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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155 新亚强 - 新亚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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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155 新亚强 - 新亚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资料来源 : 上海交易所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

本次拟发行股数

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3,889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3,889万股,发行

本次发行股份安排

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5,556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年8月2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初琳,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

琳、初亚贤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愿锁定的承诺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

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

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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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

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减

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

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

应调整。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及时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股东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

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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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

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亚强智盈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

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本企业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届

时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市

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其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

调整。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许洪钧、

桑修申、刘春山、宋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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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

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在上市

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其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

调整。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

行上述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李志刚、王洪波承

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以及本人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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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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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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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初琳,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

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减

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

调整。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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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公司股东红塔创新昆山及红塔创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公司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

作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亚强智盈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其

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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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许洪钧、桑修申、刘春山、宋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

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

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其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李志刚、王洪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初琳、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

初亚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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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琳、初亚贤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

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

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人

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

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

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公

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三)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中小股民的权益,公司

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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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

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非因不可抗力因素

所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

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实施期间或是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五个

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2、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

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如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份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前提条件成就之日起十个交易日或收到该情形回购股份提议之日起十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预案。公司回购股份预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

股份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决议通过。经董事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

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三十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后,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的,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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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应符合上述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③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回购股份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若本项要求与第②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实施前述股份回购的,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

股份提议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2)由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决定不回

购股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股份的

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

司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三十个

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上一

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且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单一会计年度其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自公

司上市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价的增持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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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公司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者

未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在十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

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有增持义务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三十个

交易日内实施完毕。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度用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

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不超过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

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

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

出的相应承诺。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的承诺



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

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有权部门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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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人或通过本人支配的实体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

关违法事实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通过本人支

配的实体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在发

行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事宜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投赞成票。



2、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

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有权部门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二十

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拟定股份回

购的具体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相关主管部

门批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将按照发行价(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

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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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

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有权部门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关于出具文件的承诺



保荐人国金证券承诺:“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经证明因本所过错导致上述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

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

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

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发行人会计师瑞华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新亚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同华资产评估、中企华资产评估承诺:“因本机构为

新亚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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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分红规划及上市前滚存

利润的分配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将充分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

根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

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

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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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

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

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

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

(5)公司分红当期末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方式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

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

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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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

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

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4)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

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

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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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7、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

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历来重视对股东的分红回报,报告期内,公司每个年度均进行了利润分

配。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作出了

进一步安排。



1、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资金

成本、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

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2、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

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分配形式和间隔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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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

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

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3)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③公司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④公司的资金状况

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⑤公司分红当期末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4)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同

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如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应具有成长性、摊薄每股净资产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在

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

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其他融资

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4、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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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

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从保护股东权益出发,由董事会进行详细论

证,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

风险



(一)公司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其平均售价分别为 3.15 万元/

吨、10.93 万元/吨和 7.31 万元/吨,2017 年至 2018 年价格涨幅较大,2019 年价

格有所回落;其销售收入分别为 15,062.11 万元、45,128.76 万元和 30,374.93 万

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28%、70.25%和 51.12%;其毛利

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57.84%、70.57%和 47.12%。报告期内,

公司单一产品收入占比较高,若未来该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价格出现大幅

下降,公司将面临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二)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17 年及 2018 年前三季度,由于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

素影响,有机硅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我国有机硅行业上游单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2018 年第四季度,由于前期有机硅产品价格快速

上涨引起的下游需求增速减缓及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高开工率等原因,有机硅单

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快速回落;2019 年,有机硅市场保持稳定,供需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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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趋势基本稳定。受此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17 年大幅上

升;2019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与 2018 年基本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营业收入 60,195.19 -7.39 65,001.93 143.09 26,740.41 39.30

净利润 21,942.01 3.92 21,114.99 218.80 6,623.30 86.75



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数量或价格出现

较大幅度下降、原材料供应不足等情况,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原材料供应保障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原材料为三甲基氯硅烷,报告期内,三

甲基氯硅烷的采购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53.00%、78.12%和 63.35%。

三甲基氯硅烷是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在二甲基二氯硅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副

产品。目前,国内对外销售三甲基氯硅烷的企业主要包括蓝星星火、三友化工、

东岳硅材、兴发集团等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由于公司长期采购三甲基氯硅

烷且采购量较大,因而与上述厂家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保障公司

现有生产规模的需求。近几年,国内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纷纷在国内增加单

体产能,有机硅单体供给未来将呈现上升趋势,上游单体产能的增加将为公司原

材料供应提供更好的支撑。若未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内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大

幅减产,三甲基氯硅烷市场化供应大幅减少,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供

应不稳定的风险。



(四)外销业务收入受出口国外贸政策变动而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等国家,报告期内,公司

外销业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91%、62.01%和 46.81%,

其中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64%、

8.26%和 11.27%。2018 年 6 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公司出口美国的

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已于 2018 年 9 月被美国加征 10%关税。

2019 年 5 月 10 日,美国政府宣布将中国 2,000 亿元产品的关税由 10%调整至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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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述产品已列入关税为 25%的产品目录。虽然公

司对美国出口产品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但鉴于目前公司出口美国的

外销业务有增长趋势,若未来美国继续对公司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或美

国进口商要求公司共同承担新增关税的压力,则公司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存在下

降的风险,除此以外,公司出口其他国家的外销业务亦可能因贸易摩擦、地缘政

治等因素产生波动,进而对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带来下降的风险。



(五)公司出口退税政策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出口“免、抵、退”税金额分别为 1,584.46 万元、

4,884.43 万元和 3,640.2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0.45%、19.56%

和 14.42%,公司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执行“免、抵、退”政策,出口退税率为 13%,

产品退税政策较为稳定。

如果国家降低退税率或取消退税政策,则不可退税部分将计入公司经营成

本,从而影响公司利润。如果国家调整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公司可能无法

完全将增加的成本内部消化或向下游客户传导,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安全生产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 版)》规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料三

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硅粉等以及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苯基三氯硅烷、

二苯基二氯硅烷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

一定的安全风险。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已取得安

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认证,从制度建设、安全设备设施建设、生产过程控制、应急

预警、事故应对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但不能完全排除因操作不

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进而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



(七)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已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相

应的环保制度,配备了相应的环保基础设施及配套并取得 ISO14001:2015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增加资源循环利用、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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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实现了循环利用、清洁生产、

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6 年度市

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7]93 号),公司被评

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好)。根据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7

年度市级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8]57 号),公司被评

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好)。2018 年 12 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

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8]515 号),根据该办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用

管理工作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完成。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信用

等级为蓝色企业。

虽然公司采取了诸多措施,加强环保工作的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环

保先行、绿色发展的原则,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可能因操作失误、管理疏

忽等偶发因素引发环保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性。同时,随着环保监管的趋严,未来国家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将进

一步加大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初亚军与初琳系父女关系,初

亚军与初亚贤系兄弟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直

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72.27%的股份。若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经营决

策、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权益

股东带来风险。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

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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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公司

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但从中长期看,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增长将有效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

效率,以获得良好的收益。



(二)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

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将

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员工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储备适应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的人才,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科研方面,加大科

技投入,完善创新体制;内控方面,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实践有机融入内

控制度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努力实现风险控制与效益、效率的最佳平衡。



2、加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合理降低经营费用,提升生

产运营效率,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

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4、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进行置换,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

同时,充分调动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保证各方面人

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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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障募投项目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

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

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6、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得到保障。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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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发行人后续推出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发行人/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发行人未履行公开承诺时(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在未履行承诺事项

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

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公开承诺时(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

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在未履

行承诺事项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在事实被认

定当年发行人向股东现金分红时,如仍尚未履行承诺,实际控制人自愿将其现金

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或由发行人予以暂时扣留,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

当年现金分红已完成,实际控制人自愿将下一年现金分红所得交由发行人代管或

由发行人予以暂扣,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直至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

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于履行承诺前,发行人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视情节轻重,发行人可对未

履行公开承诺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

职等处罚措施。

发行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的补救及改正措施。

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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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或交易所的立案调查,或受到相关处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

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积极协调和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或协助相关处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发行人

/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公司 2020 年 1-6 月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瑞华阅字

[2020]91010002),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主要财务数据 同比变动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24,181.45 32,152.55 -24.79%

营业成本 12,602.11 16,374.09 -23.04%

营业利润 10,039.26 13,563.84 -25.99%

利润总额 9,958.53 13,587.22 -26.71%

净利润 8,538.15 11,661.66 -26.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541.31 11,594.67 -26.33%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

证该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

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该财务报表的

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 2020 年 1-9 月份业绩预计



基于公司已经实现的经营情况及目前在手订单等,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为 3.60 亿元至 3.90 亿元,同比减少 23.59%至 17.22%;预计净利润

13,000.00 万元至 14,000.00 万元,同比减少 26.08%至 20.40%;预计扣除非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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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3,000.00 万元至 14,000.00 万元,同比减少 25.26%至

19.52%。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具体如下:



1、生产方面



发行人全部生产线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因春节原因停止生产,原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28 日恢复生产,由于疫情影响及所在地政府的要求,推迟至 2 月 15 日复

工,共停工 24 天。目前,因疫情影响的停工停产均已恢复。



2、市场方面



国内市场方面,前期受物流运输和全面停工等因素影响,公司暂停接收新订

单,部分在手订单也存在延迟发货等情况。后期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公司国

内客户多数已恢复正常生产,新增订单已恢复常态。



国际市场方面,前期因国内公路物流停滞和国际货轮班次减少等因素影响,

出现部分订单延迟发货的情况。后期随着全球疫情爆发,国际新增订单受到一定

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目前仍在逐步恢复。

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具体信息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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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8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 8



二、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分红规划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17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22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25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28



第一节 释义............................................................................................................................36



一、基本术语 ..................................................................................................................... 36



二、行业术语 ..................................................................................................................... 38



第二节 概览............................................................................................................................41



一、发行人概览 ................................................................................................................. 4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 45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 46



四、本次发行情况 ............................................................................................................. 48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4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5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51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54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54



第四节 风险因素....................................................................................................................55



一、市场风险 ..................................................................................................................... 55



二、经营风险 ..................................................................................................................... 56



三、技术风险 ..................................................................................................................... 59



四、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 60



五、财务风险 ..................................................................................................................... 60



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 61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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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6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2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62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5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出资的计量属性 ..................................................... 79



五、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主要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 81



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 ......................................................................................................................................... 83



七、股本情况 ..................................................................................................................... 95



八、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情况 ..................................................................................... 97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7



十、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0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106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06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11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42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151



五、公司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97



六、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 205



七、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 205



八、质量控制情况 ........................................................................................................... 212



九、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 21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15



一、发行人的独立运行情况 ........................................................................................... 215



二、同业竞争 ................................................................................................................... 216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217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 232



五、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35



六、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3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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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3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24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4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的情况

........................................................................................................................................... 24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246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24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协议、合同及所做的承诺 248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4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 248



第九节 公司治理..................................................................................................................250



一、概述 ........................................................................................................................... 250



二、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50



三、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规范运作情况 ........................................................................... 260



四、本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以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 262



五、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263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264



一、财务会计信息 ........................................................................................................... 264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277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主要子公司情况 ................................................................... 279



四、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80



五、税项 ........................................................................................................................... 312



六、分部信息 ................................................................................................................... 313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313



八、非经常性损益 ........................................................................................................... 313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314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 314



十一、所有者权益情况 ................................................................................................... 315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 318



十三、会计报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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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 319



十五、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321



十六、验资情况 ............................................................................................................... 322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24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24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53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91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394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394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395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95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 39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402



一、总体发展目标 ........................................................................................................... 402



二、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 402



三、实施发展计划所面临的困难 ................................................................................... 404



四、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406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 406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40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0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性分析 ............................................................................... 40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 420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42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现有经营模式的影响 ....................................... 429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430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430



二、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431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431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431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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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 432



二、重大合同 ................................................................................................................... 432



三、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 436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 43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及涉及刑

事诉讼的情况 ................................................................................................................... 436



第十六节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437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438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 439



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40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41



发行人律师声明 ............................................................................................................... 443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44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45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46



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 447



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 448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449



一、备查文件 ................................................................................................................... 449



二、查阅时间、地点 .......................................................................................................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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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以下简称具有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本次发行/本次A股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A股的行为



A股 指 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

指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新亚强股份/新亚强

有限公司/新亚强有限 指 新亚强硅化学江苏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初琳



实际控制人 指 初亚军、初琳、初亚贤



发起人 指 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初亚军



亚强智盈 指 宿迁亚强智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吉林新亚强 指 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新亚强实业 指 吉林市新亚强实业有限公司



红塔创新昆山 指 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红塔创新 指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吉恩贸易 指 宿迁吉恩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锦尚 指 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三友化工 指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

三友硅业 指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兴发集团 指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

兴瑞硅材 指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岳硅材 指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岭化学 指 山东金岭化学有限公司

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恒业成有机硅有限

恒业成 指

公司

合盛硅业 指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蓝星集团 指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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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系中国蓝星(集团)股

蓝星星火 指

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埃肯有机硅美国公司(Elkem Silticones USA CORP),

埃肯美国 指

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齐鲁制药集团 指 山东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哈药总厂 指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华民药业 指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安股份 指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迈图高新材料集团(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

下属公司包括迈图美国(MPM Silicones,LLC)、迈图德

国(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 GmbH)、迈图日

美国迈图集团 指 本(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 Japan LLC)、迈

图泰国(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Thailand)

Ltd.)、迈图南通(迈图高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



日本信越集团 指 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Shin-Etsu Chemical Co.,Ltd.)

住 友 化 学 株 式 会 社 ( Sumitomo Chemical Company,

日本住友 指

Limited)

迈兰印度 指 印度迈兰实验室有限公司(Mylan Laboratories Ltd.)

印度太阳药业有限公司(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印度太阳药业 指

Ltd.)

先正达集团(Syngenta),下属公司包括先正达南通作

先正达 指

物保护有限公司

德国瓦克 指 瓦克化学集团(Wacker Chemie AG)



赢创 指 赢创工业集团(Evonik Industries AG)

美国陶氏化学公司(Dow),成立于1897年。2017年,

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与杜邦公司(Dupont)合并成立陶氏

杜邦公司(DowDuPont),陶氏杜邦公司拥有材料科学、

陶氏化学/道康宁/ 农业、特种产品三大业务部门



陶氏杜邦 道康宁公司(Dow Corning),原为美国陶氏化学公司

(Dow)与康宁公司(Corning)于1943年成立的合资公

司,2016年,美国陶氏化学公司收购道康宁公司,其成

为陶氏化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Regulation

REACH 指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清真认证,即符合穆斯林生活习惯和需求的食品、药品、

Halal认证 指

化妆品以及食品、药品、化妆品添加剂

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前身为中国硅材料信息

SAGSI 指

研究中心(CRCSI),成立于2008年

发行人制定并定期或不定期修订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

《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 指

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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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我国、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

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部 指 部,2018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环境保护部

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同华评估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



元、万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行业术语



具有特定的应用功能,技术密集,商品性强,产品附加

精细化学品 指

值较高的化工产品

有机硅化合物,是指含有 Si-C 键且至少有一个有机取代

基是直接与硅原子相连的化合物,习惯上将通过氧、硫、

有机硅 指

氮等有机基与硅原子相连接的化合物也当作有机硅化

合物

有机硅行业中为改善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

有机硅功能性助剂/ 或者为赋予产品某种特有的应用性能所添加的辅助化



功能性助剂 学品,主要包括硅烷偶联剂、硅烷交联剂以及部分有机

硅中间体

甲基 指 甲烷分子中去掉一个氢原子后剩下的基团

乙烯基 指 乙烯分子中去掉一个氢原子后剩下的基团

苯基 指 苯分子中去掉一个氢原子后剩下的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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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氯硅烷等合成有机硅高聚物的单体,如甲基氯硅

有机硅单体/单体 指

烷、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原料

以有机硅单体为原料合成的线状或环状体的硅氧烷聚

有机硅中间体 指 合物,如六甲基二硅氮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二甲基

环硅氧烷

硅烷中的氢原子被氯原子取代后总称为氯硅烷,其含氯

氯硅烷 指

量低时为气体,较高时为液体,呈无色或黄色

以 Si-O-Si 键为主链,硅原子上连接有机基团的聚合物,

聚硅氧烷 指

其主要产品有硅油、硅橡胶和硅树脂三大类

主链仅由硅原子和氧原子组成的有机硅化合物,包括直

硅氧烷 指 链和环状两种类型,如六甲基二硅氧烷、四甲基二乙烯

基二硅氧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等

主链仅由硅原子和氮原子组成的有机硅化合物,包括直

硅氮烷 指 链和环状两种类型,如六甲基二硅氮烷、四甲基二乙烯

基二硅氮烷等

主链仅由硅原子组成的有机硅化合物,包括线型聚硅烷

聚硅烷 指 和环状聚硅烷,其中,以不同结构的二硅烷化合物和线

型聚硅烷为主要存在形式,如六甲基二硅烷等

乙烯基双封头 指 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氧烷

乙烯基单封头 指 二甲基乙烯基乙氧基硅烷

六甲基二硅氧烷,无色透明液体,易潮解,不溶于水,

硅醚 指

溶于多种有机溶剂

主链由硅和氧原子交替构成,硅原子上通常连有两个有

硅橡胶 指

机基团的橡胶

硅树脂 指 具有高度交联结构的热固性聚硅氧烷

硅油 指 在室温下保持液体状态的线型聚硅氧烷产品

产品的物理性质、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化学性质、化

物化指标 指

学性能等技术指标,也是产品的质量指标

反应收率,一般用于化学及工业生产,是指在化学反应

收率 指 或相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得的实

际生产的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

将不同溶解性物质,同时通过水,其中部分能够溶解在

水洗 指 水中,另外部分不能溶解,然后利用分液的方法将水层

除去

利用混合物中各组分沸点不同而将各组分加以分离的

精馏 指

一种分离过程

氨化 指 向有机物分子中引入氨基的反应

低分子量的单体转化成高分子量的聚合物的过程,聚合

物具有低分子量单体所不具备的可塑、成纤、成膜、高

聚合 指

弹等重要性能,可广泛地用作塑料、纤维、橡胶、涂料、

黏合剂以及其他用途的高分子材料

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机分子相互作用后以共价键结合成

缩合 指 一个大分子,并常伴有失去小分子(如水、氯化氢、醇

等)的反应

表观消费量 指 当年产量加上净进口量(当年进口量减出口量)

在聚合或链合时能固定最终产物的初等聚合单体的数

封头剂 指

目,使终产物的分子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的化学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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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介于模具和成品之间的功能性物质,用在两个彼此

脱模剂 指 易于黏着的物体表面的一个界面涂层,它可使物体表面

易于脱离、光滑及洁净

在有机合成中,为使含有两个或多个官能团的分子中某

基团保护剂 指

个官能团免遭反应破坏而使用的保护试剂

D3 指 六甲基环三硅氧烷

D4 指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D5 指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

二甲基环硅氧烷的混合物,由 D3、D4、D5 等组分构成,

DMC 指

主要用于合成硅橡胶、硅油、硅树脂

发光二极管,是半导体二极管的一种,可以把电能转化

LED 指

成光能

Part per billion,表示液体浓度的一种单位符号,一般读

PPB 指

作十亿分之一

VOCs 指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化学需氧量,在河流污染和工业废水性质的研究以及废

COD 指

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有机物污染参数

一种新型高效节能蒸发设备,其采用低温与低压汽蒸技

MVR 蒸发器 指 术和清洁能源为能源产生蒸汽,将媒介中的水分离出

来,公司利用该设备进行废水处理



注:本招股意向书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除非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所列财务数据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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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主要风险载于本招股意向书“第

四节风险因素”部分,投资者做出投资决定前应仔细阅读该节。



一、发行人概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yaqiang Silicon Chemistry Co.,Ltd

注册资本 11,6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初亚军

公司住所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五路 3 号

六甲基二硅氮烷、六甲基二硅醚、七甲基二硅氮烷、三甲基碘硅烷、

甲基乙烯基二氯硅烷、三甲基乙氧基硅烷、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二

甲基二甲氧基硅烷、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二甲基乙烯基乙氧基

硅烷、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氧烷、双氧哌嗪、氯化铵、氯化钠、甲醇、

乙醇、盐酸、苯基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苯、苯

基硅树脂、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苯基三甲氧基硅烷、苯基三乙氧

经营范围 基硅烷、二苯基二甲氧基硅烷、二苯基二乙氧基硅烷制造(该项目需

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

料、金属材料、五金、二类机电(不含汽车)、农副产品批发兼零售

(经营范围中涉及到国家专项审批的,需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经过二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工艺优化、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公司目前已经形成

了以六甲基二硅氮烷为核心的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两大产品类别,包

含十多种有机硅产品,其中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广泛应用于有机硅新材料、制药、

电子化学等领域,苯基氯硅烷是合成下游苯基系列应用材料的基础原料。凭借技

术优势、质量优势及良好的市场信誉,公司产品远销德国、泰国、日本、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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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法国、韩国、荷兰等海外市场,与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

火、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齐鲁制药集团、印度太阳药业、先正达、陶氏杜邦、

赢创、哈药总厂等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主要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和二苯基二氯硅烷在细分领

域优势较为突出,具有较强的全球竞争力,是我国出口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

双封头和二苯基二氯硅烷的优势生产企业。根据 2018 年 4 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

业联合会向工信部产业政策司、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出具的证明,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产品销量在全国市场占有率均超过 45%,在

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 30%。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11 月,公司六甲基二

硅氮烷在该产品全国出口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54.25%、62.90%和 49.63%;乙烯

基双封头在该产品全国出口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51.00%、45.79%和 60.30%;二

苯基二氯硅烷在该产品全国出口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45.04%、49.10%和 57.00%。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副

主任单位,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苯基单体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始终注重研发投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获得专

利 2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 项,曾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产品

认定 4 项。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工信部发布的《工业用三甲基一氯硅烷

(HG/T5393-2018)》行业标准的编写;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中国氟硅有机

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六甲基二硅氮烷(T/FSI004-2016)》《电子电器用加成

型 耐 高 温 硅 橡 胶 胶 粘 剂 ( T/FSI002-2016 ) 》 《 四 甲 基 二 乙 烯 基 二 硅 氮 烷

(T/FSI012-2017)》《七甲基二硅氮烷(T/FSI013-2017)》等 6 项团体标准的

编写,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团体标准被工信部评为 2018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

用示范项目 25 个优秀项目之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编写的《工业用二苯基

二氯硅烷》《甲基二硅氮烷偶联剂》《甲基二乙烯基二硅烷偶联剂》已进入工信

部 2018 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为我国有机硅材料标准化、

国际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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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有机硅功能性助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

品包括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六甲基二硅氮烷是生产硅橡胶、硅油

等有机硅下游产品不可或缺的关键改性材料,能够显著提升有机硅材料的疏水、

补强、延展性等性能;六甲基二硅氮烷还作为基团保护剂用于部分抗生素、肝炎、

肿瘤、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治疗药物的合成;此外,六甲基二硅氮烷作为粘

接助剂、清洗剂、抗蚀剂等用于半导体工业。公司产品应用广泛,与大型有机硅

生产企业的 DMC、硅橡胶、硅油等有机硅单体、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相比较,有

机硅功能性助剂虽然使用范围广泛,但单位产品用量较小,整体市场需求量明显

小于有机硅行业大宗产品,属于有机硅行业深度细分的小品种产品。公司立足于

核心产品与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产品差异化的定位策略,深耕自身产品的研发及

生产工艺改进,使公司在产品产量、纯度、质量稳定性、出口数量等方面一直处

于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预期到苯基氯硅烷及苯基有机硅材料的未来发展方向及潜在市场需求,

自 2014 年开始苯基氯硅烷项目的试生产,产品包括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

硅烷,是生产苯基中间体以及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等下游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

相对于甲基硅橡胶、甲基硅油等常规有机硅材料,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等苯基

有机硅材料具有更好的耐高低温、耐候性、耐辐射等性能。公司通过技术引进以

及不断的改进和创新,生产工艺已成熟稳定,现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品现已

出口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等,在该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目前,除新

安股份拥有苯基三氯硅烷产品外,其他国内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均无苯基产

品。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工艺的改进工作,通过多年不断地研发及改

进生产工艺,使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产品纯度始终保持在 99.5%以上,最高可达到

电子级标准 99.95%,特定杂质含量可降低至 0.1PPB 以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公司电子级六甲基二硅氮烷已完成研发并开始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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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苯基单体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并且一直注重合作研发,与杭州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建立了良好

的合作关系。

公司于 2012 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5 年及 2018 年分别通过复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取得专利 25 项,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

1 项行业标准、6 项团体标准的编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4 项。

除专利技术外,通过自主研发,公司拥有缩合法合成乙烯基双封头技术、流化反

应合成苯基氯硅烷技术等多种自有技术,通过积极推进技术研发,公司保持其产

品在细分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3、质量优势及客户粘度较强



公司建立了来料质量检测、制程标准控制、产成品质量检测、出货质量检验

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

质量管理部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测,确保公司产

品的高品质和稳定性。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在有机硅行业属于小品种,目前尚未有

相对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公司积极发挥自身质量技术优势,作为主要起草单位

参与了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六甲基二硅氮烷

(T/FSI004-2016)》《七甲基二硅氮烷(T/FSI013-2017)》《四甲基二乙烯基

二硅氮烷(T/FSI012-2017)》的编写,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团体标准被工

信部评为 2018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25 个优秀项目之一。为保持公司在

主要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内部建立并执行较上述标准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

《 有 机 硅 系 列 产 品 ( Q/321300GXYQ001-2016 ) 》 《 有 机 硅 系 列 产 品

(Q/321311GXYQ002-2015)》《二苯基二氯硅烷(Q/321300GXYQ-008-2018)》

等,涵盖了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硅醚、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

二氯硅烷等产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巩固了公司的

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质量优异且稳定,其中,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最高纯度

可达 99.95%,特定杂质含量可降低至 0.1PPB 以下,乙烯基双封头的最高纯度可

达 99.8%,苯基氯硅烷的特定杂质含量达未检出级别,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六甲

基二硅氮烷、硅醚、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等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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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国际有机硅巨头和制药企业的认证和认可。

公司客户主要为有机硅材料、制药等全球知名企业,该类企业出于自身产品

质量优异性和稳定性要求,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严格,需通过一系列的产品质量

检测、试用并最终认证。由于公司产品质量优良、稳定,供应及时、产量充足,

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粘度较强。报告期内,

公司与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火、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齐鲁制

药集团、印度太阳药业、先正达、陶氏杜邦、赢创、哈药总厂等大型有机硅生产

和制药企业均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初琳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61.81%的股份,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72.2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初琳直接持有公司 61.31%的股份,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亚强智盈间接持有公司 0.50%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 61.81%的股份;初亚贤直接持有公司 8.42%的股份;初亚军直接持有

公司 2.04%的股份。初亚军与初琳系父女关系,初亚军与初亚贤系兄弟关系。

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2019 年 1 月 12 日签署了

《一致行动人协议》,三人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对有关新亚强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各方同

意,以初亚军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并且自有限公司成立始,初亚军、初琳、初亚

贤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就经营发展和一致行动达成了共同意见,在多年生

产经营过程中事实上形成了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的历次重大决策上未出现过重

大分歧,一直保持一致。

初亚军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身份证号码 22020219550512xxxx,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

1975 年 1 月至 1979 年 12 月历任吉林省蛟河市天北乡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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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1979 年 12 月至 1989 年 12 月历任吉林造纸厂人事处干部、制材厂厂长。1989

年 12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吉林市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干部、广吉经济发展公司经

理。1993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吉林市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新亚强实业总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吉林新亚

强董事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新亚强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初琳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身

份证号码 22020419820124xxxx,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2006 年毕业

于香港城市大学,获国际商法硕士学位;2010 年 7 月毕业于维也纳经济大学,

获国际税法硕士学位;2007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

室主任科员。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

长。

初亚贤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身份证号码 22022419630120xxxx,住所为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解放

北路。1982 年 9 月至 1992 年 10 月历任吉林市蛟河市制材厂技术员、副主任。

1993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吉林市华丰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新亚强实业销售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吉林新亚

强采购经理、销售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新亚

强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1,402.93 63,363.29 36,804.30

流动资产 47,074.67 42,845.45 18,959.13

固定资产 17,225.79 15,824.78 14,267.66

负债总额 4,881.43 11,977.50 8,7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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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4,387.56 11,406.03 8,094.64

股东权益 66,521.49 51,385.79 28,010.60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0,195.19 65,001.93 26,740.41

营业利润 25,171.16 24,871.14 7,566.66

利润总额 25,248.30 24,972.45 7,747.90

净利润 21,942.01 21,114.99 6,623.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1,771.80 22,969.71 6,340.50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86.15 17,866.42 6,23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46 -2,384.82 1,835.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00.00 -5,149.29 -4,034.8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4.17 1,073.95 -341.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128.86 11,406.26 3,692.0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73 3.76 2.34



速动比率(倍) 8.72 2.74 1.59



资产负债率(%) 6.84 18.90 23.8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0.03 0.01 0.03

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每股净资产(元/股) 5.70 4.40 2.65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81 10.63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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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次) 2.99 3.85 2.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7,472.42 26,708.83 9,415.02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 175.46 31.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2 1.53 0.59

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95 0.98 0.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8 1.94 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8 1.94 0.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88 61.48 24.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1.87 2.11 0.58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1.87 2.11 0.58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37.59 60.87 23.74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四、本次发行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四)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3,889 万股

(五)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六)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投资者

(七)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889 万股,募集

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号

(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

1 91,733.00 90,370.00 宿经信备[2019]7 号

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宿经信备[2018]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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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号

(万元) 金额(万元)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



以上项目总投资额 121,363.00 万元,其中 120,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拟以自有资金等进行先期

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如果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

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

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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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发行股数

25%且不超过3,889万股

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3,889万股,发行人原股东在

本次发行安排

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发行市盈率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同发行市盈率口径)

5.70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股东权益除以本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根据本次发行后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算,其中,发行后股东权益按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

审计的股东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发行方式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账户的

发行对象 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

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

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净额为【】万元

共计3,864.65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2,952.83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257.55万元、律师费用162.26万元、用于本

预计发行费用(不含税)

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0.26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

他费用2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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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初亚军



注册地址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五路3号



联系地址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



联系电话 0527-88262288



传真 0527-88262155



联系人 桑修申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传真 021-68826000



保荐代表人 于淼、尹百宽



项目协办人 唐翔



项目经办人 王沈杰、卢凌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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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齐轩霆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

注册地址

座24楼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

联系地址

座24楼



联系电话 021-22081166



传真 021-52985599



经办律师 蒋雪雁、吴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刘贵彬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联系电话 010-88095588



传真 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周伟、崔玉北





(五)资产评估机构



1、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名称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季珉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8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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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819室



联系电话 010-68090001



传真 010-68090099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徐建福、顾燕青





2、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名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权忠光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联系电话 010-65881818



传真 010-65882651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要勇军、朱树武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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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68804868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户名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51001870836051508511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除本次公开发行所涉及的聘任关系外,公司与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

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2020年8月11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0年8月14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年8月19日

申购日期: 2020年8月20日

缴款日期: 2020年8月24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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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上游主

要为生产有机硅单体、氯化苯及硅粉等产品的化工企业,下游行业分布广泛,涵

盖了建筑、汽车、电子电器、电力、新能源、医疗卫生、个人护理、航天航空、

纺织、日用品等领域,公司受单个下游领域的影响较小。公司所处行业及上下游

产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存在较高关联度,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

生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虽然国内宏观经济持续保持增长,但整体经济增速放

缓、“去杠杆”“去产能”等宏观政策因素,仍可能对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产生

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有机硅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长期以来为跨国巨头所垄断。近年来,

随着国内市场对有机硅产品需求的增加,国内有机硅企业迅速成长,部分优势企

业的产品链已从有机硅单体延伸至有机硅中间体和有机硅材料,同时,部分跨国

巨头也纷纷在国内投资设厂或扩产。在行业高景气驱动下,如果行业内优势企业

进入公司主要产品细分领域,公司将面临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包括产能扩张、

市场恶性竞争带来的价格下跌等。如果公司发生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不能

保持产品技术先进性,或者未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等情况,公司将

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三)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短期业绩的冲击风险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对我国和全球经济均产生一定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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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大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在陆续恢复;

国外疫情变化仍在进展期,未来对国外经济的影响程度尚有不确定性。

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随公

司的生产经营基本恢复正常,预计 3 月份各项指标将明显好转。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公司内销业务已基本恢复正常,外销业务虽受国内疫情影响较小,但

未来随着国际疫情变化,存在一定波动的可能。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业绩存在进

一步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公司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其平均售价分别为 3.15 万元/

吨、10.93 万元/吨和 7.31 万元/吨,2017 年至 2018 年价格涨幅较大,2019 年价

格有所回落;其销售收入分别为 15,062.11 万元、45,128.76 万元和 30,374.93 万

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28%、70.25%和 51.12%;其毛利

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57.84%、70.57%和 47.12%。报告期内,

公司单一产品收入占比较高,若未来该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价格出现大幅

下降,公司将面临利润来源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



(二)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17 年及 2018 年前三季度,由于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

素影响,有机硅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我国有机硅行业上游单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2018 年第四季度,由于前期有机硅产品价格快速

上涨引起的下游需求增速减缓及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高开工率等原因,有机硅单

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快速回落;2019 年,有机硅市场保持稳定,供需相对平衡,

价格趋势基本稳定。受此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 2017 年大幅上

升;2019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与 2018 年基本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增长率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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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60,195.19 -7.39 65,001.93 143.09 26,740.41 39.30

净利润 21,942.01 3.92 21,114.99 218.80 6,623.30 86.75



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数量或价格出现

较大幅度下降、原材料供应不足等情况,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原材料供应保障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原材料为三甲基氯硅烷,报告期内,三

甲基氯硅烷的采购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53.00%、78.12%和 63.35%。

三甲基氯硅烷是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在二甲基二氯硅烷生产过程产生的副

产品。目前,国内对外销售三甲基氯硅烷的企业主要包括蓝星星火、三友化工、

东岳硅材、兴发集团等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由于公司长期采购三甲基氯硅

烷且采购量较大,因而与上述厂家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保障公司

现有生产规模的需求。近几年,国内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纷纷在国内增加单

体产能,有机硅单体供给未来将呈现上升趋势,上游单体产能的增加将为公司原

材料供应提供更好的支撑。若未来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内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大

幅减产,三甲基氯硅烷市场化供应大幅减少,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供

应不稳定的风险。



(四)外销业务收入受出口国外贸政策变动而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等国家,报告期内,公司

外销业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91%、62.01%和 46.81%,

其中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64%、

8.26%和 11.27%。2018 年 6 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公司出口美国的

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已于 2018 年 9 月被美国加征 10%关税。

2019 年 5 月 10 日,美国政府宣布将中国 2,000 亿元产品的关税由 10%调整至 2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述产品已列入关税为 25%的产品目录。虽然公

司对美国出口产品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但鉴于目前公司出口美国的

外销业务有增长趋势,若未来美国继续对公司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或美

国进口商要求公司共同承担新增关税的压力,则公司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存在下

降的风险,除此以外,公司出口其他国家的外销业务亦可能因贸易摩擦、地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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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等因素产生波动,进而对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带来下降的风险。



(五)公司出口退税政策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出口“免、抵、退”税金额分别为 1,584.46 万元、

4,884.43 万元和 3,640.2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0.45%、19.56%

和 14.42%,公司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执行“免、抵、退”政策,出口退税率为 13%,

产品退税政策较为稳定。

如果国家降低退税率或取消退税政策,则不可退税部分将计入公司经营成

本,从而影响公司利润。如果国家调整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公司可能无法

完全将增加的成本内部消化或向下游客户传导,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安全生产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 版)》规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料三

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硅粉等以及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苯基三氯硅烷、

二苯基二氯硅烷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

一定的安全风险。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已取得安

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认证,从制度建设、安全设备设施建设、生产过程控制、应急

预警、事故应对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但不能完全排除因操作不

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进而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



(七)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已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相

应的环保制度,配备了相应的环保基础设施及配套并取得 ISO14001:2015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增加资源循环利用、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等措

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实现了循环利用、清洁生产、

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6 年度市

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7]93 号),公司被评

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好)。根据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7

年度市级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8]57 号),公司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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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好)。2018 年 12 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

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8]515 号),根据该办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用

管理工作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完成。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信用

等级为蓝色企业。

虽然公司采取了诸多措施,加强环保工作的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环

保先行、绿色发展的原则,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可能因操作失误、管理疏

忽等偶发因素引发环保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性。同时,随着环保监管的趋严,未来国家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将进

一步加大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通过多年生产、研发,积累了大量技术资

料和生产经验,并拥有该领域的核心技术,该类技术资料和生产经验对公司控制

生产成本、改善产品性能和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在细分产品领域的竞争力较为重

要。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也难以

完全规避技术失密风险。同时,行业内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也较为激烈,如果

现有的部分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离职,有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进

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性能独特的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国内生产规模较小、未来

市场前景较为广阔的高附加值细分产品,如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

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等。为保持细分产品领域的领先性,公司在适度规

模化经营的同时,高度重视工艺与技术创新,通过研发新工艺、新产品以保持差

异化竞争优势。但是,新产品的研发过程需要进行大量实验,研发周期较长,相

应的研发、试制成本较高;同时新产品投放市场获得客户认证也存在一系列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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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因素。因此,如果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未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将使公司的研

发投入无法产生经济效益,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一)新产品不能及时开拓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将新增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 2 万吨,需

要公司进行大规模的市场拓展。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

可行性论证,并对新产品市场开拓采取了营销管理、人才建设和市场拓展等一系

列措施,但如果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形势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

将会带来公司新产品不能及时开拓市场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生产建设、研发中心建设以

及补充流动资金,该等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

状况、市场需求、公司技术能力等作出的决策。公司成功实施投资项目后,对于

丰富自有产品结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谨、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产业政策

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的局面,或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项目预算控制不到位等情

况,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进而对公司经营

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 9,797.91 万元、39,834.53 万元和

27,816.25 万元;分别实现汇兑损失 353.13 万元、汇兑收益 1,031.93 万元和汇兑

收益 472.08 万元。公司外销业务均以美元计价,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外币存款

折合人民币 17,865.58 万元。如果未来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发生变化,公司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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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收入折算为人民币时也将受到影响。人民币兑换美元的升值可能会使公司产生

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15.00 万元、7,317.78 万元和

6,355.0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35%、11.55%和 8.90%,占同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38%、11.26%和 10.56%。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

的企业,多为国内外大型企业,资信状况较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且公司

不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采取积极的收款措施,但若宏观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加大。若公司应收

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未来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也会

因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发生坏账损失而发生不利变化。



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及净利润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公司盈利能力受

行业政策、公司管理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出现重大行业变化及自身经营风

险,公司的收入及净利润将不能保持较快增长甚至出现下降。特别是公司上市后,

股本规模扩大,净资产规模大幅提高,如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及时产生

效益,或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幅度不能与股本和净资产增长幅度同步,短期内

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较上市前有所下降的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初亚军与初琳系父女关系,初

亚军与初亚贤系兄弟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直

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72.27%的股份。若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经营决

策、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权益

股东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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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yaqiang Silicon Chemistry Co.,Ltd

注册资本 11,667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初亚军

成立日期 2009年11月13日

住所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五路3号

邮政编码 223809

电话 0527-88262288

传真 0527-88262155

互联网网址 www.newasiaman.com

电子信箱 IR@newasiaman.com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新亚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新亚强有限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13 日。2015 年 8 月,新亚强有限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作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瑞华审字

[2015]91010060 号),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新亚强有限经审计的

净资产为人民币 20,642.84 万元。

2015 年 8 月 1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新亚强有限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5]533 号),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新亚强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22,926.83 万元。

2015 年 8 月 16 日,经新亚强有限股东会决议,对审计及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确认折股方案。

2015 年 8 月 16 日,新亚强有限原股东吉林新亚强及初亚军共 2 名发起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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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发起人协议书》。

2015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同意以经审计的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人民币 20,642.84 万元,作价人民币 20,642.84 万元,

按照 1.95:1 的比例折成 10,58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高于股本的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201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300000037315)。



(二)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吉林新亚强和初亚军,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吉林新亚强 10,580.00 99.92

2 初亚军 8.00 0.08

合计 10,588.00 100.00



1、吉林新亚强



吉林新亚强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27 日,注册号为 220221000005770,截至 2018

年 10 月末,注册资本为 3,441.67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初亚军;住所为吉林市永

吉经济开发区上海街 20 号,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金属材料、五

金、二类机电(不含汽车)、土特产品批发兼零售;进出口商品经营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 年 11 月 1 日,吉林新亚强被公司吸收合并后注销。吸收合并的具体情

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

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初亚军



初亚军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简介”之“(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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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

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前,主要发起人吉林新亚强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

金的销售。

吉林新亚强的主要资产为经营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和权益。



(四)发行人成立时及成立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时及成立后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机器设备、土地、房产、商标、专利。

公司成立时及成立后,主营业务均为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五)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



公司为 2015 年 8 月 18 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改制前后主营业务及业

务流程均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

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

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于发起人,

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及其他任何关联方的情况。公司与吉林新亚强、初亚军及

其他关联方的关联关系及其演变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易”之“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新亚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公司承接了新亚强有限的全部资产、

负债,公司相关商标、专利、土地、房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对

上述资产拥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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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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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 年,新亚强有限成立



发行人的前身新亚强有限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13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由吉林新亚强出资设立。

经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9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宿

方会验[2009]488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11 月 12 日,新亚强有限的 1,000 万元

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足,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9 年 11 月 13 日,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新亚强有限核发《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300000037315)。

新亚强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1,000.00 100.0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0 年,新亚强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5 月 18 日,吉林新亚强作出股东决定,新亚强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4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吉林新亚强以货币形式认缴。

经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宿

方会验[2010]263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5 月 18 日,新亚强有限的新增 1,480

万元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足。

2010 年 5 月 21 日,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新亚强有限换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300000037315)。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亚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2,480.00 100.00 货币

合计 2,480.00 100.00 -



3、2010 年,新亚强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6 月 21 日,吉林新亚强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新亚强有限注册资本由

2,480 万元增加至 4,5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吉林新亚强以货币形式认缴。

经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宿

方会验[2010]329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6 月 21 日,新亚强有限新增的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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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2,100 万元已经全部缴足。

2010 年 6 月 22 日,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新亚强有限换发《营业执

照》(注册号:321300000037315)。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亚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4,580.00 100.00 货币

合计 4,580.00 100.00



4、2012 年,新亚强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2 年 7 月 27 日,吉林新亚强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新亚强有限注册资本由

4,580 万元增加至 6,5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吉林新亚强以货币形式认缴。

经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

园验字[2012]第 273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7 月 27 日,新亚强有限的新增 2,000

万元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足。

2012 年 7 月 30 日,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新亚强有限换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300000037315)。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亚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6,580.00 100.00 货币

合计 6,580.00 100.00



5、2013 年,新亚强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3 年 5 月 13 日,吉林新亚强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新亚强有限注册资本由

6,580 万元增加至 9,5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吉林新亚强以货币形式认缴。

经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

园验字[2013]第 128 号)验证,截至 2013 年 5 月 13 日,新亚强有限的新增 3,000

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2013 年 5 月 15 日,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吉林新亚强换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300000037315)。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亚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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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9,580.00 100.00 货币

合计 9,580.00 100.00



6、2013 年,新亚强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3 年 5 月 30 日,吉林新亚强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新亚强有限注册资本由

9,580 万元增加至 10,5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吉林新亚强以货币形式认缴。

经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

园验字[2013]第 154 号)验证,截至 2013 年 5 月 30 日,新亚强有限的新增 1,000

万元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足。

2013 年 6 月 3 日,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新亚强有限换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300000037315)。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亚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10,580.00 100.00 货币

合计 10,580.00 100.00



7、2015 年,新亚强有限第六次增资



2015 年 5 月 29 日,经新亚强有限股东决定,同意注册资本增至 10,588 万元,

新增的 8 万元注册资本由初亚军以货币资金 15.69 万元认缴,差额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

经 瑞华会计师于 2015 年 6 月 8 日 出 具 的 《 验 资 报 告 》 ( 瑞 华 验 字

[2015]91010007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6 月 8 日,新亚强有限的新增 8 万元注

册资本已经全部缴足。

2015 年 6 月 5 日,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新亚强有限换发《营业

执照》(注册号:321300000037315)。

本次增资后,新亚强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10,580.00 99.92 货币

2 初亚军 8.00 0.08 货币

合计 10,588.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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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5 年,新亚强股份设立



2015 年 8 月 1 日,瑞华会计师出具《新亚强硅化学江苏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2015]91010060 号),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新亚强有限的总资产

为 34,932.89 万元,净资产为 20,642.84 万元。

2015 年 8 月 1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新亚强硅化学江苏

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

同华评报字[2015]第 533 号),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新亚强有限的

净资产评估值为 22,926.83 万元。

2015 年 8 月 1 日,新亚强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后名称变更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6 日,初亚军及吉林新亚强签署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5 年 8 月 16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整

体变更设立的相关议案,并同意以新亚强有限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净资产共计 20,642.84 万元按照 1.95:1 的比例折成 10,58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净资产高于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新亚强硅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 年 8 月 16 日,瑞华会计师出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筹)验

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91010015 号),发行人收到全体股东认缴的所有股本。

2015 年 8 月 18 日,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新亚强换发《营业执照》(注

册号:3213000000037315)。

整体变更完成后,新亚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吉林新亚强 10,580.00 99.92 净资产折股

2 初亚军 8.00 0.08 净资产折股

合计 10,588.00 100.00



9、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摘牌情况



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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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

转系统函[2015]9370 号),同意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

式为协议转让。

新亚强在股转系统挂牌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吉林新亚强 10,580.00 99.92

2 初亚军 8.00 0.08

合计 10,588.00 100.00



2017 年 9 月 1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7]5304 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5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摘牌。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股本总额、股东构成、股

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10、2018 年,新亚强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并减资



2018 年 9 月-10 月,公司、吉林新亚强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吸

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并将公司吸收合并后的注册资本减至 3,449.6667 万股。具体

情况详见本节之“(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并减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初琳 2,152.01 62.38 净资产折股

2 红塔创新昆山 590.94 17.13 净资产折股

3 红塔创新 339.79 9.85 净资产折股

4 初亚贤 295.47 8.57 净资产折股

5 初亚军 71.47 2.07 净资产折股

合计 3,449.67 100.00



11、2018 年,新亚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及股权激励增资的议案,即公司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以公司经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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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原股东转增股份 7,736.3333 万股;由方红承和亚

强智盈分别以 1,686 万元和 1,20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81 万股和 200 万

股,增资价格为 6 元/股。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员工实施的股权激励。

经瑞华会计师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8]32110006 号)验证,截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的新增 8,217.33 万

元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足。

2018 年 12 月 27 日,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696772593D)。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初琳 6,978.17 59.81 净资产折股

2 红塔创新昆山 1,916.19 16.42 净资产折股

3 红塔创新 1,101.80 9.44 净资产折股

4 初亚贤 958.10 8.21 净资产折股

5 方红承 281.00 2.41 货币

6 初亚军 231.74 1.99 净资产折股

7 亚强智盈 200.00 1.71 货币

合计 11,667.00 100.00



12、2018 年,股东方红承股权转让



2018 年 12 月 20 日方红承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满足任职条件的

情况下聘任方红承为发行人副总经理,经发行人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方红承获授激励股份 281 万股,以自有资金出资。

由于方红承未能提供满足副总经理任职条件的相关文件,经方红承自愿申请

并经发行人同意,2018 年 12 月 30 日方红承终止与发行人的劳动合同,并自愿

转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方红承分别与初琳、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初亚

贤、初亚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81 万股按照 2018 年 12 月增资前的

相对持股比例,分别转让给初琳 175.29 万股、红塔创新昆山 48.14 万股、红塔创

新 27.68 万股、初亚贤 24.08 万股、初亚军 5.82 万股,转让价格每股 6 元,该价

格与方红承 2018 年 12 月以股权激励价格增资入股的认购价格相同。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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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初琳 7,153.46 61.31

2 红塔创新昆山 1,964.33 16.84

3 红塔创新 1,129.48 9.68

4 初亚贤 982.17 8.42

5 初亚军 237.56 2.04

6 亚强智盈 200.00 1.71

合计 11,667.00 100.00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8 年 11 月,公司为提高管理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避免潜在的同业

竞争,吸收合并了原控股股东吉林新亚强,本次吸收合并相关情况如下:



1、吉林新亚强基本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前,吉林新亚强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初琳 2,148.59 2,148.59 62.43 货币

2 红塔创新昆山 590.00 590.00 17.14 货币

3 红塔创新 339.25 339.25 9.86 货币

4 初亚贤 295.00 295.00 8.57 货币

5 初亚军 68.83 68.83 2.00 货币

合计 3,441.67 3,441.67 100.00



2、本次重组方案



新亚强与吉林新亚强以评估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

产为基准,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换股价格,进行换股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

新亚强作为吸收合并后的存续方,承继吉林新亚强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

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吉林新亚强注销法人资格。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亚强、吉林新亚强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新亚强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8,241.07 万元,评估价值为 62,307.52 万元,评估增值 4,066.45 万元,增值率为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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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新亚强的账面净资产为 37,614.92 万元,新亚强的经评估净资产为

42,351.64 万元,评估增值 4,736.72 万元,增值率为 12.59%,每股对应评估净资

产为 4 元;吉林新亚强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1,233.68 万元,吉林新亚强总资产评

估价值为 43,644.91 万元,评估增值 32,411.23 万元,增值率为 288.52%;吉林新

亚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229.60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3,640.83 万元,评估

增值 32,411.23 万元,增值率为 288.62%,单位注册资本对应评估净资产为 12.68

元。经双方公平协商,最终确定新亚强的换股价格为 4 元/股,吉林新亚强每单

位注册资本的换股价格为 12.68 元。根据上述换股价格,吉林新亚强与新亚强股

份的换股比例为 3.17,即每 1 元吉林新亚强注册资本可以换得 3.17 股新亚强股

份。新亚强股份因本次合并将向吉林新亚强的股东发行 10,910.30 万股股份,吉

林新亚强持有新亚强股份的 10,580.00 万股股份同时注销。换股合并后,新亚强

股份的股份总数将由 10,588.00 万股变更为 10,918.30 万股,注册资本将从

10,588.00 万元变更为 10,918.30 万元。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亚强股份同时同

比例减少注册资本 7,468.64 万元,注册资本由 10,918.30 万元变更至 3,449.6667

万元。



3、本次重组履行的程序



(1)2018 年 8 月 3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亚强、吉林新亚强的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32110075 号)和

《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32110021 号),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

准日,新亚强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7,614.92 万元,吉林新亚强经

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1,229.60 万元。

(2)2018 年 8 月 31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新亚强、吉

林新亚强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

第 1281-1 号)和《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1281-2 号)。本次

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新亚强的经评估净资产为 42,351.64 万元,吉

林新亚强的经评估净资产为 43,640.83 万元。

(3)2018 年 9-10 月期间,新亚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

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吉林新亚强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新亚强吸收合并本公司的议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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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4)新亚强、吉林新亚强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及 9 月 5 日在第 20162

期《江城日报》和第 6860 期《现代快报》刊登《吸收合并并减资公告》。

(5)2018 年 9 月 14 日,红塔创新、红塔昆山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

吸收合并方案。

(6)2018 年 9 月 15 日,新亚强与吉林新亚强签署《吸收合并协议》,新

亚强向吉林新亚强全体股东发行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吉林新

亚强的全体股东持有的股权将按换股比例转换为新亚强的股份。

(7)2018 年 11 月 1 日,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出具了《准予

注销登记通知书》((永县工商)登记内销字[2018]第 000258 号),准予吉林

新亚强注销。

(8)2018 年 11 月 5 日,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00696772593D,注册资本变更为 3,449.6667 万元。



4、本次重组的税务处理



(1)企业所得税

①企业所得税处理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

②相关税法依据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9〕59 号)。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

处理规定:

A.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B.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C.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D.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E.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本次吸收合并的商业目的、股权支付比例、交易情况等详见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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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吸收合并符合适用以上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吉林新亚强的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①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相关税法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答疑: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

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规定,符合特殊重组业

务的企业合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

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4 号)规定,被合并方不需要进行清

算。在会计账务处理中,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有关数据,基本上

按原账面数额转移至合并方企业,在此过程中“未分配利润”没有发生分配行为,

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免税重组过程中,合并方账务处理时对“未分配利

润”做了转增股本处理,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次吸收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吉林新亚强作为被合并方,不需

要进行清算,其资产、负债按账面余额并入新亚强,未发生利润分配行为,在合

并过程中未进行转增股本处理,因此吉林新亚强的自然人股东不需要就本次吸收

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属地税务主管机关的办理情况

2018 年 10 月 23 日,永吉县税务局对吉林新亚强出具了《清税证明》(永

税税企清[2018]3850 号),并对吉林新亚强提交的《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

处理报告表》予以盖章确认。

2018 年 11 月 6 日,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对公司提交的《纳税人合并(分立)

情况报告书》予以盖章确认。



5、本次吸收合并的影响



(1)优化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吉林新亚强,吉林新亚强的股东分别为初亚军、

初琳、初亚贤、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其中红塔创新昆山及红塔创新均为国

有企业,公司在审议需经股东大会通过的事项上,一般需吉林新亚强先行召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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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会议审议,决策效率较低。本次吸收合并后,初亚军、初琳、初亚贤、红塔创

新昆山、红塔创新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减少了股东层级,优化了治理结构,提

高了管理和决策效率。

(2)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

吉林新亚强在本次吸收合并前,除持有公司的股权外,还在吉林市拥有土地

及厂房,虽然没有从事与新亚强有关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生产活动,但

具备从事生产的基础条件。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持有吉林新亚强的土地及厂房,

同时,吉林新亚强已经注销,彻底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

(3)本次吸收合并未导致新亚强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截至 2017 年末,吉林新亚强与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吉林新亚强 新亚强 吉林新亚强所占比例(%)

资产总额(万元) 699.46 36,804.30 1.90

营业收入(万元) - 26,740.41 -

利润总额(万元) -60.70 7,747.90 -0.78



注:吉林新亚强资产总额中扣除了其对新亚强的长期股权投资 10,580.00 万元,利润总

额中扣除了新亚强对其的分红 4,052.14 万元。



本次吸收合并前,吉林新亚强资产主要为持有公司 99.92%的股权及部分土

地、厂房,未开展与新亚强有关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发

行人主要从事有机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的主营业

务未发生变化。

(4)本次吸收合并未导致公司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变化

本次吸收合并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董事长及总

经理为初亚军,吸收合并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董事

长及总经理仍为初亚军,未发生变化。



6、本次吸收合并并减资的原因



国家工商总局于 2011 年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

重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企业吸收合并的注册资本数额,

《意见》规定如下:“支持公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数额。因合并而存续或者新设

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由合并协议约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公司

的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合并各方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计算合并前各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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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时,应当扣除投资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数额。支持公司一次性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分立时增加股东、增加

注册资本等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只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一并提交相关登记申请,并按照总局内资企

业登记材料规范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意见》,公司及吉林新亚强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后,注册资本减少至 3,449.6667 万元,符

合《意见》的要求。



7、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



吸收合并前,新亚强的实际控制人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吸收合并后新

亚强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吸收合并前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合并后吉林新亚强资产、负债并入新亚强,吉林新亚强注销。合并前吉林

新亚强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及部分土地、厂房外,已无实际经营,但具备从事生产

的基础条件。因此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按照同一控制下

吸收合并的处理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并且新亚强在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前后均不

存在子公司,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因此,无须

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

截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出具了《准予注

销登记通知书》((永县工商)登记内销字[2018]第 000258 号),准予吉林新

亚强注销,新亚强实际已取得吉林新亚强控制权。因此本次吸收合并的合并日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新亚强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单位:元



会计科目 借方 贷方 备注

货币资金 377,288.05 合并日账面余额

无形资产 2,789,479.25 合并日账面余额

固定资产 8,213,652.69 合并日账面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105,800,000.00 合并日账面余额

累计折旧 4,685,993.92 合并日账面余额

累计摊销 554,273.63 合并日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435.00 合并日账面余额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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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 借方 贷方 备注

应付帐款 24,065.00 合并日账面余额

股本 109,103,019.00 发行股份购买吉林新亚强股份

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发行

资本公积 2,812,633.44

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注销吉林新亚强持有的新亚强

股本 105,800,000.00

股份

注销吉林新亚强持有的新亚强

长期股权投资 105,800,000.00

股份



8、吉林新亚强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审计评估基准日),吉林新亚强资产和负债评估增

值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65.97 65.97 - -

非流动资产 11,167.71 43,578.94 32,411.23 290.2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0,580.00 42,317.75 31,737.75 299.98

固定资产 362.33 558.71 196.38 54.20

无形资产 225.38 702.48 477.10 211.69

其中:土地使用权 225.38 702.48 477.10 211.69

资产总计 11,233.68 43,644.91 32,411.23 288.52

流动负债 4.08 4.08 -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总计 4.08 4.08 - -

净资产 11,229.60 43,640.83 32,411.23 288.62



评估基准日吉林新亚强持有新亚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存

在较大差异,增值率为 299.98%,是吉林新亚强净资产增值的主要原因。其他资

产和负债中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增值率为 54.20%,无形资产(主要

为土地使用权)增值率为 211.69%,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也存在较大差异,但净

增值额较小,对吉林新亚强净资产增值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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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出资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1、2009 年,新亚强有限成立验资



2009 年 11 月 12 日,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宿

方会验[2009]488 号),截至 2009 年 11 月 12 日,新亚强有限已收到股东吉林新

亚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2010 年,新亚强有限第一次增资验资



2010 年 5 月 18 日,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宿方

会验[2010]263 号),截至 2010 年 5 月 18 日,新亚强有限已收到股东吉林新亚

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48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

册资本变更为 2,480 万元。



3、2010 年,新亚强有限第二次增资验资



2010 年 6 月 21 日,宿迁方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宿方会

验[2010]329 号),截至 2010 年 6 月 21 日,新亚强有限已收到股东吉林新亚强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1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变更为 4,580 万元。



4、2012 年,新亚强有限第三次增资验资



2012 年 7 月 27 日,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园

验字[2012]273 号),截至 2012 年 7 月 27 日,新亚强有限已收到股东吉林新亚

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

册资本变更为 6,580 万元。



5、2013 年,新亚强有限第四次增资验资



2013 年 5 月 13 日,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园

验字[2013]128 号),截至 2013 年 5 月 13 日,新亚强有限已收到股东吉林新亚

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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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资本变更为 9,580 万元。



6、2013 年,新亚强有限第五次增资验资



2013 年 5 月 30 日,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园

验字[2013]154 号),截至 2013 年 5 月 30 日,新亚强有限已收到股东吉林新亚

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

册资本变更为 10,580 万元。



7、2015 年,新亚强有限第六次增资验资



2015 年 6 月 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5]91010007 号),截至 2015 年 6 月 8 日,新亚强有限已收到新增股东初亚

军以货币资金人民币 15.69 万元认缴的本次新增的 8 万元注册资本,差额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0,588 万元。



8、2015 年,新亚强股份设立验资



2015 年 8 月 16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5]91010015 号),截至 2015 年 8 月 16 日,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有限

公司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20,642.84 万元,作价

人民币 20,642.84 万元,按照 1:0.5129 比例折成 10,58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88 万元,剩余部分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9、2018 年,新亚强吸收合并、减资验资



2018 年 11 月 9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8]32110005 号),新亚强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88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10,588 万元,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7,138.33 万元,其中,

以发行 10,910.30 万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同时注销吉林新亚强持有

新亚强 10,580 万股股份,并协议约定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7,468.64 万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49.67 万元。截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变更后的新亚强

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49.67 万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3,449.67 万元。



10、2018 年,新亚强转增、增资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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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29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8]32110006 号),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49.67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3,449.67 万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217.33 万元,其中:由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转增股本 7,736.33 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由亚强

智盈以货币资金 1,200 万元认缴本次新增的 200 万元注册资本;由方红承以货币

资金 1,686 万元认缴本次新增的 281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67 万元。



(二)发起人出资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由新亚强有限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新亚强有限

经审计的全部净资产 20,642.84 万元,并将该等净资产 20,642.84 万元折成股份公

司 10,588 万股股份,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新亚强有

限全体股东按其对新亚强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份,公司整体

变更前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和债务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全部权利、

义务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未发生变

化。



五、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主要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

情况



(一)公司的股权架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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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公司的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和管理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秘书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监事会是

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执行董事会

的决议;公司设有综合管理部、国内市场部、国际市场部、生产运营部、质量管

理部等内部职能部门,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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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职责

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工作,督促、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

1 综合管理部 事务;负责公司员工招聘与岗位设置、职业培训、绩效考核、

薪资核算及薪酬福利管理等。

制定公司中长期市场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对其目标进行分解和

2 国内市场部

组织实施;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国内外市场开发和市场维护等。

3 国际市场部 负责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国外市场开发和维护等。

负责管理公司各类原材料、辅料、产成品、零部件、设备、废

4 仓储部

旧物料等物资的入库、保管、库存控制、出库、配送等工作。

全面负责公司原材料、辅料、仪器设备、各类配件等物资采购

5 采购物流部

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

6 安全环保部

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计划和规划,

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的执行情况。

7 生产运营一部 负责公司一厂的产品生产、安全、设备等相关工作。

8 生产运营二部 负责公司二厂的产品生产、安全、设备等相关工作。

负责公司各种生产设备、水、电和基础设施的维护调试等相关

9 设备工程部

工作。

负责制定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新产品试制、标准制

10 技术部

定和可靠性验证。

全面负责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

11 质量管理部 维护,确保有效运行,并组织、落实公司内外部认证、审核相

关工作。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出具财务报表;组织编制公司各项财

12 财务部

务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13 研发中心 负责核心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工作,完善产品功能。

负责公司资本融资、信息披露、股权管理、分红派息和投资者

关系管理;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筹备、

14 董事会办公室

记录和档案资料保管;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

及各中介机构的联系工作。

负责对公司的预算、财务收支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进行审计监

督;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负

15 内部审计部

责审核公司工程项目和技改等采购招标工作;根据董事会及审

计委员会的要求对经营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发起人为吉林新亚强和初亚军,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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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新亚强的历史沿革



(1)2004 年,吉林新亚强设立

吉林新亚强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由初亚军、初亚

贤、初亚玲共同出资设立。

吉林新亚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初亚军 60.00 60.00 60.00 货币

2 初亚贤 20.00 20.00 20.00 货币

3 初亚玲 20.00 20.00 20.00 货币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2005 年,吉林新亚强第一次增资

2005 年 8 月 28 日,吉林新亚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吸收初琳为吉

林新亚强股东,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900 万元由初

琳出资 600 万元、初亚军出资 90 万元、初亚贤出资 105 万元、初亚玲出资 105

万元。同日,全体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本次增资是为吉林新亚强提供生产经营

所需资金。

本次增资后,吉林新亚强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初琳 600.00 600.00 60.00 货币

2 初亚军 150.00 150.00 15.00 货币

3 初亚贤 125.00 125.00 12.50 货币

4 初亚玲 125.00 125.00 12.5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3)2006 年,吉林新亚强第二次增资

2006 年 4 月 2 日,吉林新亚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注册资本增加至 2,360

万元,由新亚强实业认缴新增 1,360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是为吉林新亚强提

供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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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新亚强实业 1,360.00 1,360.00 57.63 货币

2 初琳 600.00 600.00 25.42 货币

3 初亚军 150.00 150.00 6.35 货币

4 初亚贤 125.00 125.00 5.30 货币

5 初亚玲 125.00 125.00 5.30 货币

合计 2,360.00 2,360.00 100.00



(4)2006 年,吉林新亚强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6 月 2 日,吉林新亚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新亚强实

业将其持有的吉林新亚强 1,360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初琳 816 万元、初亚军 204

万元、初亚贤 170 万元、初亚玲 170 万元,转让价格为平价。本次股权转让系初

琳、初亚军、初亚贤和初亚玲对吉林新亚强持股架构的调整,故均以平价进行转

让。

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初琳 1,416.00 1,416.00 60.00 货币

2 初亚军 354.00 354.00 15.00 货币

3 初亚贤 295.00 295.00 12.50 货币

4 初亚玲 295.00 295.00 12.50 货币

合计 2,360.00 2,360.00 100.00



(5)2009 年,吉林新亚强第三次增资

2008 年 12 月 30 日,吉林新亚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

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950 万元,红塔创新昆山出资 2,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

资本 590 万元,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是为了引入新投资人,为吉林新亚

强生产经营提供资金。

本次增资后,吉林新亚强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初琳 1,416.00 1,416.00 48.00 货币

2 红塔创新昆山 590.00 590.00 20.00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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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3 初亚军 354.00 354.00 12.00 货币

4 初亚贤 295.00 295.00 10.00 货币

5 初亚玲 295.00 295.00 10.00 货币

合计 2,950.00 2,950.00 100.00



(6)2009 年,吉林新亚强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1 月 13 日,吉林新亚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初亚玲

将其持有的吉林新亚强 295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初琳。本次股权转让系初琳、

初亚军、初亚贤和初亚玲对吉林新亚强持股架构的调整,故均以平价进行转让。

本次转让后,吉林新亚强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初琳 1,711.00 1,711.00 58.00 货币

2 红塔创新昆山 590.00 590.00 20.00 货币

3 初亚军 354.00 354.00 12.00 货币

4 初亚贤 295.00 295.00 10.00 货币

合计 2,950.00 2,950.00 100.00



(7)2013 年,吉林新亚强第四次增资

2013 年 2 月 26 日,吉林新亚强召开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大会并作出决

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950 万元增加至 3,441.6667 万元,新疆锦尚以 4,000

万元认缴吉林新亚强新增注册资本 491.6667 万元,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

资是为了引入新投资人,为吉林新亚强生产经营提供资金。

本次增资后,吉林新亚强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初琳 1,711.00 1,711.00 49.71 货币

2 红塔创新昆山 590.00 590.00 17.14 货币

3 新疆锦尚 491.6667 491.6667 14.29 货币

4 初亚军 354.00 354.00 10.29 货币

5 初亚贤 295.00 295.00 8.57 货币

合计 3,441.6667 3,441.666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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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4 年,吉林新亚强第五次增资及减资

2014 年 6 月 9 日,吉林新亚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由 3,441.6667 万元增加至 5,801.6667 万元,吉恩贸易以 2,360 万元认缴吉林新亚

强的新增注册资本 2,360 万元。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宿迁市骆马湖总部经济集

聚区发展的意见》(宿政发[2013]56 号),为了支持宿迁市总部经济集聚区的

发展,初亚军、初琳、初亚贤注册成立了吉恩贸易,由吉恩贸易向吉林新亚强增

资,吉恩贸易变更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吉恩贸易增资吉林新亚强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初琳 1,711.00 72.50

2 初亚军 354.00 15.00

3 初亚贤 295.00 12.50

合计 2,360.00 100.00



2014 年 7 月 21 日,吉林新亚强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吉林新亚强注册资本

由 5,801.6667 万元减资至 3,441.6667 万元,其中,初琳减资 1,711 万元,初亚军

减资 354 万元,初亚贤减资 295 万元,三人一并退出吉林新亚强。2014 年 6 月

11 日,吉林新亚强就前述减资在报纸刊登减资公告。本次减资系为保持吉林新

亚强本次增资前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发生变化,吉林新亚强对初亚军、初琳、初亚

贤进行了定向减资。

本次增资及减资后,吉林新亚强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吉恩贸易 2,360.00 2,360.00 68.57 货币

2 红塔创新昆山 590.00 590.00 17.14 货币

3 新疆锦尚 491.6667 491.6667 14.29 货币

合计 3,441.6667 3,441.6667 100.00



(9)2016 年,吉林新亚强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 28 日,吉林新亚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新疆锦尚

将其持有的吉林新亚强 491.6667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初琳和红塔创新,其中

初琳以 1,442.23 万元的价格受让 152.42 万元的出资额,红塔创新以 3,210.01 万

元的价格受让 339.25 万元的出资额。吉恩贸易、红塔创新昆山放弃本次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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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根据新疆锦尚 2013 年对吉林新亚强增资

时签署的《补充协议》条款约定,以新疆锦尚当年投资本金加按年利率 9%所计

利息定价。

本次股权转让后,吉林新亚强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吉恩贸易 2,360.00 2,360.00 68.57 货币

2 红塔创新昆山 590.00 590.00 17.14 货币

3 红塔创新 339.2466 339.2466 9.86 货币

4 初琳 152.4201 152.4201 4.43 货币

合计 3,441.6667 3,441.6667 100.00



(10)2016 年,吉林新亚强第六次增资及减资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优化治理结构。2016 年 2 月 29 日,吉林新亚强召开

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5,801.666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360 万元,由初琳、初亚贤、初亚军以货币形式分别认缴 1,996.17 万元、295.00

万元、68.83 万元。

为保持吉林新亚强本次增资前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发生变化,吉林新亚强向吉

恩贸易定向减资,2016 年 4 月 19 日,吉林新亚强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吉林新

亚强注册资本由 5,801.6667 万元减资至 3,441.6667 万元,吉恩贸易减资 2,360.00

万元退出吉林新亚强。2016 年 3 月 4 日,吉林新亚强就前述减资在报纸刊登减

资公告。

吉恩贸易减资吉林新亚强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初琳 1,996.17 84.58

2 初亚军 68.83 2.92

3 初亚贤 295.00 12.50

合计 2,360.00 100.00



本次增减资后,吉林新亚强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初琳 2,148.5901 2,148.5901 62.43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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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2 红塔创新昆山 590.00 590.00 17.14 货币

3 红塔创新 339.2466 339.2466 9.86 货币

4 初亚贤 295.00 295.00 8.57 货币

5 初亚军 68.83 68.83 2.00 货币

合计 3,441.6667 3,441.6667 100.00



(11)2018 年,吉林新亚强注销登记

2018 年 9 月 15 日,新亚强与吉林新亚强签署《吸收合并协议》,新亚强向

吉林新亚强全体股东发行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吉林新亚强注

销,详见本节“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

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初亚军



初亚军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简介”之“(二)实际控制人”。



3、吉林新亚强历次股权变动中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吉林新亚强自设立至注销期间历次引入的股东包括:初亚军、初亚

贤、初亚玲、初琳、新亚强实业、红塔昆山、红塔创新、新疆锦尚、吉恩贸易。

(1)初亚军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之“(二)实际控制人”。

(2)初亚贤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之“(二)实际控制人”。

(3)初亚玲

初亚玲,身份证号码 22900619650725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未在发行人处任职。

(4)初琳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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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实际控制人”。

(5)新亚强实业

新亚强实业系由初亚军、初亚贤、初亚玲于 1999 年 9 月 20 日设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已于 2007 年 1 月 22 日注销,注销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初亚军 1,204.00 86.74%

2 初亚贤 92.00 6.63%

3 初亚玲 92.00 6.63%

合计 1,388.00 100%



(6)红塔创新昆山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2.红塔创新昆山”。

(7)红塔创新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3.红塔创新”。

(8)新疆锦尚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开信息,新疆锦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新疆锦尚汇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545 号美丽家园 3 层办公楼 25

主要经营场所

号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乌鲁木齐中润锦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

经营范围 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14 日



(9)吉恩贸易

吉恩贸易系由初琳、初亚军、初亚贤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注销,注销前股权结构如下: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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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初琳 1,996.17 84.58%

2 初亚军 68.83 2.92%

3 初亚贤 295.00 12.50%

合计 2,360.00 100%



经核查,吉恩贸易设立至注销期间内,除持有吉林新亚强股权外无其他实际

生产经营活动。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初琳、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初亚贤。



1、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初琳,实际控制人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

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2、红塔创新昆山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红塔创新昆山持有公司 1,964.33 万股,持股比例

为 16.84%。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67763294X5

法定代表人 季向东

公司住所 昆山市伟业路 18 号现代广场 506 室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经营范围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塔创新昆山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红塔创新 10,000.00 100.00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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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0 100.00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万元) 21,296.94

净资产(万元) 19,577.02

营业收入(万元) 1,413.24

净利润(万元) 1,575.9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红塔创新昆山是红塔创新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红塔创新昆山的书面确认,其

在设立的过程中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未专门指定其资产由专业的基金

管理人管理,也不存在支付基金管理费的情况。因此,红塔创新昆山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3、红塔创新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红塔创新持有公司 1,129.48 万股,持股比例为

9.68%。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719409800K

法定代表人 李双友

公司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二环西路 398 号高新科技信息中心主楼 14 层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红塔创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00.00 52.50

2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 15.00

3 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 7.50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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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4 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5.00

5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5.00

6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5.00

7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5.00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2.50

9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2.50

合计 60,000.00 100.00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万元) 436,751.20

净资产(万元) 349,777.77

营业收入(万元) 86,411.21

净利润(万元) 67,580.1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红塔创新的书面确认,其在设立的过程中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

形,未专门指定其资产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也不存在支付基金管理费的情

况。因此,红塔创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

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三)其他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东除初琳、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

初亚贤、初亚军外,还有亚强智盈。亚强智盈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宿迁亚强智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MA1XMQL11K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初琳

主要经营场所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不含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



亚强智盈为持股平台,专为公司员工持有公司股份而设立的,除持有公司股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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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强智盈持有公司 2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1%。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亚强智盈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初琳 350.40 29.20 普通合伙人

2 许洪钧 39.00 3.25 有限合伙人

3 李志刚 39.00 3.25 有限合伙人

4 桑修申 39.00 3.25 有限合伙人

5 刘春山 39.00 3.25 有限合伙人

6 宋娜 39.00 3.25 有限合伙人

7 刘汉兴 39.00 3.25 有限合伙人

8 朱军 36.00 3.00 有限合伙人

9 王洪波 36.00 3.00 有限合伙人

10 陈建梅 36.00 3.00 有限合伙人

11 张太旭 36.00 3.00 有限合伙人

12 余金金 3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3 刘仕娟 3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4 叶华 3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5 付文娟 3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6 李根 3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7 何兴阁 30.00 2.50 有限合伙人

18 刘倩 27.00 2.25 有限合伙人

19 王文成 24.00 2.00 有限合伙人

20 李刚 24.00 2.00 有限合伙人

21 王凯辉 18.00 1.50 有限合伙人

22 孙立智 13.20 1.10 有限合伙人

23 吕东双 12.60 1.05 有限合伙人

24 张凤阳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25 魏建辉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26 李晟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27 王之松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28 骆超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29 胡志圆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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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30 陈推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31 于占河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32 吕军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33 林海洋 12.00 1.00 有限合伙人

34 贾富明 10.20 0.85 有限合伙人

35 王玉英 10.20 0.85 有限合伙人

36 季培 8.40 0.70 有限合伙人

37 沙雪斌 7.80 0.65 有限合伙人

38 钱自年 6.00 0.50 有限合伙人

39 王子伟 6.00 0.50 有限合伙人

40 尹笑笑 4.20 0.3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200.00 100.00



(四)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初琳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

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初琳、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

初亚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667 万股,本次拟发行社会公众股不超过 3,889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5,556 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低于 25%。

假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3,889 万股,则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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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初琳 7,153.46 61.31 7,153.46 45.99

红塔创新昆山 1,964.33 16.84 1,964.33 12.63

红塔创新 1,129.48 9.68 1,129.48 7.26

初亚贤 982.17 8.42 982.17 6.31

初亚军 237.56 2.04 237.56 1.53

亚强智盈 200.00 1.71 200.00 1.29

小计 11,667.00 100.00 11,667.00 75.00

本次发行社会

- - 3,889.00 25.00

公众股

合计 - - 15,556.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和战

略投资者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全部股东包括初琳、红塔创新昆山、红塔创新、初亚贤、

初亚军、亚强智盈。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

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自然人股东及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万股) 间接持股(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初琳 7,153.46 58.40 61.81 副董事长

2 初亚贤 982.17 - 8.42 董事、副总经理

3 初亚军 237.56 - 2.04 董事长、总经理

合计 8,373.19 58.40 72.27



(四)国有股情况



根据财政部出具的《关于确认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

的通知》(财建[2019]204 号),公司股本总额为 11,667 万股,其中,红塔创新

昆山持有 1,964.331 万股,占总股本的 16.84%,属于国有法人股股东(SLS);

红塔创新持有 1,129.479 万股,占总股本的 9.68%,属于国有法人股股东(S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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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

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

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关联关系

(万股) (%)

1 初琳 7,153.46 61.31

1、初亚军与初琳为父女关系;

2 初亚贤 982.17 8.42 2、初亚军与初亚贤为兄弟关系;

3、初琳为亚强智盈的执行事务合

3 初亚军 237.56 2.04

伙人;

4 亚强智盈 200.00 1.71 4、初亚军、初琳、初亚贤为一致

行动人

小计 8,573.19 73.48

5 红塔创新昆山 1,964.33 16.84

红塔创新昆山为红塔创新的全资

6 红塔创新 1,129.48 9.68

子公司

小计 3,093.81 26.52





八、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情况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

持股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构成



1、员工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 304 人、348 人和 355 人。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



2、员工结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年龄、学历、专业等分类的员工人数如下:

(1)按员工年龄分布



类别 员工数量(人) 占总人数比例(%)

30 岁以下 27 7.61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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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员工数量(人) 占总人数比例(%)

30 岁至 39 岁 157 44.23

40 岁至 49 岁 116 32.68

50 岁及以上 55 15.49

合计 355 100.00



(2)按员工受教育程度



类别 员工数量(人) 占总人数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 4 1.13

本科 25 7.04

专科 86 24.23

专科以下 240 67.61

合计 355 100.00



(3)按员工专业结构



类别 员工数量(人) 占总人数比例(%)

生产人员 219 61.69

研发人员 25 7.04

管理及行政人员 99 27.89

销售及采购人员 12 3.38

合计 355 100.00



注:本表格所列研发人员为公司全职研发人员,未包含兼职研发人员。



(二)员工薪酬情况



1、发行人薪酬制度



发行人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适合企业发展的薪酬制度。公司员工薪

酬总体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工资等部分构成。不同员工根据

岗位性质、工作年限、工作强度、技能要求适用不同的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是员工薪酬基本组成部分,基本工资以本地区工资水平为基准,根

据工作职位、能力、工作量不同分级设置。绩效工资是通过考核每个员工的岗位

目标达成情况,量化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如产量、质量、损耗等)和工作纪律,

评估每月工作表现而得到的奖罚性工资。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性质

不同、技术要求、贡献大小设定的工资报酬,按公司和部门组织架构实际情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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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管理和技术岗位设定不同岗位工资。补贴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等因素

确定,公司目前按照每年固定金额累加计入员工工资总额。

在总体薪酬制度框架下,公司日常经营中,会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

观因素以及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效益等情况的变动对员工

薪酬水平和结构进行调整。其中整体薪酬调整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由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具体方案,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实施。



2、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1)按不同级别年平均工资

单位:万元



级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 51.67 47.57 26.37

中层人员 18.58 18.31 11.67

普通员工 7.37 6.39 5.05



(2)按不同岗位类型年平均工资

单位:万元



岗位类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生产人员 7.31 6.18 4.84

研发人员 15.77 18.20 10.85

管理及行政人员 11.89 9.03 5.72

销售及采购人员 10.73 11.40 7.89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员工的月平均薪酬随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社会经济生活发

展整体有所上升,其中 2018 年公司员工薪酬水平较 2017 年有了大幅增长,主要

原因系 2018 年公司经营业绩及规模快速增长,为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力,公司

全面提高了各类员工的工资水平。



3、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员工薪酬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员工平均工资 9.05 7.90 5.81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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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宿迁市城镇私营单位

注 - 4.30 4.04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注:数据来源为宿迁市统计局。



公司制定了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薪酬体系,薪酬水平与绩效考核直接捆绑

挂钩,以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逐年上升,销售规模

和利润情况良好。由上表可见,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高于宿迁市总体平均工资

水平,公司具有较强的薪酬竞争力。



4、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发行人拥有健全的薪酬体系,人均薪酬高于当地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

工资,且报告期内总体上保持了增长趋势。

发行人预计未来薪酬制度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参考当地

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并随着公司业绩增长同步进行相应调整,以保证具有一定竞

争力的薪酬水平。



5、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领薪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以及初亚贤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姓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初亚军 151.65 149.48 57.12



初亚贤 38.53 37.67 26.02



初琳 68.13 - -



2017 年至 2018 年初琳未在公司领取薪酬,主要原因为初琳在上述时间未参

与公司的具体工作,2019 年 1 月,初琳以副董事长的身份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

工作,开始在公司领薪。因此,初琳自 2019 年 1 月开始在公司领取薪酬具有合

理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初亚军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初

亚贤在报告期内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同时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因此其领薪的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文件的规定;同时其薪酬水平在报告期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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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逐年提高,与公司业绩增长趋势相一致,因此具有合理性。



(三)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公

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发行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相

关规定为职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定期向社会保险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上述各项

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总数及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员工 员工 员工

缴费 覆盖率 缴费 覆盖率 缴费 覆盖率

总人 总人 总人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数 数 数

养老

327 92.11 268 77.01 213 70.07

保险

医疗

327 92.11 268 77.01 212 69.74

保险

失业

327 92.11 268 77.01 213 70.07

保险 355 348 304

工伤

327 92.11 268 77.01 213 70.07

保险

生育

327 92.11 268 77.01 212 69.74

保险

住房公积金 327 92.11 266 76.44 212 69.74





(1)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



原因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退休 12 12 12

新招 - 33 30

个人参保 16 33 27

个人不愿缴纳 - 2 22

合计 28 80 91



注:2016 年及 2017 年部分员工只缴纳了五险中的部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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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



原因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退休 12 12 12

新招 - 33 30

个人不愿缴纳 16 33 50

离职 - 2 -

合计 28 82 92



2、缴费比例以及办理社保的日期



报告期内,公司及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如下:



发行人

项目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 19、16 8

医疗保险 7 2

失业保险 0.5 0.5

工伤保险 0.6、0.4 -

生育保险 1 -

住房公积金 8 8



注:2019 年 6 月起,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调整为 16%;2019 年 10 月份起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调整为 0.4%。



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如下:



名称 办理社保起始日期 办理住房公积金起始日期

发行人 2011 年 3 月 2015 年 9 月



3、未缴纳的“五险一金”金额对当年利润总额的影响测算



以报告期各期末人员数量为基础,假设报告期末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全体员工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则补缴金额及其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影响如

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五险一金”需补缴纳金额(万

29.96 129.34 136.29

元)

利润总额(万元) 25,248.30 24,972.45 7,7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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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缴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0.12 0.52 1.76

(%)



注:“五险一金”需补缴纳金额包括公司及个人需缴纳的全部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主要原因包括部分员工系发行人聘请的退休人员、部分新入职的员工需到下月才

能申报并办理五险一金、部分员工自行参保、部分员工明确表示不愿意缴纳社会

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



4、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019 年 1 月 21 日、2019 年 7 月 9 日、2020 年 1 月 10 日,宿迁市宿豫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出具证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局管理辖

区内企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期间,遵守有关劳动和社会保

障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受

到我局处罚的情形。”

2019 年 1 月 11 日、2019 年 7 月 9 日、2020 年 1 月 14 日,宿迁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宿豫管理部先后出具证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系我中心辖

区内企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期间,遵守有关住房公积金管

理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受

到我局处罚的情形。”



5、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出具书面承诺:“如果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发行人补缴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则本人将无

条件全额承担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应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

罚款、滞纳金等所有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他股东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本人在承担前述补偿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新亚强行使追索权。”

综上,发行人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手

续,部分员工如需补缴,补缴的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实际

控制人承诺承担一切补缴相关费用,并且当地社保及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了合规

证明,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保荐人及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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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公司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见“重大事项提

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初亚军、初琳、初亚贤与公司的业务存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竞争,初

亚军、初琳、初亚贤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红塔创新、红塔创新昆山关

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之“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四)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

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之“(二)公司发行前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五)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详见本招股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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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之“(三)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

承诺事项”之“(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诺”。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初琳、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出具书面承诺:“若

公司因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对应贷款行为而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全额现

金补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保证公司

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财务有关管理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杜绝上述不规范贷款行为并严格按照贷

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提款/支付方式使用相关贷款资金。”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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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凭借技术优势、产品品质优势及良好的市场信誉,在所属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以六甲基二硅氮烷为核心的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

氯硅烷两大产品类别,包含十多种有机硅产品,其中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广泛应用

于有机硅新材料、制药、电子化学等领域,苯基氯硅烷是合成下游苯基系列应用

材料的基础原料。

公司产品远销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法国、韩国、荷兰等海外市

场,已与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火、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齐鲁

制药集团、印度太阳药业、先正达、陶氏杜邦、赢创、哈药总厂等全球知名有机

硅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主要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和二苯基二氯硅烷在细分领

域优势较为突出,具有较强的全球竞争力,是我国出口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

双封头和二苯基二氯硅烷的优势生产企业。根据 2018 年 4 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

业联合会向工信部产业政策司、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出具的证明,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产品销量在全国市场占有率均超过 45%,在

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 30%。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11 月,公司六甲基二

硅氮烷在该产品全国出口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54.25%、62.90%和 49.63%;乙烯

基双封头在该产品全国出口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51.00%、45.79%和 60.30%;二

苯基二氯硅烷在该产品全国出口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45.04%、49.10%和 57.00%。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副

主任单位,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苯基单体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始终注重研发投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获得专

利 2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 项,曾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产品

认定 4 项。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工信部发布的《工业用三甲基一氯硅烷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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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5393-2018)》行业标准的编写;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中国氟硅有机

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六甲基二硅氮烷(T/FSI004-2016)》《电子电器用加成

型 耐 高 温 硅 橡 胶 胶 粘 剂 ( T/FSI002-2016 ) 》 《 四 甲 基 二 乙 烯 基 二 硅 氮 烷

(T/FSI012-2017)》《七甲基二硅氮烷(T/FSI013-2017)》等 6 项团体标准的

编写,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团体标准被工信部评为 2018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

用示范项目 25 个优秀项目之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编写的《工业用二苯基

二氯硅烷》《甲基二硅氮烷偶联剂》《甲基二乙烯基二硅烷偶联剂》已进入工信

部 2018 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为我国有机硅材料标准化、

国际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分为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两大类,其中,功能性助剂包

括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硅醚等,能够有效提升下游终端产品的物化

指标,以满足终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功能不断提升的需求,同时,六甲基二硅

氮烷还作为基团保护剂,参与抗生素、核苷类药物等的合成;苯基氯硅烷包括苯

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主要用于苯基中间体及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

苯基硅树脂等苯基功能性材料的合成,提高产品的特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功能及用途如下:

产品 产品

功能 终端产品 用途/领域

分类 名称

用作白炭黑、硅 建筑、电力、电子电器、

六甲基 藻土等表面处 硅橡胶(液体硅橡胶、 医疗器械、汽车、高铁、

功能性

二硅氮 理,提高疏水、 加成硅橡胶等)、硅树 纺织、食品、工艺饰品、

助剂

烷 补强、抗撕裂等 脂等 高档厨具、航天航空、军

性能 工等

头孢他啶为代表的头

用于有机合成 孢霉素、阿米卡星、盘 抗生素类药品合成

(药物合成), 尼西林

作为官能基团 瑞舒伐他汀、阿伐他汀 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药品合

(羟基、羧基、 钙等他汀类药物 成

氨基、碳基、不 核苷类药物(拉米夫

治疗肝炎、艾滋病、癌症

饱和键)的保护 定、索非布韦、齐多夫

(含急性白血病)等疾病

剂、催化剂、活 定、阿糖胞苷、卡培他

的药品合成

化剂 滨、氟尿嘧啶等)

肌肽 保健品合成



具有高挥发性、 电子化学品 电子工业用清洗剂、电子

低杂质残留,起 仪器清洗剂、半导体工业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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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产品

功能 终端产品 用途/领域

分类 名称

到粘接助剂抗蚀 中光致刻蚀剂、粘接助剂、

作用 正性光刻胶

航空航天、军工、电力电

结构控制剂,提

气、环境保护、冶金化工、

高疏水等多方面 气凝胶

生物、医疗卫生、建筑、

性能

新能源等

改善锂电池的电

锂电池电解液 新能源、电动汽车

化学性和循环性

航天航空、化工、电力、

聚氨酯扩链剂,

聚氨酯 电子电器、医疗卫生、纺

起到固化作用

织、建筑、汽车等领域

建筑、医疗卫生、电子电

硅橡胶、硅油、硅树脂

器、汽车、高铁、纺织、

用作封头剂、清 等

高档厨具等

洗剂、脱膜剂、

硅醚 广泛应用于工业各个领域

胶黏剂、防潮剂、 气相色谱固定相(液)、

需要色谱分析的场所、医

涂料助剂等 分析试剂、精密仪器设

疗卫生、体育、科研分析、

备清洗剂等

精密仪器设备等

建筑、电力、医疗卫生、

乙烯基硅橡胶、乙烯基

乙烯基 用作封端剂、交 电子电器、汽车、高铁、

硅油、乙烯基硅树脂、

双封头 联剂 航天航空、纺织、半导体

纸张隔离剂等



导热硅橡胶的添 乙烯基硅橡胶、乙烯基 军工、航空航天、电子电

加剂 硅油、乙烯基硅树脂 器、精密仪器等

四甲基 作为负性光刻胶 作为电子化学品应用于微

负性光刻胶助粘性促

二乙烯 助粘性促进剂的 电子技术、大规模集成电

进剂

基二硅 原料 路等

氮烷 用作白炭黑表面 电力、医疗设备、电子电

乙烯基硅橡胶、乙烯基

处理、陶瓷表面 气、婴儿用品、高档厨具、

硅油、乙烯基硅树脂

处理 半导体材料

作为甲胺化试

生物农药甲氨基阿维 用于农药、兽药等药品生

七甲基 剂,用于农药、

菌素的合成 产

二硅氮 兽药的生产

烷 作为新能源锂电 锂电池电解液稳定添

新能源、电动汽车等

池的稳定剂 加剂

硅烷偶联剂、交联剂、半

苯基氯 用作偶联剂或交 苯基三甲氧基硅烷、苯

导体封装、电子化学品粘

硅烷 联剂原料 基三乙氧基硅烷等

接剂和耐高温材料等

军工、航空航天、新能源、

制备含苯基的有 苯基硅树脂、高档工业

医疗卫生、电子电器、建

苯基三 机硅聚合物 油漆和涂料、苯基硅油

筑、汽车、高铁等

氯硅烷

新型复合材料、有机-无机

杂化材料、纳米材料,用

高分子聚合物增 八苯基笼型倍半硅氧

于聚亚胺、聚氨酯、环氧

强材料 烷

树脂等高度交联高分子纳

米复合材料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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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产品

功能 终端产品 用途/领域

分类 名称

军工、航空航天、新能源、

制备有机硅聚合 苯基硅橡胶、苯基硅

医疗卫生、电子电器、建

物 油、苯基硅树脂

筑、高铁、汽车等

二苯基

甲基乙烯基硅橡胶的结构

二氯硅 制备高分子芳基 二苯基二羟基硅烷、八

化控制剂、苯基硅橡胶添

烷 硅化合物 苯基环四硅氧烷

加剂

叔丁基二苯基氯硅烷、 抗癌药物紫杉醇的合成过

基团保护剂

抗癌药物紫杉醇等 程中的羟基保护剂



1、六甲基二硅氮烷



公司采用无溶剂法生产六甲基二硅氮烷,通过该法生产的六甲基二硅氮烷具

有杂质少、无溶剂残留、非挥发份物质少等高纯化优点。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及改

良,目前公司该产品纯度基本保持在 99.5%,最高可达到电子级标准 99.95%,

特定杂质含量可降低至 0.1PPB 以下,远高于国内普遍采用的标准,在细分领域

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国际市场需求始终保持较快增长。2015 年至 2018

年,全国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出口量分别为 3,110 吨、3,584 吨、3,738 吨和 4,674

吨,2019 年 1 至 11 月完成出口 4,540 吨。在国内市场,随着我国有机硅市场的

快速发展,预计 2020 年,六甲基二硅氮烷的需求量将达到 25,000 吨1。



2、乙烯基双封头



公司通过钠缩法生产的乙烯基双封头拥有较高的收率和纯度。经过多年技术

积累及优化,公司该产品的纯度基本保持在 99.5%以上,在细分领域拥有较强的

国际竞争力。乙烯基双封头主要作为封头剂用于生产高温硫化硅橡胶、加成型硅

橡胶、硅凝胶和乙烯基硅油等系列产品。

我国是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生产国家,近年来出口量增长显著,2015 年至

2018 年,全国的出口量分别为 130 吨、151 吨、300 吨和 428 吨,2019 年 1 至

11 月完成出口 539 吨。



3、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



公司采用直接法合成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该生产工艺可根据市





1

《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报告(2018)》,中国石化出版社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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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需求情况调整产物中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的比例。目前,公司生产

的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主要用于下游企业生产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

苯基硅树脂等有机硅深加工产品。

苯基氯硅烷是一种用途较为广泛的有机硅单体,它是合成多种偶联剂或交联

剂的重要原料,也是制备有机硅聚合物的重要单体。苯基氯硅烷常用作制备有机

硅中间体、苯基硅橡胶(甲基苯基硅橡胶、甲基苯基乙烯基硅橡胶等)、苯基硅

树脂(缩合型硅树脂、加成型 LED 封装硅树脂、改性硅树脂等)、无卤阻燃添

加剂、修饰材料等。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功能性助剂及苯基氯硅烷的销

售,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功能性助剂 49,359.00 83.07 59,662.71 92.88 23,469.19 90.81

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 30,374.93 51.12 45,128.76 70.25 15,062.11 58.28

乙烯基双封头 10,206.69 17.18 7,633.36 11.88 5,152.36 19.94

其他 8,777.39 14.77 6,900.59 10.74 3,254.72 12.59

苯基氯硅烷 10,059.99 16.93 4,574.55 7.12 2,374.26 9.1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59,418.99 100.00 64,237.26 100.00 25,843.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65%、98.82%和

98.7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较小,分别为 896.96 万元、764.67 万

元和 776.1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5%、1.18%和 1.29%,占比

较低,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255.99 32.98 538.68 70.45 763.23 85.09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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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副产品 377.33 48.61 225.90 29.54 133.73 14.91

加工费 142.69 18.38 - - - -

其他 0.19 0.02 0.09 0.01 - -

合计 776.19 100.00 764.67 100.00 896.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有少量三甲基氯硅烷等原材料对外销售;副产品主要为苯、

氯化铵等。



(四)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

务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规定,公司业务属于大类“C 制造业”

中的子类“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 制造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有机硅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及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下的市场竞

争体制。

行业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承担。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

发展;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工信部主要

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

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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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承担。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主要负责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参与制定行业

规划,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等。中国氟硅有机材料

工业协会主要负责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制定行业规划,制订、修订行业标准、行

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规范,引导行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维护行业和企业

的合法权益等。

公司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

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理事单位。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法律法规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实施/修订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

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

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

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 月 1 日

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全国人民代表大

7 2016 年 11 月 7 日

治法》 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

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 12 月 1 日

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 7 月 1 日

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4 年 7 月 1 日

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14 年 7 月 29 日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1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 年 12 月 7 日

国务院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

14 2017 年 3 月 6 日

实施办法》 督管理总局

科技部、财政部、

1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16 年 1 月 29 日

国家税务总局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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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实施/修订日期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 国家安全生产监

16 2015 年 7 月 1 日

法》 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

17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12 年 8 月 1 日

督管理总局

18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7 月 28 日

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8 月 1 日



(2)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多次在纲领性文件中体现对有机硅行业的支持,具体如下:

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19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其中“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

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

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联剂”以及“四氯化碳、四氯

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的捕获与应用”

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②《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年版)》

2019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年版)》,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将“聚氯乙烯和有机硅新型下游产

品开发、生产”“聚氨酯橡胶、丙烯酸酯橡胶、氯醇橡胶,以及氟橡胶、硅橡胶等

特种橡胶生产”列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③《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2018 年 11 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氟

硅合成材料制造”被列为一个独立的子项,硅油、硅橡胶、甲基苯基硅树脂、

MQ 树脂、硅烷偶联剂和交联剂等有机硅产品被列为重点产品。

④《“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其中明确“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展趋势,加快突破关

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推进重大装备与系统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同发

展,带动制造业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到 2020 年,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产值规

模超过 12 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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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2016 年 9 月,工信部发布《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针

对氟硅材料,明确指出“推进苯基有机硅单体产业化进程,重点发展高端氟、硅

聚合物(氟、硅树脂、氟、硅橡胶)、含氟功能性膜材料和高品质含氟、硅精细

化学品(高纯电子化学品、含氟、硅表面活性剂、含氟、硅中间体等),加快发

展低温室效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

⑥《中国有机硅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5 年 4 月,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中国有机硅行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对于“十三五”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规划:在有机硅单

体方面,提出“适度发展苯基单体,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原材料消耗;开发不产

生氯代联苯的生产方法和技术,淘汰低效率、高污染的搅拌床直接法合成苯基单

体生产工艺”;在有机硅基础聚合物及下游产品方面,鼓励发展高温硫化硅橡胶

生胶和混炼胶连续化生产技术及成套装备开发,研究硅树脂绿色制备技术,开发

一批高性能和高附加值的新产品,部分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重点发展甲基苯

基硅橡胶、苯基硅油、高性能 MQ 硅树脂等产品。

⑦《中国制造 2025》

2015 年 3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制造 2025》,并于 2015 年 5

月正式印发,其对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作出了整体部署,提出了我国

制造业由大变强“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明确了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任务和重点。

《中国制造 2025》在先进石化材料部分明确提出“重点发展聚偏氟乙烯、PET、

其它氟树脂以及硅树脂、硅油等”。

⑧《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

2012 年 1 月,工信部发布《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其中提出“提高有

机硅单体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推进下游产品的发展和加工应用及核心技术

产业化,推进甲基苯基二氯硅烷及其四环体产业化。加强功能性有机硅弹性体产

业化,加强苯基单体、苯基硅油、甲基苯基硅树脂等系列产品产业化,发展高透

明、耐高温、防水、防紫外的 LED 和太阳能电池封装用的有机硅材料产品。直

接法合成烷氧基硅烷先进生产技术及硅烷偶联剂新品种的发展;有机硅、有机改

性材料大规模产业化;多晶硅工业副产四氯化硅综合利用;硅油制备新工艺推广

应用;硅树脂新品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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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概况



有机硅化合物是指含有 Si-C 键且至少有一个有机取代基是直接与硅原子相

连的化合物,习惯上将通过氧、硫、氮等使有机基与硅原子相连接的化合物也当

作有机硅化合物。由于有机硅独特的结构,兼备无机材料与有机材料的性能,具

有表面张力低、黏温系数小、渗气性好等基本性质,并具有耐高低温、电气绝缘、

抗氧化、耐辐射、难燃、憎水、无毒无味以及生理惰性等优异特性,广泛应用于

建筑、汽车、电子电器、电力、新能源、医疗卫生、个人护理、航天航空、纺织、

日用品等领域。有机硅材料的应用领域随着数量和品种的持续增长而不断拓宽,

与国防现代化、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关系也愈发紧密,已逐步成为国

计民生中的一个重要产业。

根据有机硅材料的生产流程,其产业链分为有机硅原料、有机硅单体、有机

硅中间体和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四个环节。有机硅产品的种类繁多,品种约 5000

余种,主要为根据不同用途研发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上游有机硅原料、有机硅

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的品种规格相对较少。









注:长虚线框为公司现有产品所在产业链环节,短虚线框为公司募投主要产品所在产业

链环节。



(1)有机硅原料

有机硅原料主要用于有机硅单体合成,主要为金属硅粉、氯甲烷、氯化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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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乙烯等以及铜、锌等催化剂。

(2)有机硅单体

有机硅单体是指硅原子上除含有有机基团外,还直接或间接连接有活性基团

的低分子有机硅化合物。其中,氯硅烷单体是制备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硅橡胶、

硅油、硅树脂)的基础原料,也是有机硅工业的基础与核心原料。甲基氯硅烷的

用量占 90%以上,其次为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特种有机硅单体。

(3)有机硅中间体

有机硅中间体主要以有机硅单体为原料,通过有机合成方式得到的分子结构

和分子量确定的有机硅化合物。有机硅中间体主要作为合成原料或功能性助剂用

于有机硅深加工产品,能够有效改善下游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加工性能、力学性

能、光学性能、老化性能、表面性能等。根据有机硅中间体结构可分为硅氧烷、

硅氮烷、聚硅烷等。

有机硅中间体根据基团的差异可分为甲基中间体、乙烯基中间体和苯基中间

体等。甲基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等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常

见的甲基中间体包括 D3、D4、D5 等。乙烯基中间体可以有效改善有机硅材料的

耐热老化性和高温抗压缩性,如乙烯基双封头等。苯基中间体具有较好的耐高低

温、耐候性、耐辐射等性能,如八苯基环四硅氧烷、甲基苯基混合环体等。

(4)有机硅深加工产品

目前,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主要包括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等,主要由聚硅氧

烷通过进一步加工制取。同时,可以通过引入乙烯基、苯基基团,进一步制取乙

烯基、苯基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等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应

用领域较为广泛,主要为汽车、电子工业、建筑、新能源、电力、个人护理、医

疗卫生、航空航天、制药等行业,常见的终端产品包括密封件、橡胶管、密封胶、

电线电缆包裹物、封装胶、防震材料、医疗护理、洗护用品、消泡剂、润滑油、

柔软剂、缓冲阻尼液、绝缘漆、防腐涂料等。

①硅橡胶

硅橡胶是聚硅氧烷主要的下游深加工产品,其成分主要由线型聚硅氧烷(硅

橡胶生胶)、补强剂、结构化控制剂、催化剂、改性添加剂等组成。硅橡胶具有

良好的耐高低温、耐候性、耐臭氧、抗电弧、电气绝缘性、高透气性以及生理惰

性等。硅橡胶的终端产品包括车用油管、安全气囊、婴儿奶嘴、芯片封装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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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模具、医用软管、氧气面罩等。

硅橡胶按其硫化温度,可分为高温硫化硅橡胶及室温硫化硅橡胶;按产品形

态及混配方式可分为混炼硅橡胶及液体硅橡胶;按基团可分为甲基硅橡胶、乙烯

基硅橡胶、苯基硅橡胶等。甲基硅橡胶是硅橡胶的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成熟,具

有绝缘、稳定、阻燃等特性。苯基硅橡胶对原料纯度及聚合工艺要求较为苛刻,

合成技术难度较高,导致苯基硅橡胶生产规模较小、价格昂贵。苯基硅橡胶是硅

橡胶的高端品种,除了具有一般硅橡胶的特性外,还具有更优异的耐高低温、耐

候性、耐辐射、阻燃等性能,是现代工业不可缺少的高端新材料,广泛应用于航

空航天、电子电气、LED 等国防军工和新兴产业领域。

②硅油

硅油是指室温下保持液体状态的线型聚硅氧烷产品。硅油无毒、无臭、无腐

蚀性、不易燃烧,具有良好的耐热性、电绝缘性、耐候性、疏水性、生理惰性、

较小的表面张力、较低的黏温系数、较高的抗压缩性等特性,其品种繁多,应用

广泛。硅油的终端产品包括消泡剂、护肤化妆品、洗护用品、润滑油、织物柔软

剂、塑料添加剂、表面处理剂等。

甲基硅油具有稳定、耐高低温、憎水等特性。苯基硅油是甲基硅油中部分甲

基基团被苯基基团取代后的产物,具有更优异的耐高低温、耐辐射和润滑性能。

按苯基硅油产品结构,主要有耐高温苯基硅油、乙烯基封端苯基硅油、苯基含氢

硅油、羟基封端苯基硅油等,在航空航天、船舶汽车、电子电器、纺织、医疗卫

生等众多领域应用前景广泛。

③硅树脂

硅树脂是指具有高度交联结构的热固性聚硅氧烷产品,通常由甲基三氯硅

烷、二甲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等原料经过先水解后缩聚

而成。硅树脂具有良好的耐热性及耐候性,并兼具优良的电绝缘性、耐化学药品

性、憎水性及阻燃性,还可通过改性获得其他性能。在硅树脂分子中引入苯基基

团,不仅可以提高硅树脂的耐高温和耐辐射性能,而且可以大幅度提高硅树脂的

折射率,以高折射率的硅树脂作为 LED 封装材料,可以改变全反射临界角,提

高器件的取光效率。

综上,有机硅行业是以有机硅单体作为基础向整个产业链下游延伸的行业,

其中甲基氯硅烷为主要的单体品类,使用量占比在 90%以上,其次为苯基氯硅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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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特种有机硅单体;有机硅行业中下游以单体合成有机硅中间

体,以聚硅氧烷作为合成下游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核心反应物,随着终端应用需

求对有机硅三大合成材料硅橡胶、硅油和硅树脂提出各种物化指标要求,在合成

上述有机硅深加工产品时,加入功能性助剂已必不可少,例如硅氮烷系列充分利

用-Si-N-Si-等分子链结构的特质性能,实现对合成材料的改性。因此,有机硅产

业链的主线是“甲基氯硅烷—聚硅氧烷—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也是大型有机硅

生产企业布局自身产品矩阵的依据;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以其差异化功能

逐渐被广泛应用于中间体合成;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在有机硅下游各系列应用材料

合成中也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关键改性材料,随着有机硅材料应用需求的不断增加

而持续发展;部分功能性助剂还可以直接应用于半导体电子材料、医药合成反应

等新兴领域。



2、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行业发展情况

20 世纪 40 年代起,随着有机硅化学的发展,全球有机硅行业开始逐步形成,

时至今日,世界有机硅工业已发展成为 5000 余种品类的重要化工新材料产业。

近年来,全球有机硅主要新增产能集中在中国。2013 年至 2017 年,全球聚硅氧

烷产量从 162 万吨增涨至 200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8%。



2007-2022 年全球聚硅氧烷生产状况及预测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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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全球聚硅氧烷产能约 250 万吨/年,产量约 200 万吨,由于 2017

年部分聚硅氧烷生产企业未能正常生产,全球有机硅市场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

面。2018 年,全球聚硅氧烷产量约 210 万吨,同比增长约 5.0%,增量主要来自

中国2。目前,世界主要的聚硅氧烷生产集中在中国、德国、美国、日本、英国

等国家,生产商主要有陶氏杜邦、德国瓦克、蓝星集团、日本信越集团、美国迈

图集团及新安股份等十余家公司。

有机硅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其消费量与 GDP 呈正比关系。目前,根据

市场成熟度,发达国家的人均有机硅年消费量已接近 2kg,而新兴市场的人均有

机硅年消费量仅在 0.2-1kg 左右3。未来,随着经济发展,中国、巴西、墨西哥、

印度等国家对于有机硅消费增长存在较大的潜力。

人均有机硅消费量与 GDP 关系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根据《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报告(2018)》的分析报告,预计 2021 年

全球有机硅市场产品(主要原料为聚硅氧烷)需求量约为 304.6 万吨,年均增长

率约为 5.6%。其中,全球硅橡胶市场受建筑、汽车、高铁行业的发展驱动,需

求量约为 181.8 万吨,年均增速约为 6.0%;全球硅油市场由于化妆品、医药等行

业的需求,需求量约为 111.1 万吨,年均增速约为 3.2%;全球硅树脂市场的需求





2

《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 版)》,SAGSI

3

《十张图了解中国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前瞻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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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约为 11.6 万吨,年均增速约为 3.2%,主要应用于建筑、汽车、电力电器、LED

等领域。

(2)我国行业发展情况

①我国有机硅工业发展情况

我国的有机硅工业起步于 20 世纪 50 年代,直到 20 世纪 80 年代末,我国有

机硅工业仍发展缓慢,表现为规模较小且分散的行业特征。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

我国的甲基氯硅烷合成技术经历了从搅拌床到流化床,装置规模由百吨级发展到

十万吨级的发展历程。进入 21 世纪以来,随着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上下游

市场的迅速壮大,我国有机硅工业在规模、技术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建成

了从基础原材料、有机硅单体、中间体到各类终端产品的全产业链生产体系。



中国有机硅工业发展历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②我国有机硅供需情况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有机硅材料的广泛应用,有机硅国际巨头将中国

市场作为必争之地,陶氏杜邦、德国瓦克、美国迈图集团等巨头纷纷将生产基地

向中国转移。2015 年,中国聚硅氧烷产能超过全球总量的一半,产量和消费量

约占全球总量的 40%,年销售额超过 400 亿元,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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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国和消费国。



2007-2022 年我国聚硅氧烷生产情况及预测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2007 年至 2017 年,我国聚硅氧烷产能以及产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6.45%、21.14%4。截至 2017 年底,国内甲基单体生产企业 13 家,聚硅氧烷总

产能 137.6 万吨/年,总产量约 102.1 万吨。



2007-2022 年聚硅氧烷消费情况及预测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4

《全球及中国有机硅行业发展概况分析》,中国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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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机硅消费方面,随着有机硅产量的稳步增加,我国聚硅氧烷的消费缺口

逐步缩小。随着我国电子、电器、纺织产品的大量出口和国内建筑、汽车、电力、

医疗等行业的稳定发展,使得我国有机硅产品的需求量保持较快的增长。2008

年至 2017 年,我国聚硅氧烷表观消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18%,2017 年,我

国聚硅氧烷表观消费量约为 97.2 万吨,同比增长 16.27%;2018 年,我国聚硅氧

烷表观消费量约为 104.4 万吨,同比增长 7.4%。随着“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

稳健实施,我国聚硅氧烷消费量增速将保持平稳,预计 2022 年,我国聚硅氧烷

的表观消费量约为 144 万吨5。

(3)公司所处细分行业

①有机硅功能性助剂

有机硅功能性助剂是指有机硅行业中为改善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或者

为赋予产品某种特有应用性能所添加的辅助化学品。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如硅橡

胶、硅油、硅树脂等,在合成过程中添加功能性助剂,可有效改善其加工性能、

力学性能、光学性能、老化性能、表面性能等,因此,有机硅功能性助剂被广泛

应用于硅橡胶、密封胶、黏合剂、涂料、金属表面处理剂、建筑防水、复合材料

等产品,是有机硅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助剂。除此之外,部分有机硅

功能性助剂还可作为基团保护剂在药物有机合成过程中保护各种有机官能团。

基于对提升特殊性能的不同需求,有机硅功能性助剂细分种类繁多,作为关

键改性添加助剂,一般使用量不大,整体市场规模较小。目前,我国有机硅功能

性助剂的生产企业数量较少、产品附加值较高。市场应用较为广泛的功能性助剂

品种有六甲基二硅氮烷、硅醚、含氢封头剂、乙烯基封头剂、氨基封头剂、甲基

三乙酰氧基硅烷、甲基三丁酮肟基硅烷、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甲基三乙氧基硅烷

等。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可用作白炭黑、硅藻土、钛粉等表面处理,提高疏水、

补强、抗撕裂等性能;作为结构控制剂应用于硅胶、硅油和硅树脂以提高疏水性

等多方面性能;用于药物有机合成,作为官能基团的保护剂、催化剂、活化剂等;

可作为聚氨酯扩链剂起到固化作用。硅醚主要用作封头剂、清洗剂、脱模剂、胶

黏剂、防潮剂、涂料助剂等。

②公司有机硅功能性助剂





5

《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17 版)》,SAG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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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有机硅单体三甲基氯硅烷和二甲基二氯硅烷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多种

有机硅功能性助剂产品,主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七甲基二硅氮

烷、硅醚等,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主要用于气相法白炭黑表面改性、药品合成

过程中的基团保护剂以及电子化学品方面;乙烯基双封头主要作为封头剂用于乙

烯基硅油、乙烯基硅树脂、乙烯基硅橡胶等产品生产;七甲基二硅氮烷主要用作

农药、兽药合成过程中的基团保护剂。此外,公司部分高品质的有机硅功能性助

剂产品还被应用于气凝胶、聚氨酯、光刻胶等高附加值领域。

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功能应用如下:

A.气相法白炭黑改性助剂

气相法白炭黑是由硅的卤化物(主要为四氯化硅、三氯氢硅和甲基三氯硅烷)

在氢氧火焰中高温水解生成的带有表面羟基和吸附水的超微细无定形的纳米级

白色粉末,主要用于有机硅材料补强剂,在硅橡胶领域的使用量占其总消费量的

60%以上;除此之外,气相法白炭黑在硅油、硅树脂、复合材料、化学机械抛光、

医药等领域也有一定的需求。

六甲基二硅氮烷是气相法白炭黑改性的主要功能性助剂,通过六甲基二硅氮

烷改性后的气相法白炭黑由亲水变为疏水、分散性和与生胶的亲和性均有明显提

升,可以有效改善硅橡胶的加工性能,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改善硅橡胶的透明性

以及力学性能,是生产高端高温硫化硅橡胶、室温硫化硅橡胶以及液体硅橡胶的

主要改性材料。随着有机硅下游产品质量要求的提升,利用六甲基二硅氮烷对气

相法白炭黑改性处理的需求越来越大。

2018 年,全球气相法白炭黑总产能约为 38.1 万吨/年,总产量约为 28.4 万吨;

我国气相法白炭黑总产能约为 13.9 万吨/年,总产量约为 9.2 万吨,主要生产企

业有卡博特、赢创、瓦克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东岳硅材、合盛硅业等。预

计 2023 年,我国气相法白炭黑产量将达到 15.0 万吨,需求量约为 12.4 万吨6。

B.医药基团保护剂

医药基团保护剂主要用于药物合成过程中取代有机化合物官能团中的活泼

氢,以保护羟基、羧基等特定基团,待反应结束,通过水解或醇解,再脱去硅烷

基,恢复被保护的活泼氢,合成特定的化合物。由于硅烷的保护和去保护反应的





6

《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 版)》,SAG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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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率高,甚至是定量反应,因此基团保护剂被广泛应用于药物的合成中。

六甲基二硅氮烷作为医药基团保护剂,具有安全稳定、易结合易脱除等优势,

被大量应用于头孢菌素、盘尼西林、拉米夫定、齐多夫定、吉西他滨、卡培他滨、

瑞舒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等药品合成,其中头孢菌素、盘尼西林为抗生素,拉米

夫定、齐多夫定为乙肝、艾滋病的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吉西他滨、卡培他滨为抗

肿瘤药物,瑞舒伐他汀、阿托伐他汀为心脑血管疾病药物。

头孢菌素作为用量最大的抗生素,在全球市场份额约占 25%左右,预计 2020

年我国抗生素制剂市场规模为 1,780.59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5.27%。拉米夫定为

第一代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已成为国际上治疗乙肝的主流用药,预计 2020 年,

我国乙肝用药市场规模将达到 200 亿元。同时,随着我国癌症药物市场规模的不

断扩大,预计 2022 年我国抗癌药市场规模将突破 2,000 亿元,而全球艾滋病药

物市场 2016 年为 230.23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 8.4%,显著高于全球药物市场平

均增长率。随着人口老龄化,我国医药市场中心脑血管疾病药物的市场份额已位

居第二,2017 年我国心脑血管疾病药品终端市场规模为 3,694.3 亿元,2014 年至

2017 年年复合增长率在 15%以上。

C.电子化学品

在半导体领域,光刻和刻蚀技术为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的重要工艺,

决定芯片的最小特征尺寸,而光刻胶是光刻工艺得以实现选择性刻蚀的关键材

料。随着市场对半导体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升,对光刻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而达到集成电路更高密度的集积。电子级六甲基二硅氮烷常被用作光刻胶助粘

剂,通常以液相或气相喷涂在硅片表面,对硅片进行表面改性,使其表面性质由

亲水性变为疏水性,一方面能够增强光刻胶与硅片的粘附力,另一方面可以抑制

刻蚀液的侵入,有效提高抗蚀性。

光刻胶随着半导体市场规模的扩张保持着同比例变动,2017 年,全球半导

体光刻胶的市场规模达到 12 亿美元,较 2016 年增长 7%左右,随着下游应用功

率半导体、传感器、存储器等需求的扩大,预计 2022 年全球半导体光刻胶的市

场规模将达到 18 亿美元7。

③苯基氯硅烷





7

《2018 年全球半导体光刻胶市场规模预测》,中国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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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基氯硅烷包括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等新型特种单体,是合成苯

基硅橡胶、苯基硅油、苯基硅树脂的主要原料之一,也可用于制取苯基中间体。

对于提高产品的耐高低温、耐候性、耐辐射等方面有较为显著的作用,在有机硅

单体中的用量和重要性仅次于甲基氯硅烷。

近年来,随着对有机硅材料耐高温、抗辐射、绝缘等特种性能需求的不断提

高,苯基氯硅烷在航空航天、绝缘防腐材料、新能源汽车、LED 等领域的需求

量逐渐增大。近年来由于国内 LED 产业的迅速发展,LED 封装材料的需求快速

增加,苯基硅树脂由于较高的透光率和折射率成为 LED 封装胶的重要组成部分,

带动了国内苯基氯硅烷需求增长。

我国是全球重要的苯基氯硅烷生产国家之一,2019 年,国内主要苯基氯硅

烷生产企业为新亚强、新安股份、大连元永有机硅厂等。除满足不断增长的苯基

氯硅烷国内市场需求外,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11 月,我国苯基三氯硅

烷的出口量分别为 868 吨、1,249 吨和 1,058 吨;二苯基二氯硅烷的出口量分别

为 464 吨、446 吨和 400 吨。



(三)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①有机硅行业整体市场竞争情况

目前,全球有机硅市场形成了五大全球化公司,分别为陶氏杜邦、美国迈图

集团、德国瓦克、蓝星集团及日本信越集团。

2017 年,我国主要的有机硅甲基单体生产企业 13 家,合计产能 137.6 万吨/

年,总产量约 102.1 万吨;2018 年,我国主要的有机硅甲基单体生产企业 11 家,

合计产能 130.7 万吨/年,总产量约 113.0 万吨,其中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机

硅有限公司、蓝星星火、新安股份、合盛硅业、恒业成及东岳硅材的合计产能占

国内总产能的 74.2%,产能集中度较高。



2018 年中国甲基单体生产企业产能统计

单位:万吨



序号 企业名称 产能 产量

1 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2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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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产能 产量

2 江西星火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2 19.8

3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 16.5 13.7

4 浙江合盛化工有限公司 15.7 11.9

5 浙江恒业成特种有机硅材料公司 11.8 9.4

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 11.8 9.3

7 湖北兴发集团 10.3 9.3

8 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9.4 9.5

9 山东金岭化学公司 6.8 4.7

10 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4.5 3.2

11 山东鲁西化工公司 2.7 2.2

合计 130.7 113.0



数据来源: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 版)



我国有机硅行业市场竞争也呈现分化局面,上游有机硅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

产能呈现部分产品产能过剩局面,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产业集中度较高。2016

年 7 月以来,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过剩产能

得以逐步消化。下游有机硅深加工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产业集中度较低,常规型、

通用型产品竞争较激烈,但高附加值产品仍具备较好的发展空间。

②发行人产品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有机硅行业的发展具有以下游产品开发为中心带动上游单体合成

的特点,呈现上游单体集中生产、下游分散深加工的特点。公司是六甲基二硅氮

烷、乙烯基双封头等有机硅功能性助剂的生产企业,受功能性助剂种类繁多、产

品市场规模小等特点影响,功能性助剂生产企业呈现同类产品生产企业较少、规

模较小的特点;部分功能性助剂由于技术含量较高、市场供应有限、替代性较小

等因素影响,呈现附加值高、毛利率高的特点。

公司苯基氯硅烷产品虽属于上游单体行业,但属于新型有机硅单体,是上游

单体中的高性能精细产品,在市场需求、生产企业数量及下游产品性能方面与甲

基单体存在明显区别。公司苯基氯硅烷相对于甲基单体呈现市场需求较小、生产

企业较少且规模较小、下游深加工产品正在快速发展等特点。

综上,公司主要产品均属于有机硅行业的精细品种,呈现生产企业少、生产

规模小、存在一定技术工艺门槛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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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在国内均存在竞争对手,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竞争对手

为浙江硕而博化工有限公司、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四川嘉碧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浙江衢州建橙有机硅有限公司;苯

基三氯硅烷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元永有机硅

厂;二苯基二氯硅烷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大连元永有机硅厂。



2、行业进入的主要障碍



(1)技术和人才壁垒

有机硅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精细化工产业,产品具有品类繁杂、价值

链长、应用面广、附加值高、客户黏性强等行业特征。需要从业企业不仅掌握通

用性化学装备使用和传统工艺生产技术,还必须持续不断地与下游客户合作开发

各类定制化的细分产品,部分差异化功能特征需要较长的市场导入期,因此对从

业企业在人才资源储备、持续研发投入、工艺稳定性、质量稳定性等方面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2)资金壁垒

有机硅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需求较高。在生产前期,企业需投

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技术研发、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技术人才培育、市场

渠道拓展等。在达到工业化生产后,企业仍需投入大量成本用于后期设备维护、

工艺升级等。除此之外,由于目前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有机硅企业需要通过规

模效益、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发展,才能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从未来趋势来看,有

机硅产业整合以及上下游一体化是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该趋势对企业提出了更

高的资金要求。

(3)市场壁垒

由于有机硅下游应用领域众多、客户结构较为分散,因此,有机硅行业企业

需具备深入了解客户多样化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应用服务和技术指

导,这也是国内外行业巨头的竞争优势之一,对行业的潜在进入者构成了壁垒。

有机硅行业下游客户通常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在有机硅行业内,

生产企业一旦与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通常较为稳定,具有较高的粘度,对行业

的潜在进入者构成了一定的市场壁垒。

(4)环保及安全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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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保护方面,目前在全社会提倡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化学工业是国家

环保严控行业,对环保的要求相对高于其他制造业。目前,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

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法》《水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

等,对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有机硅行业属于典型化工工业,是

各地环保部门重点监控行业,更容易受到相关政策变化影响。同时,有机硅生产

经营中涉及的各类化学品较多,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及安全设备要求有着

很高的要求。为达到国家环保安全要求,需要较大的环保设备以及安全设备投入,

为行业的潜在进入者设定了较高的壁垒。



3、行业利润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技术水平差异、市场

竞争激烈程度以及下游产品需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有机硅行业上游原材料主要为金属硅、甲醇等,生产耗用能源主要为电力、

蒸汽,上游生产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成本和能源成本。近年来,由于化工产品价

格及人工成本提升,安全环保监督趋严,有机硅上游原材料生产成本持续增加,

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并向下传导。2016 年 7 月以来,我国有机硅原料及单体的

价格呈现上升趋势。2018 年第四季度,由于前期有机硅产品价格快速上涨引起

的下游需求增速减缓及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高开工率等原因,有机硅单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快速回落;2019 年,有机硅市场保持稳定,供需相对平衡,价

格趋势基本稳定。受此影响,部分有机硅原料及单体的价格呈现下降后企稳的趋

势。

有机硅下游行业分布广泛,涵盖了建筑、汽车、电子电气、新能源、医疗卫

生、军工等众多工业和民用领域,虽然建筑、汽车等个别行业的需求出现了波动,

但单个或几个下游行业的需求量变化对有机硅企业利润水平的影响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及其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

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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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

针对有机硅材料多元化的应用领域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国家在政策上对有机

硅行业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

业目录(2019 年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石油和化学工业发

展规划(2016-2020)》《中国有机硅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多项产业政

策,均明确将有机硅新型材料作为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方向,重视并鼓励投资

者进入有机硅材料领域,为有机硅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原材料供应较为充足

有机硅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硅粉和氯甲烷等,其中,硅粉以金属硅为原料制

取,氯甲烷主要由甲醇和氯化氢制取。我国属于全球主要的金属硅产地,硅质矿

物储量丰富,国内金属硅主要集中在新疆、云南、四川、湖南等电力资源较为丰

富的地区。除金属硅外,我国是全球甲醇大国,国内的甲醇生产企业较多,甲醇

供应量较为充足。因此,我国有机硅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供应较为充足,其为有机

硅行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支撑作用。

(3)有机硅产品需求稳定增长

有机硅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电子电器、电力、新能源、医疗卫生、

个人护理、纺织、日用品等领域。随着我国有机硅系列产品不断完善与扩大,硅

树脂、硅橡胶等产品在航空航天、电子电气等方面又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此外,

随着下游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及消费升级,有机硅系列产品的需求也呈现出快速增

长趋势。因此,伴随着下游产品需求的稳步增长、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以及消费

升级等因素影响,有机硅行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2、不利因素



(1)市场竞争激烈

目前,国内的有机硅市场呈现国际巨头云集、国内单体生产企业规模较大、

下游企业较多的特点,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国外知名的跨国公司如陶氏杜邦、德

国瓦克等通过独资或合资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实行本土化生产战略,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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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了国内有机硅企业的生存压力。有机硅领域呈现技术实力、产品质量、成本控

制能力、资本实力、资源优势等全方位竞争的局面。

(2)研发能力与发达国家优势企业尚存一定差距

虽然我国有机硅行业的产能显著增加,但与国外相比,国内企业在产品结构、

自主创新、技术、研发资金实力上存在一定差距。虽然我国有机硅产业在上游的

单体合成、中间体制备等领域已接近国际水平,但在下游的产品深加工领域仍有

较大差距,我国有机硅下游企业存在规模偏小、产品种类较少、产品档次偏低等

问题,并且国内多数中小规模企业偏重产品销售而对技术开发投入不足,同时缺

乏高素质的科研创新人才,导致国内企业新产品特别是高端产品的开发能力不

足,综合能耗水平也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管要求不断提高

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升,相关法律

法规的标准保持从严趋势,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舆论监督的关注度也在

不断提高,一方面带动了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经济的可

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企业的前期投入和生产成本,使企业面临更大的竞

争压力。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

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目前,全球主要的有机硅生产商如德国瓦克、美国迈图集团等均采用上下游

一体化的生产模式,从有机硅单体规模化生产至硅油、硅橡胶等有机硅材料的深

加工制造。一体化生产模式对于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企业需要多方面的技术储备

和生产经验,从而在有机硅行业内保持领先优势。

虽然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硅生产国和消费国,但我国有机硅产业一体

化程度较低,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开发不足,整体技术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仍存在

一定的差距,与国外有机硅产品相比,我国下游有机硅产品存在缺乏核心竞争力、

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的情况。

随着我国有机硅生产企业持续的研发投入,在甲基、苯基氯硅烷以及有机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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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加工产品方面取得了较快的技术进展,我国部分有机硅生产企业如新安股份、

蓝星星火等,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实力,并在部分细分领域掌握了先进技术,形成

了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了一定规模的中、高技术含量产品的生产能力。同时,我

国通过宏观调控,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和产业集中度,加快生产企业的结构调整,

促进转型升级,逐步建立起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国有机硅生产企业向

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新型工业化方向发展,从而逐步缩小我国与国际有机

硅行业技术的差距。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有机硅的生产装置及工艺较为复杂,生产工序较多,且各工序的产品或副产

品都存在市场需求,产品种类繁多。同时,有机硅产品的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客

户较为分散、产品需求多样。因此,有机硅生产企业在经营中需要具备柔性调整

生产计划的能力,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的种类及数量。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有机硅材料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其行业周期与下游应用行业的周期性

存在较高的相关性,与国家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也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

(2)行业的区域性

根据有机硅产业发展的集中程度,我国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的区域分布较为

明显,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地区。国内有机硅下游企业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

以及华北等地。

(3)行业的季节性

有机硅材料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建筑、汽车、电子电器、电力、新

能源、医疗卫生、个人护理、航天航空、纺织、日用品等领域,广泛的下游应用

使得有机硅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六)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1、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为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属于有机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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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公司有机硅功能性助剂产品的上游行业为有机硅单体,下游行业为有机硅深

加工和制药行业;苯基氯硅烷的上游行业为有机硅原料,下游行业为有机硅中间

体和有机硅深加工行业。



2、上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1)功能性助剂的上游发展状况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公司功能性助剂产品的上游主要原料为有机硅单体,例如三甲基氯硅烷、二

甲基二氯硅烷等。有机硅单体价格除受金属硅、甲醇等原料影响外,还较大程度

的受市场供需影响。

三甲基氯硅烷为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原料,2016 年至 2019

年,三甲基氯硅烷的采购成本与 DMC 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三甲基氯硅烷平均采购成本与 DMC 价格走势









注:DMC 价格数据来源为 Wind 资讯。



2017 年及 2018 年前三季度,由于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

素影响,有机硅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我国有机硅行业上游单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受此影响,同期公司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的

价格整体呈大幅上升趋势,导致公司生产成本相应增加。2018 年第四季度,由

于前期有机硅产品价格快速上涨引起的下游需求增速减缓及有机硅单体生产企

业高开工率等原因,有机硅单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快速回落;2019 年,有机硅

市场保持稳定,供需相对平衡,价格趋势基本稳定。受此影响,同期公司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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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三甲基氯硅烷的价格呈现快速回落后逐步企稳的趋势,至 2019 年 12 月其采

购成本维持在 13,000 元/吨左右。

(2)苯基氯硅烷的上游发展状况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公司苯基氯硅烷的上游为有机硅原料,如氯化苯、金属硅粉,其中氯化苯主

要通过苯与液氯制得。

2016 年至 2019 年,我国纯苯的价格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6 年至 2019 年,我国金属硅的价格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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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苯基氯硅烷的主要原材料,氯化苯、金属硅粉的价格波动对公司苯

基氯硅烷生产成本影响较大。



3、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公司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有机硅深加工行业和制药行业,其中,有机硅

深加工产品的工业应用领域主要为汽车、电子工业、建筑、新能源、电力、个人

护理、航空航天等行业,制药行业主要用于抗生素及心脑血管、肿瘤、艾滋病治

疗药物的合成。

(1)有机硅材料工业应用

目前,我国有机硅材料主要应用在汽车、电子工业、建筑、新能源、电力、

个人护理、航空航天、纺织、机械、化工、皮革造纸等行业,由于这些下游应用

行业非常分散,单个下游行业的波动对有机硅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小。

①汽车行业

由于有机硅材料良好的耐高温性、耐油性及抗老化性,其被应用于汽车发动

机油底壳、变速箱、汽车电子、汽车灯具、车体焊缝、车桥等部位,据统计,有

机硅在汽车中的平均使用量约为 2-3 千克/车8。

根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901.5 万辆和 2,887.9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2%和 3%;2018 年我国汽车工业总体运行平稳,我国汽

车产销分别完成 2,780.9 万辆和 2,808.1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4.2%和 2.8%;2019

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7.5%和

8.2%。

随着全球能源日趋紧张、环境恶化问题日益严重,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使得新

能源汽车成为全球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新能源汽车组件需使用大量的液体硅橡

胶进行封装,使用量超过 20 千克/车 12,进一步扩大了有机硅材料的需求。

2016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年度销量合计约 77.4

万辆,较 2015 年增长了 40%,其占全球汽车市场总份额约 0.85%。中国仍是世

界上新能源汽车销售量最大的国家,占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的 45.3%。根据

工信部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 79.4 万辆和 77.7 万辆,同

比分别增长 53.8%和 53.3%;2018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 127 万辆和 125.6



8、

《供给缺乏弹性,有机硅价格有望再创新高》,信达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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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59.9%和 61.7%。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新能源汽车

与智能电网、智能驾驶、智慧交通等融合发展,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2017

年 4 月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联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新

能源汽车发展由培育期进入成长期,提出“到 2020 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

200 万辆,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 20%以上”。

②电子工业

在电子工业领域,有机硅材料的良好特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其绝缘性、抗湿

能力、耐候性、化学稳定性可以密封、保护极为敏感的电路、半导体及设备,使

其免遭热量、污染及意外的损坏。

2017 年,我国生产手机 19 亿部,比上年增长 1.6%;生产微型计算机 30,678

万台,比上年增长 6.8%;生产彩色电视机 17,233 万台,比上年增长 1.6%;生产

电子元件 44,071 亿只,比上年增长 17.8%;生产集成电路 1,565 亿块,比上年增

长 18.2%。2015 年至 2017 年,我国电子电器产销量保持稳定的增长趋势。

2018 年,我国电子电器行业总体平稳,生产手机产量同比下降 4.1%;生产

微型计算机产量同比下降 1.0%;生产电子元件产量同比增长 12.0%;生产集成

电路产量同比增长 9.7%。

2019 年上半年,我国通信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9.6%,其中手机产量

同比下降 6.9%;计算机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3.1%,其中微型计算机产量同比

增长 5.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4.1%,其中电子

元件产量同比下降 24.9%;电子器件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8.3%,其中集成电

路产量同比下降 2.5%。

有机硅材料在 LED(发光二极管)封装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 LED 封装

过程中,封装材料一方面可以固定和保护芯片免受环境温度和湿度影响、外界机

械振动、冲击力的作用而产生破损造成组件参数的变化;另一方面降低 LED 芯

片与空气折射率的差距以增加光效,并及时有效的将内部产生的热量排出。随着

LED 亮度和功率要求的不断提高,其对封装材料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

机硅材料具有耐冷热冲击、耐黄变、高折射率、低吸湿率等优点,是大功率 LED

封装的理想材料。

目前,LED 有机硅封装材料已由低折射率的甲基型封装材料向高折射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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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基型封装材料快速发展。有机硅材料的折射率一般只有 1.4 左右,这与发光芯

片的折射率(约 2.2)差别较大。LED 封装材料通常是在有机硅分子侧链中引入

苯基以提高折射率,苯基含量的增加,使得材料的折射率呈线性增加。

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统计,2017 年度,全国 LED 显示应用行业市场

总体销售规模为 428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28%。随着 LED 下游应用市场需求的

不断扩大,得益于我国人力、原材料的成本优势以及政策支持,我国已成为世界

最大的 LED 器件封装生产基地,LED 有机硅封装材料将保持 20%的增速。

除 LED 封装以外,芯片粘接剂、封装胶、壳体密封胶等有机硅封装材料还

被用于半导体封装。

③建筑业

在建筑行业,有机硅被作为一大类的建筑材料,包括有机硅密封胶、胶粘剂

和涂料,使建筑耐用、舒适和节能。其中,有机硅密封胶主要用作接缝的密封材

料,用于门窗、建筑屋顶等部位密封;有机硅胶粘剂主要用作装饰面板、保温材

料、防腐隔离层等结构粘接;有机硅涂料主要用作建筑表面防护,增强其耐候性

能。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自 2009 年以来,我国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

产总值比例保持在 6.5%以上。2018 年,全国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235,085.53 亿元,同比增长 9.88%;完成竣工产值 120,786.22 亿元,同比增长

3.42%;签订合同总额 494,409.05 亿元,同比增长 12.49%;完成房屋施工面积

140.89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6.96%。

住建部印发的《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建筑业 2016-2020 年的

发展主要目标,其中包括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为基础,全国建筑

业总产值年均增长 7%,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5.5%,以及到 2020 年,城镇绿

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50%。据统计,全球建筑业市场有机硅价值在 2015

年为 57.48 亿美元,预计到 2022 年将达到 77.39 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 4.3%。

④新能源

有机硅材料因良好的密封性、电绝缘性、耐候性等特点,在新能源太阳能电

池组件封装中被广泛使用。作为光伏组件的核心,太阳能电池组在长期室外环境

下的性能可靠性主要决定于组件的封装,对太阳能电池片进行保护性密封和封装

属于关键性技术。据统计,1MW 光伏组件需要 2,000-3,000 支 300ml 的硅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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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8 年,全球新增并网光伏装机容量 94.3GW(1GW=1,000MW),预计 2022

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 144.99GW,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1,044.94GW。2018

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 44.26GW,同比增长 34%;截至 2018 年末,我国光

伏 装 机 容 量 已 达 到 174.45GW , 其 中 集 中 式 电 站 123.84GW , 分 布 式 电 站

50.61GW。随着光伏平价上网的临近以及光伏行业落后产能加速淘汰,未来我国

光伏终端装机规模将保持持续发展。

除太阳能光伏产业外,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在核电领域被用作防辐射涂料,在

风电领域被用作直驱电机密封,以上领域均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⑤电力

由于有机硅材料在疏水性、绝缘性、稳定性等方面的良好表现,相较传统陶

瓷、塑料材料拥有更高的可靠性和功能性,在输配电领域其常被用于电线电缆、

高压绝缘体、断路器、电涌放电器的绝缘保护。

随着全球电线电缆市场的日趋成熟,国际电线电缆制造业增速逐渐放缓。在

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高压、超高压电线电缆产品国产化率逐步提高,在部分产

品领域实现了对国外进口产品的替代。2017 年,我国电线电缆市场规模达到

12,274.35 亿元,出口额为 1,493.17 亿元10。“十三五”期间,我国配电网建设预

计总投资为 1.7 万亿元,年均投资额 3,400 亿元。2020 年,高压配电网线长度达

到 101 万千米,中压配电网线长度达到 404 万千米。

⑥个人护理

有机硅材料中的硅油在个人护理行业中被广泛应用。由于其良好的润滑性、

憎水性等性能,硅油可用于洗护发产品、护肤品、化妆品等产品的生产。2016

年,我国洗护发产品的市场规模约 414 亿元;2017 年,我国护肤品市场规模为

1,135 亿元;同年,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为 2,514 亿元11。

(2)医药行业

近年来,有机硅助剂在药物合成中的应用愈来愈普遍,不仅限于在药物合成

中作为一类有效的保护试剂应用,还可成为一类有效的中间体合成试剂,广泛用



9

《新能源与电网建设推动有机硅材料的需求》,中国新能源网

10

《2017 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现状分析及未来发展前景预测》,中国产业信息网

11

《全球及中国有机硅行业发展概况分析》,中国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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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长分子链合成药物中。常用的有机硅保护剂有三甲基氯硅烷、三甲基碘硅烷、

六甲基二硅氮烷等,通过有机硅保护剂可对药物结构中含有羟基、羧基、不饱和

键、氨基、羰基及其他官能团进行保护从而完成药物合成。

有机硅材料由于生物相容性好、无皮肤致敏性、生理惰性、抗凝血、无毒、

抗氧化、对气体溶液具独特渗透性、物化性能稳定等优点,其在传统医药领域也

有较为广泛的应用。

有机硅材料在医药领域应用



名称 应用领域 功能

具有抗痤疮、粉刺的特性,用于皮肤病药物配方

的敷料,辅助治疗各类皮肤病

挥发性组分添加至真菌气雾喷剂,提高药物在皮

有机硅硅油 药物配方组分

肤的覆盖能力,并增强药物生物药效率

作为严重烧伤病的无菌环境材料,用于保护皮肤

创伤面

在内窥镜检查前或检查中加入,用于消除气泡,

医学检查

有利于检查和诊断,如加入胃肠 X 射线钡餐

医用有机硅消泡 消除病人胃肠胀气,缓解反酸、腹胀症状,与抗

剂 药物复配

酸性溃疡治疗药物和促进胃肠排空性药物复配

制药工业 用于制药过程中的消泡,如抗菌素发酵的消泡

有机硅硅橡胶、硅 用于药品缓慢渗透,长期发挥药效,如有机硅压

药物缓释、控释

树脂 敏胶、有机硅胶囊



数据来源:《有机硅材料在医药领域中的应用》



除医药领域外,医用硅橡胶作为长期植入和短期接触型医用材料被广泛适用

于医疗器械领域,其中,短期接触型医疗器械包括人体导液管、喉管、输液管,

长期植入型医疗产品包括人工关节、面部植入体、人工乳房等。

受经济水平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医疗卫生水平提高、疾病种类增多

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医药市场规模将持续稳定增长。2017 年,我国药品流

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增速略有回落,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为

20,016 亿元,同比增长 8.4%。我国医药商品销售品类以西药类药物为主,销售

额占七大类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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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7 年我国医药市场销售情况









数据来源:商务部



2016 年 11 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医药

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其对我国医药制药行业“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提出了明

确方向: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供应保障能力、推动绿色

改造升级等;对于生物药、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提出了明

确要求。

未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以及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城

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我国医药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的增

长。



(七)所属行业贸易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外销至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法国、韩

国、荷兰等国家。



1、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



(1)REACH

目前公司出口到欧盟国家的产品主要受欧盟《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

和限制制度》(REACH)的影响。公司产品出口欧盟市场需要通过 REACH 标

准认证,REACH 是由欧盟建立并于 2007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2008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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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正式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其要求凡在欧盟境内生产或出口至欧盟市场的化

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目前,公司产品拥有的

REACH 注册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产品

REACH Registration CIRS-REG-CN-130111-E717/

1 六甲基二硅氮烷

Certificate 01-2119438176-38-0008

REACH Registration CIRS-REG-CN-180508-E717/

2 硅醚

Certificate 01-2119496108-31-0025

REACH Registration CIRS-REG-CN-180508-E717/

3 苯基三氯硅烷

Certificate 01-2119487511-37-0012

REACH Registration CIRS-REG-CN-180510-E717/

4 六甲基二硅烷

Certificate 01-2120770037-56-0000



公司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硅醚、苯基三氯硅烷、六甲基二硅烷均拥有

REACH 注册证书,该注册证书对公司产品进入欧盟及开拓海外市场起到积极作

用。

(2)K-REACH

继欧盟实施 REACH 法规之后,韩国 2015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韩国化学

品注册与评估法案》(K-REACH),从登记、评估、授权和限制要求等方面对

新化学物质、现有化学物质和下游产品进行管理。根据规定,生产或进口化学物

质或优先评估物质(>1 吨/年)的企业需要提交登记。化学品的生产商、进口商、

下游用户需要每年通报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1 吨/年)的吨位和使用信

息。

2019 年 1 月 1 日,K-REACH 修正案生效,根据该规定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相关企业需要完成预注册,未完成预注册将导致企业仅

能将产品销售给已完成预注册的韩国企业;已完成预注册的企业则可将产品销售

给所有韩国企业。目前,公司产品拥有的 K-REACH 预注册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产品

二甲基二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

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氧烷、四甲基

K-REACH CSPM-TCO-022-190

1 二乙烯基二硅氮烷、六甲基二硅氮

Pre-Registration 0736

烷、六甲基二硅氧烷、苯基三氯硅

烷、三甲基氯硅烷

K-REACH CSPM-TCO-022-190

2 三甲基碘硅烷

Pre-Registration 0743



(3)HALAL

清真(HALAL)认证指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相应的添加剂等符合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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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活习惯和需求。目前公司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已通过伊斯

兰食品研究中心(IFRC)的清真认证,有利于公司产品进入穆斯林市场。公司

清真认证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产品

六甲基二硅氮烷、六甲基二硅氧烷、

Certificate of Halal

1 XSCCL-CH.16/005 三甲基碘硅烷、四甲基二乙烯基二

Product

硅氮烷、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氧烷



除欧盟、韩国外,其余产品进口国家对公司出口产品没有特别的产业政策限

制。



2、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产品出口的影响



公司的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产品均出口美国。2018 年 7 月和 8

月,美国政府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 500 亿美元商品加征 10%关税,公司出口到美

国的产品未在该清单中;2018 年 9 月,美国政府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 2,000 亿美

元商品加征 10%关税,2019 年 5 月前述关税调整至 25%,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

在该清单中;2020 年 1 月,中美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

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协议未涉及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产品

的关税减免或调整。虽然公司对美国出口产品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

但鉴于目前公司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有增长趋势,若未来美国继续对公司出口到

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公司出口美国的外销业务存在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的销售产品数量、收入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数量(吨) 787.94 550.93 349.22

销售收入 6,693.83 5,303.62 1,198.39

比例(%) 11.27 8.26 4.64



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的外销收入占比及销量均保持增长态势,中美贸易摩

擦对公司向美国销售产品未产生明显影响。

除美国外,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法国等产品进口国在报告期内

均与中国保持稳定良好的贸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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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市场地位



1、市场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及苯基氯硅烷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依靠不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使公司的生产工艺及产品结构日臻完善,

产品的纯度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凭借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

市场信誉,公司产品远销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法国、韩国、荷兰等

国家,与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火、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齐鲁

制药集团、印度太阳药业、先正达、陶氏杜邦、赢创、哈药总厂等全球知名有机

硅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于 2012 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5 年及 2018 年分别通过复审,

建立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苯基单体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公司的“六甲基二硅氮烷无溶剂法生产工艺”“七甲基二硅氮烷无溶剂

法生产工艺”获得宿迁市科学技术奖,“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的制备方法”

获得首届宿迁市专利奖;公司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七甲基二硅氮烷”“四

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曾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具体情况如下:

被授予对象的范

序号 项目 证书编号 发布机构 有效期限

围及数量

根据《宿迁市科学

技术奖励办法》,

2014 年度宿迁市科学技

2014-3-8- 宿迁市人民 2014 年度宿迁市

1 术奖(六甲基二硅氮烷无 -

D1 政府 科学技术奖共评

溶剂法生产工艺)

出科学技术奖 56



根据《宿迁市科学

技术奖励办法》,

2015 年度宿迁市科学技 2015 年度宿迁市

2015-3-2- 宿迁市人民

2 术奖(七甲基二硅氮烷无 - 科学技术突出贡

D1 政府

溶剂生产工艺) 献奖 23 人,市科

学技术一、二、三

等奖 150 项

根据《宿迁市专利

首届宿迁市专利奖(四甲

2017305- 宿迁市人民 奖励办法》宿迁市

3 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的制 -

Q1 政府 政府授予 23 个项

备方法)

目“首届宿迁市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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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予对象的范

序号 项目 证书编号 发布机构 有效期限

围及数量

利奖”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31321G0 江苏省科学 2013 年 11 月至

4

(六甲基二硅氮烷) 093N 技术厅 2018 年 11 月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31321G0 江苏省科学 2013 年 11 月至

5 符合《江苏省优先

(七甲基二硅氮烷) 094N 技术厅 2018 年 11 月

发展的高新技术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41321G0 江苏省科学 2014 年 12 月至 产品参考目录》的

6 (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

088N 技术厅 2019 年 12 月 产品

烷)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61321G0 江苏省科学 2016 年 9 月至

7

(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 026N 技术厅 2021 年 9 月



在标准制定方面,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工信部发布的《工业用三甲

基一氯硅烷(HG/T5393-2018)》行业标准的编写;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中

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六甲基二硅氮烷(T/FSI004-2016)》《电子

电器用加成型耐高温硅橡胶胶粘剂(T/FSI002-2016》)《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

氮烷(T/FSI012-2017)》《七甲基二硅氮烷(T/FSI013-2017)》等 6 项团体标

准的编写,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团体标准被工信部评为 2018 年百项团体标

准应用示范项目 25 个优秀项目之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编写的《工业用二

苯基二氯硅烷》《甲基二硅氮烷偶联剂》《甲基二乙烯基二硅烷偶联剂》已进入

工信部 2018 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为我国有机硅材料标

准化、国际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参与起草的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性质 标准编号 实施日期 发布机构

工业用三甲基一 2019 年 4 月 工业和信息化

1 行业标准 HG/T5393-2018

氯硅烷 1日 部

电力电气用液体

硅橡胶绝缘材料- 2017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2 团体标准 T/FSI001.1-2016

第 1 部分:复合绝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缘用

2017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3 六甲基二硅氮烷 团体标准 T/FSI004-2016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电子电器用加成

2017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4 型耐高温硅橡胶 团体标准 T/FSI002-2016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胶粘剂

气相二氧化硅生 2017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5 团体标准 T/FSI003-2016

产用四氯化硅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四甲基二乙烯基 2018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6 团体标准 T/FSI012-2017

二硅氮烷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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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性质 标准编号 实施日期 发布机构

2018 年 6 月 中国氟硅有机

7 七甲基二硅氮烷 团体标准 T/FSI013-2017

1日 材料工业协会



公司参与团体标准获得荣誉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被授予对象的范围及数量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

2018 年百项团体标准 2018 年 12 工业和信息 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

1

应用示范项目 月 13 日 化部 等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通信业

领域团体标准共 102 项

2018 年第三批行业标 2018 年第三批共安排项目计划

2018 年 7 月 工业和信息

2 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 449 项,其中制定 354 项,修订

26 日 化部

目计划 95 项



2、公司主要产品在下游应用的重要性

(1)功能性助剂

有机硅以特殊的性质和丰富的制品形态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电子电气、

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其在化学性能方面具有良好的耐热耐寒性、耐氧化性、

耐药品性等,在物理性能方面具有良好的电绝缘性、脱模性、透气性、压缩性等。

随着有机硅材料的广泛应用,下游行业对其提出了更高的功能和特性需求。有机

硅功能性助剂可以在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等下游产品的合成过程中有效改善其

加工性能、力学性能、光学性能、老化性能等,具体应用产品如防震材料、氧气

面罩、安全气囊、人造器官、高档涂料、高档建筑硅胶、电子光刻胶、洗护用品

等。

公司的功能性助剂产品主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其主要作

用如下:

①六甲基二硅氮烷

六甲基二硅氮烷在有机硅产业中主要用于气相法白炭黑表面改性,可有效增

强气相法白炭黑疏水性,提升其分散性,从而改善硅橡胶的透明性以及力学性能,

是气相法白炭黑改性的重要助剂。六甲基二硅氮烷在医药行业被作为基团保护

剂,用于头孢菌素、盘尼西林、拉米夫定等药品合成,属于上述药品合成过程中

重要的基团保护剂。除此之外,电子级六甲基二硅氮烷在电子芯片行业用于硅晶

圆的表面改性,作为芯片光刻抗蚀剂的助黏剂和清洗剂用于半导体领域。

②乙烯基双封头

乙烯基双封头主要作为封头剂用于生产乙烯基硅油、乙烯基硅橡胶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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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添加数量和添加方式的不同,乙烯基双封头可以有效控制聚合度,改善产品

的性能,是乙烯基硅油、乙烯基硅橡胶等乙烯基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重要原料。

综上,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功能性助剂被用于有机硅下游产品

的生产及其他领域。目前,有机硅下游产品型号众多,每一型号产品对应一种技

术配方及工艺,一般情况下,生产厂家不会轻易变动成熟产品的配方及工艺,因

此,多家有机硅巨头均持续稳定采购公司产品。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

封头等功能性助剂在现有下游应用产品配方及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为必需品,未来

存在随着配方及工艺变化出现替代品或者替代工艺的可能性。

(2)苯基氯硅烷

公司苯基氯硅烷产品包括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属于用途较为广

泛的有机硅单体,是合成多种偶联剂或交联剂的重要原料,也是制备苯基硅橡胶、

苯基硅油、苯基硅树脂等苯基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重要单体。从有机硅产业链来

看,苯基氯硅烷与甲基氯硅烷一样均属于有机硅单体,属于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

品的主要原料,其中甲基氯硅烷的终端产品为市场上主流的甲基硅橡胶、甲基硅

油、甲基硅树脂,苯基氯硅烷的终端产品为产品附加值更高的苯基硅橡胶、苯基

硅油、苯基硅树脂。

综上,苯基氯硅烷是生产苯基系列下游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在现有下游应用

产品配方及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为必需品。



(二)市场占有率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包括以六甲基二硅氮烷为核心的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

基氯硅烷等有机硅细分领域产品。目前,国内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布局自身产品

链的主线为“甲基氯硅烷—聚硅氧烷—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由于有机硅功能性

助剂的品种繁多,受原材料供给、市场需求、生产工艺等多种因素影响,各种有

机硅功能性助剂的细分市场规模、竞争激烈程度各异。此外,有机硅生产企业需

要大量的资金、技术投入,用于建设生产线、完善生产工艺。以上多种因素导致

国内有机硅功能性助剂生产企业呈现数量少、规模小的特点。

根据 2016 年、2018 年的《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报告》,公司苯基氯硅

烷单体的产能在国内苯基氯硅烷单体生产企业中属于龙头企业。

根据 2018 年 4 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向工信部产业政策司、中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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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经济联合会出具的证明,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产

品销量在全国市场占有率均超过 45%,在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 30%。公司在该

细分领域拥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与有机硅甲基单体及 DMC 相比,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较小,通过公开

渠道获取相关市场数据较少。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11 月,公司主要产

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基氯硅烷的出口数量以及占同期该产品比

例情况如下:

单位:吨



六甲基二硅 二苯基二氯

年份 出口情况 乙烯基双封头 苯基三氯硅烷

氮烷 硅烷

全国出口量 4,540 539 1,058 400

2019 年

公司出口量 2,253 325 300 228

1-11 月

比例(%) 49.63 60.30 28.36 57.00

全国出口量 4,674 428 1,249 446

2018 年

公司出口量 2,940 196 437 219



比例(%) 62.90 45.79 34.99 49.10

全国出口量 3,738 300 868 464

2017 年

公司出口量 2,028 153 20 209



比例(%) 54.25 51.00 2.30 45.04



注 1:2017 年全国出口量数据来源为《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报告(2018)》。



注 2:2018 年、2019 年 1-11 月全国出口量数据来源为《有机硅材料》。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11 月,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在该产品全国出

口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54.25%、62.90%和 49.63%;乙烯基双封头在该产品全国

出口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51.00%、45.79%和 60.30%;二苯基二氯硅烷在该产品

全国出口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45.04%、49.10%和 57.00%,是我国出口六甲基二

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和二苯基二氯硅烷的优势生产企业。2016 年、2017 年,

我国初级形状的聚硅氧烷(包括 DMC、D4 等)的出口数量分别为 13.90 万吨、

21.34 万吨,相比之下,我国的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基氯硅烷等

产品呈现出口数量较少、市场容量较小的行业特征。

综上,公司的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有机硅功能性助剂、苯基氯

硅烷均属于同类产品生产企业较少、产品市场容量相对较小、技术含量较高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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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硅行业精细产品,随着有机硅产业持续发展,功能性助剂、苯基氯硅烷均整体

呈现出口逐年增加的趋势,产品下游市场的需求整体表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



(三)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助剂以及苯基氯硅烷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国

际竞争对手为德国瓦克等国际有机硅生产巨头,国际有机硅产品市场主要由寡头

垄断,有机硅巨头企业主营产品贯穿整个有机硅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已成为此类

跨国企业的主要发展模式;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为蓝星星火、浙江硕而博化工有限

公司、大连元永有机硅厂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同类细分领域

序号 竞争对手名称 竞争对手情况

产品

成立于 1914 年,主营业务包括有机硅、

1 德国瓦克 聚合物、精细化学品、多晶硅等,为全

球前五大有机硅产品供应商之一

成立于 2007 年 4 月,注册资本为 4,600

浙江硕而博化工有限

2 万元人民币,其主要产品为六甲基二硅

公司

氮烷、硅醚

成立于 2015 年 8 月,注册资本为 43,000

六甲基二硅氮烷

万元人民币,其产品包括上游有机硅单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

3 体,中间体硅氧烷系列,硅橡胶、硅油

有限公司

及下游深加工产品混炼胶,密封胶,液

体硅橡胶,硅树脂,乳液等

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注册资本为 1,600

四川嘉碧新材料科技

4 万元人民币,其主要产品为六甲基二硅

有限公司

氮烷、硅醚

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注册资本为 500

浙江衢州建橙有机硅

5 乙烯基双封头 万元人民币,主要产品为乙烯基双封头、

有限公司

乙烯基单封头等

成 立 于 1993 年 5 月 , 注 册 资 本 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

6 70,528.46 万元人民币,主要产品为密封

苯基三氯硅烷 份有限公司

胶、硅橡胶、硅油等



成立于 2000 年 3 月,主要产品为苯基三

7 大连元永有机硅厂

二苯基二氯硅烷 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





公司主要产品在国内均存在竞争对手,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竞争对手

为浙江硕而博化工有限公司、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四川嘉碧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浙江衢州建橙有机硅有限公司;苯

基三氯硅烷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元永有机硅

厂;二苯基二氯硅烷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大连元永有机硅厂。公司产品下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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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产品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竞争对手。



(四)竞争优势



1、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有机硅功能性助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

品包括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六甲基二硅氮烷是生产硅橡胶、硅油

等有机硅下游产品不可或缺的关键改性材料,能够显著提升有机硅材料的疏水、

补强、延展性等性能;六甲基二硅氮烷还作为基团保护剂用于部分抗生素、肝炎、

肿瘤、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治疗药物的合成;此外,六甲基二硅氮烷作为粘

接助剂、清洗剂、抗蚀剂等用于半导体工业。公司产品应用广泛,与大型有机硅

生产企业的 DMC、硅橡胶、硅油等有机硅单体、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相比较,有

机硅功能性助剂虽然使用范围广泛,但单位产品用量较小,整体市场需求量明显

小于有机硅行业大宗产品,属于有机硅行业深度细分的小品种产品。公司立足于

核心产品与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产品差异化的定位策略,深耕自身产品的研发及

生产工艺改进,使公司在产品产量、纯度、质量稳定性、出口数量等方面一直处

于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预期到苯基氯硅烷及苯基有机硅材料的未来发展方向及潜在市场需求,

自 2014 年开始苯基氯硅烷项目的试生产,产品包括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

硅烷,是生产苯基中间体以及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等下游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

相对于甲基硅橡胶、甲基硅油等常规有机硅材料,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等苯基

有机硅材料具有更好的耐高低温、耐候性、耐辐射等性能。公司通过技术引进以

及不断的改进和创新,生产工艺已成熟稳定,现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品现已

出口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等,在该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目前,除新

安股份拥有苯基三氯硅烷产品外,其他国内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均无苯基产

品。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工艺的改进工作,通过多年不断地研发及改

进生产工艺,使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产品纯度始终保持在 99.5%以上,最高可达到

电子级标准 99.95%,特定杂质含量可降低至 0.1PPB 以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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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日,公司电子级六甲基二硅氮烷已完成研发并开始生产销售。

公司拥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苯基单体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并且一直注重合作研发,与杭州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建立了良好

的合作关系。

公司于 2012 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5 年及 2018 年分别通过复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取得专利 25 项,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

1 项行业标准、6 项团体标准的编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4 项。

除专利技术外,通过自主研发,公司拥有缩合法合成乙烯基双封头技术、流化反

应合成苯基氯硅烷技术等多种自有技术,通过积极推进技术研发,公司保持其产

品在细分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3、质量优势及客户粘度较强



公司建立了来料质量检测、制程标准控制、产成品质量检测、出货质量检验

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

质量管理部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测,确保公司产

品的高品质和稳定性。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在有机硅行业属于小品种,目前尚未有

相对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公司积极发挥自身质量技术优势,作为主要起草单位

参与了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六甲基二硅氮烷

(T/FSI004-2016)》《七甲基二硅氮烷(T/FSI013-2017)》《四甲基二乙烯基

二硅氮烷(T/FSI012-2017)》的编写,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团体标准被工

信部评为 2018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25 个优秀项目之一。为保持公司在

主要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内部建立并执行较上述标准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

《 有 机 硅 系 列 产 品 ( Q/321300GXYQ001-2016 ) 》 《 有 机 硅 系 列 产 品

(Q/321311GXYQ002-2015)》《二苯基二氯硅烷(Q/321300GXYQ-008-2018)》

等,涵盖了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硅醚、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

二氯硅烷等产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巩固了公司的

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质量优异且稳定,其中,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最高纯度

可达 99.95%,特定杂质含量可降低至 0.1PPB 以下,乙烯基双封头的最高纯度可

达 99.8%,苯基氯硅烷的特定杂质含量达未检出级别,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六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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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二硅氮烷、硅醚、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等产品质量

得到了国际有机硅巨头和制药企业的认证和认可。

公司客户主要为有机硅材料、制药等全球知名企业,该类企业出于自身产品

质量优异性和稳定性要求,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严格,需通过一系列的产品质量

检测、试用并最终认证。由于公司产品质量优良、稳定,供应及时、产量充足,

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粘度较强。报告期内,

公司与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火、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齐鲁制

药集团、印度太阳药业、先正达、陶氏杜邦、赢创、哈药总厂等大型有机硅生产

和制药企业均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所处行业为兼有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双重特点的行业,对资金的持续投

入要求较高。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扩大生产

规模等均需要较多资金,仅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已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

需求。因此,融资渠道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进一步发展。



2、高端行业人才储备不足



有机硅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地处江苏北部的宿迁市,受地域影

响,高级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储备不足,公司现有员工的学历结构及人员配置与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从外部引进各方面优秀人才。



3、单一产品突出,产品结构亟待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58.28%、70.25%和 51.12%,单一产品对公司的经营贡献突出。

与国内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相比,公司核心产品种类较少,亟待通过实施募投项

目,丰富公司核心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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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详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

要产品及其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二)主要产品”。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六甲基二硅氮烷、硅醚的工艺流程









公司采用无溶剂法专利技术生产六甲基二硅氮烷并得到硅醚,具体过程为将

三甲基氯硅烷与液氨按一定比例投入反应装置进行氨化反应,反应完成后添加特

种助剂进行水洗、干燥得到半成品和副产品氯化铵;其后,将半成品通过精馏装

置进行精馏得到六甲基二硅氮烷成品和硅醚半成品,硅醚半成品通过进一步水洗

得到硅醚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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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烯基双封头、乙烯基单封头的工艺流程









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为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原料,2018 年 8 月前,公司通

过外购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进行生产;2018 年 8 月后,公司采用无溶剂连续法

生产,通过二甲基二氯硅烷与乙醇进行醇解反应直接制取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公司通过钠缩法制取乙烯基双封头,具体过程为将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氯

乙烯和钠按比例投入反应装置,通过缩聚反应后再经过分离装置进行固液分离,

制得乙烯基单封头半成品以及副产品氯化钠;其后,将乙烯基单封头半成品在反

应装置中通过水解制得乙烯基双封头半成品;最后,将乙烯基双封头半成品通过

精馏装置精馏得到乙烯基双封头成品。



3、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的工艺流程









公司采用直接合成法生产苯基氯硅烷,具体生产过程为氯化苯与硅粉在反应

装置内经催化剂作用进行反应,再经脱低装置得到苯基氯硅烷半成品,同时对过

程中未充分反应的氯化苯分离后转入系统循环使用;其后,苯基氯硅烷半成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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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精馏得到苯基氯硅烷成品,主要为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根据需求,

生产车间可以通过改变工艺条件,调整苯基三氯硅烷与二苯基二氯硅烷的产出比

例。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物流部负责采购及国内物流运输工作,采购的原材料包括三甲基

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氯乙烯、液氨、金属硅粉、氯化苯、碘及其他原辅材

料,公司原材料主要向生产厂商直接采购。

公司的原材料及辅料主要由采购物流部向合格供应商采购。公司建立了较完

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新进入的供应商首先进行资质审查,然后对产品进行试

用,最后根据产品的质量、性能、试用情况、价格等因素选定合格供应商,并建

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公司每年由采购物流部联合质量管理部等部门对合格供应商

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合格供应商是否续用。

通常情况下,采购物流部根据公司本年度生产计划的原材料消耗情况设定本

年度原材料安全库存,当公司安全库存较低时,仓储部工作人员通过逐级报批的

方式提出采购申请,申请通过审批后,采购物流部根据申请单进行原材料采购,

保证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充足。当公司调整生产计划时,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

划,提前向仓储部提交原材料申请单,仓储部根据所需原材料的具体数量确认需

额外采购的原材料名称、数量,提出申请并经逐级审批后,由采购物流部进行相

应采购。一般情况下,原材料到厂后,由仓储部的库管人员先对数量和包装进行

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质量管理部对原料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方可

办理原料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原料一律不准入库和使用。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市场导向,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市场趋势、

客户订单需求、产品库存等因素,下达生产任务组织生产。

通常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在每年年初根据不同产品历史销售数据、市场需求

趋势、产能、设备状况等情况,制定本年度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在每月月初根

据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及实际生产能力重新核定月度生产计划。目前,由于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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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产品需求较为旺盛,对于主要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基氯硅

烷等,公司生产部门保持连续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对于需求量较小的产品,

如七甲基二硅氮烷、三甲基碘硅烷等,公司根据国内市场部及国际市场部的订单

情况安排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管理,制定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生

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操作程序,控制各项工艺指标,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环保

部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以及环保问题进行全程监督;质量管理部按相关标准对原

料、产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控制。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业务由国内市场部和国际市场部负责,其中国内市场部负责国内销

售业务,国际市场部负责国际销售业务。凭借产品质量优势及良好的市场信誉,

公司已与众多全球知名有机硅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时,通过客户推荐、参加展会等方式以及知名客户影响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的销

售渠道。

公司主要以向有机硅下游生产企业及医药制造企业直销为主,向贸易商销售

为辅。报告期内,公司直销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及制药企

业,如美国迈图集团、蓝星星火、齐鲁制药集团、印度太阳药业、先正达、哈药

总厂等;在直销客户中,少量客户存在居间销售情况,即公司通过居间方撮合与

客户形成销售,公司分别与客户、居间方签订合同,在完成产品销售并收回货款

后,将服务费支付给居间商;同时,公司存在少量通过投标方式销售商品的情况。

除直销模式外,公司存在贸易商模式,一般情况下,终端客户与贸易商达成

采购意向或签订采购合同,之后贸易商与公司签订相应的购销合同。通过贸易商

向公司采购产品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有机硅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如日本

信越集团、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陶氏杜邦、赢创等,贸易商多为终端客户自主

选择,主要为终端客户提供采购服务,其中,部分终端客户先与公司确定合作意

向,再通过贸易商按照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合同,此类贸易商在各报告期贸易商

模式销售金额的占比较大。贸易商在采购公司产品时,均采用买断货物的交易方

式,因此,贸易商模式对公司收入确认的及时性无实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与

贸易商签订销售合同中未含合作期限条款,不存在是否续约的后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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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客户均采用买断式交易,公司主要贸易商均指定公司

发货至出口港口、目的地港口或终端客户,贸易商客户不存在库存情况。公司不

参与贸易商客户与终端客户的销售定价,对贸易商客户不存在折扣销售的情形,

在与贸易商签订的合同中不包含经销品牌的排他性约定。

通常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在每月月初会同国内市场部和国际市场部召开销售

定价会议,根据产品综合成本、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

产品当月的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当市场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变动时,公司会及

时调整销售价格,以应对市场变化。基于客户需求,公司对于规模较大、合作时

间较长、信誉较好的优质客户给予一定的账期;对于规模较小、合作时间较短的

客户通常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公司客户的付款方式主要为电汇、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等,直销客户与贸易商无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返利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与美国迈图集团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公司与美国迈图集团

于每年年初签订全年合作框架协议或定期进行商务谈判,对公司销售产品的价

格、结算方式等进行约定。

对于内销客户,公司产品的配送方式为公司送货或客户自提,运费根据合同

约定由公司或客户承担。对于外销客户主要分为 FOB 和 CIF 模式,公司根据两

种模式承担相应运费。



(四)主要产品的收入构成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



项目 产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六甲基二硅氮烷 6,440.00 6,440.00 6,440.00

乙烯基双封头 700.00 700.00 200.00

产能(吨) 苯基三氯硅烷 2,000.00 2,000.00 2,000.00

二苯基二氯硅烷 3,000.00 3,000.00 3,000.00

硅醚 933.00 933.00 320.00

产量(吨) 六甲基二硅氮烷 4,021.18 4,273.74 4,250.42

乙烯基双封头 751.58 554.70 515.92

苯基三氯硅烷 1,534.26 1,154.99 476.22

二苯基二氯硅烷 558.53 295.81 1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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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产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硅醚 560.01 677.55 600.52

六甲基二硅氮烷 62.44 66.36 66.00

乙烯基双封头 107.37 79.24 257.96

产能利用率

苯基三氯硅烷 76.71 57.75 23.81

(%)

二苯基二氯硅烷 18.62 9.86 6.57

硅醚 60.02 72.62 187.66

六甲基二硅氮烷 4,153.51 4,130.41 4,784.89

乙烯基双封头 794.24 571.29 454.20

销量(吨) 苯基三氯硅烷 1,385.52 1,060.02 587.40

二苯基二氯硅烷 486.06 249.30 209.99

硅醚 731.52 545.68 662.70

六甲基二硅氮烷 103.29 96.65 112.57

乙烯基双封头 105.68 102.99 88.04

产销率(%) 苯基三氯硅烷 90.31 91.78 123.35

二苯基二氯硅烷 87.02 84.28 106.57

硅醚 130.63 80.54 110.35



注:产销率=销量/产量。



(1)部分产品产能未充分利用以及产销率波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①部分产品产能未充分利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市场较为成熟,其产量、产能利

率用较为稳定,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和硅醚产量存在

一定波动。公司部分产品产能未充分利用的主要原因为:A.部分功能性助剂产品

由于生产所用的设备相同,存在设备共用的情形,批复的产能存在重叠的情况,

除生产设备清洗、检修、工艺优化以及因国家法定假日等休假停工外,公司功能

性助剂产品的生产设备实际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B.苯基氯硅烷产品由于生

产技术难度较高,生产初期实际产能低于预计产能,公司通过不断调试和优化,

生产工艺日趋成熟,2018 年下半年起,苯基氯硅烷的实际产能及产量大幅提升,

苯基系列产品的应用领域逐渐增多,市场需求稳定增长,产能利用率亦呈上升态

势。

②产销率波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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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销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基本保持在较高水平,总体实现产

销平衡。其中,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市场较为成熟,产销率较为稳定,

而其他产品存在一定波动。

乙烯基双封头 2018 年和 2019 年产销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 2018 年起乙

烯基双封头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加大乙烯基双封头的生产不断提高产能以满

足市场的需求。

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 2017 年产销率分别为 123.35%和 106.57%,

主要原因为苯基氯硅烷的生产设备处于不断的调试过程,市场对于该产品亦逐步

认可,当年实现的销售中,部分为上一年度产出的产品。

硅醚产销率波动较大,主要受硅醚的外购量影响,2018 年和 2019 年,其外

购量分别为 80.53 吨和 372.70 吨,以产出量、外购量之和除以销量计算产销率分

别为 71.98%和 78.43%,主要原因为公司集中外购低杂质硅醚,经进一步加工为

优级品硅醚,以满足国际市场高端个护产品使用需求,期末公司高品质硅醚的库

存相应增加。

(2)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对比情况

①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产能 产能利用率 产能 产能利用率 产能 产能利用率

新安股份

有机硅单体 34.00 97.80% 34.00 97.80% 34.00 66.80%

三友化工

有机硅单体 20.00 100.00% 20.00 100.00% 20.00 100.00%

合盛硅业

有机硅 53.00 93.45% 33.00 109.40% 33.00 93.88%

兴发集团

有机硅单体 20.00 102.90% 20.00 106.40% 16.00 89.54%

东岳硅材

甲基单体 14.10 92.70% 11.80 92.41% 11.80 96.23%



注 1:新安股份 2017 年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为受白南山园区整体搬迁影响,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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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安迈图新增 1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项目生产装置于 2017 年 10 月份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注 2:兴发集团 2017 年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原因为:2017 年 8-11 月,公司对一套 8

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实施技改,技改完成后,该装置产能提升至 12 万吨/年。



总体来看,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能利用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

上市均为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属于有机硅行业大宗商品,而公司的产品属于有

机硅行业深度细分的小品种产品,整体市场需求量明显小于有机硅行业大宗产

品,公司主要采取“市场导向,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部分设备存在共用的情况,

实际设备利用率高于产能利用率。因此,产能利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②产销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新安股份

有机硅(折 DMC) 103.12% 97.40% 99.37%

三友化工

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 100.82% 99.55% 101.59%

室温胶 98.92% 98.92% 103.68%

高温胶 102.14% 94.27% 98.19%

合盛硅业

110 生胶 76.74% 76.77% 78.47%

107 胶 100.70% 99.15% 99.08%

混炼胶 97.45% 96.88% 97.66%

环体硅氧烷 7.55% 12.57% 18.51%

气相法白炭黑 72.55% 88.68% 93.75%

兴发集团

有机硅(DMC) 和 107 胶 67.15% 70.37% 71.97%

东岳硅材

甲基单体 100.73% 100.63% 100.25%



注 1:受上市公司对于自用量、外购量的披露口径影响,部分产品的产销率明显偏低,

如合盛硅业的环体硅氧烷、兴发集团的有机硅(DMC)和 107 胶。



注 2: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分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两个指标中

产品类别的披露口径并不一致。



总体来看,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产销率方面基本保持一致。

(3)部分产品超产的实现方式及其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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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硅醚

硅醚为六甲基二硅氮烷生产的副产品,2015 年 10 月,六甲基二硅氮烷通过

安全现状评价,产能修订为 6,440 吨/年,硅醚产能为 320 吨/年,两产品核定产

能合计为 6,760 吨/年。2017 年,前述两产品的合计产量为 4,850.94 吨,其中硅

醚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产量为 600.52 吨,产能利用率为 187.66%。2018 年

经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硅醚产能已经提升至 933 吨/年,该产品属

于六甲基二硅氮烷生产环节副产品,公司原将硅醚半成品转化为六甲基二硅氮

烷,因此申报的硅醚产能较低,后期部分硅醚半成品被加工为硅醚产品,导致硅

醚产出量超出预计产能,2017 年六甲基二硅氮烷单项产量及两产品合计产量均

不存在超产能情况。

②乙烯基双封头

乙烯基双封头通过 2014 年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的核定产能为 200 吨/年,该产

品 2017 年的年产量为 515.92 吨,产能利用率为 257.96%,存在超产能的情形,

主要原因为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2016 年 8 月和 2017 年 1

月完成项目备案、安全条件审查和环境影响批复,实际已具备相应的产能,未及

时完成试生产相关手续,2018 年 9 月、2019 年 8 月,公司“年产 300 吨六甲基二

硅烷、200 吨 N-乙基 2.3 双氧哌嗪、1300 吨乙烯基硅氧烷建设项目”先后经专家

组验收并出具的试生产意见,乙烯基双封头核定新增产能 500 吨/年,该产品产

能合计为 700 吨/年。2019 年,乙烯基双封头的年产量为 751.58,产能利用率为

107.37%,存在超产能的情形,主要原因为公司的生产效率提升。

③六甲基二硅烷

六甲基二硅烷 2017 年的年产量为 9.18 吨,该产品存在取得试生产意见前即

研发中试期生产的情形。2018 年 9 月、2019 年 8 月,公司“年产 300 吨六甲基

二硅烷、200 吨 N-乙基 2.3 双氧哌嗪、1300 吨乙烯基硅氧烷建设项目”先后经专

家组验收并出具的试生产意见,该产品核定产能为 300 吨/年,目前产能已经覆

盖其年产量。

④乙烯基单封头

乙烯基单封头为乙烯基双封头的中间产品,2017 年,乙烯基单封头的年销

量为 7.62 吨,存在取得试生产意见前即研发中试期生产的情形;2018 年 9 月、

2019 年 8 月,公司“年产 300 吨六甲基二硅烷、200 吨 N-乙基 2.3 双氧哌嗪、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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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乙烯基硅氧烷建设项目”先后经专家组验收并出具的试生产意见,乙烯基单封

头的核定产能为 800 吨/年;根据新亚强报送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备

案的该产品适用 Q/321300GXYQ001-2016 质量与规格标准,对应的产品纯度需

达到 99%以上,按此纯度计算乙烯基单封头 2018 年不存在超产能的情形,其现

有产能能够覆盖其年产量。

2019 年 1 月 10 日,宿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新亚强硅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安全生产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生产合法合规,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未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019 年 1 月 10 日,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对报告期内发行

人前述部分产品存在的超产情形进行了认定与证明,尽管上述产品在 2016 年、

2017 年出现过超产能的情形,但 2018 年均已完成新增产能的相关手续。新亚强

自 2016 年 1 月以来,安全生产设备均正常运行、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新亚强

的前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局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日,

不曾亦不会因前述情形对新亚强处以罚款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2019 年 2 月 1 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环

境保护分局对公司《情况确认说明》盖章确认,具体内容如下:“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公司在研发、建设和生产等全部生产活动中,能够

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各产品产量、排放等均符合环保要

求,未因任何原因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排放能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排

放标准。环保信用评价连续多年为蓝色。”

2020 年 1 月 20 日,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分

局出具证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局管辖企业。2019 年度,新亚强

因生产效率提升,出现个别产品少量超产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局

亦不会因前述情形对新亚强处以罚款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2020 年 2 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评价结果如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体工程布局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建设项目均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各项公辅工

程和环保设施齐全且正常稳定运行;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生产

经营产污相匹配;正常工况下,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一般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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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及危废处置满足相关要求;已按规定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制定了环境

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演练,2019 年下半年以来没有发

生过环保事故及环境违法处罚情况;公司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运行管理制度和环保

管理体系,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台账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整理与保管;公司的原辅

材料和产品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禁用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

物质;现使用的工艺、运行的生产设施均不属于国家明令限制或者淘汰的工艺、

装置。

在后评价过程中发现了以下问题,建议企业进一步整改完善:主要应加强厂

区无组织废气收集和管控,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的规范化管理记录,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厂区例行监测。”

公司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及初亚贤出具书面承诺:“如发行人因报告期

内部分产品存在超过安全生产相关报告/批复、环境保护相关报告/批复核定产量

生产的情形而导致发行人受到损失,本人将全额现金补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一切

损失、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发行人免受损失。”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整体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主要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六甲基二硅氮烷 30,374.93 51.12 45,128.76 70.25 15,062.11 58.28



能 乙烯基双封头 10,206.69 17.18 7,633.36 11.88 5,152.36 19.94



助 其他 8,777.39 14.77 6,900.59 10.74 3,254.72 12.59



小计 49,359.00 83.07 59,662.71 92.88 23,469.19 90.81

苯 苯基三氯硅烷 7,294.95 12.28 2,933.65 4.57 1,060.46 4.10



氯 二苯基二氯硅烷 2,765.04 4.65 1,640.90 2.55 1,313.80 5.08



烷 小计 10,059.99 16.93 4,574.55 7.12 2,374.26 9.19



主营业务收入 59,418.99 100.00 64,237.26 100.00 25,843.45 100.00



注:其他主要包括硅醚、七甲基二硅氮烷、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三甲基碘硅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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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区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内销和外销区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内销 31,602.74 53.19 24,402.73 37.99 16,045.54 62.09

外销 27,816.25 46.81 39,834.53 62.01 9,797.91 37.91

合计 59,418.99 100.00 64,237.26 100.00 25,843.45 100.00



注:公司内销、外销收入按照销售货物结算货币划分,内销包括人民币结算以及港澳台

地区美元结算业务,外销为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美元结算业务。



公司 2018 年外销占比较 2017 年增加 24.0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国外市场

需求相对旺盛、公司加大了对国外市场开拓和销售的力度;2019 年外销占比较

2018 年减少 15.2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①苯基氯硅烷、乙烯基双封头、七甲

基二硅氮烷等产品的国内市场需求较为旺盛,国内市场销售收入大幅增加;②公

司外销以六甲基二硅氮烷为主,受六甲基二硅氮烷销售价格下降及销量下滑影

响,导致外销收入占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内销的销售区域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华东地区 17,301.70 29.12 13,333.01 20.76 9,165.11 35.46

华南地区 6,147.88 10.35 2,838.08 4.42 2,556.06 9.89

华中地区 4,502.81 7.58 6,218.05 9.68 2,560.30 9.91

西北地区 1,418.60 2.39 - - - -

华北地区 1,226.80 2.06 1,045.06 1.63 944.49 3.65

西南地区 461.16 0.78 210.95 0.33 220.47 0.85

东北地区 412.00 0.69 757.44 1.18 599.11 2.32

港澳台地区 131.81 0.22 0.14 - - -

合计 31,602.74 53.19 24,402.73 37.99 16,045.54 62.09



注:报告期内,公司以贸易商所在地为销售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的销售区域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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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日本 6,852.88 11.53 9,799.63 15.26 2,006.10 7.76

美国 6,693.83 11.27 5,303.62 8.26 1,198.39 4.64

德国 5,759.19 9.69 9,262.72 14.42 3,546.19 13.72

泰国 4,152.14 6.99 8,685.55 13.52 1,353.27 5.24

印度 2,085.20 3.51 5,025.28 7.82 1,331.85 5.15

法国 1,402.51 2.36 951.83 1.48 90.80 0.35

韩国 867.88 1.46 726.37 1.13 107.54 0.42

荷兰 - - - - 155.99 0.60

其他国家 2.63 0.00 79.52 0.12 7.79 0.03

合计 27,816.25 46.81 39,834.53 62.01 9,797.91 37.91



注: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区域以到岸港口所在国家划分。



(3)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与贸易商模式,直销情况下存在少量

居间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直销 45,552.28 76.66 43,759.65 68.12 20,371.03 78.82

其中:居间 1,439.77 2.42 911.87 1.42 520.68 2.01

贸易商 13,866.72 23.34 20,477.61 31.88 5,472.42 21.18

合计 59,418.99 100.00 64,237.26 100.00 25,843.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贸易商为辅,贸易商采用买断式交易,

直销与贸易商模式占比变动较小。公司 2018 年通过贸易商形成的销售占比较

2017 年增加 10.70 个百分点,2019 年通过贸易商形成的销售占比较 2018 年减少

8.54 个百分点,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公司贸易商模式销售主要为外销,2018 年

受国外市场需求相对旺盛、公司加大了对国外市场开拓和销售的力度影响,贸易

商模式下的占比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直销和贸易商模式销售产品类型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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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销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品 售

类 模 平均售价 数量 金额 平均售价 数量 金额 平均售价 数量 金额

型 式 (元/吨) (吨) (万元) (元/吨) (吨) (万元) (元/吨) (吨) (万元)

功 直

82,475.58 4,485.80 36,996.89 107,696.56 3,720.38 40,067.20 39,429.88 4,671.71 18,420.50

能 销

性 贸

助 易 80,965.03 1,526.85 12,362.11 117,267.30 1,671.01 19,595.51 37,741.07 1,337.72 5,048.69

剂 商

苯 直

55,093.45 1,552.89 8,555.38 34,124.31 1,082.06 3,692.46 26,282.53 742.14 1,950.53

基 销

氯 贸

硅 易 47,211.96 318.69 1,504.61 38,814.06 227.26 882.09 76,692.63 55.25 423.73

烷 商



公司根据既定的销售策略拟定销售价格,并结合客户规模、采购量、品质要

求、合作时间、应用领域、产品库存情况、产品市场需求、运费等多方面因素,

与客户议价后确定最终价格。公司对于直销和贸易商客户的定价方法和原则无较

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与贸易商客户均价有所不同的主要原因为各产品类型中

的具体产品的售价变动趋势及相对占比情况存在差异。

(4)居间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居间销售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居间销

售区域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印度 1,321.25 2.22 911.87 1.42 415.63 1.61

韩国 118.52 0.20 - - 105.05 0.41

合计 1,439.77 2.42 911.87 1.42 520.68 2.01



报告期内,公司居间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低,分别为 2.01%、

1.42%和 2.42%,公司居间销售主要集中于印度,少量位于韩国。由于公司在收

到全部货款后才进行佣金结算,因此佣金的结算时点晚于收入确认时点。

报告期内,佣金与居间直销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佣金 71.22 1.66 38.98

居间直销模式实现的营业

1,810.14 72.21 936.91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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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居间直销模式实现的

3.93% 2.31% 4.16%

营业收入



注:居间直销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是佣金对应的营业收入,佣金在收回货款时确认,因

此上述营业收入与利润表中居间直销确认的营业收入并不一致,存在时间差。



报告期内,公司向居间商支付佣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居间商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Completechemie

65.69 92.23 - - 36.78 94.35

Corporation

Shivam Pharma

2.64 3.70 - - - -

Chemicals

Hajoo Trading Company 2.24 3.15 - - 2.20 5.65

其他 0.66 0.92 1.66 100.00 - -

合计 71.22 100.00 1.66 100.00 38.98 100.00



3、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为有机硅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出口贸易

商。



4、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平均售价 平均售价 平均售价

(%) (%) (%)

六甲基二

功能 73,130.69 -33.07 109,259.77 247.09 31,478.49 35.12

硅氮烷

性助

乙烯基双

剂 128,508.84 -3.82 133,615.29 17.79 113,437.43 20.15

封头

苯基三氯

苯基 52,651.41 90.25 27,675.37 53.30 18,053.43 37.34

硅烷

氯硅

二苯基二

烷 56,886.89 -13.57 65,820.13 5.20 62,564.88 19.41

氯硅烷



①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原因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产品售价持续上涨,主要原因为受国内供给侧改革

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有机硅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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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硅行业上游单体等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公司主要原料三甲基氯硅烷的单价相

应持续上涨,受此影响,公司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销售价格同步上涨。2019

年,受市场供需关系以及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

乙烯基双封头、二苯基二氯硅烷价格较上年有所下降;苯基三氯硅烷受下游需求

旺盛推动,产品价格稳步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和二苯基二氯硅烷

的销售价格与原材料成本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7 年及 2018 年苯基三氯硅烷的

销售价格与原材料成本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 年苯基三氯硅烷由于市场供需

关系影响与原材料成本走势不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波动以及对各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情况

分析如下:

A、六甲基二硅氮烷

报告期内,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与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的价格变动情况

如下:









六甲基二硅氮烷主要用于硅橡胶、硅树脂和硅油的生产,以及医药生产中的

基团保护,下游应用行业较为广泛。2017 年及 2018 年前三季度,受国内供给侧

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全球经济复苏等因素影响,国内化工行业进入升级整

合阶段,有机硅行业大中型企业持续改造升级。受此影响,六甲基二硅氮烷主要

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供应趋紧,价格快速攀升。六甲基二硅氮烷市场供给能力有

所波动,也呈现供需紧平衡态势。同时,国内经济发展稳定,下游建筑、电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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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新能源、电力、制药等行业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和国际市

场需求旺盛的影响,六甲基二硅氮烷市场价格快速上涨,2018 年销售收入较 2017

年上涨 247.09%。

2018 年四季度以来,受政策影响的行业升级整合逐步进入相对稳定阶段,

有机硅全产业链供应能力稳定提升。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价格逐步回落后进

入盘整阶段,六甲基二硅氮烷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和市场需求增长放缓的影响,

2018 年下半年及 2019 年,市场价格逐步回落后企稳,2019 年销售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32.69%。

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平均价格及销售收入均呈现出快

速增长后有所回落的态势。

B、乙烯基双封头

乙烯基双封头作为封端剂主要用于乙烯基硅橡胶、乙烯基硅油等有机硅深加

工产品的生产,随着近几年新能源汽车、LED、高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乙烯基

双封头下游各类产品的需求量持续增加。同时,乙烯基双封头的价格随主要原材

料二甲基二氯硅烷的价格变动,呈先上涨后小幅回落的态势,销售收入则保持持

续上升的趋势。2015 年至 2018 年,乙烯基双封头的全国出口量分别为 130 吨、

151 吨、300 吨和 428 吨,2019 年 1 至 11 月完成出口 539 吨,出口量保持逐年

增长趋势。

C、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

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均属于高端、新型有机硅单体,为有机硅单

体中的高性能精细产品,主要用于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的合成。

苯基系列有机硅产品与普通甲基系列有机硅产品相比,有着更为优异的耐高低

温、耐辐射、耐候性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子电气、LED 等行业。

a、苯基三氯硅烷

报告期内,除公司外,我国苯基三氯硅烷的主要生产企业为浙江新安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元永有机硅厂,整体市场产能较为稳定。随着苯基硅橡胶、

苯基硅树脂和苯基硅油等有机硅苯基深加工产品市场的逐步发展,苯基系列产品

的应用领域逐渐增多,尤其近几年苯基硅橡胶在 LED、厨具等领域的应用,促

使市场需求稳定增长。由于产品性能、应用范围、供需规模等方面的因素影响,

有机硅苯基产品价格受市场需求影响较其他产品更大,受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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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小。

2017 年至 2019 年上半年,国内苯基三氯硅烷销售呈现供需两旺的态势,国

内市场苯基产品的增长是整个亚太地区,乃至全球苯基产品增长的重要带动力。

苯基三氯硅烷的销售均价和销量均随着市场需求快速增长逐步上升;2019 年下

半年,由于苯基三氯硅烷价格前期涨幅较大,苯基三氯硅烷市场价格出现回落整

理态势,2019 年售价较 2018 年仍上涨 90.25%,销售收入持续增长。

b、二苯基二氯硅烷

报告期内,二苯基二氯硅烷价格小幅波动。目前,由于产品开发原因,二苯

基二氯硅烷在国内尚处于导入阶段,该产品在国外应用相对成熟,主要需求来自

于国外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由于客户较少,二苯基二氯硅烷价格波动较小,2019

年,出于开拓国内市场需求需要,二苯基二氯硅烷均价略有下降,销售收入持续

增长。

②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幅度和趋势与市场价格的比较

公司主要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基氯硅烷属于有机硅行业

的精细品种,市场规模较小、生产企业较少,因此未有公开的市场价格。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中,新安股份产品中包含苯基三氯硅烷,由于该产品占其收入比例

较低,未公开披露该产品价格信息。

在我国,有机硅行业通常以 DMC 价格来反映有机硅产品价格的变化趋势。

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价格与主要原料三甲基氯硅烷价格相关性较大。报告期

内,公司六甲基二硅氮烷与三甲基氯硅烷、乙烯基双封头与 DMC 的价格变动情

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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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的价格变动趋势与

DMC 相近,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价格变动趋势与三甲基氯硅烷基本一致。由于

DMC 属于有机硅产品中的大宗商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均属于功

能性助剂,在下游生产过程中添加量较少,市场供给量较少,因此其价格波动幅

度较 DMC 更大。

公司有机硅功能性助剂产品与竞争对手同等级的产品存在一定相互替代关

系,共同作用形成市场价格。公司高等级的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在纯

度上限、杂质含量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可替代性较低,拥有如美国迈图集

团、日本信越集团等对产品品质和质量稳定性要求高的长期客户,因此,其价格

波动受同行业竞争对手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与 DMC 的价格变动情况对

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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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二苯基二氯硅烷 2017 年 8 月为样品销售;2017 年 7 月、2018 年 1 月、6 月、12

月无销售。



报告期内,由于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的产能及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且下游应用产品处于发展阶段,其价格与 DMC 价格走势关联度较小。2017 年及

2018 年,苯基三氯硅烷的销售均价随着市场需求逐步上升;2019 年,随着苯基

三氯硅烷市场需求的变化,销售均价呈现持续上涨后回调的趋势。报告期,二苯

基二氯硅烷的销量较小,销售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公司苯基氯硅烷产品与竞争对手同等级的产品存在一定相互替代关系,共同

作用形成市场价格。公司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在特定杂质去除方面与

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在产品含量和特定杂质含量控制方面能

够满足欧洲、美国、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客户的要求。

③产品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

二氯硅烷,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产品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2,588.73 万元、

57,336.67 万元和 50,641.6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41%、89.26%

和 85.23%。报告期内,按因素替代法分析上述产品价格变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

影响如下:

六甲基二硅 乙烯基双 苯基三氯 二苯基二

年度 项目 合计

氮烷 封头 硅烷 氯硅烷

2019 价格同比变动(万元) -3.62 -0.51 2.50 -0.89 -

年度

数量同比变动(吨) 23.10 222.95 325.50 23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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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基二硅 乙烯基双 苯基三氯 二苯基二

年度 项目 合计

氮烷 封头 硅烷 氯硅烷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万元) -14,753.83 2,573.33 4,361.30 1,124.14 -6,695.06

其中:价格变动贡献(万元) -14,952.08 -291.36 2,650.05 -221.88 -12,815.27

数量变动贡献(万元) 168.86 2,864.91 1,715.39 1,347.16 6,096.32

价格变动贡献率 101.34% -11.32% 60.76% -19.74% 191.41%

数量变动贡献率 -1.14% 111.33% 39.33% 119.84% -91.06%

价格同比变动(万元) 7.78 2.02 0.96 0.33 -

数量同比变动(吨) -654.48 117.09 472.62 39.31 -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万元) 30,066.66 2,481.00 1,873.19 327.10 34,747.95

2018

其中:价格变动贡献(万元) 37,226.44 917.48 563.90 69.30 38,777.13

年度

数量变动贡献(万元) -7,153.47 1,564.32 1,309.16 258.66 -4,021.33

价格变动贡献率 123.81% 36.98% 30.10% 21.19% 111.60%

数量变动贡献率 -23.79% 63.05% 69.89% 79.08% -11.57%

价格同比变动(万元) 0.82 1.90 0.49 1.02 -

数量同比变动(吨) -409.41 273.93 148.51 149.36 -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万元) 2,961.02 3,450.33 483.54 996.11 7,891.00

2017

其中:价格变动贡献(万元) 4,259.33 342.53 215.06 61.84 4,878.76

年度

数量变动贡献(万元) -1,289.64 3,106.37 267.32 934.99 3,019.04

价格变动贡献率 143.85% 9.93% 44.48% 6.21% 61.83%

数量变动贡献率 -43.55% 90.03% 55.28% 93.86% 38.26%



注 1:价格变动贡献=当年产品价格同比变动*上年产品销售数量



注 2:数量变动贡献=当年产品销售价格*当年产品数量同比变动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为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价格

大幅上涨,同时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的销量增加对营

业收入提供了一定的贡献;2019 年营业收入较 2018 年略有下降,下降的主要原

因为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价格下降,但由于苯基三氯硅烷的价格上涨及乙烯基双封

头、二苯基二氯硅烷销量的增加对营业收入提供了较大的贡献,营业收入较前变

动较小。



5、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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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销售额 比例(%)

1 美国迈图集团 13,703.58 22.77

1.1 迈图德国 六甲基二硅氮 5,651.16 9.39

烷、乙烯基双

1.2 迈图美国 封头、四甲基 4,349.18 7.23

1.3 迈图泰国 二乙烯基二硅 1,896.85 3.15

氮烷、二苯基

1.4 迈图日本 二氯硅烷等 1,561.84 2.59

1.5 迈图南通 244.55 0.41

2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4,371.17 7.26

六甲基二硅氮

2019 年 2.1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2,356.99 3.92

烷等

度 2.2 Topway Trading Ltd. 2,014.17 3.35

3 蓝星集团 3,962.73 6.58

3.1 蓝星星火 乙烯基双封头 2,159.54 3.59

3.2 埃肯美国 1,803.19 3.00

Moriroku Chemicals

4 Company,Ltd.Tokyo 功能性助剂 1,952.13 3.24

Office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 苯基三氯硅烷

5 1,904.99 3.16

司 等

合计 25,894.60 43.02

2018 年 1 美国迈图集团 20,979.78 32.28



1.1 迈图德国 六甲基二硅氮 9,262.72 14.25

1.2 迈图美国 烷、四甲基二 4,449.52 6.85

乙烯基二硅氮

1.3 迈图泰国 烷、二苯基二 4,121.26 6.34

1.4 迈图日本 氯硅烷等 2,492.61 3.83

1.5 迈图南通 653.67 1.01

2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6,628.57 10.20

六甲基二硅氮

2.1 Topway Trading Ltd. 烷、二苯基二 4,658.48 7.17

氯硅烷等

2.2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1,970.09 3.03

上海柯豪国际贸易有限公

3 4,685.06 7.21



上海柯豪国际贸易有限公 六甲基二硅氮

3.1 烷 4,489.39 6.91



Hong Kong Cali

3.2 195.68 0.30

Development Limited

4 蓝星集团 乙烯基双封头 3,298.63 5.07

4.1 蓝星星火 2,935.67 4.52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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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销售额 比例(%)

4.2 埃肯美国 362.96 0.56

六甲基二硅氮

5 Levachem Co., Limited 2,591.77 3.99



合计 38,183.82 58.75

1 美国迈图集团 6,799.61 25.42

1.1 迈图德国 六甲基二硅氮 3,545.89 13.26

1.2 迈图泰国 烷、四甲基二 1,225.69 4.58

乙烯基二硅氮

1.3 迈图美国 烷、二苯基二 995.80 3.72

1.4 迈图日本 氯硅烷等 752.18 2.81

1.5 迈图南通 280.05 1.05

2 蓝星星火 乙烯基双封头 1,776.07 6.64

3 齐鲁制药集团 1,657.78 6.20

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

2017 年 3.1 1,142.90 4.27

司 六甲基二硅氮



3.2 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 烷、三甲基氯 418.64 1.57

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 硅烷等

3.3 71.02 0.27

限公司

3.4 齐鲁晟华制药有限公司 25.22 0.09

4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1,540.03 5.76

六甲基二硅氮

4.1 Topway Trading Ltd. 烷、二苯基二 851.44 3.18

氯硅烷等

4.2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688.59 2.57

江苏苏豪经济贸易有限公 六甲基二硅氮

5 713.33 2.67

司 烷

合计 12,486.82 46.69



注 1:美国迈图集团总部,即迈图美国位于美国境内,其位于中国以外的生产工厂包括

迈图德国、迈图美国、迈图泰国、迈图日本等;迈图高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为迈图集团

在中国设立的生产工厂,故对上述公司进行合并统计。



注 2:齐鲁晟华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限公

司、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均为齐鲁制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故对上述公司进行合并统

计。



注 3:蓝星星火、埃肯美国均为蓝星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故对上述公司进行合并统计。



注 4: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Topway Trading Ltd.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故对上述公司

进行合并统计。



注 5:上海柯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Cali Development Limited 为同一实际控

制人,故对上述公司进行合并统计。



注 6: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Topway Trading Ltd.、上海柯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Cali Development Limited、江苏苏豪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终端客户均为日本信越集团。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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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50%

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与前五大客户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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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销模式下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以及信用政策、结算方式、期末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应收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销售额 比例(%) 信用政策 结算方式

账款余额

2019 年度 1 美国迈图集团 13,703.58 22.77

1.1 迈图德国 5,651.16 9.39 1,041.41

1.2 迈图美国 4,349.18 7.23 发票后 60 天、发 795.74

功能性助剂、

票后 90 天、提单 电汇

1.3 迈图泰国 苯基氯硅烷 1,896.85 3.15 507.32

日后 60 天

1.4 迈图日本 1,561.84 2.59 209.79

1.5 迈图南通 244.55 0.41 49.79

2 蓝星集团 3,962.73 6.58

次月结、提单日

2.1 蓝星星火 功能性助剂 2,159.54 3.59 电汇、承兑 540.49

后 60 天

2.2 埃肯美国 1,803.19 3.00 364.33

3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苯基氯硅烷 1,904.99 3.16 预付 电汇、承兑 -

功能性助剂、

4 广东万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63.32 2.60 预付、次月结 电汇、承兑 337.61

苯基氯硅烷

5 法国康睿集团 功能性助剂 1,489.48 2.47 预付、发票后 60 电汇

天、提单日后 60

Vencorex (Thailand) Company

5.1 1,032.88 1.72 天 80.94

Limited

5.2 Vencorex France 404.48 0.67 120.21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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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应收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销售额 比例(%) 信用政策 结算方式

账款余额

5.3 Vencorex US,Inc. 52.12 0.09 -

合计 22,624.11 37.58

2018 年度 1 美国迈图集团 20,979.78 32.28

1.1 迈图德国 9,262.72 14.25 1,924.29

1.2 迈图美国 4,449.52 6.85 发票后 60 天、发 1,010.51

功能性助剂、

票后 90 天、提单 电汇

1.3 迈图泰国 苯基氯硅烷 4,121.26 6.34 866.84

后 60 天

1.4 迈图日本 2,492.61 3.83 303.63

1.5 迈图南通 653.67 1.01 43.68

2 蓝星集团 3,298.63 5.07

2.1 蓝星星火 功能性助剂 2,935.67 4.52 发票后 30 天 电汇、承兑 3.71

2.2 埃肯美国 362.96 0.56 358.42

3 齐鲁制药集团 1,114.13 1.71

3.1 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性助剂 831.29 1.28 发票后 30 天 电汇、承兑 -

3.2 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 282.85 0.44 -

4 新安股份 1,032.89 1.59

4.1 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 功能性助剂 920.26 1.42 发票后 30 天 电汇、承兑 3.65

4.2 新安股份 112.63 0.17 10.73

5 宜昌科林硅材料有限公司 功能性助剂 991.46 1.53 发票后 30 天 电汇、承兑 -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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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应收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销售额 比例(%) 信用政策 结算方式

账款余额

合计 27,416.89 42.18

1 美国迈图集团 6,799.61 25.42

1.1 迈图德国 3,545.89 13.26 1,088.26

1.2 迈图泰国 1,225.69 4.58 发票后 60 天、发 245.98

功能性助剂、

票后 90 天、提单 电汇

1.3 迈图美国 苯基氯硅烷 995.80 3.72 173.81

后 60 天

1.4 迈图日本 752.18 2.81 196.36

1.5 迈图南通 280.05 1.05 192.33

2 蓝星星火 功能性助剂 1,776.07 6.64 发票后 30 天 电汇、承兑 194.91

3 齐鲁制药集团 1,657.78 6.20

2017 年度 3.1 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 1,142.90 4.27 302.32

3.2 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性助剂 418.64 1.57 发票后 60 天 电汇、承兑 -

3.3 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限公司 71.02 0.27 72.22

3.4 齐鲁晟华制药有限公司 25.22 0.09 -

4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苯基氯硅烷 710.53 2.66 发票后 30 天 电汇、承兑 200.07

5 康美特 663.69 2.48

5.1 上海康美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功能性助剂 662.31 2.48 次月结 电汇、承兑 95.45

5.2 天津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1.38 0.01 -

合计 11,607.68 43.41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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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为新安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故对上述公司进行合并统计。



注 2:上海康美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对上述公司进行合并统计。



(2)贸易商模式下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模式下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以及信用政策、结算方式、期末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应收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销售额 比例(%) 信用政策 结算方式

账款余额

1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4,371.17 7.26

功能性助剂、

1.1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2,356.99 3.92 次月结 电汇 150.50

苯基氯硅烷

1.2 Topway Trading Ltd. 2,014.17 3.35 -

Moriroku Chemicals

2 功能性助剂 1,952.13 3.24 目的港提货 6 天 电汇 578.40

Company,Ltd. Tokyo Office

2019 年度 Hongkong Hisun Trading

3 功能性助剂 1,222.41 2.03 次月结 电汇 72.55

Development Limited

4 CBC Co., Ltd. 苯基氯硅烷 1,128.55 1.87 提单后 60 天 电汇 227.37

见单据传真件付

5 Cellmark France SAS 功能性助剂 998.03 1.66 电汇 -



合计 9,672.29 16.07

2018 年度 1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6,628.57 10.20

功能性助剂、

1.1 Topway Trading Ltd. 4,658.48 7.17 次月结 电汇 -

苯基氯硅烷

1.2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1,970.09 3.03 441.90

2 上海柯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功能性助剂 4,685.06 7.21 提单后 30 天 电汇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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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应收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销售额 比例(%) 信用政策 结算方式

账款余额

2.1 上海柯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489.39 6.91 -

Hong Kong Cali Development

2.2 195.68 0.30 -

Limited

3 Levachem Co., Limited 功能性助剂 2,591.77 3.99 预付 电汇 -

Moriroku Chemicals

4 功能性助剂 1,612.70 2.48 目的港提货 6 天 电汇 -

Company,Ltd. Tokyo Office

见单据传真件付

5 Cellmark France SAS 功能性助剂 771.88 1.19 电汇 115.30



合计 16,289.98 25.06

1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1,540.03 5.76

功能性助剂、

1.1 Topway Trading Ltd. 851.44 3.18 次月结 电汇 62.73

苯基氯硅烷

1.2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688.59 2.58 82.20

2 江苏苏豪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功能性助剂 713.33 2.67 提单后 45 天 电汇 -

2017 年度 Sanjay Chemicals (India) DA90 天(承兑交

3 功能性助剂 447.48 1.67 信用证 441.71

Private Limited 单)

Moriroku Chemicals 目的港提货后 6

4 功能性助剂 443.79 1.66 电汇 -

Company,Ltd. Tokyo Office 天

5 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 功能性助剂 385.93 1.44 预付 电汇 -

合计 3,530.57 13.20



注:Hongkong Hisun Trading Development Limited 与上海柯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Cali Development Limited 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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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类型、均价、销售地等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产品 销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地

类型 模式

功能性 直销 82,698.92 107,796.73 36,901.01 德国、美国、日本、

助剂 贸易商 83,622.20 119,568.14 40,968.35 泰国、印度等



苯基氯 直销 57,947.49 41,325.58 53,632.88 美国、日本、德国

硅烷 贸易商 46,531.32 38,120.49 76,719.52 日本、韩国、荷兰



(1)主要外销区域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区域主要包括日本、美国、德国、泰国、印度等国家,

具体区域销售金额及占当期外销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日本 6,852.88 24.64 9,799.63 24.60 2,006.10 20.47

美国 6,693.83 24.06 5,303.62 13.31 1,198.39 12.23

德国 5,759.19 20.70 9,262.72 23.25 3,546.19 36.19

泰国 4,152.14 14.93 8,685.55 21.80 1,353.27 13.81

印度 2,085.20 7.50 5,025.28 12.62 1,331.85 13.59

其他 2,273.02 8.17 1,757.73 4.41 362.12 3.70

合计 27,816.25 100.00 39,834.53 100.00 9,797.91 100.00



注:上述国家的销售金额均按主营业务收入进行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区域主要为日本、美国、德国、泰国、印度,各国销售

占比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为各国销售产品的类别存在一定差异,随着各产

品价格和销量变动趋势的不同导致销售占比出现波动。

2018 年公司外销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30,036.62 万元,主要原因为六甲基二

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等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及销量持续上涨。 2019 年美国的

销售金额增加 1,390.21 万元,主要由于乙烯基双封头、苯基氯硅烷的销量上涨;

德国、日本、泰国、印度的销售金额下降主要由于六甲基二硅氮烷价格下降及销

量减少。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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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销和贸易商的外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中直销和贸易商模式的销售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外销收入

年份 销售模式 销售金额

金额比例(%)

直销 18,757.14 67.43

2019 年度 贸易商 9,059.11 32.57

合计 27,816.25 100.00

直销 23,112.19 58.02

2018 年度 贸易商 16,722.34 41.98

合计 39,834.53 100.00

直销 7,300.75 74.51

2017 年度 贸易商 2,497.17 25.49

合计 9,797.9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以直销模式为主,以贸易商模式为辅,直销与贸易商模

式占比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为外销收入中直销模式销量较为稳定,贸易商模

式销量存在一定的波动。

(3)不同区域销售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①不同区域销售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区域销售的主要产品的数量、金额及其占当期外销金额

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吨) (%) (吨) (%) (吨) (%)

日本 883.21 6,845.50 24.61 1,075.80 9,798.18 24.60 533.61 2,003.58 20.45

六甲基二硅

600.01 5,280.73 18.98 612.60 8,013.41 20.12 468.00 1,450.93 14.81

氮烷

乙烯基双封

27.20 337.52 1.21 28.80 359.31 0.90 22.40 242.75 2.48



苯基三氯硅

210.00 856.33 3.08 380.00 985.02 2.47 0.25 0.44 0.00



二苯基二氯

46.00 370.91 1.33 54.40 440.43 1.11 42.96 309.47 3.16

硅烷

美国 764.50 6,467.26 23.25 471.31 4,449.55 11.17 336.00 1,096.79 11.19

六甲基二硅

332.62 2,377.12 8.55 321.03 3,255.83 8.17 300.40 811.61 8.28

氮烷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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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吨) (%) (吨) (%) (吨) (%)

乙烯基双封

211.04 2,905.70 10.45 57.28 799.47 2.01 16.00 238.60 2.44



苯基三氯硅

94.84 413.63 1.49 57.00 163.62 0.41 19.60 46.58 0.48



二苯基二氯

126.00 770.80 2.77 36.00 230.63 0.58 - - -

硅烷

德国 730.70 5,676.35 20.41 890.80 9,203.13 23.10 874.00 3,472.44 35.44

六甲基二硅

593.10 4,414.76 15.87 704.40 7,646.20 19.19 656.40 1,877.45 19.16

氮烷

乙烯基双封

64.00 804.11 2.89 57.60 727.93 1.83 70.40 754.99 7.71



二苯基二氯

73.60 457.48 1.64 128.80 829.00 2.08 147.20 840.00 8.57

硅烷

泰国 511.96 4,131.78 14.85 751.54 8,624.56 21.65 313.82 1,301.74 13.29

六甲基二硅

463.00 3,518.15 12.65 699.70 7,964.12 19.99 269.50 822.68 8.40

氮烷

乙烯基双封

48.96 613.63 2.21 51.84 660.45 1.66 44.32 479.06 4.89



印度 314.25 2,083.44 7.49 526.65 5,025.28 12.62 332.70 1,331.10 13.59

六甲基二硅

314.25 2,083.44 7.49 526.65 5,025.28 12.62 332.70 1,331.10 13.59

氮烷

合计 3,204.61 25,204.33 90.61 3,716.10 37,100.71 93.14 2,390.13 9,205.64 93.96





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外销区域日本、美国、德国、泰国及印度销售的主要

产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销售

金额分别为 9,205.64 万元、37,100.71 万元和 25,204.33 万元,占当期外销金额的

比例分别为 93.96%、93.14%和 90.61%。

②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数量变动的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要区域以及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要 变动 变动 变动

主要产品 销售 销售 销售

区域 比率 比率 比率

价格 价格 价格

(%) (%) (%)

六甲基二硅氮烷 8.80 -32.72 13.08 321.94 3.10 18.77

乙烯基双封头 12.41 -0.56 12.48 15.13 10.84 -5.98

日本

苯基三氯硅烷 4.08 57.53 2.59 48.00 1.75 -

二苯基二氯硅烷 8.06 -0.49 8.10 12.50 7.20 -

美国 六甲基二硅氮烷 7.15 -29.49 10.14 275.56 2.70 -1.46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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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要 变动 变动 变动

主要产品 销售 销售 销售

区域 比率 比率 比率

价格 价格 价格

(%) (%) (%)

乙烯基双封头 13.77 -1.36 13.96 -6.37 14.91 -

苯基三氯硅烷 4.36 51.92 2.87 20.59 2.38 -

二苯基二氯硅烷 6.12 -4.52 6.41 - - -

六甲基二硅氮烷 7.44 -31.43 10.85 279.37 2.86 0.35

德国 乙烯基双封头 12.56 -0.63 12.64 17.91 10.72 -

二苯基二氯硅烷 6.22 -3.42 6.44 12.78 5.71 -0.87

六甲基二硅氮烷 7.60 -33.22 11.38 273.11 3.05 5.90

泰国

乙烯基双封头 12.53 -1.65 12.74 17.85 10.81 -64.45

印度 六甲基二硅氮烷 6.63 -30.50 9.54 138.50 4.00 69.49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要区域以及主要产品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要 变动 变动 变动

主要产品

区域 销量 比率 销量 比率 销量 比率

(%) (%) (%)

六甲基二硅氮烷 600.01 -2.06 612.60 30.90 468.00 69.66

乙烯基双封头 27.20 -5.56 28.80 28.57 22.40 204.35

日本

苯基三氯硅烷 210.00 -44.74 380.00 - 0.25 -

二苯基二氯硅烷 46.00 -15.44 54.40 26.63 42.96 -

六甲基二硅氮烷 332.62 3.61 321.03 6.87 300.40 15.10

乙烯基双封头 211.04 268.44 57.28 258.00 16.00 -

美国

苯基三氯硅烷 94.84 66.39 57.00 190.82 19.60 -

二苯基二氯硅烷 126.00 250.00 36.00 - - -

六甲基二硅氮烷 593.10 -15.80 704.40 7.31 656.40 -2.63

德国 乙烯基双封头 64.00 11.11 57.60 -18.18 70.40 -

二苯基二氯硅烷 73.60 -42.86 128.80 -12.50 147.20 571.53

六甲基二硅氮烷 463.00 -33.83 699.70 159.63 269.50 18.46

泰国

乙烯基双封头 48.96 -5.56 51.84 16.97 44.32 -

印度 六甲基二硅氮烷 314.25 -40.33 526.65 58.30 332.70 -24.23



A、日本、美国、德国、泰国销售情况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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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日本、美国、德国、泰国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六甲基二硅氮

烷、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下游主要应用方向为硅橡

胶、硅树脂、硅油等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上述国家是全球有机硅产品生产和消费

的主要区域。公司在上述国家的销售客户主要为全球性有机硅集团企业等,多为

集团定价,因此,各国家间销售价格无明显差异。2017 年苯基三氯硅烷日本价

格较低均系样品销售所影响。

公司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与上述国家下游产品价格变动趋势相近。2017 年

以来,受国内安全环保核查力度加大及供给侧改革影响,国内有机硅行业产品价

格稳步提升,公司产品价格也有较大上调,主要外销区域的均价同步上涨。同时,

国际有机硅巨头也纷纷宣布产品涨价,其中,2017 年 10 月,道康宁对主要有机

硅产品实施价格上调,涨幅为 10%-15%;2017 年 11 月,德国瓦克上调有机硅产

品价格,涨幅最高可达 25%;2018 年 1 月,日本信越集团上调有机硅产品价格,

涨幅为 10%-20%;2018 年 3 月和 4 月,美国迈图集团分别上调有机硅密封胶产

品和弹性体产品,涨幅分别为 20%和 10%;2019 年 4 月,陶氏杜邦全面上调硅

氧烷、聚合物、密封胶等有机硅产品价格,涨幅最高可达 10%。

B、印度销售情况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印度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2018 年及 2019

年其销售均价略低于其他国家,主要原因为印度终端客户均为制药企业,其对品

质无特殊要求。2017 年、2019 年印度销量基本持平,2018 年印度销量大幅增长,

主要原因为六甲基二硅氮烷市场供应趋紧,印度制药企业加大采购量。

综上,公司主要产品在有机硅产品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国家地区均已实现稳定

销售,主要销售客户为全球有机硅巨头。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有机硅深加工

行业和制药行业,其中,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工业应用领域主要为汽车、电子工

业、建筑、新能源、电力、个人护理、航空航天等行业,制药行业主要用于抗生

素及心脑血管、抗肿瘤、抗艾滋病等治疗药物的合成。由于下游行业较为广泛,

单一国家地区或单个下游行业的波动对公司主要产品销售的影响相对较小。

(4)外销主要终端客户

①美国迈图集团

美国迈图集团是全球最大的有机硅材料生产企业之一,前身为通用电气有限

公司下属的高新材料集团有机硅事业部。美国迈图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有机硅、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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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和特种陶瓷,其下属公司包括迈图美国、迈图德国、迈图日本、迈图泰国、

迈图南通等。美国迈图集团的有机硅产品包括基础硅氧烷聚合物、添加剂、有机

硅弹性体、有机硅涂层材料等,涉及汽车、电子、个人护理、消费品、航空航天

和建筑等行业。2018 年前三季度,美国迈图集团的净销售额为 20.48 亿美元。

②日本信越集团

日本信越集团为日本知名化学制品企业,设立于 1926 年。日本信越集团下

设部门涵盖 PVC 化成品、有机硅、功能性化学品、半导体硅等。2018 财年,日

本信越集团的销售额约为 130 亿美元,净利润为 23.9 亿美元。

③迈兰印度

迈兰印度为美国迈兰公司下属公司,美国迈兰公司(纳斯达克:MYL)始

建于 1961 年,产品范围涵盖普药、专利药和医药原料,是全球领先的非专利药

和特效药生产商之一。2018 年度,美国迈兰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114.28 亿美元。

④Vivin Drugs &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Vivin Drugs &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为印度医药制造企业,公司主要从事

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生产,产品包括心血管、抗高血压、止痛、抗菌、抗抑郁、

抗糖尿病、抗癌等多种类型的药物。



(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氯化苯、

二甲基二氯硅烷、硅粉等。其中,三甲基氯硅烷主要从蓝星星火、三友化工、东

岳硅材、兴发集团、金岭化学等十余家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采购,由于公司长期

采购三甲基氯硅烷且采购量较大,因而与上述厂家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

系,可以保障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的需求,其他主要原材料在国内均有较为充足的

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以及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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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名称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 (%)

三甲基氯硅烷 13,521.30 63.35 25,658.71 78.12 6,853.01 53.00

二甲基二氯硅烷 1,363.29 6.39 1,381.16 4.21 598.82 4.63

氯化苯 1,358.87 6.37 1,241.19 3.78 696.53 5.39

二甲基二乙氧基

115.75 0.54 704.97 2.15 1,272.05 9.84

硅烷

钠 832.01 3.90 630.42 1.92 617.49 4.78

硅粉 793.21 3.72 502.15 1.53 334.19 2.58

液氨 446.87 2.09 475.08 1.45 380.58 2.94

碘 - - - - 376.07 2.91

合计 18,431.31 86.35 30,593.68 93.15 11,128.73 86.0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名称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平均成本 平均成本 平均成本

(%) (%) (%)

三甲基氯硅

20,889.41 -37.60 33,477.41 242.67 9,769.67 37.24



二甲基二氯

8,889.84 -33.24 13,315.19 16.20 11,458.49 68.79

硅烷

氯化苯 4,053.17 -18.01 4,943.62 4.86 4,714.58 8.55

二甲基二乙

19,678.76 -21.60 25,100.38 19.71 20,967.66 26.48

氧基硅烷

钠 16,304.37 1.98 15,988.32 1.50 15,752.22 -2.45

硅粉 13,652.58 -4.84 14,347.21 4.32 13,752.59 16.26

液氨 2,807.70 -5.63 2,975.17 21.20 2,454.79 26.25

碘 - - - - 156,696.34 -4.01



2017 年及 2018 年前三季度,受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环保督查力度加大

等因素影响,有机硅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有机硅行业上游单体等

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2018 年第四季度,由于前期有机硅产品价格快速上涨引

起的下游需求增速减缓及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高开工率等原因,有机硅单体及

DMC 等产品价格快速回落;2019 年,有机硅市场保持稳定,供需相对平衡,价

格趋势基本稳定。受此影响,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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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单价大幅上涨;二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液氨、硅粉等原材料

价格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除此之外,氯化苯、铜粉、钠等原材料,由于市场供

应充足,价格变化较小。2019 年,受行业周期变化影响,有机硅行业产品价格

呈现下降趋势,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等原材料价格均有所下滑;钠、

硅粉、液氨等原材料价格由于市场供应原因相对稳定。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蒸汽和水。电力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

迁供电分公司以政府规定的价格供应,蒸汽由亿利洁能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

市场价格供应,水由江苏新源水务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能源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力 1,290.56 62.95 929.00 63.28 736.34 63.82

蒸汽 744.85 36.33 529.79 36.09 408.16 35.37

水 14.72 0.72 9.28 0.63 9.34 0.81

合计 2,050.13 100.00 1,468.07 100.00 1,153.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平均采购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能源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电力(元/度) 0.68 0.68 0.68

蒸汽(元/吨) 197.49 197.50 194.54

水(元/吨) 1.66 1.31 2.07



3、主要供应商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及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原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 比例(%)

2019 1 三友化工 4,593.43 21.52

年度

1.1 三友硅业 三甲基氯硅烷、 3,540.75 16.59

二甲基二氯硅烷

港裕(上海)国际贸易

1.2 1,052.68 4.93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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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原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 比例(%)

2 蓝星集团 3,416.74 16.01

三甲基氯硅烷、

2.1 蓝星星火 3,225.59 15.11

六甲基二硅氮烷

2.2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191.15 0.90

三甲基氯硅烷、

3 兴瑞硅材 3,217.60 15.07

二甲基二氯硅烷

4 东岳硅材 三甲基氯硅烷 1,488.30 6.97

5 金岭化学 三甲基氯硅烷 1,202.43 5.63

合计 13,918.50 65.21

三甲基氯硅烷、

1 蓝星星火 7,935.37 24.16

六甲基二硅氮烷

三甲基氯硅烷、

2 三友硅业 6,838.07 20.82

二甲基二氯硅烷

3 兴发集团 4,295.36 13.08

2018 3.1 兴瑞硅材 三甲基氯硅烷 3,004.10 9.15

年度

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

3.2 1,291.26 3.93

限公司

4 东岳硅材 三甲基氯硅烷 2,647.13 8.06

5 金岭化学 三甲基氯硅烷 2,252.27 6.86

合计 23,968.19 72.98

三甲基氯硅烷、

1 三友硅业 1,951.46 15.09

二甲基二氯硅烷

三甲基氯硅烷、

2 蓝星星火 1,811.81 14.01

六甲基二硅氮烷

三甲基氯硅烷、

2017 3 兴瑞硅材 1,130.11 8.74

二甲基二氯硅烷

年度 三甲基氯硅烷、

4 东岳硅材 981.13 7.59

二甲基二氯硅烷

湖北龙马化学品有限公 二甲基二乙氧基硅

5 947.57 7.33

司 烷

合计 6,822.06 52.77



注 1: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均为兴发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故对上述公司进行合并统计。



注 2:蓝星星火、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均为蓝星集团的控股子/孙公司,故对上述公司

进行合并统计。



注 3:三友硅业、港裕(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均为三友化工的控股子/孙公司,故对

上述公司进行合并统计。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52.77%、72.98%和 65.21%。受行业集中度较高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三甲基

氯硅烷主要向蓝星星火、三友硅业、兴瑞硅材、东岳硅材、金岭化学等国内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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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硅生产企业采购,供应商集中度相对较高,但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

占同期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超过 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

的情形。

报告期内,除兴发集团、东岳硅材外,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杨晓勇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与前五大供应商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一套

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同时配备了与制度相关的安全、

环保设备设施。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

护资金投入。



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被认定为安全生

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等方式,自上而下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环节的安全性,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作为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公司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业务许可及资质,详见本

节之“五、公司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五)公司与

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

险化学品主要包括三甲基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六甲基二硅氮烷等。公司对危

险源高度重视,对全流程进行严密监控。

(1)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了以董事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

员会,其中各部门部长任委员,各生产车间均设有安全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

家、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分

析公司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公司安全工作;制订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

全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奖励;协调重大安全项目工程的资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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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协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安全检查和督查等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其中包括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

度、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生产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生产培训

公司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针对不同岗位的安全特点,进行安全培训;公

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

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所有新员工在进

入岗位前接受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值班长和安全员由安全

委员会组织专项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特种

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证》,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危险

化学品使用、保管等相关人员参加专项培训等。另外,公司各部门、班组定期组

织安全活动,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组织安全技术座谈等。

(3)安全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规范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公司通过日常检查、季

度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等,从制度、工艺、设备隐患、安全措施、生产

记录等多方面进行安全检查。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规定,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保证其处于良

好的安全状态。现场操作和生产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

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

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安全环保部每月召开各部门安全会议,生产车间每月召开

安全生产会议,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分别从加大安全投入

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方面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公司不断加大安全投入,

备有检测、报警、防爆、现场防护等预防事故设施,泄压、止逆、紧急切断等控

制事故设施,消防车、泡沫发生器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并严格按照智能

化车间标准建设 DCS 操作系统和 SIS 安全仪表系统,实现生产控制功能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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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操作集中、实时数据库生成、工业流程画面生成、历史数据库生成、报表自

动生成等功能。通过结合 PLC 数字运算操作电子系统的使用,公司进一步提升

了生产控制系统的数据运算、自动控制、自动预警、通信联络、安全连锁、异常

诊断及快速处理等能力。

(4)安全生产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提取以及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安全生产费提取 495.01 303.73 267.26

安全生产费用 1,101.32 426.58 239.43



(5)安全生产合规情况

①超产能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况,详见本节之“四、公司主

营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收入构成情况”之“1、主要产品产能、产

量、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

②危险品运输情况

2017 年,公司聘请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主要有徐州焻翔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快而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华远物流有限公司、江苏金路达物流有限

公司、徐州市飞驰运输有限公司、常州金盾运输有限公司、宿迁市苏龙物流有限

公司等。其中,常州金盾运输有限公司和宿迁市苏龙物流有限公司无危险化学品

运输资质。前述两家公司负责为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寻找具备危险品运输资

质的车辆,由具备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完成货物运输工作,之后由公司统

一结算。公司并未真正委托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危险品运输工

作。

常州金盾运输有限公司和宿迁市苏龙物流有限公司均出具书面承诺:“本公

司确认已与新亚强终止合作关系;合作期间本公司负责为新亚强发送危险化学品

货物寻找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由具备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完成其

货物运输工作,本公司未从事危险品的实际承运工作。合作期间,本公司均委托

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人负责新亚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作,未发生过有

关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的事故,亦不存在因未取得相关运输资质或其他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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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而导致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如因本公司运输资质问题而导致新亚强受

到任何主管部门处罚,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

2019 年 1 月 14 日、2019 年 8 月 15 日、2020 年 1 月 8 日,宿迁市宿豫区交

通运输管理局先后出具证明:“新亚强系我局分管的企业。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其生产经营活动遵守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

为;公司不存在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也不存在任何因为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而

受到我局调查或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9 年 1 月 10 日、2019 年 8 月 15 日、2020 年 1 月 8 日,宿豫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宿豫区应急管理局先后出具证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生产合法合规,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

故。”

公司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及初亚贤出具书面承诺:“如发行人因委托未

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情形而导致发行人受到

损失,本人将全额现金补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索赔、成本和费用,

并使发行人免受损失。”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有关

安全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亦未受到安全生产监

督部门的重大处罚。



2、公司环境保护情况



作为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公司具备环境保护相关的业务许可及资质,详见本

节之“五、公司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五)公司与

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积极的环境保护措施,

如优化改进工艺设计、加强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强化公司各级人员环境保护意

识、投入环境保护相关设备等。此外,公司取得了编号为 00218E32270R1M 的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环保制度建设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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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

括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废气排放管理制度、废水排放管理

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目前,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标准,生产经营活动中排

放的主要污染物均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公司具体

执行的环保标准如下:



序号 名称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中三级标准

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3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8-2001)(2013年修订)

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Ⅲ类标准

5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6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2)污染物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固废、废气、废水和噪声。

其中,固废主要为精馏残渣等,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 VOCs 等,废水主要为有机

硅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噪声主要为风机、真空泵噪

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如下:



类别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用途

尾气数据收集系统 - 1 焚烧烟气指标在线监测



废气处理 VOCs 在线检测系统 JMCV100 3 废气处理在线检测

设施 智能配用电监测系统 - 2 环保设施电能监测设备

VOCs 废气处理设施 - 6 废气集中处理

3

焚烧处理 炉内容积 44m 废气、废渣、废液焚烧处

焚烧炉 Φ2500 H9000 1

设施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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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用途

蒸汽发生器 最大 2 吨/小时 1 余热回收

4 吨/小时;

MVR 蒸发器 6 吨/小时; 3 废水蒸发处理

10 吨/小时

废水处理 废水生化处理站 350 吨/天 2 废水生化处理

设施 COD 水质在线监测

TGH-SC 2 废水 COD 指标在线监测

系统

氨氮水质在线监测

TGH-SNS 2 废水氨氮指标在线监测

系统

雨水排放 自动雨水排放碟阀 DN400 2

雨水远程排放控制

设施 雨水电磁阀控制系统 - 2

固废储存 120m3; 精馏残渣、污泥、废包装

固废仓库 2

设施 450m3 物等暂存



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的成分和相应的处理方式如下:

主要生产 污染物

污染物成分 处理方式 处理效果

项目 种类

二级降膜吸收+碱液吸收

废气 有机废气 VOCs 达标排放

+活性炭吸附



功能性 废水 含盐、氨氮废水 MVR 蒸发除盐+生化处理 达标排放

助剂 精馏残渣残液、废包装物、

焚烧

固废 废活性炭 委外处理

污泥 填埋



废水 含盐、氨氮废水 MVR 蒸发除盐+生化处理 达标排放

有机废气 VOCs、焚烧尾 焚烧+布袋除尘+急冷+脱

苯基 废气 达标排放

气 酸+活性炭吸附

氯硅烷

精馏残渣残液、废活性炭 焚烧 达标处理

固废

污泥、焚烧残渣 填埋 委外处理



公司的固废主要为精馏残渣残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物等。

公司已在厂内设有指定规范化的固废暂存库,各类废物在仓库内暂存后再运外处

置。其中,精馏残渣残液、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需焚烧处理的固废委托具备相

应处置资质的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处理;污水处理污泥、焚烧残渣等需填埋处理的固废委托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光

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一般通过 MVR 蒸发器蒸发除盐及厌氧、好氧、

沉淀、气浮等生化处理工艺,检测达标后再通过专用管线排入宿迁生态化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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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由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排放。

(3)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在不断发展中始终坚持建设环境友好型

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环境保护相关费用用于绿色工艺、清洁生产、无害化处

理等技术升级,并对焚烧炉、MVR 蒸发器、VOCs 处理成套装置等环保设施设

备进行升级改造。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情况良好,环境保护费用主

要为固废处置费、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等;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主要为环保设备

采购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环境保护费用 787.05 161.93 78.35

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 1,607.04 339.15 709.16



(4)环保合规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项目均履行了相应的政府部门备案手续,项目建设前

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了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建成后取得环保验收批

复文件。在技术升级的同时,公司环保设施运行全面有效,环保费用足额支出,

污染物处理能力满足需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公布 2016 年度市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

评价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7]93 号),公司被评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

好)。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公布 2017 年度市级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宿环发[2018]57 号),公司被评定为蓝色企业(环保信用良好)。

2018 年 12 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

布《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8]515

号),根据该办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工作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

统完成。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信用等级为蓝色企业。

2019 年 2 月 1 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环

境保护分局对公司《情况确认说明》盖章确认,具体内容如下:“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公司在研发、建设和生产等全部生产活动中,能够

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各产品产量、排放等均符合环保要

求,未因任何原因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排放能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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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标准。环保信用评价连续多年为蓝色。”

2019 年 5 月 13 日,宿迁市宿豫区环境保护局就发行人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宿豫环

罚字[2019]第 32 号),对发行人责令改正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上述罚款已缴清。

2019 年 6 月 3 日,宿迁市宿豫区环境保护局就发行人未按规定对危废焚烧

炉排放的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规定申报登

记危险废物及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前馏分和吨袋装危险废物渗漏造成污染行为

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宿豫环罚字[2019]第 44 号),对发行人责令改正并

处合计 9 万元罚款。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罚款已缴清。

2019 年 8 月 28 日,宿迁市宿豫区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环境行为的说明》:“新亚强系我局负责的环境监管企业。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我局先后对新亚强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两次行政处罚(宿豫环罚

字[2019]第 32 号、第 44 号),除此之外,该公司未因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我

局的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的行政命令。新亚强已按法律规定缴纳罚款,并正在进

行整改。依据《宿迁市环保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议规则》第一项第二条的规定,

我局对新亚强实施的上述两起环境处罚案件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2020 年 2 月 10 日,宿迁市宿豫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新亚强为我局负责

的环境监管企业。2019 年 8 月 28 日至今,我局未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2020 年 2 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评价结果如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体工程布局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建设项目均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各项公辅工

程和环保设施齐全且正常稳定运行;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生产

经营产污相匹配;正常工况下,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一般工业

固废及危废处置满足相关要求;已按规定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制定了环境

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演练,2019 年下半年以来没有发

生过环保事故及环境违法处罚情况;公司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运行管理制度和环保

管理体系,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台账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整理与保管;公司的原辅

材料和产品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禁用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

物质;现使用的工艺、运行的生产设施均不属于国家明令限制或者淘汰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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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

在后评价过程中发现了以下问题,建议企业进一步整改完善:主要应加强厂

区无组织废气收集和管控,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的规范化管理记录,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厂区例行监测。”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和业

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法律障碍。发行人在环保方面除

前述行政处罚外,已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和制

度建设,生产经营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公司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各类资产维护

和运行状况良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315.08 2,747.84 7,567.24 73.36

机器设备 14,545.55 5,251.74 9,293.81 63.89

电子设备 1,219.18 957.43 261.76 21.47

运输工具 422.37 349.83 72.54 17.17

其他设备 141.94 111.49 30.45 21.45

合计 26,644.13 9,418.33 17,225.79 64.65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二)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位置 用途

(㎡)

苏(2016)宿迁市不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

1 新亚强 2,523.05 工业

动产权第 0020530 号 业园扬子路

苏(2016)宿迁市不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

2 新亚强 7,377.72 工业

动产权第 0020536 号 业园扬子路

苏(2016)宿迁市不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

3 新亚强 9,852.16 工业

动产权第 0020627 号 业园扬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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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序号 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座落位置 用途

(㎡)

苏(2017)宿迁市不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

4 新亚强 22,599.99 工业

动产权第 0019669 号 业园经五路西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5 新亚强 3,025.00 办公

动产权第 0006011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6 新亚强 449.50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2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7 新亚强 286.75 仓储

动产权第 0006014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8 新亚强 90.00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5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9 新亚强 426.2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6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0 新亚强 786.2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7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1 新亚强 786.2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8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2 新亚强 289.90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19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3 新亚强 76.16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20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4 新亚强 1,116.00 仓储

动产权第 0006021 号 街 20 号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集体

15 新亚强 629.20

动产权第 0006022 号 街南侧 宿舍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6 新亚强 306.2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23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7 新亚强 629.20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24 号 街南侧

吉(2018)永吉县不 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

18 新亚强 1,402.75 其它

动产权第 0006025 号 街南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存在 4 处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房产名称 用途 面积(㎡)

1 办公楼 综合办公场所 约 4,620

2 综合楼 综合办公场所 约 2,775

3 锅炉房等 锅炉用房等 约 518.3

4 门卫室 门卫室 约 44

合计 约 7,957.3



上述办公楼、综合楼两处房产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不动产权属不存

在实质障碍。锅炉房、门卫室位于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上海街,两处房产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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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用于生产经营,且建筑面积较小,公司未办理该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会构

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法律障碍。



(三)生产设备



公司生产设备主要通过外购和建设方式取得,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主要生产设备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 平均成新率

序号 设备名称 原值 净值

(台/套) (%)

1 储罐 314 2,419.22 1,530.21 63.25



2 反应釜 153 929.37 577.37 62.12



3 分离塔 271 1,379.87 911.08 66.03



4 泵类 403 1,728.39 944.94 54.67



5 控制系统 192 792.89 421.20 53.12



6 电力系统 107 1,620.50 838.35 51.73



7 安全、环保设备 525 4,893.48 3,569.79 72.95



(四)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宗地面积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日期

(㎡) 性质

苏(2017)宿迁 宿迁生态化工

工业 2060 年 11

1 新亚强 市不动产权第 科技产业园经 60,264 出让

用地 月 10 日

0019669 号 五路西侧

苏(2016)宿迁 宿迁生态化工

工业 2063 年 6

2 新亚强 市不动产权第 科技产业园扬 20,000 出让

用地 月4日

0020536 号 子路

苏(2016)宿迁 宿迁生态化工

工业 2062 年 8

3 新亚强 市不动产权第 科技产业园扬 92,926 出让

用地 月 29 日

0020627 号 子路

苏(2016)宿迁 宿迁生态化工

工业 2064 年 8

4 新亚强 市不动产权第 科技产业园扬 19,632 出让

用地 月 12 日

0020530 号 子路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5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40,000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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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日期

(㎡) 性质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6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12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7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14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8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15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出让 工业 2054 年 4

9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16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0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17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1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18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2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区上海街 20 号 出让 用地 月9日

0006019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3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20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4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 20 号 用地 月9日

0006021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5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22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6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23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7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24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经济开发 工业 2054 年 4

18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出让

区上海街南侧 用地 月9日

0006025 号

吉(2018)永吉

永吉开发区乃 工业 2058 年 5

19 新亚强 县不动产权第 12,152.14 出让

子街村 用地 月 27 日

0006026 号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内商标情况如下: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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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注册有效

序号 注册号 商标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方式 期限



受让 2015 年 3 月 28 日至

1 3350127 第1类 新亚强

取得 2025 年 3 月 27 日







受让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 4744714 第1类 新亚强

取得 2028 年 12 月 6 日







原始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

3 16138084 第1类 新亚强

取得 2026 年 3 月 13 日





上述商标中,注册号为“3350127”“4744714”的商标为公司无偿受让于吉

林新亚强,双方于 2014 年 1 月 8 日签订《商标无偿转让协议》,约定该商标由

吉林新亚强无偿转让给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外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申请号 商标 注册地 注册有效期限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1 美国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2 欧盟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3 日本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4 印度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马德里第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5 韩国

1377136 号 2027 年 9 月 18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商标未设定质押等权利限制。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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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所有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期限

号 类型 权人 方式

六甲基二硅氮烷的 新亚 2009 年 7 月 受让

1 发明 ZL200910164768.1 20 年

制备工艺 强 22 日 取得

七甲基二硅氮烷的 新亚 2009 年 7 月 受让

2 发明 ZL200910164775.1 20 年

制备方法 强 22 日 取得

六甲基二硅脲的制 新亚 2009 年 9 月 受让

3 发明 ZL200910171793.2 20 年

备工艺 强 8日 取得

二甲基二甲氧基硅 新亚 2009 年 12 受让

4 发明 ZL200910261036.4 20 年

烷的制备方法 强 月 17 日 取得

四甲基二乙烯基二 新亚 2012 年 8 月 受让

5 发明 ZL201210288777.3 20 年

硅氮烷的制备方法 强 14 日 取得

1,2-双三甲基硅氧

新亚 2013 年 10 原始

6 基环丁烯及其制备 发明 ZL201310521076.4 20 年

强 月 30 日 取得

工艺

1,2-双三甲基硅氧

新亚 2013 年 10 原始

7 基环己烯及其制备 发明 ZL201310521068.X 20 年

强 月 30 日 取得

工艺

1,2-双三甲基硅氧

新亚 2013 年 10 原始

8 基环戊烯及其制备 发明 ZL201310521069.4 20 年

强 月 30 日 取得

工艺

2-甲基-5-三甲基硅

新亚 2015 年 5 月 原始

9 氧基呋喃的制备工 发明 ZL201510222908.1 20 年

强 5日 取得



基于单质碘添加控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0 制的三甲基碘硅烷 ZL201720231902.5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制备用反应釜

基于冷却速率控制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1 的六甲基二硅氮烷 ZL201720231875.1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制备用反应釜

可改善加工精度的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2 六甲基二硅氮烷制 ZL201720231905.9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备用反应釜

可实现吸收液均布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3 的三甲基碘硅烷制 ZL201720231007.3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备用碘化氢吸收器

可实现压力稳定的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4 六甲基二硅氮烷制 ZL201720231498.1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备用反应釜

三甲基碘硅烷制备

实用 新亚 2017 年 3 月 原始

15 工艺用碘化氢吸收 ZL201720231904.4 10 年

新型 强 10 日 取得



一种基于搅拌速率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16 控制的六甲基二硅 ZL201721899181.1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氧烷制备用反应釜

一种四甲基二乙烯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17 基二硅氮烷制备用 ZL201721899215.7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高效反应釜

一种新型六甲基二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18 ZL201721903621.6 10 年

硅烷制备用反应釜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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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所有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期限

号 类型 权人 方式

二甲基乙烯基乙氧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19 基硅烷预蒸发用过 ZL201721900337.3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滤组件

混合苯基氯硅烷带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20 自动清洗过滤系统 ZL201721904816.2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的箱式压滤机

基于自动控液的二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21 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ZL201721904817.7 10 年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用压滤装置

基于二苯基二氯硅 实用 新亚 2017 年 12 原始

22 ZL201721900338.8 10 年

烷用压滤设备 新型 强 月 29 日 取得

一种 LED 封装用

发明 新亚 2008 年 5 月 受让

23 甲基苯基含氢硅油 ZL200810061959.0 20 年

专利 强 30 日 取得

的制备方法

一种甲基苯基乙烯

发明 新亚 2008 年 12 受让

24 基硅树脂的制备方 ZL200810305928.5 20 年

专利 强 月3日 取得



一种可化学交联固

化的苯基 MDQ 类 发明 新亚 2012 年 5 月 受让

25 ZL201210144096.X 20 年

型硅树脂及其制备 专利 强 11 日 取得

方法



上述专利中,“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制备工艺”“七甲基二硅氮烷的制备方法”

“六甲基二硅脲的制备工艺”“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的制备方法”“四甲基二乙

烯基二硅氮烷的制备方法”为吉林新亚强原始取得,2015 年 1 月 7 日,吉林新

亚强与公司签订《专利权无偿转让协议》,将该 5 项专利无偿转让予公司。

2019 年 11 月 20 日,杭州师范大学就“一种 LED 封装用甲基苯基含氢硅油

的制备方法”“一种甲基苯基乙烯基硅树脂的制备方法”“一种可化学交联固化的

苯基 MDQ 类型硅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分别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技术秘密)

合同》,将该 3 项专利转让予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专利未设定质押等权利限制。



4、域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所有人 域名 生效日期 到期日期

1 新亚强 newasiaman.com 2013 年 3 月 5 日 2022 年 3 月 5 日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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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限

2018 年 1 月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安全生产

1 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日至 2021

[N00004] 监督管理局

年 1 月 30 日

2018 年 1 月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苏(宿)危化经字(豫) 宿迁市宿豫区安全

2 30 日至 2021

可证 00045 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 1 月 29 日

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

2017 年 7 月

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3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21310088 26 日至 2020

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

年 7 月 25 日

中心

2018 年 9 月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宿迁市安全生产

4 (苏)3S32130000011 28 日至 2021

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监督管理局

年 9 月 27 日

2017 年 3 月

宿迁市宿豫区排放 宿迁市宿豫区环境

5 3213112017000024 27 日至 2020

气污染物许可证 保护局

年 3 月 26 日

2017 年 3 月

江苏省排放水污染 宿迁市宿豫区环境

6 3213112017000024 27 日至 2020

物许可证 保护局

年 3 月 26 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苏 AQBHGⅡ 有效期至

7 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

级企业(化工) 201801924 2021 年 12 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2018 年 10 月

8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832001402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24 日至 2021

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年 10 月 23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

9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3217960667 -

宿迁海关

记证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对外贸易经营者

10 02770186 -

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机关

2018 年 8 月

1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00218Q25018R1M 20 日至 2021

证书 有限公司

年 8 月 23 日

2018 年 8 月

1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00218E32270R1M 20 日至 2021

证书 有限公

年 8 月 23 日

2018 年 8 月

1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CQM18S1893R1M 20 日至 2021

体系认证证书 有限公司

年 8 月 23 日

REACH CIRS-REG-CN-13011 Chemical Inspection &

14 Registration 1-E717/01-211943817 Regulation Service -

Certificate 6-38-0008 Limited (OR)

REACH CIRS-REG-CN-1805 Chemical Inspection &

15 Registration 08-E717/01-21194961 Regulation Service -

Certificate 08-31-0025 Limited (OR)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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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限

REACH CIRS-REG-CN-1805 Chemical Inspection &

16 Registration 08-E717/01-21194875 Regulation Service -

Certificate 11-37-0012 Limited (OR)

REACH CIRS-REG-CN-1805 Chemical Inspection &

17 Registration 10-E717/01-21207700 Regulation Service -

Certificate 37-56-0000 Limited (OR)

2019 年 2 月

Certificate of Halal Islamic Food Research

18 XSCCL-CH.16/005 26 日至 2022

Product Centre

年 2 月 25 日

K-REACH CSPM-TCO-022-190 CIRS Group Korea Co.,

19 -

Pre-Registration 0736 Ltd.

K-REACH CSPM-TCO-022-190 CIRS Group Korea Co.,

20 -

Pre-Registration 0743 Ltd.

2019 年 11 月

91321300696772593

21 排污许可证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9 日至 2022

D001Q

年 11 月 28 日



六、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业务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实用

新型专利 13 项。

公司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对应关系如下:

产业

产品 技术 技术

技术名称 化阶 技术特点

名称 来源 类别



本专利通过氯硅烷氨化制备硅氮烷技术

为一步合成法,相比多步合成法工艺更简

单。通过采用无溶剂工艺方法,提高了生

六甲基

六甲基二硅氮 自主 批量 产能力,降低了能耗,减少了产品的杂质 专利

二硅氮

烷的制备工艺 研发 生产 含量。通过采用水溶盐技术,克服了产品 技术



易水解特性,提高了产品的收率(六甲基

二 硅 氮 烷 的 制 备 工 艺 :

ZL200910164768.1)。









基于冷却速率 自主 批量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基于冷却速率控 专利

控制的六甲基 研发 生产 制的六甲基二硅氮烷制备用反应釜,可通 技术

二硅氮烷制备 过对于反应釜釜体内物料在冷却阶段前

用反应釜 后冷却速率的均匀化控制,以使其整体冷

205

高。(基于冷却速率控制的六甲基二硅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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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产品 技术 技术

技术名称 化阶 技术特点

名称 来源 类别



烷制备用反应釜:ZL201720231875.1)。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实现压力稳定

的六甲基二硅氮烷制备用反应釜,通过关

可实现压力稳

键设计的压力控制阀、导气管道等结构,

定的六甲基二 自主 批量 专利

可使得在反应釜内部压力产生变化阶段,

硅氮烷制备用 研发 生产 技术

压力控制阀即可对其进行压力稳定与保

反应釜

护处理(可实现压力稳定的六甲基二硅氮

烷制备用反应釜:ZL201720231498.1)。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改善加工精度

的六甲基二硅氮烷制备用反应釜,可对反

可改善加工精

应釜内的物料状态、反应环境、相关物料

度的六甲基二 自主 批量 专利

的入料速度以及流量进行实时调节,进而

硅氮烷制备用 研发 生产 技术

使得六甲基二硅氮烷的整体制备精度得

反应釜

以改善(可改善加工精度的六甲基二硅氮

烷制备用反应釜:ZL201720231905.9)。

针对传统的氯硅烷水解工艺难以生产高

六甲基二硅氧 自主 批量

品质六甲基二硅氧烷的不足,本工艺在三

烷制备方法 研发 生产

甲基氯硅烷水解过程中,加入了可进行缩

合催化作用的阳离子交换树脂,加快了反 -

应速率,提高了三甲基氯硅烷的利用率,

可合成高纯度的优质六甲基二硅氧烷产

六甲基

品。

二硅氧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基于搅拌速率控



制的六甲基二硅氧烷制备用反应釜,关键

一种基于搅拌

设备变频调速控制器在反应前期、中期、

速率控制的六 自主 批量 专利

后期依据需要调整搅拌速率,使得原料转

甲基二硅氧烷 研发 生产 技术

化率提高,成品性能更加优异(一种基于

制备用反应釜

搅拌速率控制的六甲基二硅氧烷制备用

反应釜:ZL201721899181.1)。

缩合法合成乙 通过无溶剂直接合成法,采用特殊技术控

乙烯基 自主 批量

烯基双封头技 制反应终点、副产物合理转化的生产工 -

双封头 研发 生产

术 艺,产品转化率高、纯度高,污染少。

苯基三

流化反应合成 公司在甲基流化床的基础上研发出适合

氯硅烷/ 自主 批量

苯基氯硅烷技 苯基氯硅烷的超高温流化反应技术,属于 -

二苯基 研发 生产

术 国内领先技术。

二氯硅

烷 通过对流化床及其他关键附属设备放大,

苯基氯硅烷单

自主 批量 增加了原料转化率,使得产能进一步提

体合成工艺扩 -

研发 生产 高,降低了能源单耗,提高了产品的生产

产能改造

效率。

苯基氯硅烷催 通过合理复配,有效的提高了苯基氯硅烷

自主 批量

化剂专有复配 反应速率,提高了混合苯基氯硅烷中二苯 -

研发 生产

技术 基二氯硅烷的选择性,延长了生产周期。



-

苯基二氯硅烷 自主 批量 公司自主研发的直接法合成苯基氯硅烷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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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产品 技术 技术

技术名称 化阶 技术特点

名称 来源 类别



技术 研发 生产 生产技术,不但可以生产出二苯基二氯硅

烷和苯基三氯硅烷,还可以生产出市场上

较为稀缺、附加值较高的苯基二氯硅烷。

混合单体中含有一定量的粉体,通过新增

的沉降技术,可最大程度去除单体中的废

混合单体沉降 自主 批量

粉,解决了精馏设备堵塞的问题。同时, -

技术 研发 生产

将收集的粉体经过低沸洗涤之后,送入焚

烧炉焚烧,可实现无害化处理。

苯基氯硅烷混合物成分较为复杂,不但沸

精馏单体提纯 自主 批量

点高且容易结晶,公司通过技术改良,拥 -

技术 研发 生产

有连续化提纯的生产能力。

苯基混合单体 通过该去除技术,能够从混合单体中提取

自主 批量

中三氯化铝去 出三氯化铝单独进行处理,实现无害化处 -

研发 生产

除技术 理,提高了产品的纯度。



超高温反应气 通过自主研发与创新,公司解决了超高温

自主 批量

体高效除尘技 反应气体夹带粉尘的分离问题,有利于后 -

研发 生产

术 续的产品分离与精制环节。

本专利技术通过氯硅烷氨解制备硅氮烷

技术为一步合成法,相比多步合成法工艺

更简单。通过采用无溶剂工艺方法,提高

七甲基

七甲基二硅氮 自主 批量 了生产能力,降低了能耗,减少了产品的 专利

二硅氮

烷的制备方法 研发 生产 杂质含量。通过采用水溶盐技术,克服了 技术



产品易水解特性,提高了产品的收率(七

甲 基 二 硅 氮 烷 的 制 备 方 法 :

ZL200910164775.1)。



(二)研发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进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目标

情况

含氢双封头生产中原料提 通过萃取精馏等工艺提纯含氢双封头,并达到 中试

1

纯精制工艺 甲基单体轻组分深加工、综合利用的目的。 实验

采用八苯基环四硅氧烷为组分的催化共聚工

BGJ-02 中苯基硅橡胶的

2 艺制备高阻燃性中苯基硅橡胶,满足市场需 已结题

合成

求。

采用以八苯基环四硅氧烷为组分的催化共聚

BGY-02 苯基硅油工艺的

3 工艺制备耐高温的中苯基硅油,满足市场需 已结题

研究

求。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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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目标

情况

攻克苯基钠制备技术、并通过苯基钠间歇法制

苯基钠法合成三苯基氯硅 小试

4 备出连续法苯基单体装置不能生产的三苯基

烷工艺研究 实验

氯硅烷单体。

甲基苯基二甲氧基硅烷的 小试

5 通过以氯苯和甲基三烷氧基硅烷为原料,采用

合成 实验

钠缩法工艺制备甲基苯基烷氧基硅烷,替代以

甲基苯基二乙氧基硅烷的 小试

6 昂贵的甲基苯基二氯硅烷为原料的制备工艺。

合成 实验

研制同时具有较高折射率和透光率的苯基硅 小试

7 端乙烯基苯基硅油的制备

油品种,并使其满足 LED 封装胶的应用 实验

通过氢氧化锂热裂解反应精馏装置,选择性地

三甲基三苯基环三硅氧烷

8 制备三甲基三苯基环三硅氧烷和四甲基四苯 已结题

的合成

基环三硅氧烷。

研制出同时具有性质稳定、粘接性能好的高折

LED 封装胶用甲基苯基硅 小试

9 射率、高透光率的苯基硅油品种,并使其满足

油的制备 实验

LED 封装胶的应用。

通过萃取精馏等工艺从混合苯基单体中分离

混合单体中提取苯基氢二

10 出稀有的苯基氢二氯硅烷单体,提高苯基单体 已结题

氯硅烷的技术

生产中各组分的利用率。

研制透光率大于 95%的苯基硅橡胶品种,满足

小试

11 高透明苯基硅橡胶的制备 有高透明度需求的医用材料、输液软管等特殊

实验

领域的应用。

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合成 通过对氯硅烷醇解工艺的改进,达到提高产

12 已结题

工艺改进 率、减少副产品、降低成本的目标。

研制高分子量(大于百万)、且分子量分布相

高分子量甲基苯基硅橡胶 小试

13 对均匀的苯基硅橡胶品种,使其满足市场需求

的制备 实验

的耐高低温、耐烧蚀及耐辐射等性能。

研制出具有较高折射率的苯基硅树脂并能同

高折射率苯基硅树脂的制 时具有高透光、耐高低温、耐辐射等性能,以

14 已结题

备 满足 LED 封装等行业对特种苯基硅树脂材料

的需求。

通过以含氢双封头为原料经由氯铂酸催化加

含氢双封头合成乙烯基双 中试

15 成工艺制备乙烯基双封头,达到甲基单体低沸

封头工艺研究 实验

物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的目的。

采用以苯基三甲氧基硅烷为组分的无溶剂共

耐高温苯基硅树脂制备工

16 聚工艺制备耐高温苯基硅树脂,满足市场需 已结题

艺的研究

求。



2、研发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研发团队建设方面,培养了一批有机硅精细化工领域的

技术人才。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专职研发人员 25 人。

公司研发中心的部门结构如下: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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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研发流程与机制



公司的产品、技术研发流程图如下:









为了规范公司科研项目审批程序,加强科研项目的有效实施管理和评估,加

速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公司根据

市场需求、技术需求或计划向研发中心提出研发项目,研发中心根据相关要求成

立项目小组下达立项任务,或由公司其他部门、个人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提出对

生产设备改造及生产工艺改进的需求提出立项。立项发起人根据项目涉及专业、

技能需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研发小组,编制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待项目通

过公司评审小组审核后,研发小组在研发中心监督下完成项目目标任务。项目完

成后,由研发中心根据项目立项报告约定内容确定考核目标,对项目成果、应用

效果、技术路线等作出评价验收。



4、技术创新机制



(1)人才引进、培训机制

公司以高层次人才开发为重点,以吸引、培养人才为主线,对公司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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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管理。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及人才储备需要,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送年

度人才需求计划。综合管理部汇总编制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核准后,实施内部选聘和外部招聘计划。公司培训机制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有

针对性和实践性,以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与岗位特点和培训对象知识结构

紧密结合;坚持全员培训与重点提高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在职的各级各类

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同时,重点培训一批技术骨干、管理骨干,特别

是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全面周密的培训计划和采用先

进科学的培训方法和手段,保障培养的效果和质量,逐步建立起公司高层次人才

培养的完整体系。

(2)研发激励机制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激励机制,根据公司《研发中心科研项目奖励办

法》《合理化建议制度》《奖惩条例》,在研发、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等各个

领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司设有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奖、技术

管理奖、专利申报奖等,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公司鼓励项目小组进行科研成果

转化,并对成果转化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科研成果奖

获得者,公司将视成果大小,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发放奖金、

晋升职位、加薪等奖励形式。

(3)研发经费管理机制

为加速公司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建

立了研究开发经费的核算及管理制度。经公司项目评审小组批准,财务部会同研

发中心共同负责研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财务部按照研究开发项

目计划拨付研发经费。审核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分管技术工作的负责人按内控制度

对不同项目结果进行评定、核销,对于研发经费做到统筹安排、严格管理、专款

专用。



5、产学研合作情况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通过自身研发团队开展,同时,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公司

利用外部研发力量扩充自身的科研实力,提高技术开发和转化的速度和效率。报

告期内,公司与杭州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12 月,公司与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杭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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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有机硅”)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 5 年,公司委托杭师大

有机硅在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方面提供协助与合作;在申请

政府项目方面保持合作;为公司提供信息及技术咨询,协助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

为公司现有产品优化工艺、技术改造及设备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合作开发有机硅

下游产品等。对双方及双方共享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采

取保密措施。

(2)2016 年 3 月,公司与杭州师范大学就开展“甲基苯基硅树脂的研发”

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书》,有效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根据《技术开发合同书》,由杭州师范大学负责甲基苯基硅树脂的研制,公

司负责产品的应用开发。双方对合作所涉及到的全部技术资料、技术成果及研究

开发进度承担保密责任。双方享有共同申请专利的权利。

(3)2018 年 3 月,公司与武汉大学签署了《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双

方共同参与一种烷氧基甲基苯基液体硅树脂中间体的研制,武汉大学按照公司要

求通过醇解、水解缩合制备 XYQ-1000(甲基苯基液体硅树脂),研究合成反应

条件,确立满足技术指标的合成工艺路线,提供 500 吨/年中试技术方案。双方

对合作所涉及到的全部技术资料、技术成果及研究开发进度承担保密责任。双方

享有共同申请专利的权利。



6、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2,511.78 2,004.14 918.43

营业收入(万元) 60,195.19 65,001.93 26,740.4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4.17 3.08 3.43

比例(%)



(三)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刘春山、刘汉兴、李志刚、张太旭和王凯辉,核心技术

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四)

核心技术人员”。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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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杨捷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构成重大变化。



八、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的各种产品生产及销售经验,建立了严格的企业标准《有

机 硅 系 列 产 品 ( Q/321300GXYQ001-2016 ) 》 《 有 机 硅 系 列 产 品

(Q/321311GXYQ002-2015)》《二苯基二氯硅烷(Q/321300GXYQ-008-2018)》

等,包含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硅

醚等产品,该标准对公司现有产品的质量要求提出明确规定。公司设有质量管理

部,负责对采购、生产、储存、销售各环节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质检验。

质量管理部按照相关质量指标、控制指标等执行各类分析、检验程序,确保产品

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二)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始终将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公司已通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坚持推行全面质量

管理,并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来料质量检测、制程标准控制、产成品质

量检测、出货质量检验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的具体流程包括:在

原料采购环节,依据企业原材料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在生产环节,对生产过程中

的每一个程序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生产指令进行操作,由质量管理部对半成品质

量进行严格控制,在保证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成品在入库前需进行全项

目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在产品交付客户前需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及

测试,各项指标达到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后方可交付客户。

公司质量管理部现有检验测试人员 16 人,各类质量检测设备约 36 台/套。

质量管理部下设有多个仪器分析室、化学分析室,拥有气相色谱仪、微量水测定

仪、阿贝折射仪、熔点仪等多种检测设备,负责原材料、产品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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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控制措施



1、采购过程的质量控制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新进入的供应商首先进行资质审

查,然后对产品进行试用,最后根据产品的质量、性能、试用情况、价格等因素

选定合格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公司每年由采购物流部联合质量管理

部等部门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价,以确定合格供应商是否续用。

公司对原材料采购实行采购计划管理,在采购计划审批通过后,采购部根据

需求部门的申请进行采购,待原材料到厂后,由仓储部的库管人员先对数量和包

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质量管理部对原料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合格后,

方可办理原料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原料一律不准入库和使用。



2、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公司建立了覆盖全过程的生产质量控制制度,对于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环节进

行控制。公司技术部负责生产过程工艺技术管理,制定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生产

部在生产过程中,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技术文件,通过

DCS 自动化控制,严格把控反应温度、时间、压力等指标,保证产品质量。质

量管理部负责对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跟踪产品生产状况的稳

定性,整理分析日常检测数据,从多方面对产品质量、生产工艺进行评估,以保

证及时发现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偏差。针对异常状态,质量管理部及时向生产主管、

技术总监汇报,确保相关问题及时处理。



3、销售过程的质量控制



根据业务市场需要,公司设置了国内市场部和国际市场部,负责销售过程的

质量控制。公司建有完善的销售管理机制,制定了涉及合同管理、报价管理、客

户管理、销售费用管理、商检与报关管理、物流运输管理及收款与汇款管理等详

细的制度流程,销售过程导入了 ERP 业务管理系统,设置了对应的管理模块,

通过系统数据处理,提高了公司获取市场信息、客户需求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

升了订单处理效率和客户沟通反馈能力,降低了销售费用,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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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品质量纠纷



凭借公司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良好的信誉,公司的产品获得了行业内客

户的认可和好评。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质量稳定,未受到任何质量方面的行政

处罚,也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投诉或纠纷。

2019 年 1 月 11 日、2019 年 7 月 10 日、2020 年 1 月 8 日,宿迁市宿豫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出具证明:“新亚强系我区企业。经查询,2016 年 1 月 1 日

至今,该公司未因违反有关质量和技术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被

我局调查或处以行政处罚。我局也未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反质量

技术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九、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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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

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

或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

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

并领取薪酬。



(三)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

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职能部

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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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以上独立性方面达到了监管的基本要求,

发行人关于独立性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初琳,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

初亚贤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初琳,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

初亚贤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均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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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间接控股、收购、兼并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或

其他经济组织。

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参与或入股任

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于其受拘

束的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立即通知发行人,以适当方式将该等商业机会

优先提供予发行人,由发行人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

权,以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

本承诺函自出具日起生效,且在本人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赔偿责

任。



(三)结论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所

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且通过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有效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初琳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初亚军、初琳、初亚贤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初亚

军、初琳、初亚贤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吉林新亚强曾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发行人关联方。吉林新亚强被新亚强吸

收合并,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注销。吉林新亚强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

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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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初琳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3、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红塔创新

昆山及红塔创新,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二)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简介”。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

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以外的企业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

然人。其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

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初

1 亚强智盈 琳担任亚强智盈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29.20%的出资额

2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董岩担任董事

3 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董岩担任董事

4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董岩担任董事

5 天津惠德汽车进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董岩担任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专家委员会主

7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8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立董事

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立董事

10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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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立董事

12 苏州高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明燕担任副院长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13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明燕担任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明燕担任独立董事、

1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刘贤钊担任董事

15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张明燕担任独立董事

17 南京圣杰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许前持股 70%

发行人监事刘贤钊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

18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19 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刘贤钊担任董事

20 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刘贤钊担任董事

21 万华生态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刘贤钊担任董事

22 中恒能(北京)生物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刘贤钊担任董事

23 昆山尤尼康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刘贤钊担任董事

发行人监事刘贤钊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

24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5 锦绣年华(北京)餐饮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刘贤钊担任董事

发行人副总经理桑修申妹妹的配偶刘亮亮

26 宿迁云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持有其 99%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发行人副总经理桑修申妹妹的配偶刘亮亮

27 宿迁中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持有其 1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



发行人副总经理桑修申妹妹的配偶刘亮亮

28 上海泽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其 25%的股权

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宋娜的配偶王盛巍持有

29 宿迁市圣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其 74%的股权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泽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吊销。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从关联方采购商品的情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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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商品 占同类原 占同类原 占同类年

关联方

名称 材料采购 材料采购 原材料采

金额 金额 金额

的比例 的比例 购的比例

(%) (%) (%)



兴瑞硅材注 1 三甲基氯硅烷 2,276.86 16.84 3,004.10 14.77 1,130.11 17.84



二甲基二氯硅烷 940.74 69.01 - - - -



湖北兴发化

工进出口有 三甲基氯硅烷 - - 1,248.06 4.92 - -

限公司



二甲基二氯硅烷 - - 43.20 3.20 - -



东岳硅材注 2 三甲基氯硅烷 1,488.30 11.01 2,617.91 12.87 934.80 14.25



二甲基二氯硅烷 - - 29.22 2.16 46.32 7.89



合计 4,705.90 6,942.49 2,111.23



注1:兴瑞硅材和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141.SH)控股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

立董事的公司,杨晓勇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比照关联交易披露,下同;



注2:东岳硅材系东岳集团有限公司(00189.HK)控股子公司,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系公

司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司,杨晓勇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比照关联交易披露,下同;



A.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历史及背景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为三甲基氯硅烷和二甲基二氯硅烷两种有机硅甲

基单体产品。有机硅甲基单体行业集中度较高,2018 年,我国主要的有机硅甲

基单体生产企业 11 家,合计产能 130.7 万吨/年,总产量约 113.0 万吨。具体如

下:

2018 年中国甲基单体生产企业产能统计

单位:万吨



序号 企业名称 产能 产量

1 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20.0 20.0

2 江西星火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1.2 19.8

3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 16.5 13.7

4 浙江合盛化工有限公司 15.7 11.9

5 浙江恒业成特种有机硅材料公司 11.8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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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产能 产量

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 11.8 9.3

7 湖北兴发集团 10.3 9.3

8 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9.4 9.5

9 山东金岭化学公司 6.8 4.7

10 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4.5 3.2

11 山东鲁西化工公司 2.7 2.2

合计 130.7 113.0



数据来源: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 版)



除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和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外,上述企

业均为公司的有机硅甲基单体的供应商。兴瑞硅材与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

司均为兴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兴发集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

(600141.SH),东岳硅材正在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IPO,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东岳硅材首发已通过发审会,上述两家公司均为国内大型有机硅

生产企业,是国内二甲基二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的主要供应商,也是国内主要

的有机硅材料生产商之一。

B.向关联采购商品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a.三甲基氯硅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三甲基氯硅烷的均价与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对比

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6,472.80 20,889.41 7,664.49 33,092.60 7,014.58 9,353.47

兴发集团 1,134.20 20,074.59 1,328.90 31,997.56 1,319.84 8,562.44

东岳硅材 608.26 24,468.17 818.22 31,995.15 1,083.10 8,630.81



注:兴瑞硅材和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同受兴发集团控制,将其合并计算并以兴

发集团列示,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均价与平均采购单价的总体趋势保持一

致,略有波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上述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受采购批次的采

购时点、采购数量的影响,单一供应商的年度采购均价与公司总体采购均价会略

有波动。2019 年度,公司向东岳硅材采购三甲基氯硅烷的均价明显高于全年平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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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采购单价,主要原因为公司向东岳硅材的采购发生在 2019 年 1 月至 4 月,上

述期间内,公司的平均采购单价为 27,135.01 元/吨,与东岳硅材的采购均价

27,378.04 元/吨基本持平。

b.二甲基二氯硅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二甲基二氯硅烷的均价与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对

比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采购数量 采购均价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1,533.53 8,889.84 1,037.28 13,016.78 522.60 11,227.94

兴发集团 1,016.24 9,257.08 29.48 14,655.17 - -

东岳硅材 - - 30.00 9,741.38 43.00 10,773.2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均价与平均采购单价的总体趋势保持一

致,但上下略有波动,主要原因为上述商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受采购批次的采购

时点、采购数量的影响,单个供应商的平均采购单价与总体平均采购单价会有所

不同。2018 年度,公司向东岳硅材采购二甲基二氯硅烷的均价明显低于全年平

均采购单价,主要原因为公司向东岳硅材的采购发生在 2018 年 11 月,由于 2018

年下半年有机硅材料的价格出现下滑,公司当月的平均采购单价为 9,976.56 元/

吨,与东岳硅材的采购均价基本持平。

综上,上述采购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兴发集团为 A 股上市公司,东岳集团

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上述业务往来具备商业合理性。在仍然具备商业合理

性的前提下,公司仍将与其持续进行业务往来。

(2)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商品

关联方 占同类商 占同类商 占同类商

名称

金额 品销售的 金额 品销售的 金额 品销售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兴瑞硅材 乙烯基双封头 238.44 2.34 188.44 2.48 98.20 1.91



硅醚 - - - - 75.81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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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商品

关联方 占同类商 占同类商 占同类商

名称

金额 品销售的 金额 品销售的 金额 品销售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六甲基二硅氮

- - 72.41 0.16 - -





东岳硅材 乙烯基双封头 178.10 1.74 193.01 2.54 166.50 3.23



二甲基二甲氧

- - - - 4.06 31.92

基硅烷

六甲基二硅氮

2.26 0.01 3.31 0.01 - -





硅醚 3.31 0.09 - - - -



四甲基二乙烯

4.69 0.28 - - - -

基二硅氮烷

浙江润禾有

机硅新材料 硅醚 210.28 5.75 - - - -

有限公司

四甲基二乙烯

2.24 0.13 - - 11.00 1.48

基二硅氮烷



乙烯基双封头 138.18 1.35 - - - -



亚强智盈 租金收入 0.11 100.00 - - - -



合计 777.62 - 457.17 - 355.58 -



注: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有机硅”)系宁波润禾高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27.SZ)全资子公司,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

司独立董事杨晓勇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杨晓勇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比照关

联交易披露。



A.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历史及背景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聘任杨晓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由于杨晓勇同时担任上

述三家公司母公司的独立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公司的产品主要服务于有机硅深加工行业,致力于提升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

各项指标、性能。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与兴瑞硅材、东岳硅材和润禾有机硅三家

国内知名有机硅生产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早于聘任杨晓勇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

上述三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兴瑞硅材 氢氧化钠、液氯、氢气、盐酸、次氯酸钠、漂粉精、二甲基二氯硅烷、一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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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基三氯硅烷、一甲基二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氯甲烷、

甲基氯硅烷、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六甲基环三硅氧烷、片碱、浆液、水

解物、高沸物、低沸物、氢氧化钾、硫酸产品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 3 日);氯气、高锰酸钾、液氨、石脑油、粗苯、甲苯、氯苯、二甲苯、

苯乙烯、甲醇、丙酮、甲基乙基酮、硫酸、邻甲酚、硝酸钾、盐酸(有效期

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不带有储存设施贸易经营);其他化工产品销售(其

中危险化学品见以上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其他精细磷化工产品、有机

硅及有机硅下游产品、新型高分子材料、有机硅橡胶、密封胶、胶粘剂、交

联剂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

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硅、陶瓷制品、劳保用品、五金交电、一类医疗

器械、日用百货、矿产品、焦炭、塑料制品及原料(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

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硅材料技术、化工及环保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

发及成果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

种);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维修、维护及装卸搬运服务;自营及

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土地、房屋、机

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甲基二氯硅烷(MeH)、三甲基氯硅烷(Me3)、甲基三氯硅烷(Mel)、

硫酸、盐酸、二甲基二氯硅烷(Me2)、硅粉[非晶形的](中间产品)、甲

基氯硅烷混合单体(二甲基二氯硅烷≥82%,甲基三氯硅烷≥7%,三甲基氯

硅烷≥5%,甲基二氯硅烷≥3%)(中间产品)(以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东岳硅材

批发销售甲醇(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

有机硅单体、有机硅中间体、二氧化硅及硅油类、硅橡胶类、硅树脂类、硅

烷类系列等深加工产品及其他自产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润禾有机硅 生产有机硅新材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上述关联方采购公司的产品主要为乙烯基双封头,作为封端剂用于有机硅深

加工产品,如乙烯基硅橡胶、乙烯基硅油、乙烯基硅树脂等,与其实际经营范围

一致。

B.向关联销售商品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a.乙烯基双封头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乙烯基双封头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对比

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量(吨) (元/吨) 量(吨) (元/吨) 量(吨) (元/吨)

总体情况 794.24 128,508.84 571.29 133,615.29 454.20 113,437.43

兴瑞硅材 18.72 127,373.70 14.56 129,420.46 9.28 105,820.81

东岳硅材 14.88 119,692.81 14.72 131,121.22 11.68 142,547.71

润禾有机硅 11.20 123,375.04 - - - -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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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乙烯基双封头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相比,处于合理波动

范围内,且占乙烯基双封头销售收入的比重较小。其中 2017 年度对东岳硅材的

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当年平均销售单价,主要是因为 2017 年 9 月下旬起,乙烯基

双封头大幅提价,东岳硅材的对乙烯基双封头的采购在 2017 年 9 月之后相对更

多,其中 2017 年 9 月前采购了 2.08 吨,9 月后采购了 9.60 吨。

b.六甲基二硅氮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对

比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4,153.51 73,130.69 4,130.41 109,259.77 4784.89 31,478.49

兴瑞硅材 - - 10.50 68,965.52 - -

东岳硅材 0.57 39,734.67 0.48 68,965.52 - -



报告期内,兴瑞硅材和东岳硅材向公司采购六甲基二硅氮烷目的为行业内调

剂,数量较小且为偶发性交易,考虑到兴瑞硅材和东岳硅材是公司长期合作伙伴,

交易定价相对较低。

c.硅醚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硅醚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对比分析如

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731.52 49,956.73 545.68 80,923.57 662.70 24,308.07

兴瑞硅材 - - - - 38.10 19,897.03

东岳硅材 0.48 68,965.52 - - - -

润禾有机硅 65.10 32,300.88 - - - -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硅醚均为偶发性交易,关联方主要用于行业内调剂。2017

年公司向兴瑞硅材销售硅醚的均价低于当年平均销售单价,主要原因为硅醚在

2017 年至 2018 年的销售均价持续上涨,合同签订的时点的售价相对较低。2019

年公司向润禾有机硅销售硅醚的均价低于当年平均销售单价,主要原因为交易发

生在 2019 年 7 月,当月公司硅醚内销的不含税销售均价为 34,323.97 元/吨,公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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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销售给润禾有机硅的硅醚定价公允,具有商业合理性。

d.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

价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销售数 销售均价

量(吨) (元/吨) 量(吨) (元/吨) 量(吨) (元/吨)

总体情况 37.33 449,216.21 13.39 438,710.80 12.04 490,590.86

润禾有机硅 0.04 560,344.75 - - 0.17 666,666.67

东岳硅材 0.10 469,026.50 - - - -



公司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产销量较小,该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根据与客

户谈判的情况确定,公司对润禾有机硅和东岳硅材的销售均价高于平均销售单

价,主要原因为销量较小,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f.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的均价与平均销售单价情

况对比分析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销售数量 销售均价

(吨) (元/吨) (吨) (元/吨) (吨) (元/吨)

总体情况 0.17 47,413.76 6.98 44,512.82 2.93 43,538.97

东岳硅材 - - - - 1.19 34,188.03



公司销售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主要为少量的行业内调剂。受合同签订的时点

影响,2017 年公司向东岳硅材销售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的均价低于当年平均销

售单价。

g.租金

在交易背景方面,员工持股平台亚强智盈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成立。根据

其与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亚强智盈向公司租赁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面

积约 44 平米,月租金含税价 100 元。

在交易公允性方面,上述办公室位于江苏省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

路 2 号,毗邻徐州市新沂市新店镇,其租金含税价格为 2.27 元/平月,经调查

所在区域可比租赁的定价情况,证实上述租金价格符合所在区域可比租赁市场价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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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以偏高或偏低的不公允定价,损害公司利益或

输送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占同类商品比例较小,销售商品的均价基本在

合理范围内波动,销售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兴发集团及宁波润禾均为国内 A 股

上市公司,东岳集团为港股上市公司。上述业务往来具备商业合理性。在仍然具

备商业合理性的前提下,公司仍将与其持续进行业务往来。

C.关联方既是发行人的客户,又是发行人供应商的合理性

兴发集团和东岳硅材均为国内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其产品包括甲基三氯硅

烷、二甲基二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有机硅单体及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等有

机硅深加工产品,其中兴发集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东岳硅材正在申

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IPO,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东岳硅材首发已通过发审

会。

公司向兴发集团及东岳硅材采购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氯硅烷的主要原

因为国内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及兴发集团与东岳硅材均为国内

主要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内主要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均有

采购,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氯硅烷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三友硅业、蓝星星

火、兴发集团、东岳硅材和金岭化学,占报告期内公司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

氯硅烷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 22.57%、19.57%、15.82%、9.37%和 7.80%。因此,

公司向兴发集团及东岳硅材采购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氯硅烷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东岳硅材及兴瑞硅材销售的主要商品为乙烯基双封头。东

岳硅材及兴瑞硅材采购乙烯基双封头主要作为加工乙烯基硅油和乙烯基硅橡胶

的辅助材料,起到封端作用。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原材料为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主要供应商为湖北龙马化学品有限公司和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均与兴发集

团和东岳硅材无关联关系。2018 年 8 月起,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实现自产

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其主要原材料为二甲基二氯硅烷,因此公司向有机硅单体

生产企业采购三甲基氯硅烷的同时,也相应增加了二甲基二氯硅烷的采购量。截

至目前,东岳硅材及兴瑞硅材均不生产乙烯基双封头。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三甲基氯硅烷及二甲基二氯硅烷主要基于有机硅单体生

产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且关联方均为国内主要供应商;关联方向公司采购乙烯

基双封头主要为生产乙烯基硅油和乙烯基硅橡胶,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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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虽然都属于有机硅产品,但用途与功能完全不同,与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

氯硅烷等有机硅甲基单体产品相比较,公司的有机硅功能性助剂使用范围广泛,

但单位产品用量较小,整体市场需求量明显小于有机硅行业大宗产品,属于有机

硅行业深度细分的精细产品。符合公司来源于有机硅并服务于有机硅的差异化竞

争策略,公司与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3)广告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有机硅材料》杂志 - - 2.00



注:因《有机硅材料》杂志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实际开票单位为中蓝晨光化工研究

设计院有限公司,上述广告服务依据杂志社统一收费标准定价。



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于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有机硅材料》杂志

社主编。《有机硅材料》杂志系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公开发行的有机硅学术刊

物,在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

(4)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

担保

担保方 币种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金额

完毕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2 日 2017 年 3 月 9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3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5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26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8 月 30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 2016 年 9 月 1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430.00 2016 年 9 月 5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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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否

担保

担保方 币种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金额

完毕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44.00 2016 年 11 月 15 日 2017 年 5 月 12 日 是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45.00 2016 年 11 月 22 日 2017 年 5 月 19 日 是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000.00 2017 年 3 月 21 日 2018 年 3 月 9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150.00 2017 年 8 月 18 日 2018 年 8 月 8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200.00 2017 年 11 月 23 日 2018 年 9 月 5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150.00 2017 年 11 月 23 日 2018 年 9 月 5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550.00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9 月 7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00.00 2017 年 3 月 6 日 2017 年 4 月 10 日 是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44.00 2017 年 5 月 15 日 2017 年 11 月 10 日 是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145.00 2017 年 5 月 26 日 2017 年 11 月 22 日 是

初亚军、宋景华 美元 304.00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 是

吉林新亚强、初 人民

999.00 2018 年 1 月 3 日 2018 年 9 月 5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币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20.06 201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4.40 201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5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4.35 201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5 月 10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40.97 201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5 月 11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68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1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8.04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2.00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6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8.04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6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吉林新亚强、初

美元 18.04 2018 年 3 月 7 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是

亚军、宋景华



(5)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最高额授信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商业承

兑汇票贴现,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关联方吉林新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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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初亚军、宋景华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初亚军、宋景华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

用。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或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出口

发票融资,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关联方初亚军、宋

景华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初亚军、宋景华不向

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关联方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初亚军、宋景华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初亚军、宋景

华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或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出口

发票融资,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关联方初亚军、宋

景华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初亚军、宋景华不向

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其中出口商业发票贴现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银行

承兑汇票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期限为 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关联方初亚军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初亚军不

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9,000.00 万元,其中组合额度人民币 4,000.00 万元、完全现金保证额度

人民币 5,000.00 万元,期限为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关联方初

亚军、宋景华为上述授信额度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400.00 万元。上述担

保,初亚军、宋景华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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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初亚军 拆出 - - 16.52



2017 年,初亚军拆出资金系代收的副产物氯化铵货款,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将款项全额转入公司账户。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期末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兴瑞硅材 - - - - 25.60 1.28



合计 - - - - 25.60 1.28



应收票据:



兴瑞硅材 - - 20.00 - - -



合计 - - 20.00 - - -



预付账款:



东岳硅材 0.01 - 9.39 - 8.67 -



兴瑞硅材 72.39 - 42.82 - - -



合计 72.39 - 52.21 - 8.67 -



(2)应付关联方款项期末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兴瑞硅材 - - 11.79



合 计 - - 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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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

湖北兴发化工进出口有限

- 265.55 -

公司

兴瑞硅材 - 610.90 -



东岳硅材 - 1,300.00 -



合 计 - 2,176.45 -



4、吸收合并

2018 年 11 月,发行人吸收合并原控股股东吉林新亚强,该项交易构成发行

人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控制制度中对

关联交易进行限制和规范,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

度等内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

的利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平、

公允性进行了审议和确认。



(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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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1)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

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2)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议、表决。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关联交易的披露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

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2、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

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

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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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特别规定



对于以前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

各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

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

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协

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前项规定之外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

并及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协议没

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每年新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

交易协议等,难以按照将每份协议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的,可以在披露

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

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

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实际执行中

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应当根据超出量重新提请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

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

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5、关联交易的监督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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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

其判断的依据。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

行监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



(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

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



五、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实现了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日渐完善,针对可能存

在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决策依据,据实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报告

期内的关联交易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或经除吉林新亚强以外的发行人其他股东确认并由独立董

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价格能够遵循通常市场经济

规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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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对于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司

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保证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此外,公司在实际工作中将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地保护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

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

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向本人

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

本人及本人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尽量减少或避免

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关联

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的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

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内部制度

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并

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红塔创新、红塔创新昆山承诺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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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向本

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尽量减少或

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保

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署相关交易

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的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

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内部

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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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

董事,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初亚军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初琳 副董事长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初亚贤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董岩 董事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杨晓勇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张明燕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许前 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董事的简历如下:

1、初亚军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2、初琳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3、初亚贤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4、董岩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

任中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00 年至

今历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目前,董岩先生还

担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惠德汽车进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09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吉林新亚强监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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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晓勇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1982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工

程师、高级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总工程师;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

任《有机硅材料》杂志主编。目前,杨晓勇先生还担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

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恒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张明燕女士,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

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82 年 8

月至 2014 年 1 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系主任,南京理工大学

泰州科技学院副院长。2012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张明燕女士担任苏州高博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南京

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许前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副

教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90 年 8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沛县

第二中学教师,1995 年 8 月至今任南京理工大学教师。目前,许前先生担任安

徽泰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南京经纬认证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监事,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刘贤钊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李志刚 职工监事、生产一部部长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王洪波 监事、采购物流部部长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监事的简历如下:

1、刘贤钊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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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1988 年 8 月至 2002 年 9 月,历任首都钢铁总公司职员,中国化学

工业部职员,北京中正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职员。现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江苏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立得

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万华生态

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恒能(北京)生物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昆山尤尼

康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锦绣年华(北京)餐饮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3 月

至 2018 年 11 月,任吉林新亚强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李志刚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吉林新亚强班长、调度长、车间主任、生产副

部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新亚强有限生产副部长、生产一部部长。

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生产一部部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3、王洪波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1

月至 1995 年 12 月在武警乌兰察布盟支队服役,2004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

吉林新亚强采购部长、新亚强有限采购部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采购物流

部部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6 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初亚军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初亚贤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许洪钧 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桑修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刘春山 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宋娜 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初亚军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2、初亚贤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之“二、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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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3、许洪钧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7 年 5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吉化北方建安公司技术员、副经理、党支部书

记、工会主席。2001 年 12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吉林市三才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吉林新亚强综合部部长。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9 月

任吉林市美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新亚强有限副总

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

4、桑修申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化工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998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江苏和友化工

有限公司设备员、调度长、车间主任、生产部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

任江苏杰盛手套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山东寿光金

利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新亚强有限副总

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刘春山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吉林新亚强技术员、班长、调度长、车间主任、

生产副部长、生产部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新亚强有限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

司副总经理。

6、宋娜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历任吉林新亚强出纳员、外销会计、主管会计、财务副部

长;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新亚强有限财务部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刘春山 副总经理

李志刚 生产一部部长、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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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现任职务

刘汉兴 研发中心主任

张太旭 生产二部部长、技术部部长

王凯辉 技术总监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如下:

1、刘春山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简介”之“(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2、李志刚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简介”之“(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3、刘汉兴先生,核心技术人员,194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学历。2000 年 1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总工程师;

2003 年 1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中化化工科技研究总院总工程师;2008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吉林新亚强研发中心主任、新亚强有限研发中心主任;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4、张太旭先生,核心技术人员,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蚌埠合众硅氟有机硅厂生产主管。

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历任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车

间主任。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新亚强有限技术部长。2015 年 8 月至今,

任公司生产二部部长兼技术部部长。

5、王凯辉先生,核心技术人员,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1995 年至 2007 年任江西星火有机硅厂车间主任,2007 年至 2011

年任山西三佳有机硅厂分厂副厂长,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九江泽美硅

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董岩、杨晓勇、

张明燕、许前,其中杨晓勇、张明燕、许前为独立董事。

初亚军、初琳、初亚贤、董岩、杨晓勇、张明燕、许前经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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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选举初亚军为公司董事长、初琳为公司副董事长。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分别为刘贤钊、李志刚和王洪波,其中李志刚

为职工代表监事。

刘贤钊和王洪波经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李志刚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贤钊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一)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名称 职务及关联关系 直接持股(万股) 间接持股(万股)



董事长、总经理、初琳的父亲、

初亚军 237.56 -

初亚贤的哥哥



初琳 副董事长、初亚军的女儿 7,153.46 58.40

初亚贤 董事、副总经理、初亚军的弟弟 982.17 -

董岩 董事 - -

杨晓勇 独立董事 - -

张明燕 独立董事 - -

许前 独立董事 - -

刘贤钊 监事会主席 - -

李志刚 职工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6.50

王洪波 监事 - 6.00

许洪钧 副总经理 - 6.50

桑修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50

刘春山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50

宋娜 财务负责人 - 6.50

刘汉兴 核心技术人员 -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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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职务及关联关系 直接持股(万股) 间接持股(万股)



张太旭 核心技术人员 - 6.00

王凯辉 核心技术人员 - 3.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近亲属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所占比例

名称 职务或亲属关系 所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

(%)

董事长、总经理、初琳的父亲、

初亚军 - - -

初亚贤的哥哥

初琳 副董事长、初亚军的女儿 亚强智盈 1,200.00 29.20

董事、副总经理、初亚军的弟

初亚贤 - - -



珠海红创合

志投资合伙

董岩 董事 150.00 12.50%

企业(有限合

伙)

杨晓勇 独立董事 - - -

张明燕 独立董事 - - -

安徽泰达汽

车零部件有 1,188.00 18.52

限公司

南京好前程

卓越企业管

10.00 15.00

理咨询有限

许前 独立董事

公司

南京圣杰达

企业管理咨 3.00 70.00

询有限公司

南京经纬认

500.00 12.50

证有限公司

珠海红创合

志投资合伙

刘贤钊 监事会主席 150.00 12.50%

企业(有限合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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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

名称 职务或亲属关系 所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

(%)

李志刚 职工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亚强智盈 1,200.00 3.25

王洪波 监事 亚强智盈 1,200.00 3.00

许洪钧 副总经理 亚强智盈 1,200.00 3.25

桑修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亚强智盈 1,200.00 3.25

刘春山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亚强智盈 1,200.00 3.25

宋娜 财务负责人 亚强智盈 1,200.00 3.25

刘汉兴 核心技术人员 亚强智盈 1,200.00 3.25

张太旭 核心技术人员 亚强智盈 1,200.00 3.00

王凯辉 核心技术人员 亚强智盈 1,200.00 1.5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

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形式包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

补充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19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职务 公司领取薪酬(含税)

初亚军 董事长、总经理 151.65

初琳 副董事长 68.13

初亚贤 董事、副总经理 38.53

董岩 董事 -

杨晓勇 独立董事 6.00

张明燕 独立董事 6.00

许前 独立董事 6.00

刘贤钊 监事会主席 -

李志刚 职工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27.06

王洪波 监事 17.71

许洪钧 副总经理 22.23

桑修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1.50

刘春山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5.24

宋娜 财务负责人 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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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职务 公司领取薪酬(含税)

刘汉兴 核心技术人员 118.09

张太旭 核心技术人员 27.92

王凯辉 核心技术人员 22.0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如下:

在公司之外的其他 其他任职单位与公

名称 本公司职务 其他任职单位职务

单位任职 司之间的关系

董事、副董

初琳 亚强智盈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关联方

事长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

投资一部总经理 公司股东、关联方

有限公司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

董事 关联方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诗尼曼家居有

董岩 董事 董事 关联方

限公司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

董事 关联方

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惠德汽车进气

董事 关联方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

专家委员会主任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工业协会

关联方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关联方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

杨晓勇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系杨晓勇担任新亚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有限公司

关联方

系张明燕担任新亚

苏州高博软件职业

张明燕 独立董事 副院长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技术学院

关联方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 系张明燕担任新亚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司 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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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之外的其他 其他任职单位与公

名称 本公司职务 其他任职单位职务

单位任职 司之间的关系

系张明燕担任新亚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公司

关联方

系张明燕担任新亚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

独立董事 强独立董事而成为

有限公司

关联方

安徽泰达汽车零部

监事 -

件有限公司

许前 独立董事 南京经纬认证有限

监事 -

公司

南京理工大学 副教授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

副总裁 公司股东、关联方

有限公司

江苏世名科技股份

监事 -

有限公司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

董事 关联方

公司

立得空间信息技术

董事 关联方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普来福环境技

刘贤钊 监事会主席 董事 关联方

术有限公司

万华生态板业股份

董事 关联方

有限公司

中恒能(北京)生物

董事 关联方

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昆山尤尼康工业技

董事 关联方

术有限公司

锦绣年华(北京)餐

董事 关联方

饮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

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

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本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初亚军先生与现任董事、副董事长初琳系父女关

系、与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初亚贤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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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

协议、合同及所做的承诺



(一)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协议或合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上述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及保密协议均得到有

效执行。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

事项提示”“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 变动依据 变动前人员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变动后人员

初亚军、刘贤 初亚军、刘贤

公司 2017 完善公司

2018 年 3 钊、桑修申、 钊、桑修申、

年年度股东 选举初琳为董事 法人治理

月 27 日 初亚贤、许洪 初亚贤、许洪

大会 结构

钧 钧、初琳

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 初亚军、初

初亚军、刘贤 选举初亚军、初

公司 2018 结构,调 琳、初亚贤、

2018 年 11 钊、桑修申、 琳、初亚贤、董岩、

年第三次临 整董事会 董岩、杨晓

月 22 日 初亚贤、许洪 杨晓勇、张明燕、

时股东大会 人员构 勇、张明燕、

钧、初琳 许前为董事

成,聘任 许前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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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 变动依据 变动前人员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变动后人员

选举刘贤钊和王

公司 2018 洪波为监事,与职 完善公司

2018 年 11 梁红军、董岩、 刘贤钊、王洪

年第三次临 工监事李志刚组 法人治理

月 22 日 刘春山 波、李志刚

时股东大会 成公司第二届监 结构

事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 变动依据 变动前人员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变动后人员

选举初亚军为总

经理、初亚贤、许

初亚军、初亚

公司第二届 初亚军、初亚 洪钧、刘春山为副 完善公司

2018 年 11 贤、许洪钧、

董事会第一 贤、许洪钧、 总经理、桑修申为 法人治理

月 26 日 刘春山、桑修

次会议 桑修申、宋娜 副总经理、董事会 结构

申、宋娜

秘书、宋娜为财务

负责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动。上述人员任职

调整是因工作调动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进行的正常调整,有利于公司的进一

步发展,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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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

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为主导的法人治理架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其他具体规则、制度。公司成立以来,

能够按照外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规则、制度合法、有效运营,决策

层、监督层、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

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

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下列担保事项:①公司及

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③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任何担保;④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⑤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⑥对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⑦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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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形式。(13)审议公司在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4)

审议需要股东大会决策的关联交易;(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6)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召集人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

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

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历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5 年 8 月 16 日

2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3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

4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5 月 24 日

5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

6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10 月 4 日

7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

8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8 月 6 日

9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9 月 15 日

10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1 月 22 日

11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2 月 26 日

12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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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3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4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2 月 21 日

15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

16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2 月 9 日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提案、通知、表决、决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历次

股东大会在《公司章程》的修订、利润分配、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担保、公

司重要规章制度的订立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方面

作出了有效决议,对于履行公司出资人的职责及义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运作、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

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以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并直接进入董事

会。公司董事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人,由董事长推荐,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其

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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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定公司章

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

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

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情况紧急,需

要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同意。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16 日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30 日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9 日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 年 3 月 22 日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9 日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 年 7 月 26 日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 年 9 月 18 日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5 日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8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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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31 日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6 日



1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3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 年 12 月 30 日



15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2 月 1 日



16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 2 月 22 日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29 日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9 年 9 月 25 日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19 日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2 月 7 日



公司历次董事会在召集、通知、表决、决议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历次董事会在董事

长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利润分配、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担保、公司

重要规章制度的订立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方面作

出了有效决议,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以及董事会的规范召开对规范公司

决策程序和规范公司管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监事 1 名。监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

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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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 151 条的规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

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事一表决,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以书面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4、监事会召开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历次召开的监事会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16 日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30 日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9 日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 年 3 月 22 日

5 2017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

6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27 日

7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6 日

8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26 日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9 年 2 月 1 日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29 日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19 日



公司历次监事会在召集、通知、表决、决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历次监事会在监事

会主席的选举、定期财务报告的审核、公司日常经营的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决

议,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以及监事会的规范召开对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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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公司其他董事同等的权

利、义务和职责外,还行使下列职权:(1)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5)提议召开董事会;(6)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7)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

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独立董事除行使上述权利外,还应当对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

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

大事项;(6)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

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

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7)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

计划;(8)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

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9)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事项;(10)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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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选举杨晓勇、张明燕、许前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张明燕为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 7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为 3

人,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均无利益关系,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能够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

随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尤其是在本次公开发行以后,独

立董事将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公司也将尽力为其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机制环境和

工作条件。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设置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推荐,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

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

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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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所

有问询;(6)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7)

应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

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8)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

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9)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实施公司资本市

场再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10)《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桑修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受聘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有效

运营,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选举各

召集人及委员的议案》《关于审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审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审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审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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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初亚军 杨晓勇、初琳、初亚贤

提名委员会 杨晓勇 许前、初亚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许前 张明燕、初琳

审计委员会 张明燕 许前、董岩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为:(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2)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

进行检查、分析,向董事会提出调整与改进的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

宜。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

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总经理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寻找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4)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

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为:(1)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计划或方案;(2)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度绩效考评;(3)制订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指导内

部审计工作;(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4)评估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6)确定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7)审核重要关联

交易事项;(8)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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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

和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尤其是在本次公开发行以后,各

专门委员会将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公司也将尽力为其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机制环

境和工作条件。



三、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规范运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 2 项行政处罚,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二)发行人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情况



1、具体情况

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

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

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报告期内,银行向公司发放贷款时要求公司以相应的商务合同为前提,由银

行采取受托支付的方式付款给供应商。为了按照相关规定获取银行贷款,满足自

身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和资金使用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向贷

款银行提供的采购合同中,与吉林市隆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祥化工”)、

吉林市昌杰硅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杰化学”)的采购合同在签订后

未实际履行,银行在借款资金划入公司资金账户后,将借款资金采取受托支付的

方式划入上述企业账户,上述企业将收到的相应款项及时划至公司账户,由公司

使用并由公司向银行偿还贷款及利息,未通过上述资金在体外循环粉饰公司业

绩。公司与上述企业如有正常业务往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结算。该等不规范的

受托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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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隆祥化工 - - 5,478.27

昌杰化学 - - 500.00

合计 - - 5,978.27



报告期内,上述银行贷款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

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公司均按贷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上述贷

款并支付利息,未损害银行或其他方的利益,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经办人员均未从中获得任何方式的收益,亦未因此而使得公司利益遭受任何形

式的损害。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述情况发生及存在的过程中,已

经全面知悉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违反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私自操作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上述情况产生的贷款余额已全部偿还。

2、整改措施

(1)停止相关操作行为,2017 年 6 月起未再发生上述相关情形。

(2)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使用银行借款,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贷

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

相关法规文件,同时与贷款银行在加快审批进度、采用自主支付和受托方式相结

合提款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同时公司自身也加强了对供应商付款管理,以满足银

行放款要求,避免再次发生上述行为。

(3)公司制定了《投融资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办法》等与资金往来

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其中《投融资管理制度》用以规范公司各项融资行为,包

括融资决策、审计监督和信息披露等内容;《流动资产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公司

货币资金的管理工作,涵盖组织管理、付款管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内容。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已严格执行上述与资金往来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4)公司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及初亚贤出具书面承诺:“如发行人因

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对应贷款行为而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全额现金补偿

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保证发行人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财务有关管理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杜绝上述不规范贷款行为并严格按照贷款合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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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约定的用途和提款/支付方式使用相关贷款资金。”

(5)2019 年 1 月 23 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出具说明,新亚

强在我行贷款期间就申请的各项贷款均能按照相关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

息,从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且归还至新亚强的贷款均用于生产经

营活动,因此对新亚强的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对应贷款行为不予追究。我行与新

亚强的尚未到期贷款均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与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对应贷款相

关的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6)2019 年 2 月 2 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出具说明,我行与

新亚强存在银行信贷业务合作关系,根据新亚强的资金需求申请并在我行有权部

门审批后与新亚强协商一致签订了信贷业务相关合同。在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5 月期间我行依据新亚强对应贸易合同受托支付至吉林市隆祥化工有限公司。

新亚强在与我行信贷业务合作期间均能按照信贷业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

未发生逾期还款或欠息等情形,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无违反我行结算制度

规定的行为,在我行资金信誉和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良好。

(7)2019 年 2 月 15 日、2019 年 8 月 14 日、2020 年 1 月 9 日,中国人民

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先后出具证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未受到过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的行政处罚。”

3、财务核算

借款资金划入公司资金账户时,借记货币资金,贷记短期借款;借款资金采

取受托支付的方式划给供应商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货币资金;合同不履行供

应商退款时,借记货币资金,贷记预付账款;偿还借款本息时,借记短期借款和

财务费用,贷记货币资金。财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四、本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以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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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初亚军、初琳、初亚贤出具书面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非

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

当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向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七、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

施”。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经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规范性。



五、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

制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

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物资的安全、

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定以来,

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还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将在实际中得以有效地执行和实施。



(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91010014

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新亚强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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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进行了审计。瑞华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

[2020]91010001 号)。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2,113,958.23 231,393,011.49 231,393,011.49 66,490,005.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8,311,640.20 2,979,030.00 2,979,030.00 11,113,936.51



应收账款 60,294,967.50 69,470,953.51 69,470,953.51 46,649,395.68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1,683,797.22 6,686,366.60 6,686,366.60 4,440,658.33



其他应收款 190,000.00 29,450.00 29,45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88,152,349.99 115,494,281.88 115,494,281.88 60,714,873.79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01,383.84 2,401,383.84 182,433.71



流动资产合计 470,746,713.14 428,454,477.32 428,454,477.32 189,591,303.45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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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投资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72,257,946.70 158,247,809.86 158,247,809.86 142,676,611.70



在建工程 36,380,216.87 13,863,381.25 13,863,381.25 12,670,627.85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21,577,225.97 21,925,528.31 21,925,528.31 20,186,480.87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58,675.01 1,567,440.52 1,567,440.52 1,952,933.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08,492.26 9,574,311.45 9,574,311.45 965,044.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3,282,556.81 205,178,471.39 205,178,471.39 178,451,698.80



资产总计 714,029,269.95 633,632,948.71 633,632,948.71 368,043,002.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46,863,968.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4,659,939.00 85,244,481.06 85,244,481.06 2,603,568.60



应付账款 24,206,514.02 14,497,420.42 14,497,420.42 21,473,566.14



预收款项 4,436,304.93 4,680,247.08 4,680,247.08 2,722,814.07



应付职工薪酬 6,696,527.78 3,251,684.00 3,251,684.00 3,009,175.09



应交税费 2,811,304.52 6,216,266.77 6,216,266.77 4,157,779.66



其他应付款 1,064,986.10 170,183.94 170,183.94 115,4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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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应付利息 - - - 57,565.00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43,875,576.35 114,060,283.27 114,060,283.27 80,946,355.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4,938,764.44 5,714,724.96 5,714,724.96 6,990,685.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38,764.44 5,714,724.96 5,714,724.96 6,990,685.49



负债合计 48,814,340.79 119,775,008.23 119,775,008.23 87,937,041.28



股东权益:



股本 116,670,000.00 116,670,000.00 116,670,000.00 105,8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41,220,014.31 141,220,014.31 141,220,014.31 96,179,420.59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6,063,146.26 6,063,146.26 7,291,640.53



盈余公积 54,187,748.40 32,245,734.91 32,245,734.91 11,130,746.90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353,137,166.45 217,659,045.00 217,659,045.00 59,624,152.95



股东权益合计 665,214,929.16 513,857,940.48 513,857,940.48 280,105,9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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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14,029,269.95 633,632,948.71 633,632,948.71 368,043,002.25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01,951,874.46 650,019,332.22 267,404,085.61



减:营业成本 303,998,083.29 343,880,809.80 155,493,098.63



税金及附加 6,258,331.32 6,795,648.27 3,465,853.42



销售费用 9,083,707.53 7,524,248.41 6,598,606.34



管理费用 18,022,919.19 34,312,130.08 9,324,093.09



研发费用 25,117,831.80 20,041,433.66 9,184,262.56



财务费用 -10,508,523.96 -11,236,377.17 5,962,989.65



其中:利息费用 135,329.95 931,410.72 2,544,982.74



利息收入 5,989,525.27 1,966,424.52 140,180.26



加:其他收益 1,274,803.03 1,201,809.72 954,988.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44,218.0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 - -

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43,023.9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132.72 -1,207,808.46 -3,241,451.3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3,341.50 15,956.55 133,692.6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1,711,561.09 248,711,396.98 75,666,630.23



加:营业外收入 1,422,066.96 1,153,072.72 1,96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650,591.38 140,000.00 152,676.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2,483,036.67 249,724,469.70 77,478,953.65



减:所得税费用 33,062,901.73 38,574,589.64 11,245,960.4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9,420,134.94 211,149,880.06 66,232,993.2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9,420,134.94 211,149,880.06 66,232,993.2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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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重分类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9、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9,420,134.94 211,149,880.06 66,232,993.2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88 1.94 0.61



(二)稀释每股收益 1.88 1.94 0.61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0,567,488.00 472,997,529.48 166,587,276.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7,679,357.32 14,497,665.7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15,717.89 3,545,066.43 5,982,059.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7,162,563.21 491,040,261.68 172,569,335.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3,821,578.51 216,985,529.12 58,561,87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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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279,137.56 26,806,313.94 18,118,928.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206,674.05 49,478,915.22 18,928,757.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993,656.56 19,105,264.45 14,631,450.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4,301,046.68 312,376,022.73 110,241,012.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861,516.53 178,664,238.95 62,328,322.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5,9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444,218.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 - 150,000.00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26,5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36,870,798.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44,714,614.95 24,225,501.00 10,351,186.51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8,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77,288.0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65,23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714,614.95 23,848,212.95 18,516,416.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4,614.95 -23,848,212.95 18,354,381.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86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2,164,950.51 107,138,388.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024,950.51 107,138,38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9,028,918.51 104,411,98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2,000,000.00 33,488,975.72 43,075,103.8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000,000.00 172,517,894.23 147,487,085.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000,000.00 -51,492,943.72 -40,348,697.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41,746.69 10,739,490.59 -3,413,851.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1,288,648.27 114,062,572.87 36,920,155.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7,870,770.96 63,808,198.09 26,888,042.84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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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9,159,419.23 177,870,770.96 63,808,198.09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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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9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减:库 其他综合 一般风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存股 收益 险准备

股 债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16,670,000.00 141,220,014.31 - - 6,063,146.26 32,245,734.91 - 217,659,045.00 513,857,940.4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16,670,000.00 - - - 141,220,014.31 - - 6,063,146.26 32,245,734.91 - 217,659,045.00 513,857,940.4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6,063,146.26 21,942,013.49 - 135,478,121.45 151,356,988.68





(一)综合收益总额 219,420,134.94 219,420,134.9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21,942,013.49 - -83,942,013.49 -62,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1,942,013.49 -21,942,013.49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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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减:库 其他综合 一般风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存股 收益 险准备

股 债 他



3、对股东的分配 -62,000,000.00 -62,000,000.00





4、其他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6,063,146.26 - - - -6,063,146.26





1、本期提取 4,950,096.66 4,950,096.66





2、本期使用 11,013,242.92 11,013,242.92





(六)其他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16,670,000.00 - - - 141,220,014.31 - - - 54,187,748.40 - 353,137,166.45 665,214,929.16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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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2018 年度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5,880,000.00 96,179,420.59 - 7,291,640.53 11,130,746.90 - 59,624,152.95 280,105,960.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5,880,000.00 - - - 96,179,420.59 - - 7,291,640.53 11,130,746.90 - 59,624,152.95 280,105,960.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0,790,000.00 - - - 45,040,593.72 - - -1,228,494.27 21,114,988.01 - 158,034,892.05 233,751,979.51





(一)综合收益总额 211,149,880.06 211,149,880.06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66,573,333.00 - - - 122,403,926.72 - - - - - - 55,830,593.7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8,113,019.00 26,862,633.44 34,975,652.4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20,854,941.28 20,854,941.28





4、其他 -74,686,352.00 74,686,352.00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21,114,988.01 - -53,114,988.01 -32,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1,114,988.01 -21,114,988.01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股东的分配 -32,000,000.00 -32,000,000.00





4、其他 - -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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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77,363,333.00 - - - -77,363,333.00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77,363,333.00 -77,363,333.00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1,228,494.27 - - - -1,228,494.27





1、本期提取 3,037,263.33 3,037,263.33





2、本期使用 4,265,757.60 4,265,757.60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6,670,000.00 - - - 141,220,014.31 - - 6,063,146.26 32,245,734.91 - 217,659,045.00 513,857,940.48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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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单位:元





2017 年度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5,880,000.00 96,179,420.59 - 7,013,328.03 4,507,447.58 - 40,566,499.03 254,146,695.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5,880,000.00 - - - 96,179,420.59 - - 7,013,328.03 4,507,447.58 - 40,566,499.03 254,146,695.2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278,312.50 6,623,299.32 - 19,057,653.92 25,959,265.74





(一)综合收益总额 66,232,993.23 66,232,993.2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6,623,299.32 - -47,175,339.31 -40,552,039.99





1、提取盈余公积 6,623,299.32 -6,623,299.32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股东的分配 -40,552,039.99 -40,552,039.99





4、其他 - -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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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278,312.50 - - - 278,312.50





1、本期提取 2,672,640.96 2,672,640.96





2、本期使用 2,394,328.46 2,394,328.46





(六)其他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05,880,000.00 - - - 96,179,420.59 - - 7,291,640.53 11,130,746.90 - 59,624,152.95 280,105,960.97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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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

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

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会计师确定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

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国内销售在产品出库

且对方确认收到产品时确认销售收入;外销以货物报关出口并交付提单时确认销

售收入,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章节之“四、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

三)收入”。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601,951,874.46 元,较 2018 年下降 7.39%;

2018 年度营业收入 650,019,332.22 元,较 2017 年增长 143.09%;2017 年度营业

收入 267,404,085.61 元,较 2016 年增长 39.30%。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务指

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有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

此会计师确定营业收入的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

性;

(2)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签收单、报关单、

提运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3)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金额进行函证,检查已确认的收入的真实性;

(4)对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核对发票、签收单、报关单、

提运单等,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结合对公司运费的增减变动分析,分析收入增减变动的合理性;

(6)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选取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检查已确认的收入的真

实性、完整性。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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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成本为 303,998,083.29 元,占营业收入的 50.50%;2018

年度营业成本为 343,880,809.80 元,占营业收入的 52.90%;2017 年度营业成本

为 155,493,098.63 元,占营业收入的 58.15%。考虑营业成本核算复杂,营业成本

的准确性对公司毛利影响较大,为此会计师将营业成本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

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期末实地监盘公司存货;

(3)对报告期存货的收发进行计价测试;

(4)对存货实施跌价测试,评价管理层有关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判断的准确

性;

(5)抽查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并对采购金额进行函证,检查采购的真实性、

完整性;

(6)获取公司成本计算单,复核成本的分摊是否合理,计算是否准确;

(7)对报告期内采购金额较大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检查采购的真实性、

完整性。



(三)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原母公司)



1、事项描述

2018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原母公司)签订

吸收合并协议,合并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 2018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1281-1 号,本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 4.00 元;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 2018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1281-2 号,吉林新

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原母公司)2018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 12.68

元。依据上述评估价格,公司以 3.17:1 的比例申请发行 109,103,019.00 股股份

换股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原母公司)。由于此事项较为特殊,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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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将其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获取并查看吸收合并协议、与吸收合并相关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

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文件,确定此次吸收合并的

合并日,评价管理层对此次吸收合并的判断;

(2)检查在吸收合并中公司取得的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原母公

司)资产和负债是否按照账面价值计量,对取得的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原母公司)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司支付的对价的差额的会计处理进行复

核;

(3)复核公司对合并当期的财务报表及比较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4)对此次吸收合并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的相关披露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

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主要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子公司,无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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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

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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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

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

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

述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

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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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公司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三)外币业务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汇率折算为记

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

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

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

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

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

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

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

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四)金融工具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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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

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

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

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

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

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

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公司对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

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

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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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

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司

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

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

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

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

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

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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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

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

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

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

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

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

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

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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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

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

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

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

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

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

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

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

动。

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

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8 年度、2017 年度: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

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

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

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

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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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衍

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

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公司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

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

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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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

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

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公

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

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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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

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

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

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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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

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

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

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

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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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

法定权利,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

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

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公

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资产减值

以下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后: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

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

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

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

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

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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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

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

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月内或者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

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

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

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

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

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

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

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

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

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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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

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公司

损失率,详见“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一年以内 5

一至两年 15

两至三年 30

三至四年 50

四至五年 80

五年以上 100



(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

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

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

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

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 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

客户货款

信用风险特征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详见“账龄组

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一年以内 5

一至两年 15

两至三年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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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三至四年 50

四至五年 80

五年以上 100



(3)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

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应收股利 本组合为应收股利 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

用损失率为 0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应收利息 本组合为应收金融机构的利息 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

用损失率为 0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 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

其他应收款

信用风险特征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详见“账龄组

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以下金融资产减值政策适用于 2018 年度、2017 年度:

1、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

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

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

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

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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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

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

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

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

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

方法

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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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

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

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

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

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5%

一至两年 15% 15%

两至三年 30% 30%

三至四年 50% 50%

四至五年 80% 80%

五年以上 100% 1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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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

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

应收款项;等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

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

半成品、库存商品领用和发出时按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周转材料包括低值

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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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

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

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4-5 5% 23.75%-19.00%

电子设备 3-5 5% 31.67%-19.00%

其他设备 5 5%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之“(十二)长期资

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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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之“(十二)长期资

产减值”。



(八)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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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

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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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之“(十二)长期资

产减值”。



(十)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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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一)职工薪酬



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等。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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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

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

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

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

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

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

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

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

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

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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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

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

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

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

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

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

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公

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公司与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公司与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

业中其一在公司内,另一在公司外的,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

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

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

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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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支付处理。

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

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

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十三)收入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前 2020 年 1 月 1 日后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

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

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

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

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 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因向客户转让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



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

收入

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 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

确认

原则 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 的影响。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



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 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



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



售收入的实现。 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

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

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

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

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

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

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

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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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前 2020 年 1 月 1 日后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

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

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

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

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

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

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

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

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

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

迹象。

内销:(1)验收确认:

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

公司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的销售,此业务通常仅

的交货方式,公司将产

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

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

内销:(1)验收确认: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

客户验收后,根据双方

货方式,公司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验收

最终确认的重量,由客

后,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重量,由客户或客户指定

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

的第三方仓库出具相关签收凭据或在送货单上签

方仓库出具相关签收

字确认,此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公司在该时点确

凭据或在送货单上签

认收入实现。(2)提货确认:公司将产品装至客

字确认,公司在该时点

具体 户指定车辆后,根据双方最终确认重量,开具出库

原则 确认收入实现;(2)

单并由客户签字确认,此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公

提货确认:公司将产品

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装至客户指定车辆后,

外销: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取 FOB、CIF 和 CFR 三

根据双方最终确认重

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当货物于指定装

量,开具出库单并由客

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其交货义务,商品的

户签字确认,公司在该

控制权转移,此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款到发货、发货后付

外销:公司外销业务主

款、发票后(60、90 天)、提单日后(30、60 天)

要采取 FOB、CIF 和

等,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CFR 三种交易方式,在

这种交易方式下,当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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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前 2020 年 1 月 1 日后



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

船舷时,卖方即完成其

交货义务,该货物所有

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买方,此时确认

收入的实现。



收入政策的变化对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无影响。收入

政策的变化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均无影响。



(十四)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

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

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

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

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

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

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

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

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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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

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

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

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

据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

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

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公司按

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

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 年 5 月 28 日)存在的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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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公司将

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

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不予追溯调整。

(2)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财务

报表格式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格式进行列报,并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

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

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

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

款、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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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

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5)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利润表

各项目,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

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

增减情况如下(不考虑会计政策变更(2)会计报表格式的变更):

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利润表各项目的影

响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他收益 1,274,803.03 1,201,809.72 954,988.86

信用减值损失 449,099.99 - -

资产减值损失 -449,099.99 - -

资产处置收益 53,341.50 15,956.55 133,692.68

营业利润 1,328,144.53 1,217,766.27 1,088,681.54

加:营业外收入 -1,328,144.53 -1,217,766.27 -1,088,681.54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 - - -



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十六)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对无

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

设是基于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

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

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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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

行重大调整。

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

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

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

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



以下为 2019 年度与金融资产减值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

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

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

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

险的预期变动。

以下为 2018 年度、2017 年度与金融资产减值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

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

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

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

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

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折旧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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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

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

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

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

销费用进行调整。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

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

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金额。



5、所得税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

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

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六、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应税收入按 17%、16%或 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

增值税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建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5%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缴。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5 年 11 月 3 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

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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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532001267,有效期三年。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享受国

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 年 10 月 24 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832001402,有效期三年。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享受国

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出口退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

通知》(财税〔2002〕7 号)的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

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

管理办法。公司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 13%。



七、分部信息



公司按照销售地区、产品类别进行分类的收入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

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八、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之“三、发行人股本

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



九、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经瑞华会计师核验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5.33 1.60 13.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259.74 281.37 292.00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44.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11 -9.8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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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85.49 -

小计 209.96 -1,812.41 334.52

所得税影响额 39.75 42.31 51.72

合计 170.21 -1,854.72 282.80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315.08 2,747.84 - 7,567.24

机器设备 14,545.55 5,251.74 - 9,293.81

电子设备 1,219.18 957.43 - 261.76

运输设备 422.37 349.83 - 72.54

其他设备 141.94 111.49 - 30.45

合计 26,644.13 9,418.33 - 17,225.79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 2,512.15 375.94 - 2,136.21 出让

各种软件 17.43 16.14 - 1.29 外购

专利使用权 30.39 10.17 - 20.22 外购

合计 2,559.97 402.25 - 2,157.72



十一、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一)应付票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票据 465.99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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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2,254.05 93.12

1-2年(含2年) 39.56 1.63

2-3年(含3年) 8.12 0.34

3年以上 118.92 4.91

合计 2,420.65 100.00



十二、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11,667.00 11,667.00 10,588.00

资本公积 14,122.00 14,122.00 9,617.94

专项储备 - 606.31 729.16

盈余公积 5,418.77 3,224.57 1,113.07

未分配利润 35,313.72 21,765.90 5,962.42

股东权益合计 66,521.49 51,385.79 28,010.60



(一)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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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4,122.00 14,122.00 9,617.94



2、资本公积增减原因及依据说明



2018 年资本公积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9,617.94 12,240.39 7,736.33 14,122.00

其中:吸收合并 281.26

减资 7,468.64

转增 7,736.33

增资 2,405.00

股份支付 2,085.49



(1)2018 年 11 月,公司吸收合并原控股股东吉林新亚强形成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281.26 万元;同时公司按协议约定减少股本 7,468.64 万元,记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7,468.64 万元。

(2)2018 年 12 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及股份支付对资本公积

的影响

①2018 年 12 月,公司按照每 10 股转增 22.4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向原全体股东转增股份 7,736.33 万股,资本公积减少 7,736.33 万元;

②员工持股平台亚强智盈和自然人方红承按照每股 6 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

册资本 481 万元,投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金额形成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405.00 万元;

③因亚强智盈认购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公允价格,属于股权激励,公司按照股

票行权日的公允价格与认购价格的差额确认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2,085.49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专项储备



报告期内,专项储备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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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使用 期末余额

2017 年度 701.33 267.26 239.43 729.16

2018 年度 729.16 303.73 426.58 606.31

2019 年度 606.31 495.01 1,101.32 -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

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

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

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

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

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四)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各期末,盈余公积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5,418.77 3,224.57 1,113.07



公司按弥补亏损后净利润的 10%提取的盈余公积。



(五)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21,765.90 5,962.42 4,056.65

加:净利润 21,942.01 21,114.99 6,623.3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94.20 2,111.50 662.33

应付普通股股利 6,200.00 3,200.00 4,055.20

年末未分配利润 35,313.72 21,765.90 5,9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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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86.15 17,866.42 6,23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46 -2,384.82 1,835.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00.00 -5,149.29 -4,034.8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4.17 1,073.95 -341.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128.86 11,406.26 3,692.02





十四、会计报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期后事项及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公司 2020 年 1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53,137,166.45 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分享公司

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以总股本 116,6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5,600.00 万元

(含税)。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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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73 3.76 2.34



速动比率(倍) 8.72 2.74 1.59



资产负债率(%) 6.84 18.90 23.8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

许经营权除外)占净资产比 0.03 0.01 0.03

例(%)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8.81 10.63 5.93



存货周转率(次/年) 2.99 3.85 2.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7,472.42 26,708.83 9,415.02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75.46 31.4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82 1.53 0.59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95 0.98 0.35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期末无形资产/期末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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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88 1.88 1.88

2019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37.59 1.87 1.8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1.48 1.94 1.94

2018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60.87 2.11 2.1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79 0.61 0.61

2017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3.74 0.58 0.58

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

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

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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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

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

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六、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一)2015 年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基

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533 号资产评估报

告书用于公司整体变更。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对象为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市场价值,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

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2,926.83 万元,比公司审计净资产价值 20,642.84 万元

高出 2,283.99 万元,增值率 11.06%。本次评估仅作为折股参考,公司没有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结果做任何账务处理。



(二)2018 年公司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资产采用

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并出具了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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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128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用于公司吸收合并吉林新亚

强。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此次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对象为公司股东

于评估基准日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评估后的净

资产为人民币 42,351.64 万元,比公司审计净资产价值 37,614.92 万元高出

4,736.72 万元,增值率 12.59%。

吉林新亚强与新亚强的净资产增值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吉林新亚强 净资产 11,229.60 43,640.83 32,411.23 288.62

新亚强 净资产 37,614.92 42,351.64 4,736.72 12.59



本次吸收合并以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价值。新亚强净资产评估增值率为

12.59%,主要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设备)增值率为 12.82%,无形

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增值率为 64.46%。吉林新亚强净资产评估

增值率 288.62%,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增值率为 299.98%,固定资产(主要为房

屋建筑物),增值率为 54.20%,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增值率为 211.69%。

吉林新亚强净资产评估增值率与新亚强净资产评估增值率差异的原因为:①

吉林新亚强为新亚强的母公司,持有新亚强 99.92%股权,其对新亚强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账面价值为投资成本,新亚强从建厂以来经营业绩逐年

提升,形成较多的盈余积累,因此,吉林新亚强对新亚强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

值率较高;②吉林新亚强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27 日,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

权取得时间较早,新亚强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13 日,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

用权取得时间相对较晚,因此吉林新亚强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增值率较高;

③吉林新亚强账面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其中长

期股权投资占账面资产的比例非常高,新亚强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占账面资

产的比例相对较小。综上所述吉林新亚强净资产评估增值率与新亚强净资产评估

增值率差异,具有合理性。本次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及发行人均采用资产基础

法确定评估价值,双方股东(大)会对评估价值均进行了确认,定价公允。



十七、验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前身新亚强有限自成立以来进行了 10 次验

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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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股本

发生时间 事项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文号

(万元)

宿迁方兴联合会计 宿方会验

2009.11.12 公司设立 1,000.00

师事务所 [2009]488 号

宿迁方兴联合会计 宿方会验

2010.05.18 增资 2,480.00

师事务所 [2010]263 号

宿迁方兴联合会计 宿方会验

2010.06.21 增资 4,580.00

师事务所 [2010]329 号

宿迁天园联合会计 天园验字

2012.07.27 增资 6,580.00

师事务所 [2012]273 号

宿迁天园联合会计 天园验字

2013.05.13 增资 9,580.00

师事务所 [2013]128 号

宿迁天园联合会计 天园验字

2013.05.30 增资 10,580.00

师事务所 [2013]154 号

瑞华验字

2015.06.08 增资 10,588.00 瑞华会计师

[2015]91010007 号

瑞华验字

2015.08.16 整体变更 10,588.00 瑞华会计师

[2015]91010015 号

吸收合并并 瑞华验字

2018.11.09 3,449.6667 瑞华会计师

减资 [2018]32110005 号

瑞华验字

2018.12.29 增资 11,667.00 瑞华会计师

[2018]32110006 号



具体验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

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出资的计量属性”。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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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

上述期间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进行了讨论和

分析。投资者阅读本章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中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其附注的内容。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流动资产合计 47,074.67 65.93 42,845.45 67.62 18,959.13 51.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328.26 34.07 20,517.85 32.38 17,845.17 48.49

资产总计 71,402.93 100.00 63,363.29 100.00 36,804.30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流动资产占比

逐年增加,非流动资产规模较为稳定,资产保持较好的流动性。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6,804.30 万元、

63,363.29 万元和 71,402.93 万元。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长了 72.16%,主要系

货币资金及存货增加较多所致。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长了 12.69%,主要系货

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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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货币资金 29,211.40 62.05 23,139.30 54.01 6,649.00 35.07

应收票据 2,831.16 6.01 297.90 0.70 1,111.39 5.86

应收账款 6,029.50 12.81 6,947.10 16.21 4,664.94 24.61

预付款项 168.38 0.36 668.64 1.56 444.07 2.34

其他应收款 19.00 0.04 2.95 0.01 - -

存货 8,815.23 18.73 11,549.43 26.96 6,071.49 32.02

其他流动资产 - - 240.14 0.56 18.24 0.10

流动资产合计 47,074.67 100.00 42,845.45 100.00 18,959.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上述六项资产占流动资

产比例均保持在 99%以上。

(1)货币资金

公司的货币资金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现金 5.78 0.02 6.69 0.03 3.93 0.06

银行存款 28,910.16 98.97 17,780.39 76.84 6,376.89 95.91

其他货币资金 295.45 1.01 5,352.22 23.13 268.18 4.03

合计 29,211.40 100.00 23,139.30 100.00 6,649.00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的余额分别为 6,649.00

万元、23,139.30 万元和 29,211.4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07%、54.01%

和 62.05%,余额及占比均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加,

销售回款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提升,货币资金相应增加。2018

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主要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2)应收票据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的余额分别为 1,111.39 万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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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97.90 万元和 2,831.1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86%、0.70%和

6.01%,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收支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收票 背书转让 贴现 到期承兑 期末余额

2019年度 297.90 23,546.14 17,408.62 1,327.68 2,276.58 2,831.16

2018年度 1,111.39 17,563.41 18,276.32 - 100.58 297.90

2017年度 1,457.66 11,403.00 11,386.71 - 362.56 1,111.39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客户及供应商通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随着

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票据的整体规模亦呈上升趋势。

2017 年度至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应收票据贴现和质押的情况。2019 年度,

公司将应收票据 465.99 万元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465.99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中质押的金额为 170.54 万元。

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签订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中,部分合同未明确约定具

体的结算方式,部分合同明确约定结算方式为承兑汇票。企业的实际购销活动中,

票据结算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结算方式,无论是公司收取客户的票据,还是以票据

支付供应商货款,均事先与交易对手沟通并经双方达成一致。

公司使用承兑票据支付供应商款项或贴现时,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

人为出票银行,信用较高,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供应商或贴现时,已经实

现了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并且,报告期内公司未与任何单位或银行发生过与承兑

汇票相关的争议,不存在与应收票据相关的追索权纠纷及重大风险因素,因此将

背书转让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终止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余额及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 6,355.04 7,317.78 4,915.00

较上年末增加额 -962.75 2,402.78 815.76

较上年末变动幅度(%) -13.16 48.89 19.90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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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60,195.19 65,001.93 26,740.41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0.56 11.26 18.38

(%)

应收账款周转率 8.81 10.63 5.93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41.00 34.00 61.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15.00 万元、

7,317.78 万元和 6,355.0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35%、11.55%和

8.9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38%、11.26%和 10.56%。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与营业收入呈同向变动趋势,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销售收入质量,优

先对款到发货和月结客户的销售,并持续优化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余额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与当期确认的营业收入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信用账期包括款到发货、发货后付款、发票后

(60、90 天)、提单日后(30、60 天)等;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分别为 61

天、34 天、41 天,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在信用账期范围内。

公司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将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款中尚未收取的部分一次

性确认为应收账款,并在报告期各期末根据款项回收的风险情况单项或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在收到客户的货款时冲减相应的应收账款。公司应收

账款的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②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9.62%、99.80%

和 99.50%,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1 年以内 6,323.23 99.50 7,303.17 99.80 4,896.44 99.62

1-2 年 20.09 0.32 10.49 0.14 14.48 0.29

2-3 年 7.64 0.12 0.05 - 0.03 0.01

3-4 年 - - 0.03 - 0.6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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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4-5 年 0.03 0.00 0.61 0.01 3.42 0.07

5 年以上 4.05 0.06 3.44 0.05 0.02 -

合计 6,355.04 100.00 7,317.78 100.00 4,915.00 100.00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较为合理,公司坏账准备提取充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6,355.04 7,317.78 4,915.00

坏账准备 325.54 370.69 250.06

账面价值 6,029.50 6,947.10 4,664.94



B.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保持在合理

区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特征。

新安 三友 合盛 兴发 东岳

账龄 区间值 发行人

股份 化工 硅业 集团 硅材

1 年以内 2% 5% 5% 5% 5% 2-5% 5%

1至2年 10% 10% 10% 10% 10% 10% 15%

2至3年 20% 15% 30% 20% 50% 15-50% 30%

3至4年 50% 50% 50% 40% 100% 40-100% 50%

4至5年 80% 50% 70% 100% 100% 50-100% 80%

5 年以上 100% 50% 100% 100% 100% 50-100% 100%



注:本招股意向书中有关东岳硅材的财务数据来源均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预披露的《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

2019年10月28日报送)》。



C.公司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严格,整体回款较好,不存在核销坏账情况。

④主要债务人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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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比例(%)

美国迈图集团 2,604.04 40.98

埃肯美国/蓝星星火 904.82 14.24

Moriroku Chemicals Company,Ltd.Tokyo Office 574.28 9.04

广东万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37.61 5.31

Vivin Drugs &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262.76 4.13

合计 4,683.51 73.7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比例(%)

美国迈图集团 4,148.95 56.70

Vivin Drugs &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839.34 11.47

Hetero Labs Limited 535.33 7.32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司 441.90 6.04

埃肯美国/蓝星星火 362.13 4.95

合计 6,327.64 86.47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比例(%)

美国迈图集团 1,896.74 38.59

Sanjay Chemicals(India) Pvt.Ltd. 441.71 8.99

齐鲁制药集团 374.53 7.62

华民药业 201.57 4.10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7 4.07

合计 3,114.63 63.37



⑤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的制定情况

公司根据客户的信誉、合作时间以及背景调查,给予客户一定的账期或采取

预收账款销售的方式。公司通常未对信用额度进行限制,对超过信用账期的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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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即视为逾期。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信用账期、逾期情况如下:

A.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逾期账款情况



信用 期

收入 期末应收账 政策 期后 1 金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营业收入 期后 1

排名 款余额 外应 逾期应收 个月 额

个月内

收账 账款占比 后回 是

回款

款余 款 否

额 收



迈图德国 5,651.16 1,041.41 - - - - -



迈图美国 发票后(60、 4,349.18 795.74 - - - - -

90 天)、提

迈图泰国 单日后 60 天 1,896.85 507.32 - - - - -

1 或提单日后

迈图日本 1,561.84 209.79 - - - - -

隔一月月中

迈图高新材料 付款

(南通)有限公 244.55 49.79 - - - - -



小计 - 13,703.58 2,604.04 - - - - -

烟台泰宇实业

2,356.99 160.50 - - - - -

有限公司 发货后次月

2 Topway 月底

2,014.17 - - - - - -

Trading Ltd.

小计 - 4,371.17 160.50 - - - - -

江西蓝星星火

有机硅有限公 发票后 60 天 2,159.54 540.49 - - - - -

司 或提单日后

3 60 日内

埃肯美国 1,803.19 364.33 - - - - -



小计 - 3,962.73 904.82 - - - - -

Moriroku

Chemicals 到货后一周

4 1,952.13 574.28 - - - - -

Company,Ltd.T 付款

okyo Office

江苏三木化工

5 款到发货 1,904.99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25,894.60 4,243.64 - - - - -









33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B.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逾期账款情况





收入 期末应收 信用政 期后 1 金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营业收入 期后 1

排名 账款余额 策外应 逾期应收 个月 额

个月内

收账款 账款占比 后回 是

回款

余额 款 否





迈图德国 9,262.72 1,924.29 - - - - -



迈图美国 4,449.52 1,010.51 - - - - -



迈图泰国 发票后(60、 4,121.26 866.84 229.42 26.47% 229.42 - 是

90 天)或提

1 迈图日本 2,492.61 303.63 - - - - -

单后 60 天

迈图高新材料

(南通)有限公 653.67 43.68 - - - - -



小计 - 20,979.78 4,148.95 229.42 5.53% 229.42 - -

Topway

发货后付款 4,658.48 - - - - - -

Trading Ltd.

或发货后次

烟台泰宇实业

2 月月底 1,970.09 441.90 240.00 54.31% 240.00 - 是

有限公司

小计 - 6,628.57 441.90 240.00 54.31% 240.00 - -

上海柯豪国际

4,489.39 - - - - - -

贸易有限公司 提单日后 30

Hong Kong Cali 天

3 Development 195.68 - - - - - -

Limited

小计 - 4,685.06 - - - - - -



埃肯美国 362.96 358.42 - - - - -

提单日后 60

江西蓝星星火 日内或发票

4 有机硅有限公 后 60 天 2,935.67 3.71 - - - - -



小计 - 3,298.63 362.13 - - - - -

南京利富化工

5 款到发货 2,591.77 - - - - - -

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 - 38,183.82 4,952.98 469.42 9.48% 469.42 - -









33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C.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逾期账款情况





收入 期末应收 信用政 期后 1 金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营业收入 期后 1

排名 账款余额 策外应 逾期应收 个月 额

个月内

收账款 账款占比 后回 是

回款

余额 款 否





迈图德国 3,545.89 1,088.26 - - - - -



迈图泰国 1,225.69 245.98 - - - - -



迈图美国 发票后(60、 995.80 173.81 - - - - -

90 天)或提

1 迈图日本 单后 60 天 752.18 196.36 - - - - -

迈图高新材料

(南通)有限公 280.05 192.33 - - - - -



小计 - 6,799.61 1,896.74 - - - - -

江西蓝星星火

2 有机硅有限公 发票后 60 天 1,776.07 194.91 - - - - -



齐鲁天和惠世

1,142.90 302.32 - - - - -

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安替制药

418.64 - - - - - -

有限公司

齐鲁安替(临 发票后 60 天

3 邑)制药有限公 71.02 72.22 - - - - -



齐鲁晟华制药

25.22 - - - - - -

有限公司

小计 - 1,657.78 374.53 - - - - -

Topway

发货后付款 851.44 62.73 - - - - -

Trading Ltd.

或发货后次

烟台泰宇实业

4 月月底 688.59 82.20 - - - - -

有限公司

小计 - 1,540.03 144.93 - - - - -

江苏苏豪经济 提单日后 30

5 713.33 - - - - - -

贸易有限公司 天

合计 - 12,486.82 2,611.10 - - - - -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为款到发货、发货后付款、发票

后(60、90 天)、提单日后(30、60 天)等。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

信用政策基本匹配,公司主要客户存在个别逾期的情况,金额均较小,期后均已

收回,主要客户均未发生过坏账。

综上,公司按信用政策严格执行,应收账款金额与信用政策相互匹配。



33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⑥应收账款客户与主要销售客户匹配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与主要销售客户匹配情况如下:

A.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应收账 应收账款 营业收 期后是否 与期后现金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款排名 余额 入排名 已回款 流是否一致

迈图德国 1,041.41 5,651.16 部分回款 -

迈图美国 795.74 4,349.18 部分回款 -

迈图泰国 507.32 1,896.85 部分回款 -

1 迈图日本 209.79 1,561.84 1 部分回款 -

迈图高新材料(南通) 部分回款

49.79 244.55 -

有限公司

小计 2,604.04 13,703.58 - -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 部分回款

540.49 2,159.54 -

有限公司

2 3 否

埃肯美国 364.33 1,803.19 -



小计 904.82 3,962.73 - -

Moriroku Chemicals

3 Company,Ltd.Tokyo 574.28 1,952.13 4 是 -

Office

广东万木新材料科技 否

4 337.61 1,563.32 6 -

有限公司



Vivin Drugs &

5 Pharmaceuticals 262.76 891.80 13 否 -

Limited



- 合计 4,683.51 22,073.56 - - -



注:期后是否已回款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B.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与期后现

应收账 应收账 营业收 期后是否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金流是否

款排名 款余额 入排名 已回款

一致

1 迈图德国 1,924.29 9,262.72 1 是 是

迈图美国 940.89 4,449.52 是 是

迈图泰国 936.46 4,121.26 是 是





33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与期后现

应收账 应收账 营业收 期后是否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金流是否

款排名 款余额 入排名 已回款

一致

迈图日本 303.63 2,492.61 是 是

迈图高新材料(南通)

43.68 653.67 是 是

有限公司

小计 4,148.95 20,979.78 - -

Vivin Drugs &

2 Pharmaceuticals 839.34 839.67 11 是 是

Limited

3 Hetero Labs Limited 535.33 543.24 18 是 是

烟台泰宇实业有限公

441.90 1,970.09 是 是



4 Topway Trading Ltd. - 4,658.48 2 是 是

小计 441.90 6,628.57 - -

埃肯美国 358.42 362.96 是 是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

5 3.71 2,935.67 4 是 是

有限公司

小计 362.13 3,298.63 - -

- 合计 6,327.64 32,289.89 - - -



C.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与期后现

应收账 应收账 营业收 期后是否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金流是否

款排名 款余额 入排名 已回款

一致

迈图高新材料(南通)

192.33 280.05 是 是

有限公司

迈图日本 196.36 752.18 是 是

迈图德国 1,088.26 3,545.89 是 是

1 1

迈图美国 107.53 995.80 是 是

迈图泰国 312.26 1,225.69 是 是

小计 1,896.74 6,799.61 - -

Sanjay

2 Chemicals(India) 441.71 447.48 10 是 是

Pvt.Ltd.

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

3 302.32 1,142.90 3 是 是

限公司

齐鲁安替(临邑)制药

72.22 71.02 是 是

有限公司

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

- 418.64 是 是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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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期后现

应收账 应收账 营业收 期后是否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金流是否

款排名 款余额 入排名 已回款

一致

齐鲁晟华制药有限公

- 25.22 是 是



小计 374.53 1,657.78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

4 201.57 350.30 - 是 是

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

5 200.07 710.53 6 是 是

限公司

合计 3,114.63 9,965.71 - - -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与前五大销售客户不完全一致,主要原

因为:a.不同客户实现销售的时点不同,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信用账期普遍较短,

只有接近期末的销售才形成应收账款期末余额;b.不同客户的信用账期不同,部

分主要销售客户的信用账期较短,导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均已全部回款,并与相关现金流项目一致。

(4)预付款项

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材料款 93.45 584.23 431.23

电费 44.93 64.19 -

其他费用 30.00 20.22 12.83

合计 168.38 668.64 444.07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444.07 万元、

668.64 万元和 168.3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4%、1.56%和 0.36%,

主要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公司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的

采购付款方式部分为预付款,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相对较大,主

要原因分别为 2017 年末三甲基氯硅烷的采购量较大及 2018 年末三甲基氯硅烷的

采购价格较高。

②前五大预付款项情况

A.2019 年 12 月 31 日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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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占比(%)

1 兴瑞硅材 材料款 72.39 42.99

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 电费 44.93 26.68

3 天津中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费用 18.00 10.69

4 无锡创晨检测有限公司 费用 6.00 3.56

5 金岭化学 材料款 4.90 2.91

合计 - 146.22 86.84



B.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占比(%)

1 金岭化学 材料款 206.10 30.82

2 恒业成 材料款 113.51 16.98

3 蓝星星火 材料款 102.96 15.40

4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 电费 64.19 9.60

5 三友硅业 材料款 50.74 7.59

合计 - 537.50 80.39



C.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占比(%)

1 蓝星星火 材料款 200.08 45.06

2 金岭化学 材料款 117.21 26.40

3 三友硅业 材料款 80.05 18.03

4 东岳硅材 材料款 8.67 1.95

5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材料款 7.34 1.65

合计 - 413.36 93.08



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主要为预付材料款和电费,供应商主要为蓝星星火、

东岳硅材、三友硅业、金岭化学、恒业成、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

公司,因此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③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A.预付款项期末账龄情况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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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1 年以内 162.65 96.60 659.06 98.57 443.81 99.94

1-2 年 5.73 3.40 9.58 1.43 0.26 0.06

2-3 年 - - - - - -

3 年以上 - - - - - -

合计 168.38 100.00 668.64 100.00 444.07 100.00



B.一年以上账龄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日 供应商名称 金额 账龄 款项性质



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 1.39 1-2 年 材料款

2019 年 12 月

恒业成 4.34 1-2 年 材料款

31 日

合计 5.73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7.34 1-2 年 材料款

2018 年 12 月

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 2.23 1-2 年 材料款

31 日

合计 9.58



2017 年 12 月 天津瑞福新泰商贸有限公司 0.26 1-2 年 材料款

31 日 合计 0.26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材料款在与供应商结算时产生的差

异,金额较小,准备待后续采购材料时,抵减货款。由于与以上供应商的采购交

易不是特别频繁,所以出现账龄超过一年的情况。

C.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期末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材料款项和电费,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账龄一

年以上的预付款项也符合实际交易情况,不存在长期未结算且不能收回的大额预

付款项,因此期末未对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5)存货

①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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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697.56 19.26 0.08 1,697.49

在途物资 66.15 0.75 - 66.15

在产品 447.07 5.07 - 447.07

半成品 2,843.43 32.25 - 2,843.43

库存商品 3,636.52 41.25 0.76 3,635.76

发出商品 96.93 1.10 - 96.93

周转材料 28.41 0.32 - 28.41

合计 8,816.07 100.00 0.84 8,815.2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021.78 26.16 0.72 3,021.06

在途物资 - - - -

在产品 555.35 4.81 - 555.35

半成品 3,427.61 29.68 - 3,427.61

库存商品 4,476.84 38.76 - 4,476.84

发出商品 43.58 0.38 - 43.58

周转材料 24.99 0.22 - 24.99

合计 11,550.15 100.00 0.72 11,549.43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046.27 16.59 0.72 1,045.55

在途物资 - - - -

在产品 228.69 3.63 - 228.69

半成品 2,211.56 35.08 - 2,211.56

库存商品 2,791.46 44.27 232.78 2,558.68

发出商品 - - - -

周转材料 27.01 0.43 - 27.01

合计 6,304.99 100.00 233.50 6,071.49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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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构成。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6,304.99 万元、11,550.15 万元和

8,816.07 万元。2018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了 5,245.16 万元,增

幅为 83.19%,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存货余额相应增加。

2019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了 2,734.07 万元,减幅为 23.67%,主

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回落,存货余额相应减少。

②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库存商品 0.76 91.02 - - 232.78 99.69

其中:苯基三氯硅烷 - - - - 59.17 25.34

二苯基二氯硅烷 - - - - 172.83 74.02

其他 0.76 91.02 - - 0.78 0.33

原材料 0.08 8.98 0.72 100.00 0.72 0.31

合计 0.84 100.00 0.72 100.00 233.50 100.00



2017 年末,公司对苯基三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计提了 232.00 万元跌价

准备,主要原因为该产品当期正处于试生产阶段,生产装置多次进行改造升级,

导致产品的生产成本较高。2018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生产装置稳定运行及产量

的稳定,产品成本逐步降低,以及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价格稳步上涨,对应的存

货跌价准备均已转回或转销。

(6)其他流动资产

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18.24 万元和 240.14 万

元,均为待抵扣增值税。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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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固定资产 17,225.79 70.81 15,824.78 77.13 14,267.66 79.95

在建工程 3,638.02 14.95 1,386.34 6.76 1,267.06 7.10

无形资产 2,157.72 8.87 2,192.55 10.69 2,018.65 11.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5.87 0.56 156.74 0.76 195.29 1.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0.85 4.81 957.43 4.67 96.50 0.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328.26 100.00 20,517.85 100.00 17,845.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8.36%、94.57%和 94.63%。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315.08 38.71 9,377.41 40.63 6,966.02 35.69

机器设备 14,545.55 54.59 12,197.63 52.85 11,193.60 57.35

电子设备 1,219.18 4.58 979.34 4.24 842.69 4.32

运输设备 422.37 1.59 384.90 1.67 373.61 1.91

其他设备 141.94 0.53 141.94 0.61 140.66 0.72

合计 26,644.13 100.00 23,081.22 100.00 19,516.57 100.00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2,747.84 29.18 2,287.18 31.52 1,468.23 27.97

机器设备 5,251.74 55.76 3,730.67 51.41 2,602.57 49.58

电子设备 957.43 10.17 813.37 11.21 788.12 15.01

运输设备 349.83 3.71 338.88 4.67 328.73 6.26

其他设备 111.49 1.18 86.32 1.19 61.26 1.17

合计 9,418.33 100.00 7,256.43 100.00 5,248.91 100.00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7,567.24 43.93 7,090.22 44.80 5,497.79 38.53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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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机器设备 9,293.81 53.95 8,466.96 53.50 8,591.02 60.21

电子设备 261.76 1.52 165.96 1.05 54.57 0.38

运输设备 72.54 0.42 46.02 0.29 44.88 0.31

其他设备 30.45 0.18 55.62 0.35 79.40 0.56

合计 17,225.79 100.00 15,824.78 100.00 14,267.66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267.66

万元、15,824.78 万元和 17,225.79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9.95%、77.13%和 70.81%,占比基本稳定。2018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7 年

末增加 18.26%,主要原因为新增办公楼完工结转固定资产以及吸收合并吉林新

亚强新增房产等固定资产。2019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8 年末增加 15.44%,主

要原因为厂房和 MVR 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以及购置配电设备等。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办公楼、综合楼及厂房 663.75 47.88 1,079.66 85.21

苯基硅树脂项目 2,442.36 67.13 698.71 50.40 - -

苯基技改项目 566.11 15.56

电子级硅氮烷项目 536.44 14.75

乙烯基等项目 34.98 0.96

零星工程 58.12 1.60

二厂 MVR(超磁分离水

23.88 1.72 - -

体净化设备)

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项

- - 120.12 9.48



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氧

- - 36.50 2.88

烷项目

水处理工程 - - 30.78 2.43

苯基项目公用配套工程 - - - -

合计 3,638.02 100.00 1,386.34 100.00 1,267.0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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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7.06

万元、1,386.34 万元和 3,638.02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10%、

6.76%和 14.95%。2018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119.28 万元,

主要系新增苯基硅树脂项目,同时办公楼、综合楼完工转入固定资产。2019 年

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2,251.68 万元,主要系苯基硅树脂项

目持续投入以及新增苯基技改和电子级硅氮烷项目。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进行管理,并跟踪项目的在建情况。当

在建工程项目完工时,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或会同外部监理机构进行验收,验收

合格的在建项目,进行转固处理。对同一个项目可以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

使用的固定资产时,在可单独使用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即对此可

单独使用的固定资产先行转固。

报告期内,各在建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转固

序号 工程项目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转固时间 延迟

标准

转固



苯基项目公用配套 2016 年 12 月 否

1 2016 年 3 月 2017 年 5 月

工程 2017 年 5 月 否

2018 年 10 月 否

办公楼、综合楼及厂

2 2017 年 6 月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 3 月 否



2019 年 12 月 否

二厂 MVR(超磁分

3 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6 月 2019 年 6 月 否

离水体净化设备)

4 乙烯基双封头项目 2017 年 11 月 2018 年 7 月 2018 年 7 月 达到 否

预定

二甲基二乙氧基硅

5 2017 年 10 月 2018 年 7 月 2018 年 7 月 可使 否

烷项目

用状

6 水处理工程 2017 年 2 月 2018 年 1 月 2018 年 1 月 态 否

7 苯基硅树脂项目 2018 年 10 月 尚未竣工 - 否

一厂 MVR(超磁分

8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9 月 否

离水体净化设备)

9 乙烯基等项目 2019 年 12 月 尚未竣工 - 否

10 苯基技改项目 2019 年 8 月 尚未竣工 - 否

11 电子级硅氮烷项目 2019 年 9 月 尚未竣工 - 否

12 零星工程 2019 年 3 月 尚未竣工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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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苯基项目公用配套工程项目中重金属离子器、COD 水质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在 2016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转固。



注 2:办公楼、综合楼及厂房工程项目中办公楼和综合楼 2018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进行转固,配套工程(道路、围墙、配电工程等)2019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进行转固,厂房 2019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转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的情形。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土地使用权 2,136.21 99.00 2,186.63 99.73 2,008.88 99.52

软件 1.29 0.06 4.42 0.20 3.02 0.15

专利技术 20.22 0.94 1.50 0.07 6.75 0.33

合计 2,157.72 100.00 2,192.55 100.00 2,018.65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18.65

万元、2,192.55 万元和 2,157.72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31%、

10.69%和 8.87%,较为稳定。2018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7 年末增加

173.90 万元,主要系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新增土地使用权。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8.83 35.94 55.60 35.47 37.51 19.2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0.21 0.15 0.08 0.05 0.06 0.03

存货跌价准备 0.13 0.09 0.11 0.07 35.02 17.93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74.08 54.52 85.72 54.69 104.86 53.69

安全设备折旧 12.62 9.29 15.23 9.72 17.84 9.13

合计 135.87 100.00 156.74 100.00 195.29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5.29 万元、156.74 万元和 135.87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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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76%和 0.56%。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

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以及安全设备折旧,导致账面

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形成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96.50 万

元和 957.43 万元和 1,170.85 万元,均为预付设备款。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短期借款 - - - - 4,686.40 53.29

应付票据 465.99 9.55 8,524.45 71.17 260.36 2.96

应付账款 2,420.65 49.59 1,449.74 12.10 2,147.36 24.42

预收款项 443.63 9.09 468.02 3.91 272.28 3.10

应付职工薪酬 669.65 13.72 325.17 2.71 300.92 3.42

应交税费 281.13 5.76 621.63 5.19 415.78 4.73

其他应付款 106.50 2.18 17.02 0.14 11.55 0.13

流动负债合计 4,387.56 89.88 11,406.03 95.23 8,094.64 92.05

递延收益 493.88 10.12 571.47 4.77 699.07 7.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3.88 10.12 571.47 4.77 699.07 7.95

负债合计 4,881.43 100.00 11,977.50 100.00 8,793.70 100.00



从负债结构分析,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05%、95.23%和 89.88%。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8,793.70 万元、

11,977.50 万元和 4,881.43 万元。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长了 36.21%,主要系

应付票据增加所致。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了 59.24%,主要系应付票据减少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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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负债分析



(1)短期借款

2017 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4,686.40 万元,占当年末负债总额的

53.29%。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无短期借款,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已到期未

偿还的借款。

(2)应付票据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260.36 万

元、8,524.45 万元和 465.99 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 2.96%、71.17%和

9.55%,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的应付票据主要用于支付采购货款。2018 年较

2017 年,公司应付票据增加 8,264.09 万元,增幅 3174.14%,主要原因为公司为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充分利用银行综合授信,对原材料采购主要采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采购货款。2019 年较 2018 年,公司应付票据减少 8,058.45 万元,减幅

94.53%,主要原因为收到的应收票据增加较多,公司采取票据背书的方式支付供

应商货款。截至 2019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中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应付票据,亦

无应付持股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公司股东的票据。

(3)应付账款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2,147.36 万元、

1,449.74 万元和 2,420.65 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 24.42%、12.10%和

49.5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和应付购建资产

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应付材料采购款项 499.93 20.65 504.66 34.81 1,122.61 52.28

应付购建资产款项 1,501.35 62.02 678.75 46.82 821.95 38.28

应付费用性质款项 419.38 17.32 266.33 18.37 202.80 9.44

合计 2,420.65 100.00 1,449.74 100.00 2,147.36 100.00



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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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比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江苏鑫城建工有限公司 工程款 250.54 10.35

2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款 137.54 5.68

3 江苏金诺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设备款 112.41 4.64

4 莒南县天利贸易有限公司 原材料 100.10 4.14

5 南通星球石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款 97.44 4.03

合计 698.03 28.8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江苏鑫城建工有限公司 工程款 395.39 27.27

2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原材料 94.16 6.49

3 亿利洁能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蒸汽款 67.67 4.67

4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 土地款 54.48 3.76

5 莒南县天利贸易有限公司 原材料 52.08 3.59

合计 663.78 45.79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江苏鑫城建工有限公司 工程款 450.44 20.98

2 湖北龙马化学品有限公司 原材料 321.15 14.96

3 莒南县天利贸易有限公司 原材料 114.34 5.32

4 铜陵国传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原材料 102.82 4.79

5 辽源市明浩硅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原材料 84.34 3.93

合计 1,073.09 49.97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龄以一年以内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1年以内 2,254.05 93.12 1,296.23 89.41 1,932.42 89.99

1-2年 39.56 1.63 29.88 2.06 26.25 1.22

2-3年 8.12 0.34 4.51 0.31 9.39 0.44

3年以上 118.92 4.91 119.13 8.22 179.31 8.35

合计 2,420.65 100.00 1,449.74 100.00 2,147.3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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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收款项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272.28 万元、

468.02 万元和 443.6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0%、3.91%和 9.09%。

公司报告期内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货款。公司预收款项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中无预收持公司 5%(含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5)应付职工薪酬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300.92

万元、325.17 万元和 669.6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42%、2.71%和

13.72%。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增值税 31.08 11.05 - - - -

企业所得税 181.74 64.64 573.24 92.22 368.22 88.56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58 6.25 6.01 0.97 9.63 2.32

教育费附加 12.56 4.47 4.29 0.69 6.88 1.65

印花税 1.32 0.47 4.10 0.66 1.12 0.27

房产税 17.84 6.34 16.62 2.67 14.70 3.54

土地使用税 14.46 5.14 14.46 2.33 14.46 3.48

个人所得税 3.98 1.42 2.54 0.41 - -

代扣代缴税金 - - - - 0.77 0.19

环保税 0.57 0.20 0.36 0.06 - -

合计 281.13 100.00 621.63 100.00 415.78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415.78 万元、621.63

万元和 281.1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3%、5.19%和 5.76%。公司应

交税费的构成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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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699.07 万元、571.47 万元和

493.88 万元,全部为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

135.56 203.33 271.11

项投资项目

2014 年度市级产业发展

42.76 51.17 59.58

引导资金(新型工业化)

烟囱补助 134.07 160.44 186.81

2016 年度全区推动新型

工业化和新兴产业发展 49.48 56.15 62.82

先进企业

2016 年省级大气污染防

62.02 70.38 78.74

治引导资金

2017 年度区级科技计划

- - 10.00

项目

2016 年度市级产业发展

引导资金(科技创新资 - - 30.00

金)项目

2017 年度市级产业发展

引导资金(科技创新专 30.00 30.00 -

项)项目

2018 年度市级产业发展

引导资金(科技创新专 40.00 - -

项)项目

合计 493.88 571.47 699.07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10.73 3.76 2.34

速动比率(倍) 8.72 2.74 1.59

资产负债率(%) 6.84 18.90 23.89

项目 2019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7,472.42 26,708.83 9,415.02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75.46 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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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 21,286.15 17,866.42 6,232.8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

其中,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上升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上涨,营业

收入及营业利润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和货币资金均较大幅增加,同时 2018 年末

公司进行增资,净资产有所增加。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内

销增加,收到的应收票据相应增加,公司采取票据背书的方式支付供应商货款,

因此应付票据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逐步上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大幅增长,同时银

行借款和利息支出明显减少,利息保障倍数大幅提升。此外,公司经营活动现金

净流量与收入规模的增长相匹配,公司的偿债能力不断增强。



2、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新安股份 - 37.96 45.85

三友化工 - 53.51 55.86

合盛硅业 - 50.01 61.41

资产负债率

兴发集团 - 67.03 67.27

(%)

东岳硅材 - 18.80 52.60

平均值 - 45.46 56.60

新亚强 6.84 18.90 23.89

新安股份 - 1.38 1.00

三友化工 - 0.87 0.76

合盛硅业 - 0.81 0.65

流动比率

兴发集团 - 0.44 0.41

(倍)

东岳硅材 - 3.49 1.16

平均值 - 1.40 0.80

新亚强 10.73 3.76 2.34

速动比率 新安股份 - 0.95 0.67

(倍)

三友化工 - 0.66 0.56

合盛硅业 - 0.39 0.49

兴发集团 - 0.31 0.27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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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东岳硅材 - 2.92 0.77

平均值 - 1.05 0.55

新亚强 8.72 2.74 1.59



注: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为国内有机硅行业中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

已经形成了从有机硅单体、DMC 到硅橡胶、硅油等下游深加工产品的全产业链

业务构成;公司主要产品为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及苯基氯硅烷,处于有机硅产业链

中上游的环节,产业链较短,相较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较少,高

额的固定资产投资使得可比公司长期负债相应较高。

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国内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在经

营中处于强势地位,供应商给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账期较长,从其财务报表

上反映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较大,2017 年末、2018 年末,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流动资产的平均比例分别为 57.27%、

42.79%,明显高于公司的 12.70%、23.28%。

公司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占流动资产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新安股份 - 35.22 47.53

三友化工 - 49.74 49.52

应付票据 合盛硅业 - 64.90 97.89

及应付账

兴发集团 - 45.48 47.30

款/流动

资产(%) 东岳硅材 - 18.63 44.13

平均值 - 42.79 57.27

新亚强 6.13 23.28 12.7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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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情况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89 1.30 0.7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8.81 10.63 5.93

存货周转率(次/年) 2.99 3.85 2.71



2018 年较 2017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大

幅上升。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上升的原因为公司的产品价格持续上涨,盈利能力持

续增强,总资产的增幅相对营业收入的增幅较小,总资产中主要为货币资金、存

货等经营性资产增长较大。

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在供给侧改革和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的背

景下,2017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的主要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价格持续上涨,公

司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也有明显增加,公司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提高销售收入质量,优先对款到发货和月结客户的销售,并持续优化

应收账款的管理,导致应收账款增幅明显低于销售收入增幅。存货周转率上升的

主要原因为 2017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公司不断加强存货管

理,期末存货余额增幅显著小于销售收入增幅。

2019 年较 2018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有

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较 2017 年的经营业绩大幅提升,相

应的,公司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的资产总额、应收账款余额和存货余额均相对

较高,受此影响,公司 2019 年平均资产总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和平均存货余

额均高于 2018 年,因此相关指标有所下降。



2、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新安股份 - 1.15 0.85

(次/年)

三友化工 - 0.82 0.90

合盛硅业 - 0.73 0.64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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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兴发集团 - 0.75 0.73

东岳硅材 - 1.73 1.68

平均值 - 1.04 0.96

新亚强 0.89 1.30 0.76

新安股份 - 17.87 13.43

三友化工 - 34.84 34.52

合盛硅业 - 30.26 32.69

应收账款周转率

兴发集团 - 25.50 24.66

(次/年)

东岳硅材 - 160.59 160.90

平均值 - 53.81 53.24

新亚强 8.81 10.63 5.93

新安股份 - 6.09 5.59

三友化工 - 7.77 8.80

合盛硅业 - 3.71 4.69

存货周转率

兴发集团 - 9.00 10.85

(次/年)

东岳硅材 - 8.57 7.86

平均值 - 7.03 7.56

新亚强 2.99 3.85 2.71



注: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比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略

低,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表

明公司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需要进一步提高。考虑到东岳硅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明显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将其剔除后,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可比上市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 26.33(次/年)和 27.12(次/年)。公司应收账款周

转率和存货周转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规模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告的经营数据,三友化工有机

硅销售收入占比 10%左右,其他主要为粘胶短纤维、纯碱等产品;兴发集团有机

硅销售收入占比只有 13%左右,其他主要为草甘膦等产品;新安股份有机硅销售

收入占比约为 50%,其他为农化产品;合盛硅业有机硅销售收入占比为 50%不

到,其他为工业硅等产品;东岳硅材均为有机硅销售收入,其中有机硅中间体销

售收入占比约为 30%左右,其他为下游深加工产品。公司产品全部为有机硅产品,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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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功能性助剂的有机硅中间体销售收入占比超过 90%。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均为国内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新安股份、三友化工、合盛硅业、兴发集团、

东岳硅材等公司 2018 年度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100,095.21 万元、2,017,373.67 万

元、1,107,641.02 万元、1,785,545.08 万元和 340,087.26 万元,企业规模明显大

于公司,其在面对下游客户时,具有更多的话语权,特别是信用政策方面,三友

化工、兴发集团、东岳硅材均是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各家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均

为交易发生的当月结清款项,基本没有账期;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美国迈图集

团等长期稳定客户,公司均给予一定的账期,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1)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中有机硅产品销售占比 10%至 50%不等,公司的产品均

为有机硅产品,产品结构具有较大差异;(2)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

是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的副产品,市场供应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设定的

原材料的安全库存指标略高;(3)公司部分国内客户存在下单与要求发货时间

间隔较短的情况,为保证交货的及时性,公司设定的产成品的安全库存指标略高;

(4)各公司存货管理政策不尽相同,如 2018 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的合

盛硅业存货周转率最低为 3.71 次/年,兴发集团最高为 9 次/年,公司为 3.85 次/

年,属于合理的范围内。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保持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 (%)

营业收入 60,195.19 -7.39 65,001.93 143.09 26,740.41

营业成本 30,399.81 -11.60 34,388.08 121.16 15,549.31

毛利 29,795.38 -2.67 30,613.85 173.56 11,191.10

毛利率(%) 49.50 5.10 47.10 12.53 41.85

营业利润 25,171.16 1.21 24,871.14 228.69 7,566.66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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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 (%)

利润总额 25,248.30 1.10 24,972.45 222.31 7,747.90

净利润 21,942.01 3.92 21,114.99 218.80 6,623.30

净利润率(%) 36.45 12.22 32.48 31.15 24.77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均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为受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

响,导致供需紧张,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持续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等指标随之提高。2019 年,功能性助剂产品价格有所下降,苯基氯硅烷产品成

为新的盈利增长点,尤其是苯基三氯硅烷价格和销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因此公

司在有机硅产业整体景气度回落情况下,依然维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收入 59,418.99 98.71 64,237.26 98.82 25,843.45 96.65

其他业务收入 776.19 1.29 764.67 1.18 896.96 3.35

合计 60,195.19 100.00 65,001.93 100.00 26,740.4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 96%,其

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少量的原材料及副产品的销售收入。

2017 年至 2018 年,受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有

机硅行业景气度上升,供需趋紧,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产品价格亦随市场同

步上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2019 年,大部分有机硅产品价格有所下

降,核心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销售收入出现下滑,但乙烯基双封头的市场需求

保持稳定增长,销量继续保持增长,销售收入保持上升;同时,苯基氯硅烷下游

应用领域逐渐增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因此 2019 年的营

业收入小幅下滑,总体保持稳定。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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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产品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功能性助剂 49,359.00 83.07 59,662.71 92.88 23,469.19 90.81

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 30,374.93 51.12 45,128.76 70.25 15,062.11 58.28

乙烯基双封头 10,206.69 17.18 7,633.36 11.88 5,152.36 19.94

其他 8,777.39 14.77 6,900.59 10.74 3,254.72 12.59

苯基氯硅烷 10,059.99 16.93 4,574.55 7.12 2,374.26 9.19

合计 59,418.99 100.00 64,237.26 100.00 25,843.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助剂的主要产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和乙烯基双封头,

其他功能性助剂主要为硅醚、四甲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七甲基二硅氮烷、三甲

基碘硅烷等;苯基氯硅烷主要为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六甲基二硅氮

烷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具备细分行业领先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六甲基二硅氮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58.28%、70.25%和 51.12%。2018 年度占比明显上升的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价

格上涨幅度较大,2019 年度占比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产品价格有所回落,同

时,乙烯基双封头和苯基氯硅烷的销售收入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功能性助剂及苯基氯硅烷的价格及销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与 2018 年度比较 2018 年度与 2017 年度比较

产品类别 价格变动影 销量变动 价格变动 销量变动

收入变动 收入变动

响 影响 影响 影响

功能性助剂 -17,187.04 6,883.33 -10,303.71 38,605.22 -2,411.70 36,193.52

苯基氯硅烷 3,521.01 1,964.43 5,485.45 676.00 1,524.29 2,200.29

合计 -13,666.03 8,847.76 -4,818.27 39,281.22 -887.41 38,393.81



注:收入变动为本年度较上年度的变动;产品价格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数=各产品本年较

上年平均价格增长额与各产品本年度销售数量的乘积;产品销量对收入的影响数=各产品本

年较上年销量增长额与各产品上年平均价格的乘积。



(1)功能性助剂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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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功能性助剂售价持续上升,但销量有所下降,主要

原因为:

①受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有机硅行业景气度大

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有机硅行业上游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为应对主要原料成

本大幅上涨的情况,公司相应提高了产品的售价,并积极加大对高端、高附加值

产品接受度更高的海外优质客户的销售。

②公司外销客户主要为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等全球有机硅巨头及迈

兰印度、印度太阳药业等全球制药企业,其对原料各项指标、供货保障能力均提

出了较高的要求,且与公司保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认可公司产品价格的上涨,

因此,公司外销数量增多。

③公司为提高销售收入质量及应收账款周转效率,优先对款到发货和月结客

户的销售;同时,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也对国内中小用户的需求产生了一定的抑

制作用,公司内销数量减少。

2019 年,公司功能性助剂售价出现回落,销量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

①2018 年四季度以来,受下游需求增速放缓、原材料价格下降和有机硅企

业维持稳定开工率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功能性助剂价格出现回落,整体销量保

持稳定增长。

②公司产品结构向均衡化发展,乙烯基双封头、七甲基二硅氮烷的销量大幅

提升。乙烯基双封头的销售均价保持稳定,七甲基二硅氮烷的销售均价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上述产品的销售收入逐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乙烯基双封头 10,206.69 33.71 7,633.36 48.15 5,152.36

七甲基二硅氮烷 2,866.70 175.80 1,039.41 429.01 196.48



(2)苯基氯硅烷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工艺的稳定成熟、产量的上升以及市场的需求持续

旺盛,苯基氯硅烷的销售呈现量价齐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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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国家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内销 31,602.74 53.19 24,402.73 37.99 16,045.54 62.09

华东地区 17,301.70 29.12 13,333.01 20.76 9,165.11 35.46

华南地区 6,147.88 10.35 2,838.08 4.42 2,556.06 9.89

华中地区 4,502.81 7.58 6,218.05 9.68 2,560.30 9.91

西北地区 1,418.60 2.39 - - - -

华北地区 1,226.80 2.06 1,045.06 1.63 944.49 3.65

西南地区 461.16 0.78 210.95 0.33 220.47 0.85

东北地区 412.00 0.69 757.44 1.18 599.11 2.32

港澳台地区 131.81 0.22 0.14 - - -

外销 27,816.25 46.81 39,834.53 62.01 9,797.91 37.91

日本 6,852.88 11.53 9,799.63 15.26 2,006.10 7.76

美国 6,693.83 11.27 5,303.62 8.26 1,198.39 4.64

德国 5,759.19 9.69 9,262.72 14.42 3,546.19 13.72

泰国 4,152.14 6.99 8,685.55 13.52 1,353.27 5.24

印度 2,085.20 3.51 5,025.28 7.82 1,331.85 5.15

法国 1,402.51 2.36 951.83 1.48 90.80 0.35

韩国 867.88 1.46 726.37 1.13 107.54 0.42

荷兰 - - - - 155.99 0.60

其他国家 2.63 - 79.52 0.12 7.79 0.03

合计 59,418.99 100.00 64,237.26 100.00 25,843.45 100.00



注:外销中,贸易商客户以实际出口国家分类。



公司主营业务的销售区域分为内销和外销,2018 年较 2017 年,公司外销收

入占比上升,内销收入占比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应对主要原材料成本和产品

价格逐年上涨的市场变化,积极加大对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等外销客户

的销售力度;同时主动减少了对部分国内账期较长或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客户的

销售。

2019 年较 2018 年,内销收入占比大幅回升。主要原因为:(1)苯基氯硅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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烷、乙烯基双封头、七甲基二硅氮烷等产品的国内市场需求较为旺盛,国内市场

销售收入大幅增加;(2)公司外销以六甲基二硅氮烷为主,受六甲基二硅氮烷

销售价格下降及销量下滑影响,导致外销收入占比下降。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成本 30,003.83 98.70 33,915.04 98.62 15,099.31 97.11

其他业务成本 395.98 1.30 473.04 1.38 450.00 2.89

合计 30,399.81 100.00 34,388.08 100.00 15,549.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结构与营业收入的结构基本一致,其中主营业务

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在 97%以上。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产品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功能性助剂 24,918.59 83.05 30,519.85 89.99 13,199.73 87.42

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 16,513.73 55.04 23,730.64 69.97 8,848.19 58.60

乙烯基双封头 4,319.14 14.40 3,771.48 11.12 2,720.72 18.02

其他 4,085.72 13.62 3,017.73 8.90 1,630.82 10.80

苯基氯硅烷 5,085.24 16.95 3,395.19 10.01 1,899.58 12.58

合计 30,003.83 100.00 33,915.04 100.00 15,099.31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15,099.31 万

元、33,915.04 万元和 30,003.83 万元,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增长 124.61%,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减少 11.53%,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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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直接材料 25,373.09 84.57 30,747.61 90.66 12,368.85 81.92

直接人工 1,269.62 4.23 898.23 2.65 814.61 5.40

制造费用 3,361.12 11.20 2,269.19 6.69 1,915.86 12.69

合计 30,003.83 100.00 33,915.04 100.00 15,099.31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1.92%、90.66%和

84.57%。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主营业成本各组成部分变动情况如下:

(1)功能性助剂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助剂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直接材料 22,333.88 89.63 28,454.17 93.23 11,209.58 84.92

其中:三甲基氯硅烷 14,757.83 59.22 21,881.74 71.70 6,625.25 50.19

二甲基二氯硅烷 1,310.48 5.26 1,098.11 3.60 483.23 3.66

直接人工 881.21 3.54 703.66 2.31 689.89 5.23

制造费用 1,703.50 6.84 1,362.02 4.46 1,300.26 9.85

合计 24,918.59 100.00 30,519.85 100.00 13,199.73 100.00



①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助剂的直接材料主要由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乙氧

基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等构成,2018 年度较上年度增加 17,244.59 万元,增幅

分别为 153.84%。主要是因为原材料采购成本持续上涨,尤其是主要原材料三甲

基氯硅烷涨幅较大,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三甲基氯硅烷的采购成本分别为

9,769.67 元/吨和 33,477.41 元/吨,其他用量较少的有机硅上游原材料采购成本也

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2019 年度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有机硅上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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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原材料价格下降,三甲基氯硅烷的平均采购成本降至 20,889.41 元/吨。

②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助剂直接人工分别为 689.89 万元、703.66 万元和

881.21 万元,占功能性助剂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23%、2.31%和 3.54%。公司直

接人工呈现上涨趋势,主要原因为员工的薪酬待遇持续提高。2018 年直接人工

占比显著下降主要是因为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导致其占比上升,从而直接人

工的占比相应下降。2019 年度随原材料采购成本下降,直接人工的占比相应上

升。

③制造费用

公司功能性助剂制造费用主要由折旧费、燃动力、电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和

物料消耗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分别为 1,300.26 万元、1,362.02 万元

和 1,703.50 万元,占功能性助剂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5%、4.46%和 6.84%。

2018 年较 2017 年功能性助剂制造费用基本持平,2018 年制造费用占比显著

下降主要是因为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导致其占比上升,从而制造费用的占比

相应下降。2019 年较 2018 年功能性助剂制造费用增加 341.48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9 年公司环保安全方面的支出增加较多,2019 年度随原材料采购成本下降,

制造费用的占比相应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助剂主营业务成本、销量、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24,918.59 30,519.84 13,199.73

数量(吨) 5,980.89 5,436.39 6,056.74

单位成本(元/吨) 41,663.68 56,139.89 21,793.44



2018 年度,公司功能性助剂单位成本较上年上涨 34,346.45 元/吨,涨幅为

157.60%。主要原因为由于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有

机硅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供需变化导致有机硅行业上游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

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相应大幅上涨,如公司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

硅烷。2019 年度,公司功能性助剂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 14,476.21 元/吨,降幅为

25.79%。主要原因为 2018 年前三季度主要原材料供给紧张,价格出现阶段性快

速上涨,2018 年四季度供给紧张的情况有所缓解,以及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

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回落,并呈震荡整理的态势,受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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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有所下滑。

(2)苯基氯硅烷

报告期内,公司苯基氯硅烷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直接材料 3,039.21 59.77 2,293.44 67.55 1,159.27 61.03

其中:氯化苯 1,539.74 30.28 1,049.71 30.92 633.97 33.36

硅粉 808.44 15.90 624.07 18.38 282.11 14.85

直接人工 388.41 7.64 194.57 5.73 124.72 6.57

制造费用 1,657.62 32.60 907.17 26.72 615.60 32.41

合计 5,085.24 100.00 3,395.19 100.00 1,899.58 100.00



①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苯基氯硅烷的直接材料主要由氯化苯、硅粉、铜粉等构成,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分别较上年度增加 1,134.17 万元、745.76 万元,增幅分别

为 97.84%、32.52%。主要原因为:A.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苯基

氯硅烷的销量分别为 797.39 吨、1,309.32 吨和 1,871.58 吨,销量大幅增加;B.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硅粉、铜粉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

②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公司苯基氯硅烷直接人工分别为 124.72 万元、194.57 万元和

388.41 万元,占苯基氯硅烷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57%、5.73%和 7.64%。公司直

接人工呈现上涨趋势,主要原因为员工的薪酬待遇持续提高以及员工人数有所增

加。

③制造费用

公司苯基氯硅烷制造费用主要由折旧费、燃动力、电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和

物料消耗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分别为 615.60 万元、907.17 万元和

1,657.62 万元,公司制造费用呈现上涨趋势,主要原因为:A 销量大幅上升,相

应的燃动力及电费上升;B 苯基氯硅烷车间工艺持续的优化,发生的低值易耗品

摊销持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苯基氯硅烷主营业务成本、销量、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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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5,085.24 3,395.19 1,899.58

数量(吨) 1,871.58 1,309.32 797.39

单位成本(元/吨) 27,170.87 25,930.89 23,822.49



2018 年度,公司苯基氯硅烷单位成本较 2017 年度上涨 2,108.40 元/吨,涨幅

8.85%,主要原因为:A.2017 年较 2018 年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533.37 万元; B.

氯化苯、硅粉、铜粉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

2019 年度,公司苯基氯硅烷单位成本较 2018 年度上涨 1,239.98 元/吨,涨幅

4.78%,主要原因为:A.2018 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232.00 万元,2019 年未发生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B.员工的薪酬待遇持续提高,以及苯基氯硅烷车间工艺持续

的优化,发生的低值易耗品摊销持续上升。



3、其他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原材料 110.94 28.02 314.73 66.53 378.25 84.06

副产品 220.47 55.68 150.94 31.91 71.75 15.94

加工费 64.51 16.29 7.30 1.54 - -

其他 0.06 0.01 0.07 0.01 - -

合计 395.98 100.00 473.04 100.00 450.00 100.00



4、主要原材料投入产出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氯化

苯、二甲基二氯硅烷、硅粉等,其中三甲基氯硅烷是生产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

原材料,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是生产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原材

料,氯化苯、硅粉是生产苯基氯硅烷的主要原材料。

(1)各产品主要原材料投入产出的配比关系及其合理性

①六甲基二硅氮烷

公司生产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主要原料为三甲基氯硅烷。公司采用无溶剂法专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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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技术生产六甲基二硅氮烷并得到硅醚,具体工艺过程为将三甲基氯硅烷与液氨

按一定比例投入反应装置进行氨化反应,之后添加特种助剂进行水洗、干燥得到

半成品和副产品氯化铵;其后,将半成品通过精馏装置进行精馏得到六甲基二硅

氮烷成品和硅醚半成品,硅醚半成品通过进一步水洗得到硅醚成品。

A.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产品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三甲基氯硅烷 13,949.72 95.22 21,345.45 96.56 6,511.52 89.87

其他 700.71 4.78 760.11 3.44 734.12 10.13

合计 14,650.43 100.00 22,105.56 100.00 7,245.64 100.00



报告期内,六甲基二硅氮烷的直接材料成本主要由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构

成,占直接材料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9.97%、96.56%、95.22%。

B.报告期内主要材料的投入产出比情况



原材料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三甲基氯硅烷 1.40 1.42 1.40

注:投入产出比=原材料投入数量/产成品产出数量,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三甲基氯硅烷与六甲基二硅氮烷的投入产出比分别为 1.40、

1.42 和 1.40,较为稳定。

②乙烯基双封头

公司通过钠缩法制取乙烯基双封头,具体过程为将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二

甲基二氯硅烷、氯乙烯和催化剂按比例投入反应装置,通过缩聚反应后再经过分

离装置进行固液分离,制得乙烯基单封头半成品以及副产品氯化钠;其后,将乙

烯基单封头半成品在反应装置中通过水解制得乙烯基双封头半成品;最后,将乙

烯基双封头半成品通过精馏装置精馏得到乙烯基双封头成品。

2018 年 8 月前,公司通过外购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生产乙烯基双封头;2018

年 8 月后,公司采用无溶剂连续法生产,通过二甲基二氯硅烷与乙醇进行醇解反

应直接制取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A.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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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产品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133.33 4.36 875.04 28.10 971.41 42.51

二甲基二氯硅烷 1,237.52 40.50 1,095.60 35.18 478.23 20.93

催化剂 921.15 30.14 620.15 19.91 488.83 21.39

其他 763.86 25.00 523.33 16.81 346.79 15.18

合计 3,055.86 100.00 3,114.11 100.00 2,285.27 100.00



报告期内,乙烯基双封头的直接材料成本主要由原材料二甲基二乙氧基硅

烷、二甲基二氯硅烷、催化剂等构成,合计占直接材料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4.83%、

83.19%、75.00%。

B.报告期内主要材料的投入产出比情况



原材料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0.08 0.52 1.09

二甲基二氯硅烷 1.69 1.23 0.95



报告期内,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与乙烯基双封头的投入产出比逐年下降,二

甲基二氯硅烷与乙烯基双封头的投入产出比逐年上升,其原因为:二甲基二乙氧

基硅烷和二甲基二氯硅烷为乙烯基双封头的主要原料;二甲基二氯硅烷同时也是

合成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的主要原料;2018 年 8 月前,公司外购二甲基二乙氧

基硅烷,2018 年 8 月后,公司通过二甲基二氯硅烷与乙醇进行醇解反应直接制

取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③苯基氯硅烷

公司采用直接合成法生产苯基氯硅烷,具体生产过程为氯化苯与硅粉在反应

装置内经催化剂作用进行反应,再经脱低装置得到苯基氯硅烷半成品,同时对过

程中未充分反应的氯化苯分离后转入系统循环使用;其后,苯基氯硅烷半成品通

过精馏得到苯基氯硅烷成品,主要为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根据需求,

生产车间可以通过改变工艺条件,调整苯基三氯硅烷与二苯基二氯硅烷的产出比

例。

A.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9 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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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氯化苯 1,539.74 50.66 1,049.71 45.77 633.97 54.69

金属硅粉 808.44 26.60 624.07 27.21 282.11 24.34

催化剂 616.38 20.28 386.43 16.85 186.26 16.07

其他 74.66 2.46 233.22 10.17 56.93 4.91

合计 3,039.21 100.00 2,293.44 100.00 1,159.27 100.00



报告期内,苯基氯硅烷的直接材料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氯化苯、金属硅粉、催

化剂等构成,合计占直接材料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5.10%、89.83%、97.54%。

B.报告期内主要材料的投入产出比情况



原材料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氯化苯 1.52 1.56 1.56



金属硅粉 0.25 0.20 0.24



报告期内,公司苯基氯硅烷主要原材料的投入产出比基本稳定。

(2)投入产出比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苯基氯硅烷属于有机硅行业

的精细品种,目前 A 股上市公司中,没有同种类产品的投入产出比信息。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收入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毛利 29,415.16 98.72 30,322.22 99.05 10,744.14 96.01

其他业务毛利 380.22 1.28 291.63 0.95 446.96 3.99

合计 29,795.38 100.00 30,613.85 100.00 11,191.1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毛利。主要产品毛利及

其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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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产品类别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功能性助剂 24,440.41 83.09 29,142.86 96.11 10,269.46 95.58

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 13,861.20 47.12 21,398.12 70.57 6,213.92 57.84

乙烯基双封头 5,887.55 20.02 3,861.88 12.74 2,431.64 22.63

其他 4,691.67 15.95 3,882.86 12.81 1,623.91 15.11

苯基氯硅烷 4,974.75 16.91 1,179.36 3.89 474.68 4.42

合计 29,415.16 100.00 30,322.22 100.00 10,744.14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六甲基二硅氮烷实现毛利占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57.84%、70.57%和 47.12%;乙烯基双封头实现毛利占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22.63%、12.74%和 20.02%;苯基氯硅烷实现毛利占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4.42%、3.89%和 16.91%。2017 年度和 2018 年

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六甲基二硅氮烷和乙烯基双封头。2019 年度,

六甲基二硅氮烷受价格回落影响,占比大幅下降,同时乙烯基双封头销量大幅提

升以及苯基氯硅烷产品量价齐升,占比大幅上升。



2、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整体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功能性助剂 49.52% 48.85% 43.76%

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 45.63% 47.42% 41.26%

乙烯基双封头 57.68% 50.59% 47.19%

其他 53.45% 56.27% 49.89%

苯基氯硅烷 49.45% 25.78% 19.99%

主营业务毛利率 49.50% 47.20% 41.57%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1.57%、

47.20%和 49.50%,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有所不同,

以下具体分析公司毛利率变动。

(2)产品结构的变动趋势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

①产品结构变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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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包括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两大产品类别,包含十多种

有机硅产品,其中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广泛应用于有机硅新材料、制药、电子化学

等领域,苯基氯硅烷是合成下游苯基系列应用材料的基础原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最主要的产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其每年实现的销售收入

占比均超过 50%,该产品市场较为成熟。同时,公司加大对乙烯基双封头、苯基

氯硅烷的投入,尤其是苯基氯硅烷随着生产工艺的稳定成熟、产量的上升以及市

场的需求持续旺盛,其销售呈现量价齐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结构逐

步均衡,苯基氯硅烷毛利额贡献逐年增大,与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形

成了多品种均衡化发展的产品格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额占比情况如下图

所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乙烯基双封头占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重

分别为 22.63%、12.74%和 20.02%,苯基氯硅烷占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重分别为

4.42%、3.89%和 16.91%。从主营业务毛利额的产品结构来看,除 2018 年度六甲

基二硅氮烷的售价大幅提升导致其他产品的毛利额占比明显下降外,乙烯基双封

头总体保持稳定,苯基氯硅烷总体呈上升趋势。

②产品结构变动对毛利率影响的量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及其收入占比对整体毛利率变动情况分

析如下:



毛利率贡献变动

项目

毛利率变动影响数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数 合计影响数

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提高 2.30 个百分点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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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贡献变动

项目

毛利率变动影响数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数 合计影响数

功能性助剂 0.56% -4.79% -4.24%

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 -0.92% -9.07% -9.99%

乙烯基双封头 1.22% 2.68% 3.90%

其他 -0.42% 2.27% 1.85%

苯基氯硅烷 4.01% 2.53% 6.54%

合计 4.56% -2.26 2.30%

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7 年提高 5.63 个百分点

功能性助剂 5.42% 0.21% 5.63%

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 4.33% 4.94% 9.27%

乙烯基双封头 0.40% -3.80% -3.40%

其他 0.69% -0.92% -0.24%

苯基氯硅烷 0.41% -0.41% -

合计 5.83% -0.20% 5.63%



注:产品毛利率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数=各产品本年较上年毛利率增长额与各

产品本年度收入占比的乘积;产品收入占比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数=各产品本年较上年

收入占比增长额与各产品上年毛利率的乘积。



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5.63 个百分点,其中具体产品毛

利率的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 5.83%,产品结构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

的影响为-0.20%,产品结构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有正有负,整体来看,产品结构

变化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公司各具体

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尤其是功能性助剂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影响数为 5.42%。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 2.30 个百分点,其中具体产品毛利率的

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 4.56%,主要是苯基氯硅烷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影响数 4.01%,产品结构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2.26%,主要是六甲基

二硅氮烷收入占比下滑,影响数为-9.07%,乙烯基双封头和苯基氯硅烷收入占比

提升,影响数分别为 2.68%、2.53%。

(3)主要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的变动趋势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

结合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其成本要素的变动情

况,对其毛利率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①功能性助剂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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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助剂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其中的单位直接材料、

单位直接人工、单位制造费用等数量、价格、成本要素与毛利率的变动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幅 变动影 变动幅 变动影

毛利率影响因素 金额 金额 金额

度(%) 响数 度(%) 响数

(%) (%)

平均售价 82,091.99 -25.82 -17.80 110,662.92 183.36 36.39 39,053.94

平均单位成本 41,443.64 -26.79 18.47 56,608.49 157.72 -31.31 21,965.03

其中:直接材料 37,144.84 -29.62 19.04 52,777.05 182.94 -30.84 18,653.32

直接人工 1,465.60 12.29 -0.20 1,305.16 13.69 -0.14 1,148.01

制造费用 2,833.20 12.15 -0.37 2,526.29 16.76 -0.33 2,163.70

毛利率(%) 49.52 48.85 43.76



报告期内,功能性助剂的毛利率保持上升,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对毛利

率影响较小,其毛利率主要受单位售价和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A.报告期,功能性助剂的上游原材料变化情况

功能性助剂的主要原材料为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主要由国内大

型有机硅单体企业生产及销售。2017 年以来,受国内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

度加大、全球有机硅产品需求提升等因素影响,全球有机硅行业供需趋紧,有机

硅单体、中间体等上游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2018 年第四季度以来,随着市

场产能投放和需求增速放缓,产品价格有所回落。

B.报告期,功能性助剂的下游产品变化情况

功能性助剂主要应用于下游有机硅深加工行业和制药行业,其中,有机硅深

加工产品的工业应用领域主要为汽车、电子工业、建筑、新能源、电力、个人护

理、航空航天等行业,制药行业主要用于抗生素及心脑血管、肿瘤、艾滋病治疗

药物的合成。由于这些下游应用行业非常广泛,单个下游行业的波动对功能性助

剂的影响相对较小。

a.有机硅深加工行业

2017 年以来,受国内环保核查力度加大及供给侧改革影响,国内有机硅行

业产品价格稳步提升,国际有机硅巨头也纷纷宣布产品涨价。其中,2017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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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道康宁对主要有机硅产品实施价格上调,涨幅为 10%-15%;2017 年 11 月,

德国瓦克上调有机硅产品价格,涨幅最高可达 25%;2018 年 1 月,日本信越集

团上调有机硅产品价格,涨幅为 10%-20%;2018 年 3 月和 4 月,美国迈图集团

分别上调有机硅密封胶产品和弹性体产品,涨幅分别为 20%和 10%;2019 年 4

月,陶氏杜邦全面上调硅氧烷、聚合物、密封胶等有机硅产品价格,涨幅最高可

达 10%。

b.制药行业

近年来,有机硅助剂在药物合成中的应用愈来愈普遍,不仅限于在药物合成

中作为一类有效的保护试剂应用,还可成为一类有效的中间体合成试剂,广泛用

于长分子链合成药物中。

受经济水平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医疗卫生水平提高、疾病种类增多

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医药市场规模将持续稳定增长。2017 年,我国药品流

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增速略有回落,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为

20,016 亿元,同比增长 8.4%。我国医药商品销售品类以西药类药物为主,销售

额占七大类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73.20%。

C.报告期,功能性助剂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分析

公司的功能性助剂在市场上竞争力较强,在各项指标的优越性、品质稳定性、

供货能力持续性方面具备明显领先优势,近年来,终端行业应用对有机硅产品提

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使得公司下游客户对改性剂的需求也进一步提升,发行人

充分利用其在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将持续上涨的成本向下游传导。

2018 年较 2017 年,公司功能性助剂平均售价的涨幅高于平均单位成本的涨

幅,因此毛利率持续上升。

2019 年较 2018 年,有机硅产品的价格出现回落,公司功能性助剂的平均售

价也相应下降,与平均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相近,因此毛利率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助剂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主要产品售价的波动与上

下游情况基本相符。

②苯基氯硅烷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苯基氯硅烷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其中的单位直接材料、

单位直接人工、单位制造费用等数量、价格、成本要素与毛利率的变动对比情况

如下: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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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幅 变动影 变动幅 变动影

毛利率影响因素 金额 金额 金额

度(%) 响数 度(%) 响数

(%) (%)

平均售价 53,751.39 53.85 25.98% 34,938.32 17.34 11.82 29,775.37

平均单位成本 27,170.87 4.78 -2.31% 25,930.89 8.85 -6.03 23,822.49

其中:直接材料 16,238.77 -7.29 2.38% 17,516.24 20.48 -8.52 14,538.27

直接人工 2,075.32 39.65 -1.10% 1,486.06 -4.99 0.22 1,564.08

制造费用 8,856.79 27.83 -3.59% 6,928.58 -10.25 2.27 7,720.14

毛利率(%) 49.45 25.78 19.99



报告期内,苯基氯硅烷的毛利率持续上升,具体分析如下:

A.报告期,苯基氯硅烷的上游原材料变化情况

苯基氯硅烷的主要原材料为氯化苯和硅粉。其中,氯化苯的采购成本相对稳

定,硅粉和铜粉的采购成本呈上升趋势。

B.报告期,苯基氯硅烷的下游产品变化情况

苯基氯硅烷主要用于下游企业生产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苯基硅树脂等有

机硅深加工产品。公司的客户主要为美国迈图集团、江苏三木等。苯基氯硅烷是

制备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的重要单体之一,它对改善有机硅氧烷的性能,特别是

对提高有机硅产品的耐温性、与有机材料的相容性、化学稳定性、折光率、耐辐

射等有明显作用。受 LED、光伏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以及航空航天、

电子、军工等行业和高端家电、厨具应用的持续增加,在世界范围内,苯基硅橡

胶、苯基硅油、苯基硅树脂等苯基有机硅材料的需求量连年持续增长。

C.报告期,苯基氯硅烷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分析

2017 年,公司苯基氯硅烷的生产设备处于不断调试以及更新改造的阶段,

未能实现连续生产。

2018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生产工艺的稳定成熟、产量的上升以及市场的需

求持续旺盛,苯基氯硅烷的销售呈现量价齐升的趋势,特别是 2019 年上半年,

苯基三氯硅烷市场供不应求,价格持续上涨,报告期内,苯基三氯硅烷销售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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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苯基氯硅烷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售价的波动与上下游

情况基本相符。

(4)按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 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直销 48.80% 45.05% 40.62%

贸易商 51.82% 51.82% 45.12%



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差异不大,受不同销售模式下产品结构和客户构成不同

影响略有差异,不同产品的毛利率及销售额占相同模式销售总额的比例情况如

下:



具体产品类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贡献

期间

别 直销 贸易商 直销 贸易商 直销 贸易商

功能性助剂 48.50% 52.55% 81.22% 89.15% 39.39% 46.85%

2019 年度 苯基氯硅烷 50.09% 45.83% 18.78% 10.85% 9.41% 4.97%

合计 48.80% 51.82% 100.00% 100.00% 48.80% 51.82%

功能性助剂 46.99% 52.63% 91.56% 95.69% 43.03% 50.37%

2018 年度 苯基氯硅烷 23.91% 33.61% 8.44% 4.31% 2.02% 1.45%

合计 45.05% 51.82% 100.00% 100.00% 45.05% 51.82%

2017 年度 功能性助剂 43.59% 44.38% 90.42% 92.26% 39.41% 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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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产品类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贡献

期间

别 直销 贸易商 直销 贸易商 直销 贸易商

苯基氯硅烷 12.64% 53.86% 9.58% 7.74% 1.21% 4.17%

合计 40.62% 45.12% 100.00% 100.00% 40.62% 45.12%



报告期内,直销模式和贸易商模式的毛利率受产品结构的影响较大,公司主

要产品分不同销售模式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①功能性助剂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助剂不同模式的毛利率差异不大,且变化趋势基本保

持一致,略有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A. 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等销售量较大的集团客户,是所在销售模

式下毛利率波动的重要影响因素。因不同销售模式下集团客户间报价周期、报价

时点和采购时点均有不同,且价格波动较按单报价的客户存在一定滞后性,因此

直销和贸易商销售模式毛利率略有差异。

B.报告期内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尤其是 2017 年下半年以来,产品价格出现

了快速上涨后又回落的行情,各月中直销和贸易商客户的采购不均衡性也造成了

年度毛利率的部分差异;同时,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价格也呈现波动较大的

情况,各月对外销售产品结转成本差异也是直销、贸易商在各年度存在一定差异

的原因。

②苯基氯硅烷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贸易商模式毛利率均高于直销模式毛利率,主要原

因为国内对于二苯基二氯硅烷的应用尚处于导入阶段,国外客户对于该产品的应

用更为成熟、认可度更高,国外销售均价也明显高于同期的国内销售均价。直销

客户以内销为主,贸易商客户以外销为主,因此贸易商客户销售均价高于直销客

户销售均价,相应的,贸易商客户毛利率高于直销客户毛利率。此外,2017 年

度,贸易商客户除少量苯基三氯硅烷样品销售外,均为二苯基二氯硅烷销售,由

于转销二苯基二氯硅烷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营业成本,导致 2017 年度贸易商

模式毛利率大幅高于直销模式毛利率。

2019 年度,贸易商模式毛利率低于直销模式毛利率,主要原因为 2019 年苯

基三氯硅烷的售价整体上升,美国迈图集团存在定价周期,售价涨幅略滞后其他

客户。美国迈图集团对部分地区工厂的苯基氯硅烷产品通过采购服务商购买,属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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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贸易商模式,在贸易商模式销售收入中占比较高,因此贸易商模式的销售均价

低于直销模式的销售均价,相应的,贸易商客户毛利率低于直销客户毛利率。

(5)按不同销售区域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销售区域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 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内销 49.03% 47.99% 42.71%

华东地区 47.03% 47.17% 40.55%

华中地区 54.43% 49.86% 44.93%

华南地区 46.79% 50.22% 48.36%

华北地区 54.71% 37.65% 40.37%

东北地区 40.72% 49.57% 46.57%

西南地区 42.03% 60.70% 40.66%

西北地区 66.41% - -

港澳台地区 43.03% 81.44% -

外销 50.04% 46.72% 39.71%

德国 47.19% 42.99% 37.19%

日本 53.26% 50.62% 39.89%

泰国 49.02% 49.64% 39.22%

美国 52.40% 44.54% 33.87%

印度 41.03% 40.07% 44.93%

法国 52.50% 58.69% 52.59%

韩国 47.91% 52.13% 87.28%

荷兰 - - 58.72%

其他国家 58.62% 53.95% 49.03%

合计 49.50% 47.20% 41.57%



不同销售区域的毛利率主要受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影响。其中:①2017 年

度外销毛利率低于内销毛利率的主要原因为 2017 年下半年六甲基二硅氮烷价格

上涨,主要外销客户因为存在报价周期,价格未能及时上调,相对滞后于内销客

户。②韩国在 2017 年度毛利率超过 80%,主要原因为对韩国销售的产品为四甲

基二乙烯基二硅氮烷,占当年韩国地区主营业务收入的 97.69%,该产品属于小

品种且毛利率较高;港澳台地区在 2018 年度毛利率超过 80%,主要原因为少量

样品销售,毛利率较高。③印度地区毛利率相对较低,公司在印度地区销售的产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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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主要在印度制药企业生产过程中起到基团保护剂作用。印

度地区六甲基二硅氮烷价格相对其他地区涨幅较小,对产品价格的敏感度较高,

公司对印度市场的定价综合考虑了公司产品利润水平和当地市场实际情况。



3、敏感性分析



(1)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公司某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上升或下降 1%,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售价上升1%毛利变动 493.59 596.63 234.69

售价上升1%毛利率变动 0.83% 0.93% 0.91%

功能性助剂

售价降低1%毛利变动 -493.59 -596.63 -234.69

售价降低1%毛利率变动 -0.83% -0.93% -0.91%

售价上升1%毛利变动 100.60 45.75 23.74

售价上升1%毛利率变动 0.17% 0.07% 0.09%

苯基氯硅烷

售价降低1%毛利变动 -100.60 -45.75 -23.74

售价降低1%毛利率变动 -0.17% -0.07% -0.09%



(2)产品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公司某类产品成本上升或者下降 1%,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和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成本上升1%毛利变动 -249.19 -305.20 -132.00

成本上升1%毛利率变动 -0.42% -0.48% -0.51%

功能性助剂

成本降低1%毛利变动 249.19 305.20 132.00

成本降低1%毛利率变动 0.42% 0.48% 0.51%

成本上升1%毛利变动 -50.85 -33.95 -19.00

成本上升1%毛利率变动 -0.09% -0.05% -0.07%

苯基氯硅烷

成本降低1%毛利变动 50.85 33.95 19.00

成本降低1%毛利率变动 0.09% 0.05% 0.07%



4、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比较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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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机硅产品种类、占比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



有机硅产品类别 有机硅

公司名称 原 中间 深加工 产品占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体 比

料 体 产品

新安股份 ● ●○ ● ● 53.82 - 31.85 24.21



三友化工 ● ● ● 12.31 - 45.75 34.57



合盛硅业 ● ● ● ● 46.68 - 49.87 40.37

兴发集团 ● ● ● ● 13.39 - 39.28 32.25



东岳硅材 ● ● ● - - 38.34 30.98





平均值 - - 41.02 32.81





新亚强 ○ ● 100.00 49.50 47.20 41.57





注 1:“●”指甲基系列,“○”指苯基系列。



注 2:有机硅产品占比为 2018 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数据。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机

硅相关产品的平均水平,总体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变动幅度较小。主要原因为:

①报告期内,受供给侧改革和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多重因素影响,有机硅全

产业链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毛利率同步提升,公司毛利率的变动与行业趋势保持

一致。

②公司产品与可比公司有机硅产品类别有所不同。有机硅行业产业链较长,

产品种类繁多、差异较大。可比公司以常规型的有机硅单体、DMC 及下游传统

深加工产品为主,公司产品主要集中在有机硅中间体(功能性助剂)和苯基单体

部分,市场供应及需求量相对较小,毛利率相对较高。

③公司产品在细分领域拥有较强的领先优势。公司产品是以六甲基二硅氮烷

为主的功能性助剂,凭借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得到了国际国

内市场的广泛认可。公司产品在下游产品生产中成本占比较小,但对其产品性能

的提升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公司毛利率在同行业

稳定保持相对较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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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成果其他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销售费用 908.37 1.51 752.42 1.16 659.86 2.47

管理费用 1,802.29 2.99 3,431.21 5.28 932.41 3.49

研发费用 2,511.78 4.17 2,004.14 3.08 918.43 3.43

财务费用 -1,050.85 -1.75 -1,123.64 -1.73 596.30 2.23

合计 4,171.59 6.92 5,064.14 7.79 3,107.00 11.62



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除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外,公司期间费用金额逐

年增加,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659.86 万元、752.42 万元和 908.37 万元,

销售费用呈增长的态势;但增速小于营业收入增速,导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逐年下降,分别为 2.47%、1.16%和 1.5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工资及附加 127.54 14.04 128.19 17.04 91.16 13.82

交通运输费 357.64 39.37 275.27 36.58 273.68 41.47

海运费用 158.17 17.41 126.47 16.81 129.14 19.57

港杂费 138.54 15.25 143.02 19.01 94.37 14.30

佣金 71.22 7.84 1.66 0.22 38.98 5.91

其他费用 55.26 6.08 77.8 10.33 32.52 4.95

合计 908.37 100.00 752.42 100.00 659.86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及附加、交通运输费、海运费和港杂费,上述四

项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例保持在 85%以上。销售费用中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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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资及附加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的工资及附加呈稳步上升趋势,分别为 91.16 万元、

128.19 万元和 127.54 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13.82%、17.04%和 14.04%,

是销售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人员的月平均工资分别为

6,752.87 元、9,711.57 元和 9,109.96 元,2018 年较 2017 年,随着公司经营业绩

的提升,销售人员工资及奖金水平大幅提升,2019 年较 2018 年基本保持稳定。

②交通运输费

报告期内,交通运输费基本保持稳定,分别为 273.68 万元、275.27 万元和

357.64 万元,占销售费用的 40%左右,是销售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交通运输费

的增减变动主要与销售数量相关。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交通运输费与销售数量的配比关系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交通运输费(元) 3,576,362.75 2,752,744.93 2,736,763.48

销售数量(吨) 8,120.79 6,996.94 7,118.88

单位运费(元/吨) 440.40 393.42 384.44



注:表中所列示的销售数量已剔除由客户自提的副产品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每吨货物的单位运费分别为 384.44 元、393.42 元和 440.40

元,呈上涨趋势,国内运输成本主要受运输距离长短影响较大,公司地处江苏省

宿迁市,属于华东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对华中、华南、华北、东北、西南等距

离较远地区的销量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同时,运费标准逐年略有上升。整体而言,

交通运输费对运输数量的单价呈上涨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有机硅产品以单体

为主,东岳硅材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了其每吨运费,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分

别为 359.33 元/吨和 339.87 元/吨,整体比新亚强更低,主要是因为东岳硅材对华

南地区产品运输以运费较低的水运为主,此外,东岳硅材的有机硅单体产品销售

规模大,多用槽罐车运输,新亚强产品销售规模小,多以集散物流的方式运输,

运输成本更高。

③海运费用

公司外销的结算方式有 FOB、CIF、CFR 三种,FOB 为离岸价,由买方负责

派船接运货物,CIF 和 CFR 为到岸价,由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

需的运费,公司财务核算中将其命名为海运费,CIF 和 CFR 模式的出口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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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出口港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运费(元) 1,581,726.48 1,264,748.20 1,365,052.77

出口数量(吨) 2,567.88 2,442.58 1,930.67

单位海运费(元/吨) 615.97 517.79 707.04



2018 年较 2017 年单位海运费减少 189.25 元/吨,减幅 26.77%,主要原因为:

A.公司出口货物的港口分为上海港和连云港,到达相同目的港,上海港的海运费

较连云港更低,尽管货物运送至上海港的国内交通运输费更高,但是考虑到上海

港出口航程更快、海运费更低,以及部分客户的要求,公司减少了通过连云港的

出口,增加了通过上海港的出口。B.海运费一般以集装箱的数量为收费单位,每

个集装箱可以运送六甲基二硅氮烷、二苯基二氯硅烷和苯基三氯硅烷的数量分别

为 12 吨、18.4 吨和 20 吨,因此,运输不同的产品到达同一港口,其吨运费也会

存在差异,苯基氯硅烷的每吨海运费大幅低于六甲基二硅氮烷。2018 年苯基三

氯硅烷销售量大幅提升,拉低了平均每吨海运费。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增长 98.17 元/吨,涨幅 18.96%,主要原因为:A.迈图

美国的大量订单由 FOB 改为 CIF 模式以及对埃肯美国销售量大幅增加。由于出

口至美国的海运费用高于欧洲以及东南亚地区,因此 2019 年度的单位海运费有

所上升。B.2019 年以来,人民币持续贬值,以每月月初每 1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的算数平均值计算,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上涨 0.28,涨幅 4.18%。由于

海运费以美元结算,汇率的上涨导致折算成人民币后每吨海运费有所上升。

④港杂费

公司港杂费主要为货物运输代理公司收取的单证费、查验费、加固打托费及

其他港口杂费,FOB、CIF、CFR 三种结算模式均涉及港杂费,公司与 Topway

Trading Ltd.的全部交易以及部分客户的部分批次的港杂费由其自行承担,剔除

Topway Trading Ltd.的交易后,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出口数量(吨) 3,354.71 3,650.60 2,347.73

港杂费(元) 1,385,410.10 1,430,232.72 943,692.55

单位港杂费(元/吨) 412.97 391.78 401.96



公司港杂费受出口单数、整柜或散货等多种因素影响。从整体来看,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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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单位港杂费较为稳定。

⑤佣金

公司佣金核算的具体内容为居间直销模式下产生的居间费用。公司通过居间

方撮合与客户形成销售,公司分别与客户、居间方签订合同,在完成产品销售并

收回货款后,将佣金支付给居间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居间商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Completechemie Corporation 65.69 92.23 - - 36.78 94.35

Shivam Pharma-Chemicals 2.64 3.70

Hajoo Trading Company 2.24 3.15 - - 2.20 5.65

其他 0.66 0.92 1.66 100.00 - -

合计 71.22 100.00 1.66 100.00 38.98 100.00



公司只有极少的客户通过居间直销模式开展业务合作,主要在印度和韩国两

个国家。居间商为公司介绍及维护客户、促成销售达成、跟踪销售回款,公司在

收到全部货款后,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居间商佣金、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并计

入当期销售费用。

佣金与居间直销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佣金 71.22 1.66 38.98

居间直销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 1,810.14 72.21 936.91

佣金/居间直销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 3.93% 2.31% 4.16%



注:居间直销模式实现的营业收入是佣金对应的营业收入,佣金在收回货款时确认,因

此上述营业收入与利润表中居间直销确认的营业收入并不一致,存在时间差。



报告期内,公司的佣金施行议价原则,佣金金额占比销售金额比例总体在

3%左右波动,公司发生的佣金与相应的销售收入相匹配。

⑥其他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销售费用主要为 REACH 注册费、办公费及差旅费等。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932.41 万元、3,431.21 万元和 1,802.29 万元,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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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呈增长的态势,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9%、5.28%和 2.99%,

呈现一定波动。2018 年较 2017 年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用

2,085.49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为 1,345.7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2.0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工资及附加 743.53 41.25 481.53 14.03 233.97 25.09

折旧费 258.55 14.35 160.38 4.67 142.92 15.33

修理费 189.50 10.51 209.79 6.11 131.32 14.08

办公及服务费 111.95 6.21 80.00 2.33 87.62 9.40

差旅费用 49.38 2.74 54.81 1.60 33.18 3.56

业务招待费 80.90 4.49 103.25 3.01 71.70 7.69

保险费用 59.19 3.28 53.82 1.57 39.67 4.25

税金费用 -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55.22 3.06 55.82 1.63 48.83 5.24

车辆费用 19.32 1.07 24.71 0.72 22.93 2.46

中介机构费用 215.74 11.97 116.42 3.39 117.45 12.60

环保绿化费 16.00 0.89

股份支付 - - 2,085.49 60.78 - -

其他 3.01 0.17 5.18 0.15 2.81 0.30

合计 1,802.29 100.00 3,431.21 100.00 932.41 100.00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交工资及附加、折旧费、修理费、业务招待费、办公

及服务费、摊销费、保险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股份支付费用,上述九项费用占

管理费用的比例保持在 90%以上。管理费用中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①工资及附加

报告期内,管理人员的工资及附加呈稳步上升趋势,分别为 233.97 万元、

481.53 万元和 743.53 万元,占管理费用的 30%左右,是管理费用的主要组成部

分。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人员的月平均工资分别为 5,010.10 元、7,817.11 元和

10,074.91 元,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管理人员工资及奖金水平持续上升。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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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折旧费

报告期内,折旧费分别为 142.92 万元、160.38 万元和 258.55 万元。2019 年

度,折旧费较高,主要原因为 2018 年 10 月,新厂区的办公楼和综合楼结转固定

资产,并从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③修理费

报告期内,修理费分别为 131.32 万元、209.79 万元和 189.50 万元。报告期

内,维修费有所上升,主要为机器设备部分组件、配件的更新维修支出持续上升。

④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71.70 万元、103.25 万元和 80.90 万元,基本

保持稳定。

⑤股份支付

2018 年较 2017 年,管理费用增加 2,498.80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8 年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支付 2,085.49 万元。

A.股份支付确认背景及范围

2018 年 12 月,公司针对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安排,方红承

和员工持股平台亚强智盈分别以 1,686 万元和 1,20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81 万股和 200 万股,增资价格为 6 元/股。

由于方红承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文件,同月,方红承以 6 元/股的

价格将股份按照本次增资前原股东的持股比例转让给原股东,原股东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和机构投资者,相关股份获取与发行人获得其服务无关,无需作为股份支

付处理。

实施股权激励时,亚强智盈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1 初琳 350.40 29.20 副董事长

2 许洪钧 39.00 3.25 副总经理

生产一部部长、职

3 李志刚 39.00 3.25

工监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

4 桑修申 39.00 3.25

秘书

5 刘春山 39.00 3.25 副总经理

6 宋娜 39.00 3.25 财务负责人

7 刘汉兴 39.00 3.25 研发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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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8 朱军 36.00 3.00 国内市场部部长

监事、采购物流部

9 王洪波 36.00 3.00

部长

10 陈建梅 36.00 3.00 质量管理部部长

生产二部部长、技

11 张太旭 36.00 3.00

术部部长

12 余金金 30.00 2.50 国内市场部副部长

13 刘仕娟 30.00 2.50 财务部副部长

14 叶华 30.00 2.50 质量管理部副部长

15 付文娟 30.00 2.50 国际市场部主管

16 李根 30.00 2.50 设备工程部主管

17 何兴阁 30.00 2.50 设备工程部主管

18 刘倩 27.00 2.25 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19 王文成 24.00 2.00 综合管理部主管

20 李刚 24.00 2.00 国际市场部部长

21 王凯辉 18.00 1.50 生产技术总监

22 孙立智 13.20 1.10 生产二部副部长

23 吕东双 12.60 1.05 车间副主任

24 张凤阳 12.00 1.00 技术部副部长

25 李杰 12.00 1.00 综合部部长

26 李晟 12.00 1.00 生产一部副部长

27 王之松 12.00 1.00 设备工程部部长

28 骆超 12.00 1.00 仓储部部长

29 胡志圆 12.00 1.00 生产一部副部长

30 陈推 12.00 1.00 总监察

31 于占河 12.00 1.00 调度员

32 吕军 12.00 1.00 生产二部主管

33 林海洋 12.00 1.00 车间主任

34 贾富明 10.20 0.85 生产二部副部长

35 王玉英 10.20 0.85 车间副主任

36 季培 8.40 0.70 调度员

37 沙雪斌 7.80 0.65 车间副主任

38 钱自年 6.00 0.50 安全环保部部长

39 王子伟 6.00 0.50 车间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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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40 尹笑笑 4.20 0.35 调度员

合计 1,200.00 100.00



B.股份支付确认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公司会计政策,“用以换取职

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

积”。

C.股份支付计量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规定,对于授予职工的

股份,其公允价值应按企业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

款和条件进行调整。如果企业股份未公开交易,则应按估计的市场价格计量,并

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外部投资者投资入股,故查询了 2018 年度 A 股市场

首次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且并购标的与发行人同属于“基

础化工(C26)”行业的案例,具体交易标的估值市盈率情况如下:



2018 年净利润对 承诺期平均市盈

序号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应市盈率(倍) 率(倍)



利 安 隆 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

1 12.07 10.00

(300596.SZ) 100%股权

天 津 磁 卡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2 6.24 8.25

(600800.SH) 100%股权

保 利 联 合 山东银光民爆器材有限公

3 11.91 11.05

(002037.SZ) 司 100%股权

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

6.71 8.15

万 华 化 学 司 25%股权

4

(600309.SH) 宝思德化学公司 100%股

3.53 5.32



平均值 8.09 8.55



注:(1)2018 年净利润对应市盈率=交易标的公司交易估值/ 2018 年净利润;承诺期

平均市盈率=交易标的公司交易估值/承诺期每年净利润的平均数。



(2)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8 年对应净利润为 1 至 8 月的实际数加 9 至

12 月的预测数,承诺期每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 2019 年至 2021 年净利润的平均数。



(3)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8 年对应净利润为 1 至 6 月的实际数加 7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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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的预测数,承诺期每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 2019 年至 2021 年净利润的平均数。天津渤

海石化有限公司的估值与 2018 年净利润对应的市盈率较低,主要原因为其主要产品为丙烯,

自 2016 年初以来,国内和国际价格指数均处于稳步上升态势,预计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的净利润时,均采用了低于 2018 年的价格作为计算依据。



(4)山东银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8 年对应净利润为预测数,承诺期每年

净利润的平均数为 2018 年至 2020 年净利润的平均数。



(5)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25%股权和宝思德化学公司 100%股权 2018 年对应净

利润为预测数,承诺期每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 2018 年至 2020 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万华化学

(宁波)有限公司及宝思德化学公司的估值与 2018 年的净利润相应的市盈率较低,主要原

因为其主要产品 MDI 及 TDI2017 年以来平均单价上升幅度较大,随着相关主要生产厂商的

产能逐渐恢复及行业的供需关系趋于稳定,预计未来年度价格有一定下降后处于稳定区间。



发行人在参考同行业公司被上市公司并购的市盈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以

下因素:

a.上市公司收购的交易标的的股权均为控股权,本次股权激励的股份为少数

股权,一般情况下,少数股权的估值较控股权有明显的折价。

b.发行人为拟上市公司,考虑到上市准备及审核周期、上市后 36 个月的锁

定期,股权短期不具有流动性。

c.2018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 65,001.93 万元、21,114.99 万元,

较 2017 年分别增长了 143.09%、218.80%,发行人预计 2019 年的经营业绩与 2018

年基本持平。

d.上述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标的公司的案例中,利安隆(300596.SZ)并购

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保利联合(002037.SZ)并购山东银光民爆器

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标的 2018 年净利润均低于 5,000 万元,规模较小,对

应的市盈率较高,分别为 12.07 倍及 11.91 倍;天津磁卡(600800.SH)并购天津

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标的 2018 年净利润为 30,143.05 万元,盈利

规模与公司比较相近,其对应的市盈率 6.24 倍,因此,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的估值情况对公司确定 2018 年的估值市盈率更有参考性。

综上,发行人决定按照 2018 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不包含确认股份支

付的费用)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的 8 倍市盈率确定的估值作为发行人的公允价

格,由此确定的发行人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 16.43 元/股。该价格如按照

发行人 2017 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折算,市盈率为 28.99 倍,如按照

发行人 2016 年至 2018 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平均数折算,市盈率为

16.96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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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此次确认的股份支付成本 2,085.49 万元,一次性

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⑥其他费用

报告期内,办公及服务费、摊销费、保险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等其他费用总

体保持稳定。

(3)研发费用分析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工资及附加、材料费和折旧费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人员人工费用 588.56 23.43 556.63 27.77 415.92 45.29

折旧费用 315.74 12.57 163.83 8.17 131.01 14.26

直接投入费用 1,571.00 62.55 1,198.65 59.81 361.79 39.39

新产品设计费等 26.21 1.04 42.31 2.11 - -

其他 10.26 0.41 42.72 2.13 9.71 1.06

合计 2,511.78 100.00 2,004.14 100.00 918.4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材料等直接投入、人员人工费用及折旧费构

成。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不断优化原有生产工艺的同时,持续

推进对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加大研发设备的投入,提高研发人员的福利待遇,

因此材料费、研发人员薪酬及折旧费均呈现增长趋势。2019 年度,公司实际执

行研究开发项目 23 项,主要为苯基单体及下游深加工项目,由于苯基相关项目

未来发展空间大,直接投入相应的增加,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利息支出 13.53 -1.29 93.14 -8.29 254.50 42.68

减:利息收入 598.95 -57.00 196.64 -17.50 14.02 2.35

汇兑损益 -472.08 44.92 -1,031.93 91.84 353.13 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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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金融机构手续费 6.65 -0.63 11.79 -1.05 2.68 0.45

合计 -1,050.85 100.00 -1,123.64 100.00 596.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波动较大,分别实现汇兑损失 353.13 万元、汇兑

收益 1,031.93 万元和汇兑收益 472.08 万元,是公司财务费用波动较大的主要原

因。由于公司外销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均以美元结算,公司的汇兑损益受美

元汇率波动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机构手续费支出较少,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5)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安股份 - 3.17 4.04

三友化工 - 4.14 4.17

合盛硅业 - 4.42 5.06

销售费用率(%) 兴发集团 - 3.59 3.73

东岳硅材 - 1.97 2.56

平均值 - 3.46 3.91

新亚强 1.51 1.16 2.47

新安股份 - 3.98 5.55

三友化工 - 7.84 7.12

合盛硅业 - 1.84 2.22

管理费用率(%) 兴发集团 - 1.46 1.48

东岳硅材 - 5.83 2.61

平均值 - 4.19 3.80

新亚强 2.99 5.28 3.49

财务费用率(%) 新安股份 - 0.61 1.19

三友化工 - 2.07 1.72

合盛硅业 - 1.74 2.66

兴发集团 - 3.50 3.93

东岳硅材 - -0.27 0.87

平均值 - 1.53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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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亚强 -1.75 -1.73 2.23



注: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营业收入。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

要原因为:①公司凭借优异稳定的产品质量及良好的市场信誉,已与美国迈图集

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火、迈兰印度、日本住友、齐鲁制药集团、印度太阳

药业等大型有机硅生产企业或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比较稳

定的销售客户,产品市场认可度较高,投入产品宣传和市场推广费较少;②公司

国内销售地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国外销售则主要运输至上海、连云港的港口,运

输距离较短,运输费用较少;③公司产品的单位价值更高,每吨运费占售价的比

例更小。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略有波动,

管理费用保持稳定增长。2017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公司管理费用增幅较小;2018 年,

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当年形成股

份支付 2,085.49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后管理费用率仅为 2.07%,低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收入进一步大幅增长。

公司财务费用变动主要受汇兑损益影响,汇兑损益的变化导致财务费用波动

较大。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以美元结算的业务逐年增加,受近三年人民币兑

换美元汇率变动较大影响。



2、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影响较小,其构成及其对利润总额的影

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44.30 - -

资产减值损失 3.91 120.78 324.15

其中:坏账准备损失 - 120.78 37.85

存货跌价损失 3.91 - 2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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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44.30 - -

占利润总额的比率(%) -0.16 0.48 4.18



2018 年度坏账准备损失增加,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

账款余额大幅增加而计提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损失逐年减少主

要因为随着苯基氯硅烷产品的品质逐步受到客户的认可,以及有机硅产品涨价的

因素影响,对其计提的跌价准备做了转销及转回处理。



3、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银行理财产品形成,其金额对公司利润总额

的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银行理财收益 - - 44.42

占利润总额的比率(%) - - 0.57



4、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其他收益 127.48 120.18 95.50

其中:政府补助 117.60 117.60 95.50

营业外收入 142.21 115.31 196.50

其中:政府补助 142.14 113.78 196.50

营业外支出 65.06 14.00 15.27

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净额 204.63 221.49 276.73

占利润总额的比率(%) 0.81 0.89 3.57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7%、0.89%和 0.81%,对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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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具体性质和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4.28 - -

2 2018 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奖补资金 5.00 - -

3 2018 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券 15.00 - -

2018 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切块(外贸)

4 2.36 - -

资金

5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 67.78 67.78 67.78

2016 年度全区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兴产

6 6.67 6.67 3.34

业发展先进企业

2016 年度全区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兴产

7 - - 139.00

业发展先进企业

2017 年度全区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兴产

8 42.50 - -

业发展先进企业

2014 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新型工

9 8.41 8.41 8.41

业化)

2016 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创

10 - 30.00 -

新资金)项目

2017 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发

11 - 7.00 -

展)项目

2017-2019 年度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

12 - 30.00 -

国际知名品牌

13 2016 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引导资金 8.36 8.36 2.79

2017 年度省级财政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

14 - - 30.00

专项引导资金

15 2017 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 10.00 -

16 宿豫区企业挂牌上市奖 70.00 20.00 -

17 2017 年度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合格奖 - 2.00 -

2018 年度省级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

18 - 0.60 -

资助)专项资金

19 2015 年度“宿迁英才计划”高薪补贴 - - 1.20

2016 年度“宿迁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

20 - 9.00 21.00

计划”引进人才

21 2016 年度宿豫区“英才计划”引进人才 3.00 3.00 4.00

22 首届宿迁市专利奖 - - 0.50

23 2015 年度市级专利资助 - - 0.80

24 2017 年度市级专利资助 - 1.68 -

25 烟囱补助 26.37 26.37 13.19

26 党建资金补助 - 0.50 -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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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具体性质和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7 年度宿豫区中小微型工业企业银行

27 注 - 50.00 -

借款贴息

合计 259.74 281.37 292.00



注:财政贴息已冲减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未计入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5、所得税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3,285.41 3,818.91 1,093.72

递延所得税 20.88 38.55 30.88

合计 3,306.29 3,857.46 1,124.60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3.10 15.45 14.51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86.15 17,866.42 6,23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46 -2,384.82 1,835.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00.00 -5,149.29 -4,034.8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4.17 1,073.95 -341.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128.86 11,406.26 3,692.02



(一)经营活动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6,232.83 万元、17,866.42 万元和 21,286.15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入主要来自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

和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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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45,056.75 47,299.75 16,658.73

营业收入 60,195.19 65,001.93 26,740.41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74.85 72.77 62.30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2017 年度、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6,658.73 万元、47,299.75 万

元和 45,056.75 万元,均低于营业收入,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销售部分商品时,收

到客户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一般通过背书方式用于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

等。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

付采购款的金额分别为 11,386.71 万元、18,276.32 万元和 17,408.62 万元。报告

期各期内,公司背书转让的票据加上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之和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 104.88%、100.88%和 103.77%,与营业收入规模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21,942.01 21,114.99 6,623.30

加:资产减值准备 3.91 120.78 324.15

信用减值损失 -44.3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168.90 1,537.42 1,363.79

无形资产摊销 55.22 55.82 48.8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5.33 -1.60 -13.3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14.17 -930.81 574.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44.4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88 38.55 30.8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30.28 -5,477.94 -1,906.2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52.32 -3,604.76 -1,306.8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912.60 3,051.33 510.10

其他 -606.31 1,962.64 27.83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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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86.15 17,866.42 6,232.83



(二)投资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59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44.4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5.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2.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3,687.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471.46 2,422.55 1,035.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8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7.7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6.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71.46 2,384.82 1,851.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46 -2,384.82 1,835.44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1,835.44 万元、-2,384.82 万元和-4,471.46 万元,公司投资的支付和收回以及

投资收益主要是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的技改项目以及新厂区的建设投入,收到及支付其他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实际控制人的资金拆借。



(三)筹资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86.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216.50 10,713.8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02.50 10,713.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902.89 10,441.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200.00 3,348.90 4,307.51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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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00.00 17,251.79 14,748.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00.00 -5,149.29 -4,034.87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4,034.87 万元、-5,149.29 万元和-6,200.00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入主要来自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

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贷款保证金,

收到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的借款及归还。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主要系购买机器设备和建设房屋建筑物等的支出。报告期内,公

司持续对新厂区以及部分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改。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

出较大,分别为 1,035.12 万元、2,422.55 万元和 4,471.46 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主要是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性投入,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自身发展情况,未

来亦有进一步扩大产能的计划。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跨行业投资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的重大担保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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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保证股东利益,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

回报,公司制订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细内容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优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

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同时,公司资产质量较好,具有稳健合理的财务结构和较

好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受供给侧改革及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价格与

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步持续上涨,公司盈利能力较强。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740.41 万元、65,001.93 万元和 60,195.1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3.74%、60.87%和 37.59%,

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不利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最主要的产品为六甲基二硅氮烷,其每年实现的销售收入

占比均超过 50%,该产品市场较为成熟,其主要原材料三甲基氯硅烷主要由国内

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供应,未来若国内大型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减少生产或

大幅降低对外出售数量,导致不能及时采购到足够的原材料,或原材料价格进一

步上涨,而发行人又未能有效向下游传导,将对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品的毛

利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发行人目前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依靠自身利润

的滚存及银行贷款来筹集业务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

投项目的前期投入,在确保后期项目顺利实施和尽快投产的同时,也给公司带来

了一定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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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六甲基二硅氮烷为核心的功能性助剂产品竞争优势明

显,苯基氯硅烷产品工艺日趋成熟、质量优良。未来发行人将进一步巩固这一成

果,并将以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企业新一轮的发展核心。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立足于苯基氯硅烷单体的自产优势,从苯基氯硅烷下

游产品入手,逐步拓展和延伸现有产业链,实现公司在有机硅新材料领域的新突

破。



八、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的披露内容,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

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

间,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现有公司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

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但从中长期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

增长将有效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收益。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性分析”之“(二)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

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性分析”之“(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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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

取的措施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者

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将

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员工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储备适应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的人才,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科研方面,加大科

技投入,完善创新体制;内控方面,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实践有机融入内

控制度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努力实现风险控制与效益、效率的最佳平衡。

(2)加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有效控制经营费用,提升生

产运营效率,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

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4)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进行置换,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

同时,充分调动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保证各方面人

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以

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障募投项目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

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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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6)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发行人后续推出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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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

补措施相关事项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获取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书面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具备合

理性,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相关承诺事项符

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及要求。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瑞华阅字[2020]91010002)。发行人董事会、监

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该财务报表所载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该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阅: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率

资产总计 77,438.09 71,402.93 8.45%

负债合计 7,966.57 4,881.43 63.20%

股东权益合计 69,471.52 66,521.49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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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计略有上升,主要系货币资金、固定资产以

及在建工程金额增加。公司负债合计金额上升 63.20%,主要系应付票据金额增

加。股东权益合计金额增加较少,主要系分配股利所致。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4,181.45 32,152.55 -24.79%

营业成本 12,602.11 16,374.09 -23.04%

营业利润 10,039.26 13,563.84 -25.99%

利润总额 9,958.53 13,587.22 -26.71%

净利润 8,538.15 11,661.66 -26.7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8,541.31 11,594.67 -26.33%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损益后的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增长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4.67 6,249.88 62.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1.91 -1,633.76 -144.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0.00 -6,200.00 9.68%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主要系应收票

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公司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增加投入。公司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分配股利金额减少。



(四)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81.45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32,152.55

万元,同比减少 24.79%;净利润 8,538.15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11,661.66 万元,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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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减少 26.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8,541.31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11,594.67 万元,同比减少 26.33%。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具体

如下:

1、生产方面

发行人全部生产线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因春节原因停止生产,原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28 日恢复生产,由于疫情影响及所在地政府的要求,推迟至 2 月 15 日复

工,共停工 24 天。目前,因疫情影响的停工停产均已恢复。

2、市场方面

国内市场方面,前期受物流运输和全面停工等因素影响,公司暂停接收新订

单,部分在手订单也存在延迟发货等情况。后期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公司国

内客户多数已恢复正常生产,新增订单已恢复常态。

国际市场方面,前期因国内公路物流停滞和国际货轮班次减少等因素影响,

出现部分订单延迟发货的情况。后期随着全球疫情爆发,国际新增订单受到一定

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目前仍在逐步恢复。

综上所述,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公司整体经营

环境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板块

运转正常,主要客户稳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将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

大不利因素。



(五)2020 年 1-9 月经营情况预测



基于公司已经实现的经营情况及目前在手订单等,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为 3.60 亿元至 3.90 亿元,同比减少 23.59%至 17.22%;预计净利润

13,000.00 万元至 14,000.00 万元,同比减少 26.08%至 20.40%;预计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3,000.00 万元至 14,000.00 万元,同比减少 25.26%至

19.52%。

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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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业务发展目标是公司根据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对

可预见的未来做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不排除公司为更好地履行对投资者的责

任,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营实际状况对本业务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

善的可能性。



一、总体发展目标



公司将专注在有机硅精细化学行业的创新发展,依托现有的工艺优势、客户

优势、市场先发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技术研发和创新,推进向有机硅苯基

硅橡胶、苯基硅油、苯基硅树脂三大合成材料领域发展。打造以高性能有机硅功

能性助剂与苯基氯硅烷、苯基中间体、苯基深加工产品相结合的产品链布局,形

成关键资源配套较为齐全、资源利用综合性好的柔性产业链,不断满足国内外客

户对有机硅高端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以优势有机硅产业为

基础的大型现代化工企业。



二、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一)市场拓展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覆盖国内外营销服务网络,以全球化的视野多点布局,优

化网络推广平台,择机参加国内外行业展会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和市场信息,增加

与客户和潜在客户接触交流的机会。在整体层面,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市场信息获

取、抢抓机遇和破解问题的能力。

公司整合多年发展积累的渠道资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针对性的市场战略。

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差异化服务的能力,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引领细分市场的

能力。加强市场开拓,立足客户需求,内外贸协同配合,根据客户用量分类定销,

根据产品用途组合营销。充分利用募投项目建设机会,把优势转化为企业加速扩

张的势能,并稳步推进企业扩张发展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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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力资源计划



人才战略一直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人为本是公司企业文化的

重要理念。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层次提升上,将继续坚持“能力提升强化培训,

工作提升强化指导,业绩提升强化考核”的指导思想,实施人才的优选、激励和

造就策略。公司将持续地对现行的企业组织架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在更高层

次上进行重新定位、梳理,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激励考核机制,持续推进绩效考核体系全覆盖,完善

薪酬激励体系、人才晋升通道和福利递增制度。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在

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文化的有效融合。公司对核心员工进行了股权激励,进一步

增强员工归属感,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公司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持现有团队稳定提升的基础上,将重点引进

职业化的高端专业人才和梯队建设所需的储备人才,不断提升管理团队和员工队

伍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技术开发计划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开展技

术研发工作。不断在老产品的工艺改进、新产品的产业化上寻求突破,不断优化

产品结构,形成主导产品的成本优势明显,辅助产品的工艺技术领先,新产品更

迭有序的产品结构新模式。依托拥有的“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苯基单体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平台,借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大科研技术人员的

引进,注重研发团队的培养和研发中心的建设。让研发中心成为企业高新技术产

品和高端科技型人才的孵化器。

公司将重点开发有机硅功能性助剂系列产品在医药、电子化学品以及有机硅

新材料领域的高端应用。围绕有机硅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苯基中间体、多

品类苯基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的技术储备,重点开发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更高的

功能性助剂,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内部管理和信息支持计划



公司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实现企业运营“可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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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的管理目标,继续深入抓好内控管理工作,有效控制

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漏洞、重大风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通过建立健全部门

间的分工制约、流程监督、职能控制体系,从财务监管、成本控制、绩效管理入

手,为企业管理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奠定坚实基础。通过 ERP 和 OA 系统的

整合支持,不仅提升管理效率,将内部控制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融为一体,而且使

先进管理理念、技术和方法得到有效应用,管理创新成果得到有效转化。



(五)上市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上市如能顺利实施,募集资金将用于本招股意向书所列募投项目。

公司将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产品经营效益情况和市场发展前景,合

理选择直接或间接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用于新产品的开发、生产规模的扩大、

补充流动资金等。



三、实施发展计划所面临的困难



(一)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前述发展计划是以本公司现有的业务、市场和技术优势为基础,其实施依据

以下假设条件:

1、国内经济、政治形势稳定,宏观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没有对公司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现象发生;

2、国家产业政策没有重大不利变化;

3、国际经济环境没有重大不利变化;

4、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5、公司所预期的其他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且不发生其他足以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根本性影响的风险;

6、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

7、公司使用的各种税收、税率政策无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经营成果及重大决策造成重

大损害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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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发展计划所面临的困难



由于管理人员、研发人员、高级技术工人的培养、引进需要时间,因此公司

在规模扩大的情况下,公司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尚显不足,战略管理能力、人力

资源开发能力、内控制度执行面临一定风险,需要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和运营机

制。



(三)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1、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本次发行股票为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将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尽快投产,促进公司生产规

模的扩大和设备技术水平提高。



2、提高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升公司产品科技含量,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贡献率。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包括人才引

进机制,员工培训机制、薪酬奖金分配制度和企业股权激励、约束机制在内的人

才选拔、培养、激励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构筑包括科研、管理、营销人员

在内的高层次人才平台,使公司逐步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结构合理、具有

高度凝聚力的人才队伍。



3、开拓市场



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为中心,适应市场、开发市场,依据市场规律和规则,组

织生产和营销。健全市场网络,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保持细分行业

龙头地位。



4、扩展业务



公司将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提高企

业营销覆盖面,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继续创新客户关系管理,在营销策略、

资源配置、价格结算、订货方式等环节上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继续保持强劲

的销售增长态势,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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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通过深入分析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通过对未来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并结

合公司内部资源与能力,制定公司业务发展目标,选择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积极加快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升级,向下游深

加工转变,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重点加大在精细化工及新材料等领域的发展。

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一流的技术人才队伍、丰富的化工行业运营管理经验

以及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多年的生产经验、较为成熟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客户

基础,将成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对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起到较大的助推作用,

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和产业升级,实现公司在有机硅新材料领域的突破,丰

富公司的产品品种,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本次股

票发行募集资金,对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将起到关键作用。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将成为公众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将促进

公司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转变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经营管理体制的全面升级,进而使公司早日实现上述发展计划和目标。

本次股票发行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引进优

秀人才,实现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同时,广泛的社会监督将使公司经营管理团队

更加努力地工作,促进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共同增长和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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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主要产品为有机硅

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加大在精细

化工及新材料等领域的发展,加快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升级,丰富、优化公司产

品结构,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889 万股,占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

划全部用于以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总额(万元)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

1 91,733.00 90,370.00 42 个月

烷下游产品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12 个月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

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

1 宿经信备[2019]7 号 宿环建管[2019]1 号

烷下游产品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宿经信备[2018]56 号 宿豫环审表 2019002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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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

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四)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在相关部门备案并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成功

发行并上市后,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

定的专户进行集中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



(六)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对业务结构进行补充完善,募集资金数额

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1、生产经营规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中苯基氯硅烷的下游

产业链延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成之后,公司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将得到提高,公司的产品优势、成本优势得

到进一步巩固,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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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26,740.41 万元、65,001.93 万元和

60,195.1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6,623.30 万元、21,114.99 万元和 21,942.01 万元,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通过产

品结构优化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技术水平



公司定位于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围绕有机硅功能性助剂

和苯基氯硅烷产品开展研发工作,培养了一批有机硅精细化工领域的技术人才。

公司自 2012 年起一直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

专利 2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2 项,并拥有多项自有核心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研发中心项目的建立,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技术

含量,为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品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4、管理能力



多年来,公司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制度建设,建立了完善的流程和机制。公

司建立并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

和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生产、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等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可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

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性分析



(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

品项目包括苯基有机硅中间体以及苯基系列有机硅深加工产品,通过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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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从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产品进一步向苯基

氯硅烷下游延伸,扩大了企业生产规模,分散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其次,基于已有苯基氯硅烷项目,公司可发挥自身产品技术优势、规模优势以及

成本优势,通过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链的完善加大了苯基氯硅烷系列产品的市场

竞争力;最后,通过增加公司新增产能的销售渠道,巩固和扩大公司苯基产品的

市场占有率。

自苯基氯硅烷项目投产以来,公司在苯基产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专业

人才,并形成了核心技术骨干团队。公司以现有团队为基础,以内部人才培养为

主要途径,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需要,同步适时引进高端专业型人才,

进一步提升内部人才的专业技能,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的业务

水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2 项发明专利和 13 项实用新型专利以

及多项企业自有核心技术。公司拥有的“一种甲基苯基硅树脂制备方法”“二甲

基二甲氧基硅烷的制备方法”均为公司募投项目可利用的专利技术,前者直接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苯基硅树脂项目相关,后者为氯硅烷醇解的相关技术,可应用

于募投项目产品中苯基烷氧基硅烷系列产品的生产。在自有核心技术方面,

“BGJ-02 中苯基硅橡胶的合成”“BGY-02 苯基硅油工艺的研究”“耐高温苯基

硅树脂制备工艺的研究”等,对于募投项目中的苯基有机硅中间体(二苯基硅二

醇、八苯基环四硅氧烷、甲基苯基混合环体等)以及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苯

基硅树脂项目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基于服务于美国迈图集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火、迈兰印度、日本住友、

齐鲁制药集团等优质客户群体的经验,公司建立了一支具有丰富有机硅产品销售

经验的营销队伍。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属于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展和延伸,

与公司现有产品和客户有较强的关联性。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现

有业务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随着公司综合实力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决策层为

了公司的长远发展,经过多方咨询和分析论证国内外有机硅行业的现状以及市场

发展前景,决定推进苯基下游产业链布局,形成苯基系列有机硅产品的全产业链

结构,提升公司综合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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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1)抓住全球有机硅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

2008 年至 2017 年,我国聚硅氧烷表观消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18%,2017

年,我国聚硅氧烷表观消费量约为 97.2 万吨,同比增长 16.27%,我国的有机硅

产品需求量也保持较快速增长。未来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逐步推进,有机硅

产品优越的物化性能和广泛的应用领域等优势将带来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2019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其中“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

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

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联剂”为鼓励类产品,募投项

目产品苯基硅油、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树脂均属于上述范围。公司顺应行业趋势,

通过建设“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可充分实现对功能性

助剂、苯基氯硅烷精细化的利用开发,并延伸苯基氯硅烷深加工的产业链,生产

高端下游产品,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通过本募投

项目的建设,公司还可以打破自身发展的瓶颈,从上游化工原料的生产企业,向

中下游的化工新材料生产企业进行战略转型。

(2)扩大核心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目前公司核心产品较少,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较高,虽然公司正在积极拓展乙烯基双封头及苯基氯硅烷的市场销售,但

公司仍亟需扩大核心产品种类,降低对六甲基二硅氮烷的依赖度。“年产 2 万吨

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的主要产品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苯基硅橡

胶,作为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终端材料具有更大的市场空间,项目建成投产后,

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增长,丰富公司核心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通过规模化、一体化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为功能性助剂及苯基氯硅烷,属于有机硅行业中偏

上游的产品,用途广泛但市场容量有限,给公司规模化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近

年来,有机硅行业国内外巨头纷纷采取一体化的竞争策略,兼顾市场占有率和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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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水平。“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的实施,使公司在苯基

有机硅产品领域涵盖了苯基单体、苯基中间体、苯基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全产业链,

不仅改善了公司的产品结构,还大幅提高了公司的生产规模和销售收入。除此之

外,规模化生产有利于减少单位能耗,摊薄管理费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了公

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4)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属于有机硅初级产品,是生产苯基硅油、苯

基硅橡胶和苯基硅树脂的重要原料,募投项目的建设,使得公司苯基产品线向中

下游深加工产品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苯基硅树脂等苯基有机硅材料产业延伸,

实现一体化经营。随着苯基氯硅烷进一步加工成下游产品,苯基产品的附加值得

到了较大提升,从产品需求市场、利润等多方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行业技术快速发展需企业保持较高研发投入

有机硅材料以其良好的综合性能广泛应用于国防军工、航天航空、电子电气、

建筑材料、机械加工、冶金技术、汽车配件、仪器仪表、纺织印染、个人护理用

品、食品工业、医药卫生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

国际知名有机硅企业,例如陶氏杜邦、德国瓦克、日本信越集团等,持续增

加在研发方面的资金投入。公司为了维持已有产品的技术领先地位,保持技术优

势和产品竞争优势,就必须加大科技投入,瞄准公司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创

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满足市场需求的高性能产品,不断提

升公司的技术实力,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

(2)目前研发环境已无法满足未来研发需求

公司一直致力于建设成为具有一流技术和一流产品的科技型企业,长期以来

十分重视科研投入,也取得了较好的研发成果。但公司目前研发中心拥有的技术

人员数量及水平、新产品研制实验室场地以及实验装备、大型先进的分析检测仪

器设备,都与公司的发展与战略目标不相匹配,研发条件和研究环境滞后于公司

的发展,滞后于国内外市场对有机硅材料新产品的需求,无法对公司的战略转型

做出应有的技术贡献。因此,加大研发投入,建设国内一流的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既是满足公司的当前生产和技术保障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司持续科技创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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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的必要举措。

(3)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实现未来发展规划的重点,通过实行人才优先和技

术储备战略,积极引进行业内高层次技术人才,加大人才储备,形成合理的人才

梯队;从追赶型研发转变为行业前瞻及引领型研发,做到开发一代、应用一代、

储备一代。通过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开发以苯基氯硅烷为基础的下游延伸系列产

品,以及三甲基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等有机硅甲基氯硅烷生产的副产物综合利

用生产有机硅功能性助剂等研发项目,扩大与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的领先优势,

逐步缩小与国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差距。

(4)吸引优秀技术人才,保持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优秀的技术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的核心,随着“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

烷下游产品项目”的建设,现有技术力量和人才结构已无法满足需要,研发中心

的建设将极大改善公司的研究条件,提升研发能力。一流的硬件设施、良好的工

作环境、浓厚的创新氛围,以及公司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吸引力的激励机制,有

助于吸引国内外专家及专业技术人才加盟公司,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确保

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



(三)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1)公司现有技术和产学研合作关系为项目提供技术保证

自从事苯基氯硅烷业务以来,公司保持着积极进取的研发态度,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6 个在研项目,其中“BGJ-02 中苯基硅橡胶的合成”

“BGY-02 苯基硅油工艺的研究”“耐高温苯基硅树脂制备工艺的研究”等多个

苯基相关项目为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除此之外,公司

与杭州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保持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杭州师范大学有机硅化

学及材料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大学有机硅化合物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

中心均为国内重要的有机硅基础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科研机构,拥有国内知名的有

机硅单体及聚合物专家和大批经验丰富的科研人员,其技术已在国内主要生产企

业得到应用,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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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拥有良好的生产管理基础

依托多年的发展成就,公司在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细分产品领域完成了

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产业规划,打造了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人才队

伍。自从苯基氯硅烷项目投产以来,公司不但积累了一整套苯基氯硅烷生产的核

心技术,并且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生产核心管理层,重视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重视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丰富的化工行业运营管理经验以及完善的基础配套设

施,为公司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提供了重要保障。

(3)品牌、质量、渠道等优势为新增产品销售提供支撑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

员会副主任单位,建有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

苏省苯基单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凭借细分领域领先的综合优势,公司产品远销

德国、泰国、日本、美国、印度、法国、韩国、荷兰等海外市场,已与美国迈图

集团、日本信越集团、蓝星星火、日本住友、陶氏杜邦、赢创等全球知名有机硅

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和

苯基氯硅烷在全国出口数量中均占有领先地位。

(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苯基氯硅烷是制备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的重要单体之一,它对改善有机硅氧

烷的性能,特别是对提高有机硅产品的耐温性、与有机材料的相容性、化学稳定

性、折光率、耐辐射等有明显作用,在有机硅单体中,其用量和重要性仅次于甲

基氯硅烷。

针对有机硅材料多元的应用领域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国家在政策上对有机硅

行业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目录(2019 年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

规划(2016-2020)》《中国有机硅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多项产业政策,

均明确将有机硅新型材料作为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方向,重视并鼓励投资者进

入有机硅材料领域。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稳定增长

本次募投项目的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需求日益旺盛,受 LED、光伏等新兴

产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以及航空航天、电子、军工等行业和高端家电、厨具应用

的持续增加,在世界范围内,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苯基硅树脂等苯基有机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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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需求量连年持续增长。预计到 2021 年,全球硅橡胶消耗量将达到 181.8

万吨,年均增长率为 6.0%;全球硅油消耗量将达到 111.1 万吨,年均增长率为

3.2%;全球硅树脂消耗量将达到 11.6 万吨,年均增长率为 3.2%12。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其中明确

提出“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展趋势,加快突破关键技

术与核心部件,推进重大装备与系统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带动制造业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到 2020 年,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产值规模超

过 12 万亿元。”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对于提升新材料研发能力,增强企业综

合实力有着积极作用,也符合国家和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

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实力,建有江苏省苯基单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

时,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公司已形成了明确的研发目标,并就相关目标设立了研

发实验室,建立了相应的研发技术团队,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提供有力保障。除

此之外,公司在行业内牵头制订 6 个主要产品的团体标准,其中《六甲基二硅氮

烷》团体标准被工信部评为 2018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25 个优秀项目之

一。

根据公司现有外部条件和技术水平,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拟在

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缩短了建设周期,降低了投资成本,同时公司厂区内

外各项配套设施齐全完善,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该项目主

要产品为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树脂及苯基硅油。在有机硅产业链中,硅橡胶、硅

树脂及硅油属于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其产品附加值较高。

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苯基硅树脂除具有甲基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的基

础特性外,在耐辐射、耐高低温、阻燃性、耐候性等方面具有更加卓越的性能,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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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报告(2018)》,中国石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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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橡胶 硅油 硅树脂

性能

甲基 苯基 甲基 苯基 甲基 苯基

耐辐射 - √√ - √√ - √√

耐热性 √ - √ - √ -

耐高低温 - √√ - √√ - √√

耐候性 √ √√ √ √ √ √√

电绝缘 √ √√ √ √ √ √√

阻燃性 √ √√ √ √ √ √√

憎水性 √ √ √ √ √ √

导电性 - - - - √ -

脱模性 - - - - √ -

机械强度 - - - - - √√



1、硅橡胶



硅橡胶是聚硅氧烷最重要的产品之一,其具有良好的耐高低温、耐候性、耐

臭氧、抗电弧、电气绝缘性、高透气性以及生理惰性等,根据其不同特性,硅橡

胶有着不同的应用领域。

苯基硅橡胶是硅橡胶的重要品种之一,除了具有一般硅橡胶的特性外,还具

有更优异的耐高低温、耐候性、耐辐射、阻燃等性能,是现代工业不可缺少的高

端新材料,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子电器、LED 等国防军工和新兴产业领域。

由于苯基硅橡胶是线型高分子量的聚合物,其对原料纯度及聚合工艺要求较

为苛刻,合成技术难度较高,导致苯基硅橡胶生产规模较小、价格昂贵。

按照硫化方法的不同,硅橡胶分为高温硫化硅橡胶(HTV)、室温硫化硅橡

胶(RTV)以及液体硅橡胶(LSR)。

(1)高温硫化硅橡胶

高温硫化硅橡胶是由高分子量的聚硅氧烷加入补强填料和其它各种添加剂,

采用有机过氧化物为硫化剂,经加热加压硫化成型,是硅橡胶产品中产量最大、

应用最广泛的大类产品。

国内高温硫化硅橡胶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2017

年我国高温硫化硅橡胶产能约 56.0 万吨/年,产量约为 48.0 万吨,同比增长分别

为 3.8%、8.9%;2018 年我国高温硫化硅橡胶产能约 59.2 万吨/年,产量约为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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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13。

我国的高温硅橡胶主要用于电子、绝缘子、电线电缆、汽车以及航空航天等

领域。虽然各个领域的发展速度和特点略有差异,但总体呈现正增长趋势。随着

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对高温硫化硅橡胶的需求正以较高的增速持续发展。

(2)室温硫化硅橡胶

室温硫化硅橡胶是以硅羟基与其他活性物质之间的缩合反应为基础,在室温

下即可关联成为弹性体的硅橡胶,其可在-60℃至 200℃的温度范围长期使用,主

要作为粘接密封剂、灌封材料和模具。其中,用量最大的是应用于建筑及装饰市

场的密封剂产品(俗称玻璃胶),主要用来满足玻璃幕墙以及高层建筑等建筑形

式的粘接密封要求。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室温硫化硅橡胶的生产企业有陶氏杜邦、美国迈图集团、

德国瓦克和日本信越集团等,其在中国占据中高端产品市场,而中国本土生产企

业集中在广东和江浙地区。2017 年,我国室温硫化硅橡胶产量约为 71.43 万吨,

消费量约为 68.88 万吨;2018 年,我国室温硫化硅橡胶产量约为 79.0 万吨,消

费量约为 78.8 万吨。

我国室温硫化硅橡胶的最大应用领域是建筑领域,其次在电子、可再生能源

等领域。自 2000 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速,房屋开工与竣

工面积快速增加,为室温硫化硅橡胶的应用提供得天独厚的条件。

(3)液体硅橡胶

液体硅橡胶是相对混炼型半固态硅橡胶和常见室温硫化单组分硅胶而言的

一类有机硅胶,具有流动性好、硫化快的特性,可以浇注成型和注射成型。典型

的液体硅橡胶具有软弹性、无毒、无味和透明的特点,医学和食品安全性能极高。

我国液体硅橡胶工业化生产起源于本世纪初,随着供应的逐步宽松,我国液体硅

橡胶已经广泛用于汽车、电子电器、食品包装、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液体硅橡胶产业起步较晚,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

国已经成为液体硅橡胶在世界范围内生产和消费领域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近

几年,我国液体硅橡胶的生产和消费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2009 年,我国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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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硅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 版)》,SAG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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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橡胶产能仅 0.83 万吨/年14。2016 年我国液体硅橡胶产能已达 5.90 万吨/年,产

量约为 3.50 万吨,市场消费量约 3.37 万吨;2018 年,我国液体硅橡胶需求量约

4.7 万吨。虽然目前我国液体硅橡胶的产能和产量无法与高温硫化硅橡胶和室温

硫化硅橡胶相抗衡,但其属于发展最为迅速的一类硅橡胶。

根据全球市场洞察力(Global Market Insight)公司预测,2017 年至 2023 年

全球有机硅橡胶市场规模发展如下:到 2023 年,全球有机硅橡胶市场总体规模

将达到约 128 亿美元;高温硫化硅橡胶市场规模预计年均增长率为 5.2%,液体

硅橡胶市场规模预计年均增长率为 7.9%,有机硅橡胶市场份额占整体有机硅行

业将超过 45%。



2、硅油



硅油无毒、无臭、无腐蚀性、不易燃烧,具有卓越的耐热性、电绝缘性、耐

候性、疏水性、生理惰性、较小的表面张力、较低的黏温系数、较高的抗压缩性

等特性,其品种繁多,应用广泛。

目前,商品硅油主要有甲基硅油、乙烯基硅油、苯基硅油、甲基苯基硅油、

甲基含氢硅油等。根据不同硅油的特性,其主要用作高级润滑油、防震油、绝缘

油、消泡剂、脱模剂、防水剂等。

苯基硅油是甲基硅油中部分甲基基团被苯基基团取代后的产物,具有更优异

的耐高低温、耐辐射和润滑性能。按苯基硅油产品结构,主要有耐高温苯基硅油、

乙烯基封端苯基硅油、苯基含氢硅油、羟基封端苯基硅油等,在航空航天、船舶

汽车、电子电器、纺织、医疗卫生等众多领域应用前景广泛。

2016 年,我国硅油产能约 27.5 万吨/年,产量约为 23.4 万吨,生产企业约

200 余家,产业集中度较低。至 2018 年,我国硅油消费量约 26.7 万吨,同比增

长 6.0%。预计 2023 年,我国硅油产能为 46.0 万吨/年,产量为 43.7 万吨,2018

年至 2023 年,我国硅油产量年均增速约 6.7%。目前,我国硅油生产企业主要分

布在下游用户集中的华东、华南地区,其中产能在 3,000 吨/年以上的 34 家企业

中有 25 家位于华东地区。

在发达国家,家庭及个人护理用品属于硅油的重要应用领域,如化妆品、汽





14

《我国硅橡胶产业现状及发展建议》,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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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抛光剂、清洗剂、婴儿用品等。我国硅油的主要消费领域集中在纺织、日化、

化工、机械等行业,其中纺织行业用量最大,约占总消费量的 30%以上,其次为

日化产品及加工助剂(如消泡剂、脱模剂等)。

根据英国 ReportBuyer 公司预测,2020 年全球硅油市场规模将达到 24.1 亿

美元,2015 年至 2020 年间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达到 4.85%,其市场增长的主要驱

动力为全球人口增长以及消费者对于护理品品质不断改进的需求。



3、硅树脂



硅树脂是指具有高度交联结构的热固性聚硅氧烷产品,具有良好的耐热性及

耐候性,并兼具优良的电绝缘性、耐化学药品性、憎水性及阻燃性,还可通过改

性获得其他性能。

在硅树脂分子中引入苯基基团,不仅可以提高硅树脂的耐高温和耐辐射性

能,而且可以大幅度提高硅树脂的折射率,以高折射率的硅树脂作为 LED 封装

材料,可以改变全反射临界角,提高器件的取光效率。以甲基苯基硅树脂为例,

由于其耐高低温、耐候性等特性,可以有效提升电子电器和建筑的使用年限,被

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建筑等多个领域。2014 年以来,全球甲基苯基有机硅树

脂市场规模不断增长。2014 年,全球甲基苯基有机硅树脂市场规模为 10.04 亿元,

同比增长 9.3%;2017 年,全球甲基苯基有机硅树脂市场规模增长至 12.88 亿元,

同比增长 9.0%15。

从最终消费领域看,硅橡胶、硅油及硅树脂被广泛用于建筑、电子电器、电

力、新能源、纺织等多个消费领域,有较大的消费市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所处行业

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之“3、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公司所处行业的

影响”。









15

《全球甲基苯基硅树脂市场规模近 13 亿元》,新思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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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一)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



1、项目概况



苯 基 氯 硅 烷 下 游 产 品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91,733.00 万 元 ,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79,823.00 万元,流动资金 11,910.00 万元。该项目产品包括有机硅中间体、苯基

硅树脂、苯基硅油、室温硫化苯基硅橡胶、高温硫化苯基硅橡胶,其中有机硅中

间体为二苯基二羟基硅烷、八苯基环四硅氧烷、甲基苯基混合环体以及苯基烷氧

基硅烷。



2、项目投资估算



苯 基 氯 硅 烷 下 游 产 品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91,733.00 万 元 ,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79,823.00 万元,流动资金 11,910.00 万元。本项目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一 建设投资 79,823.00 87.02

1 设备购置费 39,791.00 43.38

2 安装工程费 5,123.00 5.58

3 建筑工程费 10,994.00 11.98

4 其他建设费 6,991.00 7.62

5 公共及辅助设施 12,914.00 14.08

6 基本预备费 4,010.00 4.37

二 流动资金 11,910.00 12.98

三 项目投入总资金 91,733.00 100.00



3、项目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1)技术方案

以有机硅环体出发制备各种规格型号硅橡胶生胶(或基础胶)、硅油,优选

处理补强填料,进而制备各种单、双组份室温硫化液体型硅橡胶或混炼胶;硅树

脂产品由有机氯硅烷、有机烷氧基硅烷等出发,经水解缩合及稠化重排,制成室

温下稳定的活性硅氧烷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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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艺流程

室温硫化苯基硅橡胶由 D4 或 DMC、甲基苯基混合环体出发,采用碱催化聚

合法制得带活性端基的聚二有机基硅氧烷基础聚合物(生胶),进而由基础聚合

物、交联剂、催化剂、填料及添加剂等配制而成得到单组分或双组分室温硫化硅

橡胶。

高温硫化苯基硅橡胶由 D4 或 DMC、甲基苯基混合环体出发,采用碱催化聚

合法或酸催化聚合法制得甲基苯基生胶或甲基苯基乙烯基生胶,生胶中混入补强

填料即得基胶,后者再混入增量填料、结构控制剂、改性添加剂及硫化剂即得混

炼胶。

苯基硅油由 D4 或 DMC、苯基三氯硅烷出发,采用暂时性碱催化剂、间歇式

碱催化法制得各种型号的硅油产品。

苯基硅树脂由甲基三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或有机烷氧基硅烷等在有机溶剂

存在下,采用连续式水解缩合工艺制得各种型号的苯基硅树脂产品。

有机硅中间体工艺为:由苯基氯硅烷水解制得二苯基二羟基硅烷;再经裂解

制得八苯基环四硅氧烷;由 D4 与八苯基环四硅氧烷在催化及加热下发生重排反

应制得甲基苯基混合环体;由苯基氯硅烷与甲醇或无水乙醇,在适量催化剂作用

下发生醇解反应,生成相应的苯基烷氧基硅烷。



4、主要设备



本项目工艺生产装置主要有室温硫化硅橡胶、高温硫化硅橡胶、苯基硅油、

苯基硅树脂等工艺生产装置。项目主要装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数量(台/套) 金额(万元)

1 室温硫化硅橡胶项目 81

9,107.00

2 高温硫化硅橡胶项目 87

3 苯基硅油项目 124 8,773.00

4 苯基硅树脂项目 149 9,058.00

5 有机硅中间体项目 203 10,976.00

6 控制室 - 1,877.00

合计 - 39,7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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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动力的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

项目消耗的原材料主要为 D4、DMC、二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二

苯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其中,D4、DMC、二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三氯

硅烷由公司外购,以上原材料市场供应稳定,能够保证项目生产的正常进行;二

苯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由公司自产。

(2)辅助材料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辅助材料供应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来源

1 氢氧化钾 含量:≥95% 外购

2 磷酸 工业级 外购

3 甲基乙烯基环硅氧烷 工业级 自产或外购

4 低粘度甲基硅油 工业级 自产或外购

5 四甲基氢氧化铵 试剂级 外购

6 硅醚 工业级 自产

7 二甲苯 工业级 外购

8 亚麻籽油 工业级 外购

9 萘酸锌 工业级 外购

10 液碱(30%) 工业级 外购

11 乙醇 工业级 外购

12 甲醇 工业级 外购

13 无离子水 工业级 自产

14 包装材料及其它化学品 工业级 外购



(3)能源动力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能源动力以及供应情况如下:



序号 能源动力 来源

1 蒸汽 园区热电装置

2 循环水 公司现有循环水系统

3 生产用水 工业园区

4 冷冻(-15℃冷冻盐水) 公司冷冻站扩容

5 电力 园区供电设施

6 氮气 公司现有氮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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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能源动力 来源

7 压缩空气 公司压缩空气装置



6、项目环保情况



(1)主要污染物及其治理方式

本项目主要以 D4 或 DMC、苯基氯硅烷(二苯基二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

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为原料,通过水解、裂解、共裂

解与环体精馏、醇解等工序,最后制得有机硅中间体、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

苯基硅橡胶等产品。主要污染源来自于上述生产过程,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

固废和噪声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①废水治理

生产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污水,表现为酸性污染、含盐悬浮

颗粒物污染及轻度有机物污染。公司废水处理系统主要采取 MVR 蒸发除盐和生

化处理(厌氧、好氧、沉淀、气浮)工艺,对生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经在线监

测符合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部分高盐废水经 MVR 蒸发

除盐后转入生产系统循环使用。

②废气治理

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油装置排出的二甲苯、乙醇、三甲胺、低分子聚合物等

有机废气,通过焚烧炉处理;焚烧废气通过急冷、布袋除尘,SCR 脱硝、湿法

脱酸、活性炭吸附等工艺处理后,经在线监测达标后通过 35 米高排气筒排放。

硅树脂、有机硅中间体装置排出的废气中含有少量的氯化氢等有害物质,经水洗、

碱洗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固废治理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苯基硅橡胶装置排出的废胶料,原料桶、包装袋等废弃包

装物,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废胶料、废活

性炭、废弃包装物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固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公司焚烧或填

埋处理。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固废不露天放置,暂存

期间设置储存库,避免二次污染。

④噪声治理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较大的设备,主要有真空机组、离心机、大型机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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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机等。项目建设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机泵类设备,大型机组自带消音

装置,厂房内墙壁及天花板采取消声措施,设备基础设置隔振消声,以减小企业

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2)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估算(万元)

1 废气处理 1,670.00

2 污水站 2,300.00

3 消音设施 与设备配套

4 监测仪器及设备 246.00

5 绿化措施 32.00

合计 4,248.00



7、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发行人现有厂区内。



8、项目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专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同时针对项目的工程

招标、质量控制、土建施工、安全环保工程等组建筹建组,保证项目建设有序、

保质开展。

本项目实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

环境评价及必要的审批程序,该阶段规划为 6 个月;第二阶段为工程建设,包括

厂址勘探、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系统吹扫及清洗、

单机试车等,这一阶段规划为 30 个月;第三阶段为试车阶段,包括联动试车及

化工投料试车,此阶段规划为 6 个月。



9、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

下,在正常达产年度,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名称 数额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108,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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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利润总额(万元) 21,844.00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 20.50 18.55

投资回收期(年) 7.33 7.73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7,580.00 万元,包括有机硅产品研制中心、有

机硅产品检测中心和技术交流中心。其中,有机硅产品研制中心包括新产品研制

平台、工艺优化及扩试平台、技术改造及环境保护研究平台等;有机硅产品检测

中心包括仪器分析检测平台、化学分析检测平台、工业性能检测平台等。



2、项目投资估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7,580.00 万元,其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1 设备购置费 5,860.00 77.31

2 安装工程费 300.00 3.96

3 人才引进 450.00 5.94

4 预备费 610.00 8.05

5 流动资金 360.00 4.75

合计 7,580.00 100.00



3、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本项目设备投资 5,860.00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数量(台/套) 金额(万元)

1 新产品研制平台 174 187.37

2 工艺优化及扩试平台 222 501.66

3 技术改造及环境保护研究平台 44 43.36

4 仪器分析检测平台 98 4,261.00

5 化学分析检测平台 29 34.07

6 工业性能检测平台 18 825.10

7 技术交流中心 14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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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数量(台/套) 金额(万元)

合计 - 5,860.00



4、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污染源主要来自研发中心新产品研制平台、工艺优化及扩试平台、技

术改造及环境保护平台以及分析检测平台,上述平台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废气、固废和噪声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1)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仪器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 COD、SS 和氨氮,废

水经专用管道与生活污水均质后,接入公司废水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经在线监测

符合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治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易挥发的有机废气(VOCS),部分呈酸

性。各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橱负压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吸收及活性炭吸附处理,

经在线监测达标后通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废治理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暂时存放

在固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公司焚烧或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

清运。

(4)噪声治理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由各类实验设备运转产生。项目建设通过合理布局、减振、

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5、项目环保投入情况



项目拟新增污水管网投资 20 万元,废气管网 20 万元,合计投资 40 万元。



6、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发行人现有厂区内。



7、项目组织实施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12 个月,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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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项目阶段

第 1-2 个月 初步设计及审批

第 2-4 个月 详细设计

第 5-7 个月 设备采购

第 8-10 个月 安装工程

第 11-12 个月 试运行



8、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产出为科研项目,主要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会产生

直接的经济效益,能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研发实力的

提升可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度,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品牌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实现公司长远的战略目标。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财务

状况等因素,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22,050.00 万元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项目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经营发展增速较快。报告期内,由于市场需求增加、品牌知名

度扩张和销售能力提高,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存货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整体增加较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071.49 万元、11,549.43

万元和 8,815.23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664.94 万元、6,947.10 万元和

6,029.50 万元,占用了较多的营运资金。

在宏观经济方面,我国有机硅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行业的重

要组成部分,整体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自 2016 年 7 月以来,我国供给侧改革

以及环保监察的加强,部分落后产能退出,导致我国乃至全球有机硅产品的市场

需求无法得到充分供给。为把握我国有机硅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有机硅产业

链的纵向一体化战略,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保持增长态势,主要用于原材

料采购、人工成本支出。同时充裕的现金对于原材料采购的价格优势有着较为积

极的影响,可以通过付款条件、采购总量等调节因素有效压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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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体化发展的有机硅生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公司不排除通

过产业整合的方式并购其所处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以进一步降低原材料的采购

成本,提高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拓展下游深加工产品。因此,公司需要为战略

实施储备一定量的现金。



3、项目资金管理安排



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自身对流动资金需求的

实际情况审慎安排资金用途,并严格执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规定及办法,以

确保募集资金得到有效管理及合理使用。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66,521.49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5.70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同时,净资

产增加将使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增强公司资金规模和实力,

提升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资产负债率和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显著改善,资产流动性增强,公司

总资产也将大幅度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生产型项目距全面达产需要一

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会较大幅度下降。此外,公司偿债能力、

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将会得到明显增强,从而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公司

信用,并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巩

固和扩大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加速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等方面增强未来盈利能

力,进而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对资产结构及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货币资金将显著增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将提高,资产负债率将下降,随着投资项目的建设,货币资金将按照工程进度转

化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投资项目所需长期资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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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得到解决,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效降低财

务风险,从而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为公司引入多元

化的投资主体,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现有经营模式的影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是为促进和提升公司生产和研发能力,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

能力、丰富产品种类、改善研究开发平台和研究条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相

应基础,全方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经营业绩和市场份

额,不会造成公司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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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 150 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

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

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

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 151 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

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 152 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决定的期限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 153 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

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

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1、2017 年 4 月,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将累计未分配

利润中 4,055 万元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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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 3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将累计未分配

利润中 3,200 万元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3、2019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将累计未分配

利润中 6,200 万元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4、2020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将累计未分配

利润中 5,600 万元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



二、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关于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二、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分红规划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之“(一)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决定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

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分红规划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之“(二)公司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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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股票发行并上

市后,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具体工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桑修申

联系电话:0527-88262288

传真:0527-88262155

电子邮箱:IR@newasiaman.com

地址: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



二、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重要销售

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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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合同 合同签署/

序号 买方 住所 金额 质量要求 履行期限 违约责任

标的 下单日期

(万元)

1、供方不履行生效合同,须承担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并退还需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如因造成

需方损失的,则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全部损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需方交付货物(包

宁夏泰益 合同成立

银川市贺 七甲基 性状:无色透明液 括合同的货物、随货资料、发票等)的,需方有权

欣生物科 2019 年 12 月 之日起 30

1 兰县暖泉 二硅氮 1,020.00 体,无水无色; 要求解除本合同,每迟延一日,供方应承担合同总

技有限公 19 日 日内到货

工业区 烷 含量(%):≥99% 价款 5%的违约金。

司 完毕

3、如果供方提供货物的外观、型号、规格、数量

以及内在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无条件退货,

供方除承担合同总价款 20%违约金外,还应因此给

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外观:无色透明液 1、卖方应按照采购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卖方逾

体、无杂质; 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

江西省永 乙烯基双封头含量 交货日期 0.5%偿付违约金。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截止日起

乙烯基 2019 年 12 月

2 蓝星星火 修县星火 791.97 ≥99.5%; 2020 年 2 15 日内仍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交货。卖方应承

双封头 30 日

工业园 水含量≤200ppm;总 月 29 日 担违约责任并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

氯含量≤10ppm;酸 货部分货款的 30%,买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含量≤10ppm 2、卖方提供的产品,如达不到规定的性能指标,

经双方确认是卖方产品原因,卖方应退还买方该产

外观:无色透明液

品金额,另卖方支付该产品金额的 30%作为违约

体、无杂质;

金。若产品确定退还,由卖方在一周内将不合格产

江西省永 乙烯基双封头含量 交货日期

乙烯基 2019 年 12 月 品退走,但所有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

3 蓝星星火 修县星火 395.99 ≥99.5%; 2020 年 1

双封头 4日 由退货引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工业园 水含量≤200ppm;总 月 31 日

3、合同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不满足使

氯含量≤10ppm;酸

用条件要求,由卖方接通知后 48 小时内免费负责

含量≤10ppm

更换,并承担期间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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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重要采购

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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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合同 合同签署/

序号 卖方 住所 金额 质量要求 履行期限 违约责任

标的 下单日期

(万元)

买方自提,如因卖

1、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

方供应能力限制未

江西省九江 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三甲基 符合卖方的销售指 2019 年 12 能当月完成全部合

1 蓝星星火 市永修县杨 420.00 国合同法》中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氯硅烷 标 月4日 同产品的交付,卖

家岭 2、遇到产品质量投诉,如确定属于卖方的

方有权在后续月份

责任,赔偿金额以该批次产品总额为限。

持续完成交付。

1、买方在卖方发运货物前退货,应向卖方

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0.5%的违约金。买方在

卖方发运货物后退货,应向卖方偿付退货

部分货款 1%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卖方

造成的一切损失。

唐山市南堡 三甲基 HG/T5393-2018 标 2019 年 12 2、买方自提产品未按卖方通知的日期或合

2 三友硅业 312.00 买方自提

开发区 氯硅烷 准 月 23 日 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承担卖方实际支

付的代为保管费用,自卖方通知的日期或

合同规定的日期之日起,视为卖方已经交

货,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买方。

3、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每逾期一日向卖方

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 0.1%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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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授信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重要银行授信合同。



(四)借款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借款情形。



(五)对外担保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七)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三、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任何作为一方当事

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

大违法行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以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无任何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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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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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地点



1、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30—4:30



2、查阅地点



发行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 号



联系人:桑修申



联系电话:0527-8826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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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 23 楼



联系人:于淼、尹百宽、唐翔、王沈杰、卢凌虚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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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为: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