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据华夏时报,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2021年至2023年,立方数科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成本6.28亿元。其中,2021年收入、成本分别虚增2.80亿元、2.77亿元,2022年收入、成本分别虚增3.12亿元、3.05亿元,2023年收入、成本分别虚增0.46亿元、0.45亿元。
立方数科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成本,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安徽证监局拟对立方数科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立方数科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同步对本案所涉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此案是首例上市公司领罚单,中介机构被同步立案的典型,体现了监管部门打击财务造假“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的导向,标志着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惩防体系进一步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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