/

序号 买方 住所 金额 质量要求 履行期限 违约责任

标的 下单日期

(万元)

1、供方不履行生效合同,须承担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并退还需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如因造成

需方损失的,则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全部损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需方交付货物(包

宁夏泰益 合同成立

银川市贺 七甲基 性状:无色透明液 括合同的货物、随货资料、发票等)的,需方有权

欣生物科 2019 年 12 月 之日起 30

1 兰县暖泉 二硅氮 1,020.00 体,无水无色; 要求解除本合同,每迟延一日,供方应承担合同总

技有限公 19 日 日内到货

工业区 烷 含量(%):≥99% 价款 5%的违约金。

司 完毕

3、如果供方提供货物的外观、型号、规格、数量

以及内在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无条件退货,

供方除承担合同总价款 20%违约金外,还应因此给

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外观:无色透明液 1、卖方应按照采购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卖方逾

体、无杂质; 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

江西省永 乙烯基双封头含量 交货日期 0.5%偿付违约金。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截止日起

乙烯基 2019 年 12 月

2 蓝星星火 修县星火 791.97 ≥99.5%; 2020 年 2 15 日内仍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交货。卖方应承

双封头 30 日

工业园 水含量≤200ppm;总 月 29 日 担违约责任并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

氯含量≤10ppm;酸 货部分货款的 30%,买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含量≤10ppm 2、卖方提供的产品,如达不到规定的性能指标,

经双方确认是卖方产品原因,卖方应退还买方该产

外观:无色透明液

品金额,另卖方支付该产品金额的 30%作为违约

体、无杂质;

金。若产品确定退还,由卖方在一周内将不合格产

江西省永 乙烯基双封头含量 交货日期

乙烯基 2019 年 12 月 品退走,但所有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

3 蓝星星火 修县星火 395.99 ≥99.5%; 2020 年 1

双封头 4日 由退货引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工业园 水含量≤200ppm;总 月 31 日

3、合同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不满足使

氯含量≤10ppm;酸

用条件要求,由卖方接通知后 48 小时内免费负责

含量≤10ppm

更换,并承担期间发生的费用。







11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采购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重要采购

合同情况如下:









11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同

合同 合同签署/

序号 卖方 住所 金额 质量要求 履行期限 违约责任

标的 下单日期

(万元)

买方自提,如因卖

1、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

方供应能力限制未

江西省九江 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三甲基 符合卖方的销售指 2019 年 12 能当月完成全部合

1 蓝星星火 市永修县杨 420.00 国合同法》中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氯硅烷 标 月4日 同产品的交付,卖

家岭 2、遇到产品质量投诉,如确定属于卖方的

方有权在后续月份

责任,赔偿金额以该批次产品总额为限。

持续完成交付。

1、买方在卖方发运货物前退货,应向卖方

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0.5%的违约金。买方在

卖方发运货物后退货,应向卖方偿付退货

部分货款 1%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卖方

造成的一切损失。

唐山市南堡 三甲基 HG/T5393-2018 标 2019 年 12 2、买方自提产品未按卖方通知的日期或合

2 三友硅业 312.00 买方自提

开发区 氯硅烷 准 月 23 日 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承担卖方实际支

付的代为保管费用,自卖方通知的日期或

合同规定的日期之日起,视为卖方已经交

货,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买方。

3、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每逾期一日向卖方

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 0.1%的违约金。









11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

0527-88262288 0527-88262155 桑修申

有限公司 园经五路 3 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 于淼、尹

021-68826021 021-68826800

公司 街 95 号 百宽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 蒋雪雁、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 010-57695627 010-57695788

务所 吴冬

中心二座 24 楼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 周伟、崔

025-52686722 025-83313888

(特殊普通合伙) 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玉北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要勇军、

010-65881818 010-65882651

估有限公司 35 号 朱树武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021-69350288 021-69350188 徐建福

估有限公司 35 号 819 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分公司 36 号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2020年8月11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0年8月14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年8月19日





申购日期: 2020年8月20日





缴款日期: 2020年8月24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地点



1、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30—4:30



2、查阅地点



发行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



联系人:桑修申



联系电话:0527-88262288









11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 23 楼



联系人:于淼、尹百宽、唐翔、王沈杰、卢凌虚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119

 
网站地图
支援电邮: support@aastocks.com
阿斯达克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AASTOCKS.COM LIMITED) 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
阁下明确同意使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风险是由阁下个人承担。

AASTOCKS.com Limited、香港交易所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Nasdaq, Inc.、其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其资讯来源及/或其他第三方数据供应商均竭力确保所提供资讯的准确和可靠度,但不能保证其绝对准确和可靠,且亦不会承担因任何不准确或遗漏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责任(不管是否侵权法下的责任或合约责任又或其他责任)。

AASTOCKS.com Limited、香港交易所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Nasdaq, Inc.、其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其资讯来源及/或其他第三方数据供应商均对资讯不作任何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可销售性及特殊用途合适性的资讯保证) 。

AASTOCKS.com Limited、香港交易所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Nasdaq, Inc.、或其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其资讯来源及/或其他第三方数据供应商不会就任何原因导致的中断、不准确、错误或遗漏或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赔偿(不论直接或间接、相应而生、惩罚性或惩戒性)对任何人承担责任。

AASTOCKS.com Limited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由于不可抗力的事故或在AASTOCKS.com Limited不可合理控制的情况下导致的损失或损害,如台风、暴雨、其他自然灾难、政府或有关机构的限制、骚动、战争、病毒爆发,网络故障或电信故障,引致AASTOCKS.com Limited不能履行协议内的责任或提供服务。

Morningstar免责声明:版权所有©2020 Morningstar,Inc。保留所有权利此处包含的资料,数据,分析和意见(“信息”):( 1)包含Morningstar及其内容提供者的专营资料;(2)除特别授权外,不得复制或转载;(3) 不构成投资建议;(4)仅供参考,(5)并未为所载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间性作出保证.Morningstar对于阁下使用任何相关资料而作出的任何有关交易决定,伤害及其它损失均不承担 任何责任。请在使用所有资料前作出核实,并且在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前勿作任何投资决定。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任何投资项目的价值及所得收入皆可升可跌。

本网站/应用程式包含的内容和信息乃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乃从相信属可靠之来源搜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和AASTOCKS.com Limited并不保证他们的准确性、完整性、实时性或者正确性。

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资料、金融市场数据、报价、图表、统计数据、汇率、新闻、研究、分析、购买或者出售评分、财金教学及其他资讯仅作参考使用,在根据资讯执行证券或任何交易前,应咨询独立专业意见,以核实定价资料或获取更详细的市场信息。AASTOCKS.com Limited不应被视为游说任何订户或访客执行任何交易,阁下须为所有跟随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资料、评论和购买或出售评分执行的交易负责。

AASTOCKS.com Limited之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的基础提供,网站/应用程式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AASTOCKS.com Limited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漏。

用户在没有AASTOCKS.com Limited明确的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传播、出售、出版、广播、公布、传递资讯内容或者利用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的信息和内容作商业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 阁下可自行决定利用本网站的财金教学作学术参考用途,但 AASTOCKS.com Limited不能并不会保证任何在本网站/应用程式现在或未来的购买或出售评论和讯息会否带来赢利。 过往之表现不一定反映未来之表现,AASTOCKS.com Limited不可能作出该保证及用户不应该作出该假设 。

AASTOCKS.com Limited也许连结订户或访客至其有兴趣的网站,但AASTOCKS.com Limited只提供此服务给订户或访客并不为此安排负责。

AASTOCKS.com Limited对于任何包含于、经由、连结、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应用程式有关服务所获得之资讯、内容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对于阁下透过本网站/应用程式上之广告、资讯或要约而展示、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资讯资料,本公司亦不负品质保证之责任。

AATV是AASTOCKS.com Limited所属的视频网站平台。

阁下确认:(i)AATV只为提供资讯,而不是为了任何交易目的;(ii)AATV节目内容及其提供的资料本身并不构成任何AASTOCKS为售出任何证券。 (iii)AATV并非并存的人或法律实体,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或国家使用,而在某处可能因该使用或分发而违反当地法律或法规。

AASTOCKS.com Limited不对任何其他人进行评论,也不会代表AASTOCKS.com有限公司。 (i)AATV的不准确,错误或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和财务数据;(ii)AATV中的节目传输的流量,错误或中断;(iii)阁下由AATV中部节目内容招致任何损失。

我们保留的权利不时更改本免责声明和并存于本网站/应用程序程序的版本更新版本。阁下必须定期定期查阅于本网站/应用程序声明该信息,并确保您及时知悉任何有关的费用。更新后仍可以继续使用本网站/应用程序,即代表代表阁下同意接受更改后的本免责声明的约束。

本免責聲明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限。閣下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本免责声明的中英原文如有任何岐异,一切以英文原文为准。

更新日期为: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